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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2018年12月10日


什么是感情呢?拥有的人可以肆意挥霍,没有的人却只能苦苦等待,我不知道,也不明白,耗尽一份感情,需要多少的时间与无奈。

        大学的室友很是社会,与我过去接触过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同,生长在糟糕的环境中让她们的心理在某些时刻变得极度扭曲。

        申报寝室长时她们不愿意接下这个吃苦不讨好的职位,于是她们三个一拍即合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报上了我的名字,于是我只能被迫接过这个担子。每次寝室卫生检查前,她们都会扔下摆满了物品和垃圾的桌子跑去外面,为了不扣寝室分,我只能帮她们收拾桌面,清理垃圾,脏兮兮的洗漱台需要擦,扔在脸盆里泡了水的衣服需要洗,收拾完寝室还要帮在外面玩疯了的她们带下节课要用的书本和手机充电宝。我一个人抱着四人份的课本赶到教室,她们早已嬉笑着坐在那里,老师布置的作业,她们不慌不忙地玩着手机,等我做完之后扯着我的本子抄答案。每次她们懒得出门,就会让我当她们的跑腿,帮她们拿快递,帮她们去食堂带饭,我常常一个人拎着好几份饭菜,还要挤在快递站里搬大件小件的快递盒。学校有每天跑三公里的指标,她们不想跑步,于是让我带着她们的手机去跑。我也想过告诉老师,可班主任觉得连这种事都处理不了还算什么寝室长,任课老师稍稍给她们扣了点分就不再过问,没有人救我,我身处泥潭,可是没有一个人救我啊。

        她们总喜欢和各种人喝酒,喝醉之后大半夜让我和寝室里的另一个女生出去接她们,接回来之后又在寝室里发酒疯。她们说,离婚是父母的事,与孩子又有何干。有时,真的羡慕那样单纯的孩子,她们不像我,没有经历过家人的抛弃与背叛,更没有在他人的白眼下苦苦挣扎度过了这些年,我没有她们那样的脾气,不敢反抗家里的压力,不敢还手,不敢还嘴,只能默默受着。离过婚的家庭便不会再完整,无论现在的生活有多美满,我怀念的,还是当初住在破厂房里的一家三口,哪怕我们吃不好穿不好,但至少,我们是一家人。

        新室友一个有着千人疼万人爱,一个有着父母的关怀,哪怕生活有再多的不如意,但至少,她们拥有的,是我这种人所羡慕不已却又触之不及的。

        我不知道她们的眼泪是为了什么,泪水是有限的,也不能流得这样毫无意义。我不喜欢让别人看见我的眼泪,那会让我想起被遗弃、被厌恶的那段时光,那段只能抱着唯一一张全家福默默哭泣的时光。

        学校社团招新,我从小就喜欢吉他,只是家里一直不同意我碰,觉得那是不入流的东西。这次我想参加学校的吉他社,我妈也是极力反对,她说学校怎么就没有二胡社,琵琶社呢,女孩子家家学什么吉他,现在学了弹弹可能觉得还好,等以后八十岁了再弹那不就是一个没气质的女流氓。她让我要学就学中国的乐器,这样以后哪怕老了弹起来都是很有韵味的。

        可我为什么要去考虑老了弹什么好,我现在喜欢就不能现在弹吗,真等我七老八十了我还喜不喜欢乐器或者我还活没活着都不好说,只是一个社团而已,为什么要去想那么久远的事情。

        最后还是不顾家里反对加入了吉他社。第一次开课时因为班级有事没有让我参加,所以错过了分配吉他,等我第二次去的时候,每个人都有吉他,只有我没有,只能尴尬地坐在那,就算邻桌好心借给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拿。

        最后还是自己花费了一个月的生活费买了一把还不错的吉他,刚开始练习的时候手指经常弹到红肿破皮,每次烧灼疼痛的时候只能用冷水冲冲,可能是我的手指太短吧,别人轻易能做到的动作不管我怎么练习都够不着,没办法弹和弦,哪怕只是弹单音,跨度大一点手指也难以连贯。我也和社长说过这个问题,我想会不会是我的练习方法有问题,但最终还是认为是我的手指条件先天不足,难以驾驭吉他。

        可能是吧,虽然离开家之后就没再长过冻疮了,但手指早已被常年的伤痕所摧残。松垮的皮肤都是因冻疮而撑大的痕迹,丑陋的形状出现在照片里,也不止一次被别人以为是几十岁的老男人。虽然每次开课我都会去,可我依旧没有办法弹一首完整的曲子,社团刚开的时候我还能混在一大群人中间不至于那么尴尬,等到如今参加社团的人只剩下三个,而我就成了这三个里最没有出息的那个,虽然在社长离开社团的时候想把重任交给我这个一课不落的好学生,但我知道自己的本事,最后婉言拒绝了他的好意。

        大多数时候我都只敢在寝室里弹弹吉他,弹得不好听,也没有人喜欢听。我最喜欢弹《lemon》,喜欢到把谱都背了下来,那是我唯一一首弹得连贯的曲子,可每当我弹给别人听时手指又总会变得不听话,哪怕别人没有说什么,我也觉得很窘迫,渐渐也不再弹给别人听。

        前段时间刚学了《成都》,我把自己弹的曲子录下来给李璐璐听,她好像很喜欢,夸了我很久,本已失望的心里稍稍开心了点。我又发给我妈听,想让她夸夸我,但她听完只是很冷漠地表示:听了,还行吧。于是那种悲哀又再次笼罩内心。

        我买了一对串着戒指的项链,想和李璐璐一人一个,我天天戴着,可却从来没见过李璐璐戴,虽然她嘴上说着很是喜欢,可我心里不免还是有些失望。可能真的是我太过幼稚,可能李璐璐觉得戴这种东西出不了门见不了人,就连我妈也说怎么能戴这种便宜货,变着法地贬低我的眼光,贬低我挑的东西,转头她就给我买了金项链,让我把脖子上的垃圾扔了换她买的戴。

        我不肯,我又不是那种喜欢真金白银的人,戴着这种贵重的东西走在路上,万一丢了回家要挨骂,万一被坏人看到了又会被抢劫,我小的时候我妈也说过她戴的金项链和金耳环被人抢走的时候都是强硬的连肉一块拽走的,如今她好像忘了自己年轻时的遭遇,反倒开始劝我走她年轻时的道路。

        况且,我买的不是垃圾,项链内壁刻着的,是我们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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