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二十六章(修改时间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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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前的长安有怪事,百年后的长安也有。百年前的大周,虽定都洛阳,但朝中许多官员都来自前朝,而前朝的都城旧址正是长安。再加上林仲鸣战功赫赫,封无可封,天家只好拿“长安”二字做了他的封号,寓护国长安。外加林仲鸣原是长安人氏,又深得民心,长安的老百姓私下不叫他“大将军”或是“长安侯”,而是偷偷管他叫“长安王”。
故而当时民间曾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长安侯,长安王,身后龙椅亮堂堂”。这大逆不道的话若和别的官员扯上关系,或许皇帝还要好好想想是不是有人蓄意诬构——但偏偏从林仲鸣身上传出,这就不得不令人忌惮了。
因此林仲鸣这样一个硬朗的将军,蹊跷地得了肺痨,又被一剑捅死,也不是什么太蹊跷的事了。
而百年后的长安城,怪在一片蓊蓊郁郁的绿地。这块小草坪没有名字,四周也没有住民,鸟雀稀少,各类植物却疯长,紧紧攀附交缠在一起,密不可分似的。周围不见活水,这片绿意盎然的草地就显得有些诡异了起来。
庄无己目光触及之处,一片生机勃勃,全然不见百年前几近“城春草木深”的荒凉颓败。静默片刻,转头对骊越道:“从前这里不是这样的。”
骊越讶异于庄无己竟会对自己提起一片看似平平无奇的草地,连忙打起精神,“嗯”了一声,表示自己很有兴趣。
“从前这里,是一片荒地。当时长安侯刚死没多久,我一个人回到长安,在这里,看见了一个游魂。”庄无己道,目光投向了某片茂密的树丛,“在和他交谈后,我便飞升了。”
那时自己是什么心情,是悲伤还是愤怒,是对林仲鸣愚忠的不解,还是对薄情帝王的杀意,他已经记不太清了,或许是百年来独对一座雪山,终日入眼的只有皑皑冰雪,看久了,就连人间是什么温度也不记得了。但奇妙的是,庄无己还清楚记得那个游魂说过的每一句话。
彼时他未着甲胄,唇边一抹丹砂似的血迹,一头墨发却以一根剔透的女式玉簪高高束起,簪尾雕的是两朵蔷薇,远看简直像一对振翅欲飞的蝴蝶。这身装束不像是军中百步穿杨十步一人的世子,倒像是个落落可怜的潦倒公子哥,丝毫没有在军中枕戈入梦坐拥山河的气势——说得难听些,但凡换个长得没林畸好看的人,这副模样只能用“丧家之犬”四字来形容。
那团影影绰绰的光就这样出现在林畸眼前。封敬和林仲鸣接连身死,他其实并不是很想再和那酷爱平衡之术的帝王斗下去,又知晓自己身上连一枚针都找不到,若是真遇上什么高人来取他性命,也必然没有抗击之力。林畸索性在那团光影前站定不动。
谁知那团人影却越来越清晰,直至化为一个男子。那人穿着粗麻布衣,看上去和林畸差不多大,一双手却沾满了鲜血,时不时还有正在愈合的疤纹裂开,翻出内里粉白的血肉,一看便遭遇了一场大劫难。
林畸此刻却对他没什么兴趣,判断那人对自己暂时造成不了什么威胁,便又只顾低着头溜他的弯。可那少年却偏不让他如愿似的,没等他走出两步便叫住他,口音是林畸十分熟稔的长安调:“公子,你能告诉我莫孤村往哪处走不?我在这迷了路,找不到回家的路啦。”
林畸打量他片刻,见他神色不似作伪,看上去精神状况也还不错,于是实话实说道:“莫孤村早在一个月前就”话说到一半,林畸才猛地反应过来,看向他面前身影依旧如烛火般摇曳不定的少年,话说到嘴边又试探性地换了一种说法,“你迷路多久了?”
“大概半个月?一个月?我也记不清啦。”那少年似乎并没意识到,自己这么长时间滴水未进有什么不对劲,依旧十分热情洋溢地试图牵住林畸的手,“你也迷路了吗?还是来找我的?我叫萧俞,这位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呀?”
