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十七章(修改时间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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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洵?”骊越两指夹住那张纸,伸到庄无己眼前晃来晃去,被庄无己一把拍开,夺过那张画像就要撕。
“哎哎哎,别撕啊,画得多好看啊。”骊越握住他的手。趁他凝滞,又小心翼翼将那张画像从他手中抽出来。万幸庄无己还没来得及动手,那纸也只是皱了点边,那双赤金色的眸子依旧神采奕奕,仿佛要隔着一层纸面,望穿这百年的光景。
“这不是能证明我俩以前关系挺好的嘛,不用再担心我们之前有什么血海深仇的账没算清,要不然,等恢复了记忆又是个大麻烦。”骊越仔细端详那张纸,发觉画上的面容依旧是方才幻境里的那张脸,而不是他现在这张
想到这,骊越又把手中的画递给庄无己:“庄兄,你再好好看看,这是我吗?”
庄无己盯着那张张狂的脸,又看一眼面前看上去不太聪明的骊越,开口道:“除去一双眼睛和一身黑袍,还有这周身的狂妄气质,没什么相似之处。”这意思就是说,不是骊越了。
这就能说得通了。骊越想起前几日做的那个梦。黑骊一般是不会做梦的,所谓的梦,向来被视为天机,笼统来说称得上是女娲的遗愿和意志,对于骊越则更是母亲对儿子的敦敦教导,不存在被人篡改的情况。若是庄无己当真不记得那画像上的‘骊越’,那只能说明,再次与庄无己相见时,骊越用的才是自己的那张真皮。
可是为什么呢?莫非当时已经贵不可言的自己,依旧对长安侯世子别有图谋?他们的相识相交,乃至最后画像上可用乳名落款的亲密关系,究竟是真情还是假意?若是假意,骊越无法理解为何庄无己飞升之后自己还要缠着他不放,若是真情
骊越侧头看了眼品茶的庄无己,容貌、气质还有身份,均是上等的一号人物。就是实在太冷,无论是性情还是功法——姑射山自他驻守后更是从荒山直接成了雪山。若当时的自己真是对眼前这个庄无己起了长相厮守的心,骊越想,那还真是为了美人,连命都不要了。
可那时的庄无己,即使自己最后的亲人也因背叛死去,飞升后也不见颓丧,依旧可以与他厮混嬉闹,如何会变成现在这幅模样?是他又受到了什么打击吗?
还是,因为我?
想到这,骊越的心简直疼得要受不了,整条龙都沉浸在胡思乱想出的伤感中难以自拔。憋了半天,他估计也知道自己越来越不对劲——身旁那人大有拎起茶壶浇他一身把他浇醒的意思,于是还是开了口:“庄兄,你的头发,是怎么变白的?”
“我不知道。”庄无己蹙起眉,“但应该和我被贬有所关联。”
“可据我所知,只有三种情况才会让头发一夜变白。一是凡人受了大刺激,会一夜间须发尽白,这个不提;二是法力全失,灵力不足为继,只是这种情况会让人形容枯槁,且你灵力充并未尽失;三则是由妖修成人形,若是原本皮毛就是白色,那么化形后自是保持原样,可你又是实实在在的人类王孙,不是妖族,这也说不通”骊越打量庄无己片刻,正欲开口,就被预感到不对劲的庄无己堵了回去:“我确定我不是妖族,是长安侯货真价实的儿子。”
“喔。”骊越乖乖应了一声,又喝了杯茶,“劳您再替我好好看看这书,晚些时候我再来听故事。”走到门口,突然又感觉自己过于理直气壮,怕庄无己心里不舒服,于是从怀里摸出个装满金豆子的荷包放在桌上,“谢礼。”这才心安理得地出门晃荡。
真当我是个说书的了,还给赏钱。庄无己一边腹诽,一边将荷包收起来,皱着眉头开始翻那本书,不过这次是从头翻起。
骊越出门并不是一时兴起,方才他瞥见了窗外一抹一闪而过的身影,这才追了出来。那人像是知道骊越会找出来,笑眯眯站在原地冲他招手。
“我有话想问你。”骊越把斛斯拉开,估摸着庄无己也不屑干这种听墙角的事,只随便挑了个阴凉处,压低声音问道,“庄无己的头发是怎么白的,你知道吗。”
斛斯山人被他这个没头没脑的问题弄得有点懵:“师叔祖,你这是什么意思?”
