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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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行人一一告别以后,我和许仙并肩走在回去的路上。
等了一晚上,两个人终于有了属于彼此的时刻。
浓重的夜色被华灯点缀的很明亮温馨,石板小巷的路上除了摆摊儿的百姓很少再有游人。彼时我的心也跟着安静下来,千言万语,忽然不知道该从哪一句讲起。在席上虽然吃得很饱,可看见路上卖夜宵零嘴的小贩,我心先痒了起来:“嘿,许仙,我们买点吃的喝的回去房间里聊吧?我就在这附近住,你要回去和你师傅说一声吗?”
“我也是这么想的。那就买吧。至于季老头,我让人带句话给店小二,回头师傅醒了就让小二哥转告一下。他睡着了一时半会应该也醒不来。”许仙手里把一个小巧的钱袋抛起来接着玩,同时思考着回答道。
“话说回来,你原名叫什么?你刚刚说素贞,又是怎么回事?”我也不和他绕圈子,直接问出自己最好奇的部分。
“哦,原名啊太久了,我想想啊你知道吗,我穿过来已经十四年了。许仙这个名字虽然有点雷,但我习惯了。至于苏贞,不是素、是苏州的苏。只能说‘无巧不成书’,这都是巧合。以前的名字,好像是楠溪姓孟,孟子的那个孟,孟楠溪。”他挠了挠头,好像是真的想不起来。
不过十四年了吗?那确实已经很久了。
我没有接话,他继续说:“你原名叫季舟对吧?刚刚听他们说起慕什么思思的,是你现在的名字?你更习惯叫你季舟吧?刚穿过来?对了,我从京都来,在那里也遇上一个姐妹,也是刚穿来不久的。虽然二十七岁,但现在和我看起来差不多。还有就是,原来我也是女的,二十三岁”他说着话,将刚刚买的几包用麻绳系好的干货朝我抛过来。他看也不看我,自己从钱袋里掏出几块银疙瘩来付账。
在皇城还有一个姐妹?他原来是个女的?我不知道哪个更让我吃惊了,手忙脚乱震惊之余竟一袋也没接住。
干货落在地上,茶茶赶忙蹲下身去捡。
他大手大脚扔了两个银块给老板,也不等他找零,就转身走了。回头看我:“喂!东西都掉地上了,愣着干嘛?快捡起来啊!”
怪不得对他我心里觉得亲切。除了在这个地方我们是唯一懂彼此的两个人以外,还因为我们同一个性别的缘故啊。
“嗯嗯。是啊,我还是更习惯季舟这个名字”最后,我只能这么简短回答他。
而干货,早已被茶茶捡起来拿在手上了。
“哎呀,你哭什么?!”他好笑又无奈地瞧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一只手捂住嘴无声掉下泪来。
我也不想哭,实在是太激动了。
原来还是孑然一身的我,一眨眼就有了两个同伴。真的很高兴。
他三步走过来,搂住我的肩,轻轻捏了捏,同有所感道:“她现在在一个当官的人家里,我和她约好了,回头有空再见面。回头我给她写信,把你介绍给她认识”
“嗯”
原来觉得自己可以天不怕地不怕的自己,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求生探索,怎么艰难也熬过来了。然而咋一听说还有同类的时候,心里竟然还是会涌现出激动。
我现在才明白,自己其实很怕寂寞。
可只要知道自己并非孤军奋战,哪怕只有一个同伴,也不会再害怕。
那个晚上,我们三人回到我所在的客栈。
茶茶听我们说话听得云里雾里,虽然很想发问,但看我神情也知道时机不对。
我将她哄去休息,和许仙在隔间的外屋中聊天,一直畅谈到天明。
许仙要和教他的画师继续往前采风。而我没什么目标,只想四处看看,等到累了就找一个地方停下来安顿。
他约我和他一起去,和我的想法一拍即合。
我答应了。
第二天,我和许仙去了他落脚的客栈拜访了那个年过五旬的中年人。
