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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上)


其实,不仅文饮冰在沈翊跟前一而再、再而三地形象扫地,沈先生遇上文司长,也经常有些不在状态的表现。

        比如正常情况下,沈先生绝不会半夜三更来敲文小姐的房门,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也就罢了,还偷人家小姑娘酿的酒喝。

        别说文饮冰,就是沈翊自己想起来也觉得匪夷所思。

        再比如现在,当着文小姐的面,沈先生也不知怎么想的,非但将那些讳莫如深的黑历史一股脑揭了个干净,末了抬起头,他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文饮冰,那意思也很明白——“我说完了,该你了”。

        文饮冰:“……”

        她什么时候答应跟这小子“等价交换”了?

        理智上,文司长无比清晰地意识到,她应该闭紧嘴巴,少将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甩到“外人”耳朵里。

        可不知是这个寂静的夜晚让她感到安全,还是文小姐压抑了这么久、若无其事了这么久,急需一个发泄的出口。

        又或者……是因为沈先生身上有某种特别的气质,跟他相处十分舒服,哪怕是时刻绷着一根弦的76号特务头子,也自然而然地习惯了他的存在。

        文饮冰晃了晃杯子里的酒,一气闷了一大口,片刻后,一线热气徐徐泛上,虽然微乎其微,却润物无声地破开了冰冷坚硬的五脏六腑。

        这姑娘用舌尖将上下颚的每颗牙齿都舔了个遍,目光直勾勾地盯着玻璃酒坛子,难以形容的光折射进眼睛里,让这总是以“精悍”示人的特务头子多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柔软东西。

        “我爸……我爹,是个猫嫌狗不待见的倔老头子,”她摩挲着光滑的酒杯外壁,好半天,终于艰难地憋出一句。

        挤牙膏似地挤出第一句后,接下来的话也就顺理成章:“我家姨娘多,女儿也多,我前头排了好几个姐姐,家里每天跟唱大戏似的,除了‘群英会’就是‘金枝欲孽’,热闹的不得了。”

        “我爹脾气暴,听说早年间,有不懂事的姨娘惹恼了他,直接被拉下去抽马鞭子。几个姨娘和姐姐都怕他,就我不怕,知道他宠我,仗着这个撒泼耍赖、由着性子胡来,他也不恼。”

        沈翊:“……”

        虽然不明白“金枝欲孽”是哪国的时髦话,却不耽搁沈先生脑补了下这姑娘撒泼耍赖、满地打滚的模样,再跟眼前这位缜密周到、滴水不漏的“南四省头号特务头子”做个对比,只觉得两者间的差距不说天壤之别,起码也隔着一条黄浦江。

        一时间,沈先生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后来我想了下,我爹这么宠我,除了偏爱老生女儿,也是因为……我是他唯一的嫡亲女儿。”

        沈翊隐隐明白了什么。

        “嫡出女儿的身份,是光环、是荣耀,也是逃不脱的枷锁,”文饮冰低声道,“我……我母亲,她是个真正的大家闺秀,知书达理、温婉贤淑,而且作为当家主母,手腕、眼光、胸襟一样不缺。何况,我爹唯一的儿子是她所出……也就是我哥。”

        “她的一生都是花团锦簇,没有任何缺憾……要说有什么不足,那大概是我这个从小就不顺她心意的女儿了吧。”

        沈翊下意识地捻着衣角,好半天,他轻声问道:“你怎么会从北边来到南四省?”

        文饮冰用一种很无所谓的语气说:“我娘嫌我太野了,想把我嫁出去。”

        沈翊:“……”

        他哑然片刻,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声音:“为什么……那人不好吗?”

        文饮冰歪头想了想:“那倒不是……怎么说都是亲生爹娘,不会害我。那男的我也见过两次,长得还算一表人才,世家出身,自己也争气,就在军政府任职,都说前途不可限量。”

        沈翊轻声问道:“那你为什么……”

        文饮冰偏头想了想,发现很难给出一个答案。

        她无法向沈翊描述那种感觉——哪怕她再努力、再拼命,也没法为自己博得一个作为“独立个体”发出声音的机会,人们提起她,脑子里浮现出的永远是“x家七小姐”或者“x夫人”,她的出场永远只能作为某个男人的附属品,至于她自己,做过什么事、是什么样的人,乃至于她的名字是什么,都不会为人所知。

