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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云锦浮贵香(6)


  没有人会去关心在这场惊世的崇元殿之变中,成千上万的英骨埋没在崇元殿前的赤雪之中,包括那支特殊的军队从黑暗中站了来,以一抵十,为自己的主公以血肉之躯相博,辅开了大塬朝的龙脉延续,那便是我五万内卫精英,死去的内卫如烟尘消散,而活下来的内卫则面临着更残酷的祖制,随主殉葬。

  好在元德皇帝仁厚慈爱,辅一基位,立下诏废千古祖制,禁后妃殉葬,(这应该是贞静皇后的枕边风,保下了她那个不省心的胞妹,)总算锦太皇贵妃得以保全性命,前往法门寺颐养天年。接着元德皇帝又不顾旧臣反对,同废内卫殉葬旧制,一并以陶俑替代。

  帝曾对左右叹曰:寻常卫士三五载成形,然内卫却需数十年之功呕心沥血始成才,所化财力、人力、物力实乃普通武士数倍之功,殉主之制,泯灭人伦,实宜废止,自今日起,凡投诚效忠新朝者,无论过往皆既往不咎,一切待遇与东营同视。

  怎耐旧例深入内卫之心,仍有残存者或暗图谋反,或忠心殉主,无德帝便急急下令进行临时备补。原本九岁的孩子全部提前到了七岁(甚至六岁)便进入暗卫麟选“獒试”。

  元德元年,离太祖皇帝平定乱世不过三年时间,历尽战乱的山河依旧调零,百姓生活依然多艰,内卫虽准功臣子弟恩荫寄录,但训练过于残酷,即便可无须獒试入选  ,但大多娇生惯养,无法坚持。故内卫多取战争遗孤和化外流民充陈。说白了,做内卫都是活不下去的穷苦孩子的唯一出路,而我和我的孪生弟弟那年恰满七岁,正位列其中。

  我日后所有的同伴和敌手都经过了那惨无人道的一日夜,龙胆和穷奇杀了所有的獒和孩子,蛛蛛躺在死孩子身后,骗过了存活下来的一只獒犬,然后跳出来杀了獒,蜉蝣混身被咬得全是伤口,虽然活了下来,可一张脸全毁了,一辈子只能屈居幕后。

  我是那群孩子里,唯一一个牵着獒脖劲上的皮毛慢慢走出来的,里面另一只獒已在混战中死去,其余四个孩子也全被活活撕碎了,据说其中一个还是我那苦命的孪生弟弟,而我牵着的那只獒却毫无伤我之意,相反还舔着我身上的伤痕把我当作了主人。

  这是后来长官们告诉我的,可惜彼时的我什么也记不得了,整个人从头到脚、小脑子连着五脏六腑像被魔鬼用个大勺给一鼓脑给全挖空吃光了,只剩一具伤痕累累的小空壳子。我歪顶着鼻青脸肿的小脑袋跟着长长的队伍,打着趔趄,一路滴血地且行且停,直到那件雀金霓灿烂的光辉照耀进我的眼里。

  仿佛神祗轻轻地在我耳边打了一个响指,将我从虚无拉回到喧嚣的尘世。

  我机械地抬头,张着小嘴盯着那件雀金霓,看了许久,脸上些微的痛意传来,这才惊觉是我的眼中竟然淌下了咸涩而滚烫的血泪,沾痛了面上那累累伤痕。

  我是谁?我为什么在这里?我要去做什么?我这是怎么了?

  当所有的小獒选试乖乖听话下跪时,唯余我茫然而突兀地傻站着,深深思考以上这些简单的哲学问题,幸亏一旁有个小孩子扯了扯我的衣袖。

  “快些跪下。”

  我闻言低头,却见我的脚下正匍匐着一个小个子,那个孩子可真瘦小,只有我一半的个子,声音弱弱脆脆的,倒像是个女孩子。从我这个角度俯视而去,就像脚跟处跪着一只快要死掉的小秧鸡,只听她怯声声地对我说道:“快跪下拜见长官们吧,他们最讨厌不讲规矩的孩子了。”