林畸觉得自己面对这样一张脸实在说不出假话来,只迟疑了片刻,便道:“萧兄。在下林畸”
“林畸?林陵死了之后那个新的长安侯世子?”林畸原以为这两年跟着长安侯在外征战,虽比不得林仲鸣战功赫赫,却也大大小小击退了不少次外敌入侵,在民间声誉也向来不错,谁知那萧俞在听闻他的名后却立马变了脸色,挂上一副乡下儿郎特有的鄙夷神色瞪着他,说到“长安侯”三字时也并未露出这个年龄段少年惯有的崇拜之色,语气轻蔑至极,仿佛这几个字从他嘴里出来,会污了他干干净净的一张嘴。
林畸倒是不怎么生气,反倒是好奇为多,于是耐下性子问道:“世人皆赞那长安侯为大周江山立下汗马功劳,如今战死沙场,更是追谥为长安王,大周几百年来怕是也再没有像他这般的能人。你为何?”
“为何?”萧俞嗤笑一声,目光落在林畸束发的玉簪上,“我是乡下人,见识少,没见过什么斩杀蛮子首级的大场面,只见过身边的邻居一个个饿死。先是不足周岁的婴孩被抛/尸井底,再是老人年近期颐仍要为一碗稀粥下跪磕头我们在阴沟里扑腾的时候,你们在做什么?豪掷千金筑高台,宴会上剩下的菜肴宁可倒进河里也不肯施舍半分给我们!”
林畸想反驳,张着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毕竟为了花魁一笑,用汗血马从西域运来上好蒲桃的是他,与人在高台上比剑把那人价值千金的宝剑折断丢进污水中的也是他。
“他们的命是命,我们的就不是吗?远在边关十四城你们都能照顾得妥帖,天子脚下的长安城却路有饿殍你还敢相信所谓‘战神’的信仰吗?”萧俞直视林畸脸颊上沾上的血污,不知想到了什么,神色微霁,“我曾经也试图相信近在咫尺的皇城,伸手便能触及的马蹄霜雪,以为那上边有一只耳朵会倾听我的怨诉,也会有人怀有一颗悲悯之心向淤泥里的人们投下垂怜的目光。”
“可事实上呢?我能活到今天,全靠着我一个人的功劳。备受愚弄的人,我不会再做第二次。”萧俞顿了顿,目光又缓缓上移,“要我尊敬你,尊敬你的父亲,为什么?你可减轻过我们半分苦难?可曾止住过忧戚者的半分眼泪?”
林畸无话可说,实在也不太想再听下去,轻声唤他的名字:“萧俞”
谁知,这一声“萧俞”出口,林畸周身突然光芒四盛。冷白色的光晕仿佛有温度一般,自发向萧俞身边涌去。萧俞低头看着层层光晕穿透过他的掌心,掌心上的伤痕被轻而易举地抚平,而与此同时,他的“身体”也变得愈发透明。
“原来我早就已经死了。”萧俞望向自己似乎被光芒刺穿的胸口,“怪不得我的手裂开了不疼呢,还以为是终于废了。”萧俞小声道,望着林畸一点点升上半空,用尽全身力气喊道,“若你将来真的成神,千万别忘了像我这样的人。”
像他这般忍饥挨饿,孤苦无依的人。
林畸虽有些惊慌,却暂时稳住了心神,颇为诚恳地向他回了一句:“一定。”便没入层层云霭中,不见了身影。
而萧俞彻底安息后,一枚白如月色的蔷薇玉簪静静落在了原地,像守候着一个再不为人所知的秘密。
庄无己自然不会面面俱到、分毫必至地向他讲述自己当时飞升的场面,那枚遗落的蔷薇玉簪不知是被他遗忘了,还是早就觉得不重要,索性提都没提——尽管那是她温柔和善的娘收到的定情信物,因为她最喜欢粉色的蔷薇,林仲鸣还大费周章替她买来了一块带着微微粉色的玉髓,亲手为她雕了这枚玉簪。
骊越听完庄无己粗略的讲述,却又开始心疼起他来。
飞升的缘由是对民间疾苦起了怜悯之心,经受几番磋磨后却亲手挖出了自己的心脏,变成了现在这副冷淡的模样。只是想想,骊越就觉得自己一颗健壮有力的龙心简直都要心疼得蜷缩起来。骊越看了他一眼又一眼,把庄无己看得都有些不耐烦起来:“做什么一直看我。”
“你想起来自己是因为什么事才挖去心脏的吗?”骊越觉得自己若是当着庄无己的面说出“心疼他”三个字,那自己这顶项龙头就可以和庄无己的心脏一样静待复原了,犹豫再三还是挑了个温和些的问题问他。
“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对这人间,失望之极。”庄无己道,“我只能看见他们围着我,把我奉上了高台,却又高举起火把,向一个活生生站在他们面前的神祈愿,祝我快死。”
骊越顿时不觉得庄无己选择不再庇护这一方人有何不妥。他想,若是换了当时的自己,怕是要将这一大群人都活活处死才消得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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