那个人慈眉善目,和我以前认识的搞艺术的艺术大师不同,他不太酷,甚至有点古板迂腐。一年的采风也让他的面目饱经风霜,看起来有些憔悴。
但他神采奕奕,眼神里全是对画画的狂热和一路走来的风景的推崇。
我有点羡慕许仙,他有一个有着赤子之心的好老师,那正是我所没有的。
许仙把我的画册给季师看。
季师看完对我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又在听说我是自学以后变得对我赞不绝口。
“季舟答应和我们一起去采风。老师你看她和你是一家人,资历也不差、还肯努力学习,不如老师你收下她做我的师妹呀。”许仙坏笑着撺掇。
虽是揶揄,我也趁热打铁地认真请求道:“我正有此意呢!季师不嫌弃的话,就请收下我和您学习吧。”
结果,没有悬念地我被收下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搬到了一处,换了一个院子住。
白天他们去采风,而我和茶茶四处走走看看。
等结束以后,再一起继续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我最怕天黑和疼。因为这个世界真的有鬼。
如果没有意外,我和许仙就一起离开径水,继续未知的旅程了。
但我真的见到“鬼”了。
21世纪尚且有许多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比如人睡觉为何会做梦、再如鬼魂是否存在。
穿越前,我尚且对鬼怪之事持宁可信其有的观点;穿越后,我就成了坚定的唯心主义者。
存在即合理。
我二婚了。这个很不合理。
在四个月内我竟然结了两次婚,用闪婚都不足以形容这个速度。
这事得从三天前说起。
三天前,许仙和季师去附近的乡镇采风,而我没什么兴趣。
所以我们分开走,约好五天后在下一个城镇前集合。
那天我和茶茶驾着马车走在官道上,天色昏沉,路上空空荡荡一个人都没有。
原本想尽快进城找个客栈休息。
这一段时间下来我还以为自己已经学会了宠辱不惊。
然后有人在路中间拦住我们,那人说他看上我了。
我试想过走小路可能会被山贼喊着“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的口号掳上山当压寨夫人。
但我没想到山大王竟如此猖獗跑上了官道来掳我。
所以我的心情很复杂。
看着对面路中央叉着腰丝毫不退让的人,在低头看看自己一身男装,我忍不住好心提醒他,“公子,在下是男子。”
那人大手一挥,毫不在意说:“你是什么,我都喜欢。”
我有点感动。
好男风还如此大大方方,这个世界似乎比我想的还要宽容大度。
都说异性只为传宗接代,只有跨越了性别的才是真爱。我有信心那人绝不可能识破我男扮女装的妆容。
所以真相是,他确实是喜欢男的。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但丑和穷可以。
就好比在面前的人虽然丑,但是他一定有钱。这是我从他身后的八个容貌一致、让人不忍直视的仆从可见一斑。
一个人丑是偶然。八个人丑到一个水平,那么他是用了心的。
用心砸钱找人。
看着他虎背熊腰、肥头大耳,丑陋中透着猥琐,猥琐中又有一丝可爱。
我虽感激他对我容貌和化妆技术的肯定,但我对丑的没有感觉。
可是很明显,我拒绝不了他的爱意。因为他后面站着八个好汉。
好歹他有钱。
我垂着眼避开他的视线,假意羞涩答应,“公子,其实人家是女儿家。公子看上了我,是小女三生有幸。只是我有一个要求,求公子三媒六聘,正式迎娶。”
那人面色一喜,应了,且应得毫不走心,“六月初八,宜婚配、嫁娶。”
今日六月初五,也就是三日后。
“公子,你怎知三日后就是黄道吉日”
“我当然知道!六月八日是陛下的寿辰,我爹数月前就开始为陛下的寿辰苦心寻觅礼物,一月前他派了好几个人把寿礼小心送去皇城。算算时间,这几天应该已经到了。嘻嘻,在陛下的生辰之日成亲,一定大吉吧!”
