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九章城主张百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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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城的城主名叫张百花。
准确地说他姓张,二十年前来到百花城,便改名张百花。至于他原来叫什么,这百花城中已经没有几个人知道,也没有几个人关心。只是老辈人还会偶尔讲起当年的故事,说张城主曾经是皇帝身边鞍前马后的近臣,却因为一次微小的错误,在立国之际被贬到这边城要塞喝西北风。
百花城里曾经一朵花都没有。
据说那张城主一人一骑孤身而来,站在一个沙丘上打量这地方,只有大大小小十几个聚落,在一块绿洲的周围星星点点分布。再往西走,便是一望无际的莽莽黄沙,和不时冲进边境骚扰的阿黎国轻骑兵。
好在这里有一条河。
十年前,百花城周围的村落沿河而聚,建起了城墙,成为了一般规模的小城镇。由于城市随着人口不断内迁而扩张,百花城中的区域划分比较混乱,住户与商铺混在一起,书塾与酒肆混在一起,都是十分常见的事情。
但百花城的大街小巷都十分整洁,因为张城主是个很爱干净的人,要求每条街道一日一扫,家家户户决不允许堆积垃圾。
张城主还是一个爱美的人。尽管传说他遭到贬谪永世不得回京,却还是几次三番派人去中原采买花种,精挑细选后,洒在城内城外,街头巷尾。
于是百花城才终于成为百花城,张百花也更加被称作张百花。
一城之主是无需亲自巡街的,但张城主始终坚持着这一月一巡的规矩。说是出巡,其实更像是出游,随着百花城规模的不断扩大,他出巡的日子也变得越来越长。有时大半日,有时两三日,有时接连在外面闲逛四五日,喝喝小酒,点桌小菜,看看花木,倒也别是一般自我陶醉。
张百花爱美,爱美景,爱美食,爱美酒,也爱美人。无关男女,无关爱情,只为赏心悦目。
这趟出巡,张百花依旧对自己治下的百花城十分满意。两人两骑悠哉悠哉,转了一圈准备打道回府,忽然见到不远处街口乌泱乌泱的,声势浩大,甚是热闹。
“那是个什么东西?”张城主指着那喧嚣的方向,询问旁边的小厮。他年纪大了,眼神已经不是太好。
“秉城主,那不是东西……是人,一个人身后跟着一群人!”小厮答道。
一个穿着朱砂色深衣、青色褂子的年轻男人,内衬的领口从里面抢眼地探出来,上面绣满了或粉或黄的秋菊腊梅,腰间系了一条染成紫色的丝绸腰带。最滑稽的是,他的背后一左一右插着两把巨大的马刀,被下午的阳光照得金光闪闪。
“哪来的大扑棱蛾子?”张城主只觉得眼花,“走,过去看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当张城主认出那张印象颇深的英俊面孔时,差点俩眼一翻栽下马去。
“张城主,您来出巡吗!”洛春风还特别热情地朝他挥了挥手。
“……”
张百花当即调转马头,狂奔而去。他可不想让一个大扑棱蛾子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过来来给他行礼!太丢人了!
直到跑出去二里地,张百花才勒住缰绳,吩咐那随行的小厮回头去找刚才那个扑棱蛾子,把他悄悄带进府去——一定要从小门进!不可以被任何人看见!
“洛春风啊洛春风。”他困惑地自言自语,“我与乃父曾经相交十余载,没见他审美这么糟糕过。现在的年轻人,莫不是都疯了吗?”
张百花忍受不了两件事情,一是见不得珠玉蒙尘、乌云蔽日,二是受不了难看的东西在眼前晃悠。就这两条,已经被正在街上被众人指指点点的那位公子哥占齐了,他张百花当然做不到袖手旁观。
一柱香的工夫,一身花花绿绿的洛春风被小厮领进城主府。他身姿挺拔,风度翩翩,嘴角带着温和的笑意,仿佛比平日登堂拜访时还要亲切自然。走进内室时他马上躬身一礼:“学生洛春风见过张伯父。”
在外称城主,在内称伯父。洛春风与这位张城主的关系,还是比“认识”更近一步的。
张百花没有作答,喝退小厮,围着他整整饶了三圈,脸上的表情越来越精彩。到第四圈时他终于忍不住了:“把你那扎眼的绿外衣脱掉!你现在哪像个名门之后!”
洛春风还真是热了,从善如流地脱下褂子,露出里面如同泼了一片丹砂的内衬。
张百花只觉得两眼一黑:“你……”
大热天的穿这么多层,这小子怕是真的有什么毛病吧。
穿这么多层就算了,你别搭配得这么丑啊!
洛春风却自顾自地向他介绍起来:“这是花仙阁的云烟纱,这是川间巷的蜀地锦,这是西凉的嗜血刀……我走遍各个店铺,这些都是他们店里最昂贵的东西。”
张百花:……
孩子你傻吗?把贵的东西凑到一起就是好吗?再说你一个学鸳鸯剑的剑舍学生,扛着两把大马刀是准备出城转行做劫匪吗!
