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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十六章(修改时间8.1)


那我讲故事还挺引人入胜的。庄无己想,看了一眼眼神逐渐涣散的骊越,依言合上了书。

        “儿子,别逗人家小姑娘了。”林仲鸣单手拎剑,确认眼前那三头野狼已经断气,抹了把脸,冲着小儿子的方向大喊。见那混小子头也没偏一下,恼火地换了长弓向他射出一箭。

        只见不远处那公子哥伸手环住那姑娘盈盈一握的纤腰侧了侧身,轻飘飘转了个圈,毫不费力地躲过那一箭,冲惊魂甫定的姑娘眨了眨眼:“这老头就是粗鲁,我向你赔个不是,改天再找你聊天,阿纳莎。”

        阿纳莎原本吓得惨白的脸霎时便飞上两片红霞,笑着点了点头,和他道别:“林畸,你可真是个有趣的人,再见。”

        林畸面上闪过一丝不自然的神情:“阿纳莎,如果你能叫我林公子,我会更开心的。”

        林仲鸣看着自己那惯会沾花惹草的儿子当着那姑娘老/子的面和姑娘调情,本就已经满腔火气,方才他又瞧见林畸搂了那姑娘的腰,如今道个别也没完没了,只好压下满腔怒气,冲一旁的老汉讪笑:“老纳,真是对不住,我家小子实在不像话,待会我就好好教训教训他。”

        老纳只是嘿嘿笑:“哪有的事,方才还要多谢你了那杀三头野狼。况且我瞧小林公子品貌都是极好,说不定我俩还真能做成这个你们中原叫什么?”

        林仲鸣只一个劲装傻,心里叫苦不迭。若是自家儿子真对那阿纳莎有意也就罢了,他在边境待了快两年,早就认清了中原说边境狄族野蛮不堪只是个彻头彻尾的谬闻。问题就在于,他和林畸做了快二十二年父子,至今连自家小儿子喜欢什么性格什么品貌的人,甚至是不是喜欢姑娘,都一概不知。

        原因无他,林畸是个见到好看的就忍不住要撩闲的性子,无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一律先聊上几句再说,临走时总能收获一堆手帕和香囊。林畸来者不拒,可就苦了他嗅觉灵敏的爹,闻到他身上的脂粉气就能打上一下午喷嚏。好在那不肖子孙虽然爱勾搭,却也没给他勾搭出事,从未传出过他在哪个姑娘家夜宿,或是从哪个清俊儿郎榻上被丢出来的消息,林仲鸣忙着安定边境,也就没空搭理他,任由他长到了现在,成了一株毒草。

        林畸又和阿纳莎依依惜别了一会儿,这才满面春/光地朝林仲鸣的方向晃荡过来。

        林仲鸣一看他这样就来气,伸手就想打他,被林畸轻松躲过:“哎,别动手嘛,我这不是想让你早些抱上孙子,你发什么脾气。”

        正是黄昏时分,草原上没什么人,三三两两的牛羊在安静地咀嚼草料,歪着脸斜着嘴,一点也不秀气。圆形的帐里热闹得很,时不时有成年男子用方言说笑的声音,伴着羊汤的香味飘了很远,天风是白的,云是丹朱的。林仲鸣撅了根草在手里折腾,看似闲懒,脸上带着笑,语气却是说不出的沉重:“他把我发派到此地,原是想让我自生自灭,磨了我一身锐气,过个两三年也就放我回去了,偏偏你一定要跟着我过来。若是想保全林家,你大可以留在洛阳演你的纨绔子弟,等我在回京路上归西,承个长安伯的虚名也能安稳度日。阿洵,你何苦在此蹉跎了年岁。”

        林畸也笑:“那他放过哥哥了吗?”

        林仲鸣默然。沉默片刻,他将手中那只成了形的草蚱蜢塞进林畸手里,头也不回地走了。

        画面一转,黄沙漫天,残阳如血。林仲鸣披坚执锐,一柄长剑穿心而过。林畸回头一看,是老纳那张熟悉的脸,身旁还站着眸色深沉的‘骊越’。‘骊越’的脸和骊越并不是同一张,唯一相同的是那双金色的眸子。他身着暗红色衣袍,并未像往常一般穿黑色,但若是仔细看便能看出,那暗红色是被血浸透的结果,衣摆还在一路滴血,也不知是他的还是旁人的。

        林畸沉默着上前,握住了林仲鸣胸口那柄熟悉的剑。那把剑,是林仲鸣亲手设计,又由老纳替他打造好,在他行冠礼那日,阿纳莎红着脸交到他手上的。

        而如今,他的剑被造他的人,刺进了画他的人胸口。林畸望向‘骊越’脚边,那个明媚的姑娘,那个把剑交到他手上的姑娘,至死都要看着他的脸,不肯合上眼。

        他和自己的父亲对视了最后一眼,而后拔出那柄长剑,割下了老纳的头。随即在骊越无言的注视下,折断了那柄长剑。残剑落地,发出铮然之声,如长风绕旗般回荡在血色的光中。林畸走出几步,另一侧的‘骊越’终是忍不住叫住了他。