……天要亡我。
那人言语温存,行动间却强势自我。
他丝毫不给我选择的余地,带着我回了名下的一处别院,
别院虽好,但我当然不可能真的嫁,说要嫁给他不过是缓兵之计。
我开始尝试逃跑。
第一次,晚上夜深人静,我推开门,发现门口左右各两个、一共是四个精神硕栎的壮汉守夜,我看了看头上的星空,只得又默默地关上门。
第二次我借口如厕,结果烈日炎炎,茅房外面守了六个侍女。
第三次,我本以为成亲当日人多又杂乱,逃跑会比较容易。
结果在成亲当日,梳妆打扮的仆从占了一屋子,迎亲接亲的人排了一条街,好不容易入了洞房,屋子里还站着喜婆、媒婆和一堆丫鬟。
我开始一边等,一边检讨自己。
季舟你真是愚蠢自大。穿越嫁给冷酷王爷、王爷不喜欢你、休妻,这些都是按照穿越的标准剧本来的。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明明深谙这一切,却不给自己准备一些解毒灵药、迷药、还有防身的簪子匕首
在房间里上下翻找了一通,一无所获;最后恍然:这满头的珠钗不正好是现成的武器?
我刚掀起盖头,屋子里就有人提醒我:“夫人,盖头掀不得。”
然后被人重新盖上。
“可是、可是我眼睛不太舒服,似乎是进了灰尘之类。我想看看镜子,你们扶我一下可好?”我气得想发火,又不得不按耐住自己找着借口。
没人回答,但果然有人过来扶着我在铜镜前坐下。
“夫人,你尽快看吧。这盖头是要新郎官掀的,自己掀、不吉利。”有人轻轻撩起我面前的红盖头一角,不冷不热地提醒我道。
“嗯,多谢提醒,我知道了。我确认完就把它放下来。”眉毛抽了抽,嘴角也抽了抽。要不是在别人的屋檐下打不过,我真想给这个老妈子几耳光,欺软怕硬的东西。我这刚嫁过来呢,就敢给我脸色看。
在镜子前想拔下一根钗子防身什么的,结果对着铜镜看了半天,竟然是无从下手。
满头的珠钗严丝合缝,我根本找不到空隙。
眼看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我心里越来越急躁,却丝毫没有办法。眼见屋里的人都在看着我的动作,我咧了咧嘴角,扯出一个笑来:“嗯我好了,原来是进了一只蛾子,总算被我拿下来了。劳烦你们扶我回去。还有,公子怎么还不回来呀?”最后一句,我假意娇羞地撇过脸,只留给她们一个侧脸。
“前厅还有客人,少爷还在招呼宾客。请夫人耐心等候。”她们过来扶了我坐回床边,仍然是不冷不热的语气回道。
那个胖子见我虽然没有反抗地就答应了他,但也不肯完全相信我是真的愿意嫁给他。不仅在我身边塞了无数人监视我,而且还把茶茶和我分开,不让我们见面。
此刻我既担心许仙和季师在城门前等不到我,又忧心茶茶的安危。
我平日里用的那根簪子此时被我收在身上。
那根簪子虽然被我改造过,面上还是簪子的模样,实际上是左端是笔尖,右端是墨水。这是我专门拜托工匠帮我打造的,为的是方便平时画图。
可惜这只笔墨便携一体的簪子发挥不了什么别的作用,我这时不禁生起自己的气来。
当日既然都使人改造这簪了,为何不顺便一起定制一个防身的物件?
我累了,差点就放弃了。
支持我坚持下去的理由是新郎官实在是太丑了,早知道结果是这样,我就不费尽心思拿休书逃离成王和皇城了。
凤冠霞帔压的我头疼,一整天没吃饭也没喝一口水甚至有点昏昏欲睡的我一直坐等到新郎官摇摇晃晃进了洞房。
挑喜帕,我忍了。喝交杯酒,我也忍了。要洞房花烛,我忍不住了。
老子还饿着呢!
