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二十七章(修改时间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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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百年光景,此处竟已改换一番天地。”骊越重又环视四周,随口道,“难不成是你在此地飞升的缘故?”
庄无己脑海里浮现出那枚遗落的玉簪,没有回答,只道:“走吧。”飞升时的这段记忆他清楚记得,故而在那妖市的小花妖把那根干枯的花枝拿出来,说是“姑射山人飞升时掷下的蔷薇”,他并没当回事,反倒更在意那句“仙人入梦”和“日后的代价”。
从未听说过哪个仙人下凡渡劫还能有“同僚”相助的。
这些话他并不打算和骊越多说。那人陪在自己身边原只是为了要回他的鳞片,何况骊越昨日才用秘术分担走了他一半的劫难。若是真的分析出了什么庄无己看了一眼正在傻笑的骊越,他相信骊越是个说到做到的人,会为了他愿意搭上这条万年的龙命。
他不愿受,他也受不起,即使他对这“好姻缘”并无排斥。
于是庄无己思索片刻,将不久前从骊越身上扯下的鳞片化在手心,递给他:“拿去。”
骊越先是有些愣怔,随即面色便冷淡了下来:“你这是什么意思?”
庄无己伸着手没动:“没什么意思。想起来就还你了。”他只是觉得,按照现在这个小打小闹的程度,渡劫是不太可能了,找回记忆应该才是他下山的主要目的。那么他剑鞘上的那颗珠子,以及和那颗珠子同源的鳞片,也就变得并不那么重要了。
“留着吧,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骊越一扫方才面上的傻笑,神色冷淡得近乎庄无己,“泉客珠哪是随随便便一片颔下鳞就能化出来的。留着就是了。”
见庄无己依旧没有要收回手的意思,骊越轻轻吐出一口气,似乎有些无奈。眼见周围偏僻,四下无人,便略微低下了头,凑近庄无己,轻声道:“看我的眼睛。”
庄无己抬眸望向他的眼底,目光澄澈而专注。良久才向后退了两步,道:“假的。”
“是,假的。”骊越也向后退了几步,,“我眼眶里的这对眼珠,乃天狼星陨石的残片打磨而成。暗处是寻常的灰黑色,有光照上去就会微微透黄。”
天狼星,主侵略之兆,大凶大恶,得此星象者,不得善终。
“我陪着你并不是想找回我的颔下鳞。”骊越道,害羞归害羞,神色却依旧竭力保持淡漠,“记忆是其次,想找回我的眼睛,也就是泉客珠的真正去向,才是最主要的目的。在很多年前,我的眼睛就不见了。”骊越不记得眼睛究竟是怎么丢的,又是如何装上了这双陨石眼,只记得是为了一个人。
他想赌一把,那个人是庄无己。
庄无己再次望向骊越澄黄的眼睛,不过这次骊越却侧头躲开了他的视线。
迷毂在屋子里,看着眼前剩下的一丁点不知春叹气:“师父,你就不能省着点喝吗?岂不闻一杯为品,二杯便是解渴的蠢物,三杯就是”
“跟拾冬学了两天书,识了几个字,就跑到我面前卖弄了。”斛斯山人毫不在意迷毂愁绪万千的目光,将一壶新泡的不知春又喝了个见底,“若是想要,再去问拾冬要点不就好了。”
“可是拾冬这两天突然说要回天上一趟,连书院都交给我管了。”迷毂见劝不住,只好捞了个茶杯给自己也倒了点,闻了又闻,才肯小心翼翼吞下一口。
斛斯山人面上依旧带着笑,心里却有些没底。拾冬被贬多年,如今重回天庭,不是洗去咒文,也至少会治好一身伤病。若是再乐观些,法力尽数恢复,重复原位,掌人间姻缘,恐怕会不会再下凡来当这个小小的教书先生,都是个未知数。
更何况斛斯山人看了眼仿佛在饮琼浆玉露的徒弟,还有个死心眼的徒弟天天缠着他,要娶他回家,若是被缠得烦了,一躲了之也是有可能的。
毕竟拾冬当年在天庭的时候就是出了名的脾气好,随时随地都是一副温文尔雅谦谦君子的模样,斛斯山人唯一一次见他动怒,就是拾冬探查到自己与一小妖有一段姻缘时。
而动怒的后果也极其惨烈,一身法力尽散去,打落天庭,咒文锁灵。拾冬就这样拖着一副残败之躯,东奔西走收集好自己散落的仙骨,在人间漂泊了近百年的光阴。
祝馀只顾着啃栗粉糕,掉了一身糕点渣子,又被她全部掸到了斛斯山人身上。斛斯山人习以为常,只是看着她笑。