        林畸回头,不等‘骊越’开口,便勉强勾起一抹差强人意的笑,轻声说了句什么。

        可惜‘骊越’没听清,骊越也没听清。方才被拉扯进书里时眼前便是一片血红,到了长安侯林仲鸣中剑时那红色便愈发浓郁,最后简直像要流进他眼里般开始涌动起来。他不由自主闭上眼,睁眼时便发现天已经擦亮,庄无己坐在桌边,在给自己斟茶。见他眼神逐渐清明,瞳孔也恢复了墨色,便将手中那杯刚倒的不知春放在他面前:“喝点茶。”

        骊越边发呆边喝茶,清了清嗓子,刚想开口,便呕出一口血来。

        庄无己略微往边上坐了点,迅速捡起那本老书,见书页上并未沾上血点,才把那书放下。

        “咳。”骊越用袖口将唇边血迹拭去,“方才,我好像看到了长安侯的死。”

        庄无己默不作声抿了口茶:“你说你杀了长安侯,是怎么回事。”

        骊越老老实实交代:“如果方才的幻境没有偏差,那么长安侯应该是被剑捅穿了心脏。我虽然不是动手的那个人,但站在凶手身边,衣服被血浸透了。最后你要走的时候还叫住了你,你脸色很难看地说了句什么,但我没听清。”骊越顿了顿,表情有些复杂,“脚边上,还有颗姑娘的头,长得挺漂亮,似乎是你的”

        “废话少说。”庄无己打断了他的话,思索片刻又道,“不会是你。”

        骊越反应了好一会才意识到庄无己在说什么,方才有些沉重的心情瞬时便有些飘飘然。又偷偷看了庄无己好几眼,确认重提长安侯之死没有给他带来什么负面情绪,便又开始缠着他说话:“哎,庄兄,原来你以前不姓庄啊。”

        “飞升之后便改了名,庄是我的母姓。”庄无己答道,脸上是显而易见的温柔,“我母亲叫庄洵。”提起母亲,庄无己才像是个正常的神明,消融解冻,露出一点点罕见的柔情来。

        从来没有哪个神明像他这样绝情冷性。神在飞升时并不会丢掉自己的心脏,就是用来和人类共情,体味人间苦难用的,以免他们端坐云台太久,忘了自己的来处,无法再对人间的苦痛感同身受。

        但庄无己就像是没有心一样,从不显露一点温柔,即使无意间流露也立马吝啬地收起,唯有在醉酒时才会表现出那个压抑了太久的、温柔的自己。

        而醒后绝口不提。

        “你母亲没和你们一起去边境吗?”骊越问道。

        “生我小妹时难产,母女皆殒。”庄无己垂下眸,“从那日起,我的乳名便唤作阿洵。”

        骊越对于兄弟姐妹没什么感触,方才在幻境里听到庄无己哥哥早逝,也没什么触动,何况是一个刚出生便没了命的婴孩。对于“父母”,他也没什么记忆——他们没他好命,早在还是两条黑鲤时便被出海捕鱼的渔民捞了去熬汤。骊越并不怪那伙渔民,更没有报仇雪恨的念头,弱肉强食,大家都是要吃饭的嘛,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故而他感到十分惊奇。因为母亲,庄无己居然能露出这样的表情,方才在幻境里,提起哥哥的死,面上的阴郁不像那时的林畸,倒更像是现在的庄无己。

        “故事,还念吗?”庄无己见骊越若有所思,并不往自己身上想,只当他是还没缓过神来。

        “还是先算了吧。”骊越其实无意窥探庄无己的过去,他更希望能找回自己的那部分记忆,和从前的庄无己相处时的记忆,由此判断那时的自己,究竟对庄无己是怎样的情感。方才幻境里那沉沉的注视,和庄林畸回头时说的那句话,他都想知道。

        但若是不能自己想起,他更希望想起了那些事的庄无己,能亲口告诉他。

        庄无己把手边那本书递给他,骊越接过时,书里却掉出来一页。骊越原以为是方才庄无己躲他吐出的那口血时,不小心把书扯散架了,漫不经心地拾起那张纸:“庄兄,书都坏了,你这也太不”然而当看清那张纸上的内容和落款时,骊越突然定住了。

        那张纸并不属于东海列蛟传,或是说,《齐谐》这本书。那是一张画,画上的男子五官锐利,身衣弋绨,一双赤金色的眸子盈着笑意。右下角则有一行小字:“他佑我国,无人知晓。”

        落款是阿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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