我一口气吃了一碟味道样式都赛过网红糕点的各种糕,啃了一只烧鸡,喝了三瓶酒。饱了。再看那位,睡着了。
废话。我灌了他三大碗酒他不睡才怪。
吃饱喝足,我也上了床准备休息。
折腾了一天,浑身的筋骨都散了。
刚刚只顾着灌他酒,忘了问茶茶被他关在哪里了。
看他酣睡的模样,我是不指望能从他嘴中听到什么了,只能明天再问。
然而他横躺竖卧在床上,让我很是恼火。
简直想一脚把他踢下床去,但我又怕把他踢醒了自己得不偿失。
最后只能耐着性子手动把他挪到地上去。第二天就说他是自己睡相不好,掉下去的就完了。看他那不太聪明的模样,应该很好忽悠。
想好了理由,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把他搞到床下。
我心情愉快,又解恨地踢了他好几脚出气才倒在床上。
头一沾到枕头,我就睡着了。
我是李朝华的第七个小妾,果然是“七”妾成群。
虽然是小妾,但是公婆敬茶的环节照样是不能省的。
不过李朝华他娘三年前去世了,如今他家里当家的是他爹新娶回来的女人。
并且看起来李朝华带女人回家的速度明显得了他爹的真传,所以李家对我这个新媳妇并不怎么上心。
当天早上敬茶被省去了,我一觉睡到日上三竿。
醒来时李朝华已经不在,说不定又出门扫街去了。
这正得我意,我乐得他不在我眼前。若是他能在看上别的姑娘减掉对我的兴趣就更好了。
但明显今晚没有新婚之夜好打发。
我看着他坐在床边,满脸希冀地瞧着我,其中意味不言而喻:“媳妇,昨晚我怎么睡在地上呀?而且今天我醒来的时候浑身都疼,好像被人打了一遍?”
我忍住被他叫‘媳妇’的不适感,满脸都是诚恳和心疼地糊弄他:“你昨天喝醉了,我扶你上床睡觉你不仅不配合,还对我拳脚相向。你看,我的手、还有脸现在还疼呢。”我瞧着他,一步一步挪到他边上,把手和脸给他看,一边继续说:“昨晚为了把你扶上床,就折腾了很久。好不容易扶上去了,结果你一翻身,又掉下去了”
他也觑着脸凑上来看。
当然了,什么都是看不到的。
这些不过是我糊口乱说的。
但他竟然一脸愧疚,眯着眼瞧着我结结巴巴地说:“对、对不起,媳妇。我、我睡着了就忘了你了。你哪里疼?我、我给你吹吹。”
我抚着心口,一脸爱怜地看他,趁势对他说:“为你受伤我也是乐意的。只是日后在发生这样的事,我一个人实在力不从心。我们既然已经成亲了,茶茶在哪?还是让她跟着我吧,好吗?她从小跟着我,也能帮我分担一些。”自从我进了这个院子,就不见茶茶的身影。明明是我的人,却不得不向他讨好。不过纵使心里憋屈,也不得不继续演下去。只要他答应让茶茶回到我身边,到时无论是逃跑、还是其他都好实施一些。不然即使我逃走了、也还得要去找茶茶。
他看着我思考了一阵。
我被他的目光看得受不了,几次想扭开头,最后还是没动。
这种时候,我不能认输。谁先胆怯谁就缺了说话的底气。
好一会儿,他看着我痴傻地笑道:“好,我待会就让人把她送到你的房里来。那”
“还有一件事是,原本我与一个好友有约。唯恐落了口舌,如今虽已失信多日未去赴约,但明日是否能允许我出府去约定地点看看,能否补救失信名誉?”我不待他说完,赶紧抢先说道。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他在想什么peach。
“媳妇你既然嫁给我了,就应该少去外面抛头露面!你告诉我你们约在哪里见面,明天我派管家去帮你把人请回来。既然是你的朋友,那也是我的朋友。我要把那人请到家来,好好招待他!”他也不怪我打断他,一脸憨笑道。
看着他的大脸盘子,我心里发怵,既感觉他深不可测、似乎是在扮猪吃老虎,又好像真的对我百依百顺、百般呵护。
我简短应了一声“好”。
眼见办成了一件事,我满脸娇羞又愧疚地看他,希冀道:“不巧今日月事来了不能侍奉,夫君不如移步其他姐姐的房间,可好?”一边轻轻把他推出房间。
他听我叫着“夫君”心满意足,又从头到脚细细打量我,然后才依依不舍得走了。
我松了一口气,瘫坐在地上。
没想到这个胖子比起成王,更难打发。一想到这个,我心中就发愁。
但他还算说话算话,当天夜里茶茶就被人送回到我身边。
我在房间里坐立不安,等到终于看见有人带着茶茶过来。
茶茶老远看见我,朝我跑来,夹杂着哭腔:“小姐!”