        就仿佛……被绫罗绸缎重重包裹,手脚四肢缠成乱七八糟的一团,没法挣脱,也不能呼吸,窒息的痛苦如影随形地捏住脖子,旁人却在啧啧称赞那绸缎的艳丽名贵。

        是以,文饮冰沉默了好一会儿,绞尽脑汁、搜肠刮肚,也只能给出一个语焉不详的:“……终究是意难平。”

        这话说得有点没头没脑,随便换一个人,大概已经被文小姐的脑回路弄懵逼了。然而,说“人以群分”也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也罢”,沈翊居然奇迹般地明白了她的意思。

        他看着昏暗的灯光下、这姑娘沉静姣好的侧脸,心头微微一动,就如一粒小石子投入深井,在自己也触摸不到的角落里,激起一层细微的、难以言说的悸动。

        作为一位“土生土长”的民国男士,沈先生完全理解文小姐母亲的想法,因为文姑娘虽然称得上知书达理,可除了这一条,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她都和典型的“大家闺秀”差了十万八千里。

        不提别的,放眼望去,正经大户人家的女儿,十五六岁都该定亲了,哪个像文司长这样,都十九、奔着双十一去不复返的人了,还穿着军装、坐着汽车满街晃悠?

        单这一桩“罪实”,就足够在文饮冰身上打下一个“伤风败俗”的标签,何况她还执掌南四省最大的特务机构,成天到晚在男人堆里混迹,三教九流如鱼得水,腥风血雨来去自如。

        这已经不是“伤风败俗”,说是“大逆不道”也不为过。

        可以想见,一旦隐藏在“文饮冰”这个名字背后的身份曝光,不仅文小姐这辈子甭想翻身,连带这个姓氏背后的家族也将被泼上一盆洗不清的脏水。

        这是一个封闭与开明狭路相逢的时代,任你如何经天纬地,也只能被大潮裹挟着往前走。可谁都能站在礼教的制高点对文姑娘大肆鞭挞,唯独沈翊不能——如果“文饮冰”不是这样一个把世俗眼光踩在脚底下的人,沈先生早三个月前就入住上海城郊外的乱葬岗了。

        何况……一把宝剑,哪怕剑鞘上镶满庸俗的珠玉、裹在重重的锦绣堆里,也依旧是吹毛断髭的神兵。

        将倚天宝剑收入绣房、锁进金丝笼子里,这不是爱护,是比断刃还要惨痛的折辱。

        沈翊慢慢吁出一口气,一只手不知怎的忽然抬起,似乎想触碰文饮冰的脸颊,伸到一半才发觉不对,想收回来又显得做作,只能不尴不尬地在半空停留了一瞬,然后有些僵硬地推了下镜片。

        “那你现在……”

        “我不知道。”文饮冰用一只手托着腮,黑溜溜的眼睛里闪烁着晦涩的光:“当初跑出来全凭一腔意气,只想着要只手空拳打出一个天下,不说功成名就,也总得做出一番事业,有朝一日回到北边,就能大巴掌甩在老头子脸上,再狠狠踩上两脚,问一句:你服不服?”

        她沉浸在自己不着边际的想象里,想着想着,现实和幻想的界限便没有那么分明,文小姐仿佛已经看到自家亲爹那张胡茬丛生的大脸上被摁上鞋印的光辉景象,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

        然而笑着笑着,她又跟神经病似的滚下两滴泪珠,毫无预兆地嚎啕大哭起来。

        ……对了,她现在执掌南四省军事情报司,肩上扛着两杠三星,屁股后面跟着几百号弟兄,皮靴跺一跺,南半个江山都得跟着一哆嗦。

        算是完成了“功成名就”的阶段性目标。

        可她再也没法跟人嘚瑟炫耀了。

        因为那个猫嫌狗不待见、脾气暴起来喜欢拿马鞭抽人的糟老头子,已经不在了。

        她再嘚瑟……嘚瑟给谁看呢?

        文饮冰哭得声嘶力竭而又纵情肆意,绝不是大家闺秀的哭法,隔音效果良好的墙壁挡住了她的嚎啕,没能惊起一树夜枭。

        没人知道在这样一个平平无奇的夜晚,臭名远播南北的76号特务头子躲在她昏暗的书房里,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活像个跟大人在人群中走丢了、找不到回家的路的熊孩子。

        除了沈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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