  她无意间侧过身,露出另一半脸,血肉模糊,颊骨几露,我的心中一惊,一低头,看到自己的双手则满是干涸的血痕,而眼中滚烫的血泪正一滴滴落到手上。

  我低头,却见肚子上的白麻衣早被血水丝丝缕缕地渗透,我翻开衣服,果然有道口子,皮肉外翻,再深那么点就要露肠了,我的神智完全清醒了过来,随之而来的是混身所有伤口的灼痛,尤其是腹部,不由倒吸一口气,捂住伤口重重地跌跪在那孩子的身边。

  眼部的鲜血滴个不停,我烦躁地举起袖子粗鲁地擦着,小秧鸡又急急地拉着我:“别,袖子脏,你的眼皮子全裂了,回头小心眼珠子就不保,缺胳断腿的……长官们也要送去玉石谷的。”

  玉石谷?那是什么地方?

  她轻轻掏出一块沾血的白帕子,沾了自己的口水,轻轻地敷在我的眼皮上。

  “谢-谢。”我脑中忽然跳出这两个字,我机械地对她张口,却带着说不出的僵硬,好像这辈子都没说过似的。

  长官们的脚步声悄然传来,在潮湿的岩地上响起低低的回声,仿若无数的恶魔回到老巢,引来胆战心惊的骚动。

  无数的火把慢慢照亮着空旷的岩洞,炙烤着我们的额头,我们的头伏得更低。

  传说中的青王,也是我们伟大的首领披着那件光彩辉煌的圣衣,高高坐在宝座上,按次序接见了每一个活下来的獒犬,同时会让我们提一个要求。就好像圣上在金銮殿上殿试举子一般,青王也借此观测我们的潜质。

  我跟着那只小秧鸡排在队列中慢慢前行,前方有细碎的话语传来,那些小伙伴有的是想要钱,令家人解困;有的是想让内卫组织为他报仇;有的则是被诓骗而来,以为会有个不错的前程;有的是为了成为所谓的武功高手,手握戾器,打遍天下。当然,更多的不过就是为了一口馍,不至于饿死街头罢了。

  只要能达成我们的愿望,相对的,我们会被要求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永远成为大塬朝的武士,圣上的黑暗家奴,永坠阿鼻地狱。

  总之,那一天,大家都出卖了自己的灵魂。

  如果这世间真有灵魂的话!

  轮到我时,我抬头看向青王,不由自主地傻在那里,小小胸膛里有一股热浪涌动,好像我等这一刻等了很久很久,我渺小的晦暗的世界里第一次绚烂的烟花齐放,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美丽耀眼的人,那件披风同她,我根本分不清哪一个更美、更亮、更耀眼!

  后来辛追告诉我,他那时以为我会对青王说我想要弟弟复活。他见过太多的暗人当时都是这么过来的,由天真坠入黑暗,再经历绝望,最后到毁灭-不是被敌手毁灭就是被自己毁灭。

  我没有说出这个愿望,甚至想都没有想过,那时候的我才七岁,大家以为我失去了所有的记忆,所以对于亲人没什么概念。他们并不知道,我心里明白的,人只要一死,就再也活不过来了,提出这个要求是十分愚蠢的。

  那时所有人都很惊讶,那时的我内心只有那个强烈的欲望,我指着青王身上那件雀金霓,依旧吐出机械的声音,对青王说道:“衣服,摸一下!”

  所有的人脸色都白了,青王却笑了,她娇颜上灿烂的笑容使她变得更加耀眼,她慢慢蹲下来,纤长的玉指轻轻抚过我的喉咙,像蝴蝶一样轻柔,然后摸向我的小光头。她的眼神看不真切,只见她笑颜如花地对我道:“好孩子,你为什么想摸我的披风?”

  我诚实而简短地回答道:“活着!”

  青王的笑容凝住了,盯着我看了许久,可最后还是大方地拉过披风让我摸了一下,那披风随着烛火闪过一片五彩闪烁的光斑,  冷咧地闪着我们所有人的眼,可是那手感真得很好,好像天鹅展开的轻盈羽毛,又像那些大獒不吃人时,翻身嬉闹时露出的肚皮,摸上去出奇地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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