她一定吓坏了,跟着我总是这样担惊受怕的。
我又开始后悔该把她留在慕府的。
我也看见她,起身朝她走去:“小姐(茶茶),你没事吧?”
两个人异口同声地问。
但也很庆幸,还好她在。
不然,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我多么孤单啊。
特别是现在,已经和许仙失联了三天。不知道他有没有和季师在找我,他们又是不是因为等不到我已经自行离开了。
一连七天,虽然李朝华不来我眼前晃悠,可是他往我面前塞了不少人,我硬是没找到机会离开。
第七天,李父把我叫去了大厅。
我是在与虎谋皮。
我二婚对象顶多能称作是猪,老虎是他爹。
古人言“虎父无犬子。”我猜李朝华一定是李父最失败的儿子。
这是我第一次见李父,小麦色的脸方长、双眼狭长,还留着两簇山羊胡。透着十分的精明,脸上赫然写着“坏人”两字,一看就不好糊弄。
古人还说“不能以貌取人。”
古人你骗我!亏我那么相信你。
我虽然辨别渣男、绿茶能力十级,但是对战能力却是负的。
此刻我宁愿看到的是李朝华那胖乎白嫩又油腻的大脸,那张脸是多么亲切和蔼啊。
这些日子里,我也听院子里的人提起过一些。
他们致辞不一,有说李父是四五十的寻常老人,有说他在朝时是皇帝的左膀右臂、顶级权臣的厉害人物,还有说他如今虽然退休了、却还拿着皇家的退休工资,满朝文武见了仍要恭恭敬敬行礼。
原来只是当作耳边风听了,但对他的手段多少还是心里有数的。
我没想过会和这样的厉害人物会面,还是在现在这样的情境下。
他在会客厅坐着饮茶,我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
他没说话,只是随意瞥了我一眼,我的腿和心就开始不受控制地抖抖抖。
李父见我大概是听说了他儿子新纳的小妾洞房夜没办事,之后一连六天也没办事,觉得我别有居心。
我冤枉,我不图财不害命,我只想离你儿子远点,可是他没给我机会。
但是我不敢这么说。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回了我那个院子。
和李朝华他爹说了些什么话,我扶着额想。
想来似乎都是些寻常的话家常。
李父坐在大厅上,说:“你就是朝华新娶回来的妾室你坐过来我有话和你说。”
我就一步一步挨过去在他对面拉了一个椅子坐下,“回老爷的话,是的。”
李父就那样毫不掩饰地盯着我的脸,说,“你们都成亲七天了,听伺候的人说你们还没圆房”
我仍旧期期艾艾搬出月事那一套来。
李父似信不信,“你是何方人士今年多大了?家里还有什么人”
“我是皇城人士,祖籍三山,今年十七,从小与祖母相依为命。”
李父点点头,“既然嫁过来作了人妇,从此自当收心。你与祖母相依相伴,如今不如把她接来承欢膝下,也好尽一份为人子女的孝心。我们李家虽然不大,一个老人家还养得起。”
我点点头,“是。多谢老爷。”
之后又说了些什么,他才让我离开。
出了大厅,感觉自己神还没回过来,腿还在突突地抖。
茶茶赶紧上前扶住我。
不行,这老头子太吓人了,明里暗里地警告我。
我下了决心,一定要离开!今天就走!