骊越其实也不太明白自己方才的脑回路,先是胡思乱想,以至于开始心疼某个完全不需要心疼的人,而后又绕到了那人的白头发上但既然问了,就断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他揪着斛斯山人的衣襟,低声威胁:“你管我要做什么,前两天的账我还没跟你算你说还是不说?”骊越看到他那张无时无刻都笑眯眯的脸就来气,自己把自己惹出了火,金色的眸子冷冷盯着他,眼里隐隐出现竖瞳。
“师叔祖息怒,我说就是了。”斛斯山人示意他先松手,“师叔祖来找我,想来已经有了想法,只是都和小庄的情况不符。若是不愿意听我长篇大论,不若先把猜测告与我,我再做补充。”
于是骊越又将方才的那通分析重复了一遍。
斛斯山人听完,果真给他又补充了几点:“师叔祖学识渊博。只是这须发尽白,还有另外两种情况。一是像我一样。”他顿了顿,瞧见骊越只是瞪着他,并没有要追问的意思,只得颇为遗憾地继续道,“觉得好看,自己变的。”
“第二种情况呢?”骊越想也不想便排除了这种可能性。庄无己此人,生得一张俊脸,整日一身素白也能显得仙气飘飘,但凡长得丑点,换了他那身打扮就是满身缟素,披麻戴孝,半夜若是下山,定能被不明真相的农妇当做止小儿夜啼的好故事——面色苍白,表情死板,一身缟素,周身阴冷,活脱脱一个白无常。他若是能做出因为好看就把自己头发折腾白这种事,也不至于天天穿来穿去就这么一个颜色的衣服。
“第二种,便是丢了心。”斛斯山人道,“神仙的心脏与性命无关,只为了共情人间苦难。按理来说丢了心脏也是死不了的,只是性子一般贬谪下凡也没有摘去心脏的,心脏没了还怎么为信徒消弭苦难。这种情况,多半是自己不再需要心脏,自己挖出来的。”
“不再需要心脏,自己挖出来的”骊越眼里的竖瞳不知不觉消失无踪,喃喃自语道,“你说,他是因为什么才不再需要自己的心脏了呢?”斛斯山人瞧见,他的眼眶竟微微发红,看上去马上就要哭出来。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回答。为了不再共情苦难,不再被供奉于神龛,不再参与人间的恩怨是非,拒绝放过自己,更不渡天下苍生。
骊越不知道自己这股想哭的冲动从何而来,这种眼眶酸涩的感觉他已经很久没有过,久到他已经不记得上一次是在什么时候。这种感觉并不像是设身处地的悲哀,而像是一种水到渠成的自然反应,就像是这具身体的主人曾经经历过这一切,了解那人从一开始鲜明风流的少年郎,在人间磋磨几遭后,如何变成了现在苍白寡言的模样。
悲哀简直发自灵魂,而非流于表面。
他一直是个情绪化的人,但这种体验还是第一次,失魂落魄的模样连斛斯山人都被吓了一跳。眼见着迷毂扶着拾冬出来下棋,忙招手把人叫过来:“迷毂,折一枝你的枝叶来。”
这话说得骇人听闻,于迷毂来说却早已不痛不痒,低声同皱着眉头的拾冬解释了几句,又示意斛斯山人过去陪拾冬先下一局,便到后院寻了个空旷地,取了一枝带着花的枝叶来,交到骊越手中。
“你的枝叶,为何要给我?”骊越回神,心中那股没来由的酸楚消了些,但眼尾依旧染上一点红色,平添几分妖邪之气。
“‘南山经之首曰鹊山。其首曰招摇之山,临于西海之上。多桂多金玉。有木焉,其状如榖而黑理,其华四照。其名曰迷榖,佩之不迷。’我与祝馀原是招摇山上的野物,机缘巧合跟着师父到了终南山来,又历经近百年修成人形。祝馀的原身,食用可数月不饥不渴。而我的原身,则有清明神志,指引方向的效用。”迷毂微微颔首,“师父虽然不着调了点,但人绝对不坏,要不然庄仙人也不会忍了他这么多年。他也是担心你才叫我折了这枝花送你,你就收下吧。”
骊越将那枝带着花的枝条凑近细细查看,只见那枝条上果然有黑色的花纹,只是那花却不太明亮,有些发蔫。他轻轻嗅了一口,的确觉得舒爽了不少:“既是‘其华四照’,那为何这上面的花却有些没精神?”
迷毂笑笑,将肩上长发撩起,露出颈侧那片梅花状的胎记。只见那胎记光华流转,透着莹白的光晕:“在这呢。为了给拾冬治病,我只好将原身的灵力全部封进了这里。”
“拾冬真是把你教得很好。”平心而论,骊越挺欣赏迷毂的,他身上有种不似小妖的沉稳气质,与拾冬身上如出一辙,“你一定是他的得意弟子吧。”
“不。”迷毂却笑着摇了摇头,“我是他命中注定的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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