张百花正要苦口婆心,就见眼前穿着花花绿绿的洛春风突然从袖口取出一卷文书,单膝跪地,神情肃然。
“请恕晚辈失礼!今日之事,实在是另有所请。”他十分恭敬地说着,将手中的文书躬身递出。
那文书是一道状纸。
是李长歌拟的状子。
张百花的神情也逐渐严肃起来,将那状子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待他读完,面前的洛春风便再度开口,将那前几日看到的胖剑客与瘦剑客的决斗简单复述了一遍。
“剑客的剑与甲,相当于寻常人的衣衫。并非每个买得起名贵衣物的人都能穿得好看,同理可得,不是每个人都懂得用同样的代价买到最合适自己的武器。我唐国既有剑客无数,就应当允许有人专门为他们建言献策,让他们不至于因为选配不当而在关键时刻表现得令人扼腕。我们想做的,正是这一件事。”洛春风说。
张百花拿着状子在大堂里踱了两步:“我还有两个问题。第一,你们如何保证,别人不懂的你们能懂?”
“一是人才,二是工夫。”洛春风不假思索道,“我们有一位好友深通兵器谱,是武学理论的集大成者。再者,我们以此作为事业,一定比寻常人在这方面费心得多——许多剑客从来没有认真对待过他们的武器,就像一些人出门从来不注意他们的穿着。”
“就像你今天这样?”张百花似笑非笑地说。
“晚生是故意的。这身装扮是由剑室的另外两位朋友,按照最丑最糟糕的方案搭配设计而成。”洛春风坦然作答。
“你倒是诚实。”张城主背过身去,“但我还是不解。我与令尊是旧相识,你也曾经来我的府上拜访过,只要递上名刺,你就可以择日登门递状子——又何必为了引人瞩目,用这种方式招摇过市?”
洛春风一时间没能作答。
这几日林羽在衙门屡屡碰壁,说明普通人想要和官府扯皮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洛春风看在眼里,却始终没有主动提出来去越级走走关系。
才说过不准备依靠家世过活,怎么能刚碰到一点困难就妥协呢?
这确实是一种奇怪的原则性,但洛春风就是这么一个人。若非如此,他早就请家里找门路回江南水乡找个肥缺了,又怎么会在这莽莽边塞之城,倾其所有,投身于一个或许并没有未来的行当呢?
所以剑室的另外两人也没有跟他提过这一茬。
但今天的这种方式不同。按照张城主那对“美”的强迫症一般的执着,看到一个奇装异服的家伙在他眼前晃来晃去,怎么都会叫过来质问一番。这状子怎么都会有机会单独递出去的,而且可以逃过那程序上必走的一百杀威棒——是城主您主动叫我过来的嘛!
洛春风只是增加了这件事的成功率。比如他是被小厮请进城主府的,换成别人,可能就是叫差役当街扒了衣服拖进去……那可就有点难堪了。
这个责任,洛春风很乐意承担。
“晚生失礼,只觉得这样更加直观。如若晚生以私事登门,则城主无论做什么,都会被认为徇私。如今之事,是晚生奇装异服在先,城主召我是因影响市容,而我以此再行谏言,此之为公。”洛春风最后如是作答。
张百花沉吟片刻,忽然大笑道:“好大的一个弯子,好一个踢皮球。这主意谁想的,你?”
“不是。”洛春风如实道,“是剑室的一位朋友。”
“这状子呢?你写的?”张百花又问。
“也不是,是剑室的另一位朋友。”洛春风说。
“你们这个什么,剑室,一共几个人?”张百花问。
“一共三个。”洛春风答。
“三个臭皮匠,点子不重样!”张百花笑着骂道,“那俩人现在是不是就在门口等着呢?来人,把他们喊进来!我倒要看看这些胆大包天的小子是什么成色!”
林羽和李长歌还真的正在城主府外面徘徊,时而低声交谈,时而探头探脑。
“城主张百花是什么样的人?”林羽小声问道。
他当然不是对这位城主毫无了解,否则也想不出这么个不伦不类的招数来。但他了解的张百花只是这位西境第一重镇的张城主,更早一些的事情,还得问江湖百科全书李长歌。
“听说张城主年轻时曾经是一名剑客。若如此,他或许比民商司的人更能理解我们要做的事吧?”林羽说道。
李长歌很难长篇大论的讲故事。但从他断断续续、只言片语的叙述中,林羽还是把这位传奇城主的经历了解了个大概。
“原来如此。”他露出思考的神色,随即露出淡淡的笑意,“那就稳了。”
张百花曾经是江湖上一名独行侠。直到他遇到一位名叫李世济的贵族剑士,一见如故,把酒言欢,决心要一起做出一番事业,将这混乱不堪的世道改天换地。
后来他们的队伍遭遇了一场惨败,一路逃窜到东海之滨,眼看只剩下投海明志这一条路,却突然看到一叶扁舟从不远处杨帆而来,船头的人长身玉立,袍角微湿,视那周身的汹涌波涛为无物。
“我叫洛亦寒。”那人对他们说,“快上船,来我家躲躲。”
再后来李世济得了天下。张百花辞去所有封赏,却向这位昔日的好友要了那西疆的一片不毛之地。
“此处西邻阿黎国,是我大唐边疆最薄弱处。我要给西境的百姓打造一座坚不可摧的边城要塞,护佑一方安静。”张百花如是说。
于是李世济当了皇帝,洛亦寒做了首富,张百花成了这百花城城主。
“你倒是跟你的父亲很像。他当年就是不听从恪守中立的祖训,从家里偷了一艘船。”张百花望了一眼仍在阶下长跪请罪的洛春风,“每一代有每一代的事情。我们这一辈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只求个律法严明的太平治世;你们自幼被太多桎梏规矩束缚着,自然就总想着开陈出新,开辟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路。”
“什么?”洛春风一时间没听明白。
“没什么。”张百花感慨地叹了口气,“年轻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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