说做就做。
把茶茶当众人面支走去给我买脂粉。接着把院子的人两个派去厨房拿点心、两个派去查看他们家少爷的行踪、两个派出府去给我买裁衣坊新出的衣裙,还有两个借口肚子不舒服派去给我请大夫。
终于,院子里就只剩我一个人。
行李从第一天起就一直都打包好的,我百米冲刺般冲回房间背起包袱,跑到墙角把梯子搭在早踩好点的地方,接着手脚麻利地爬了上去。
雪白的矮墙外是一条寂静的小巷,大户人家的住宅周围是没有平常百姓的。
但今天明显不是这样。
我刚刚爬上墙,就听见墙外有小儿叫“有失德仪,不知廉耻乎”
我低头看自己穿得严严实实,就差一块头巾把脸和头发也捂上了。爬个墙就不知廉耻?!!
气死了。被老头子训诫,还要被小孩说。
一鼓作气爬上墙头坐下,把包袱朝声源处扔了过去。那孩童闻声溜了,我只来得及看见一个瘦小的背影。
哼!小样,算你跑得快。
墙有点高,我在墙上坐着,两条腿空荡荡的悬在空中。
往下看,跳下去脚不至于断,但肯定会受伤。但是也管不了了,若为自由故,健康和爱情我皆可抛。
闭上眼狠狠心就要跳下去,然后就听见背后一声轻描淡写的声音。
那个声音好像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在喊,“慕思思。”
虽然没有感情,但我还是听出来那是成王的声音。
成王为什么会出现在名义上我的院子里不难想。
前几天皇帝的寿辰李朝华他爹李启明是送了大礼的,说不定皇帝收了礼以后龙心大悦派了使臣过来回礼。
成王估计是太闲了,舍他其谁。
真是这样的吗?
谁管他呢!
这是成王爷第二次拆穿我了。但是院子里没有人,所以我就不怪他了。
我睁开眼,在墙上俯视着他,第一次觉得成王的脸是如此亲切。
手脚并用从梯上下来,也懒得追究皇城离此地的距离、还有他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跑过去手不由分说伸过去拽住他的云袖,“王爷,带我离开这里吧。”
王爷漫不经心瞥了一眼我拉着他袖子的手,“成王妃你不当,却要跑来给人家做妾。慕思思,你……”
“不是!那个李朝华没你好看,也没你有钱有势,我瞎了眼也不可能选他不选你。我身边只有茶茶,可是他有十几个壮汉家丁。我打不过他、也跑不掉,才假装嫁给他。本来想找机会偷跑,可是他看我看得太紧了,我今天也是好不容易找到机会把人都支开。求你了,带我离开这里行吗?我愿意当牛做马伺候你一个月,作为回报。”我觉得我截断成王话的事一向做的是得心应手。
本以为他要继续讽刺我,也做好了他一走了之或者讨价还价的准备,但是他竟然默了默,然后说,“好。走吧。”
我要哭了。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成王何时这么好说话了?早知道我就不说为奴为婢的话了。
出门找到在外面接应我的茶茶,此时我的心情喜忧参半。喜的是总算逃出来了,忧的是我感觉自己是刚出虎口,又见狼群的小羊。
总之,当事人现在十分懊恼。
但是,不后悔。
不过是伺候前夫一个月罢了。我慕思思能屈能伸,怕什么。
“王爷,我们去哪?”王爷腿长一米八,走起路来闲庭信步,但我竟然追不上他。所以我一边在后边跑着追他,一边琢磨慕思思是不是小短腿
王爷没回答。
算了,我现在的身份是他的婢女。王爷是不会回答一个婢女的问题的。
茶茶坐在她租来用作我们逃跑的马车上,而我、和王爷骑马。
骑马挺好。以前看电视那些侠客骑马的形象多么英姿飒爽,潇洒不羁。
以前。
现在说以前都有一种半生回首的沧桑感,可我心里清楚,那还是历历在目的三个月前。
以前看电视那些侠客骑马的形象多么英姿飒爽,潇洒不羁。
可是,我慕思思不会骑马。
所以,我和王爷共享一骑。他在前我在后。
抓着他的衣裳吧,我怕骑快了被甩下去;抱着他的腰吧,身份挺尴尬。
太惨了。慕思思在线纠结。
我以为王爷是要回皇城。
我记得我走的时候可是花了快一个月才到秀溪镇,那我在路上照顾他一个月就可以了吧?