他曾经也有一儿一女,只是没来得及见到最后一面。
如今有迷毂和祝馀常伴身侧,又何尝不是一种圆满。
斛斯山人的目光越来越远,盯着远方的某座山峦或某条河流发呆。半晌,他才道:“迷毂,这两日我也要回去一趟,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回来。你看着点祝馀,别让她吃太多。后山的那株蔷薇今天发了芽,记得浇水。”瞧迷毂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斛斯山人又笑道,“放心,保证把拾冬也带回来。”迷毂这才长舒一口气,把祝馀面前那碟只剩下最后一块栗子糕的盘子给端走了。
斛斯山人此番重回天庭,顺带还想查查有关那朵蔷薇花,以及骊越庄无己二人的姻缘之说。拾冬那处反而他并不抱什么希望——他对所有人都是一副好脾气的模样,即使对着迷毂多出几分耐心,也从未见过他脸上露出过除微笑外的其他表情——除了能说明迷毂在他眼里和其他人没什么不同外,再无其他参考价值。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拾冬和庄无己才是同一类人,只不过是温柔刀和冷锋剑的区别罢了。
荒原过后就算是正式出了长安城地界。骊越顶着一张异域来的脸,果然没有之前混得开,一连几次去打酒喝都被好声好气请了出去,大概意思是不想惹麻烦,叫他到别家去寻酒。而庄无己,一个嫉酒如仇的洁癖,一看就不像是会去帮他的打酒的样子。于是骊越顶着自己这张自认为英俊出奇的脸走了不过二十里路,便又灰溜溜地套上了一层伪装。
庄无己看他泄愤似的换了一套又一套皮,嘴边溢出一丝笑意:“其实你可以叫我去买的。”
“可你不是讨厌酒吗?”骊越套着一身山羊胡郎中的皮,忘了继续换下去,呆呆地问他。
“别在我面前喝就行。”庄无己犹豫片刻,答道。
“还是算了。”骊越换回原来那套装束,黑衣墨发,看上去清爽了许多,也像是个中原人了,只是眼底还微微发着黄光,“你不喜欢,我就不喝了。”
庄无己从他的欲言又止中,品出了他的弦外之音。又一阵难言的沉默后,他突然开口问道:“黑骊一族可以窥见天机,是不是?”
“是。”骊越答道,“黑骊一族本就由女娲娘娘的意志所化,与天机同出一原。”
“那可会有,看错的时候?”庄无己又问,“当时我还在天庭时,你曾亲口对我说,若是珠子丢了,就下凡‘渡劫’。可一路走来,却并无甚劫难,只是我的记忆,还有情感,似乎都在慢慢恢复。”
“我不知道。”骊越蹙眉,“要么就是有什么意外的变数,使得你的命运发生了偏差,要么便是,实话涉及到了机密,我也不能直接说给你听。而我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的确,一个道行不足千年的小仙,又会有什么秘密是不可告人的呢。
庄无己思索片刻,又问道:“那么,你的记忆呢?”
“什么?”
“你的记忆。”庄无己重复道,“你不是说你的记忆也丢失了一段吗。这么久以来,还只在翻开那本《齐谐》时触发过一次幻境,你不觉得奇怪吗?”
骊越其实很想告诉他,不止那一次,很久之前他就做过一场梦,但回想起梦境里零碎的片段,还是止住了这个念头,答道:“是有些奇怪。不过当下还是找回你的记忆要紧,我那段记忆,若是实在想不起来也就算了。这么多年了,也没影响我寻欢作乐。更何况”他突然奇怪地顿了顿,像是下定了决心般,死撑着把后半句话说完了,“有没有那段记忆,也不妨碍我现在喜欢你。”
庄无己并未像想象中那般生出厌恶之感,更诡异的是,他愿意承认,此时的骊越,竟然有点可爱。
于是他只是笑笑,盯着骊越的耳朵,等着它们一点点漫上绯红,再蔓延到脸上。动作并未刻意掩饰,骊越自然是看得一清二楚,有些懊恼地散下一头长发,恼羞成怒地遮住了自己的耳朵。
“若是你能有我从前半分功夫,也不至于现在说句好听的都要红脸。”庄无己看着他笑,只轻飘飘丢下这么一句话,便从他身旁飘然而去,徒留骊越气得咬牙切齿,恨自己前些年看的话本子都没看进脑子里,如今竟要被一个这样无趣的人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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