但是王爷没回皇城,我们也没花一个月在路上。因为我忘了我和茶茶行路的状态是非常悠闲的。
骑马陆续走了十天,路上的风景越来越稀疏壮阔。
可以猜到我们大概出关走到了关外。
如果我会武功,我会一把剑像这样行走江湖。如果有酒,我还可以做一个千杯不醉的侠客。
可是,我是一个弱女子。在关外可太危险了。
这里虽没有wifi、没有手机电脑ipad,要啥啥没有,做啥不方便,但我暂时还不想死。
是想茶茶的一天。
不知道她怎么样,又离开我这么久。有没有担心,这丫头应该从来没离开我这么久。
坐在树荫下休息,喝了一口水,我问:“王爷,我们究竟要去哪?茶茶在哪?”
王爷负手看着远处,赶了十天路他竟然还是一尘不染。我怀疑他是有洁癖和强迫症的处女座。
马儿在不远处吃草。
王爷简单地说:“到了。”
这几日我和他相处下来,还算和睦。
不过是每天为他端茶倒水、嘘寒问暖。我在心里麻痹自己,就当自己是照顾巨婴的老妈子罢。
这么看来,巨婴除了对我冷了点、话少了点、态度少了体贴,也不是一无是处、嘛。
终于不走了。
这十天我们几乎一直在马背上,我屁股好痛。
晚上睡觉,自己悄悄摸大腿都磨起了茧子,还有我的粉嫩翘臀也起了水泡。
心知说出来他也只当作充耳不闻,所以一路上我什么都没说。
不过比起自身条件的艰苦,我更好奇——我问:“王爷,你生辰几何”
王爷虽然早习惯我的思路跳脱,但他显然没想到如此跳脱。
所以他愣了愣,完全不似平时云淡风轻的表情,像个憨憨。
“九月,五日。”愣了半晌才回答。
你看、果然。
处女座。
王爷休整地差不多,示意我们该走了。
而我累得躺下就不想动弹,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
我挣扎着站起来,准备上马。
但见他只是牵着马,没有上马的表示,想必我们的目的地就近在咫尺。所以才不用再骑马。
我心里欢呼一声,慢腾腾地跟在王爷后面。
此情此景让我觉得像极了西游的唐僧四人,欧靖川是唐僧,而我是两手空空的沙师弟。猪八戒跟着大师兄化缘去了。
穿过林子,又走了一盏茶的时间,眼前豁然开朗是一座城池。
站在城门前,盯着高高的城门上的两个大字:张掖。
我喃喃自语,张掖,久闻了。
旁边的欧靖川嗤笑,“你久闻什么?。”
我累得不想说话,懒得理他。
此时天边夕阳西下,炊烟袅袅,人声唏嘘。天就要黑了,大多数百姓在准备晚饭,士兵在城门口闲聊有之、操练有之。
我不禁想起了许仙,我的同伴、我的姐妹。
自从被李朝华抢走以后,我就和许仙断了联络。这一路和欧靖川行来,也没有机会去驿站打探。
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还有被送走的茶茶。
我嘱咐过她,若是可以,找机会打听出许仙和季师的下落。
想来欧靖川只是想苛待我而已,应该不会为难她。
我左看右看,为面前的高达城池所折服叹惋。
欧靖川显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轻车熟路的到了这个边境城市。
城中守卫发现我们两人踪迹,门口值哨的两个士兵跑来迎接。
一个熟稔地牵过欧靖川手中的缰绳,一个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边上问候。
欧靖川说到了。
这明显是一座边关要塞,我们为什么来这里我在心里思考。
虽然不曾轻视欧靖川是一个草包王爷,却禁不住开始想难道他还是个带兵的将军我满怀疑虑。
我们在士兵的带领下走进城中。
城中事物井井有条,街道也干净有序。士兵带着我们东穿西绕,终于在一个宅子前停下。
进了宅子里头,士兵继续带着我们走到一处收拾干净的房间。
看来这是欧靖川的住处了。
我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给自己连倒了三杯茶喝下,实在是累得不行。王爷瞥了我一眼,气度卓然地在我旁边的椅子上坐下。
带我们的士兵出去了,不一会儿又抬着水盆进来伺候他洗脸。
王爷对他挥挥手,又默不作声回头看我。
我懂。
赶紧上去接过小兵哥手里的面巾,拧干水递给王爷。
王爷傲娇地接过,姿态优雅地擦了擦自己脸上并不存在的灰土。
我累得连眼珠都懒得动,对他的态度自然没什么回应。
他擦洗他的,我则靠在边上的柱子休息。
歇得差不多了,我就着水盆里的水擦了擦手,然后又抬着盆出去把水倒掉。
做完这一切,我瞅着那个原地待命的士兵说:“小哥,麻烦带我去我的房间。”
那个士兵看看我,又看看王爷,正要应声时,洗完脸正坐在椅子上喝茶的欧靖川面无表情地说:“不用了,在外间给她搭一个小床就可以了。”
然后转头对我说:“这样,你才好尽心服侍本王啊。你说是不是,慕思思?”
“王爷说得是。”我肯定回答。
眼下我实在是没有精力和他对抗。
至于口头上的便宜,让他占一点,又少不了我一块肉。
无所谓。
他可能是想吓我吧。
和曾经有过婚约的人共处一室,谁知道他会不会是想吃回头草呢?
不好意思,不能让他如愿了。
别说睡外间了,就是和他睡一张床我都能接受。
没办法,谁让这皮下的灵魂来自21世纪的新女性呢。作为新兴女性,我的思想还算不拘小节。
何况是死过一次的人。
太阳底下无新事,除了死亡,没有什么再能让我畏惧。
而之所以想单独睡一间房,只是单纯觉得舒服些罢了。所以我也懒得反驳或和他抬杠。
“既如此,就听王爷的吧。小哥,现在是晚饭时间吧?请问晚饭要去何处吃”我十分平易近人地问不知姓名的士兵。
我看小兵哥有些迷茫。
想来是不知道我的身份。
显然王爷不是第一次来,但却是第一次带陌生的侍从来。
而这个侍从虽然穿着男装,举止也不是姑娘温存,举动中却又透着一丝女气。
而且王爷的态度也让人捉摸不清。
因为平素虽然带着人来,洗漱起居都是与将士并无二致。
而今次带来的人如此陌生,王爷还点名要我伺候。
所以士兵看起来十分困惑。
士兵诚惶诚恐地说着,“属下这便去厨房查看。”说着就要退下。
“我与你一同去!”说着我就要追着他去,但身后王爷叫住了我。
听说成王府伺候欧靖川洗漱的有十个婢女、厨房有八个、随从有一堆,另外还有不计其数的跟班。
如今,这些人的事都是我做。
“更衣。”
“上茶。”
“研磨。”
“慕思思,走了。”
当事人现在非常后悔,并且心力交瘁。
坐在铜镜前,我生出错觉,好像才十天,我的手皲裂变粗了、脸也干巴巴的、还有明显的黑眼圈。
资本主义就是万恶之源。
第二天的时候,我服侍王爷一层一层穿上衣服后又套上盔甲。
然后他动作利落地翻身骑上战马,只留下一句别乱跑就把我留在城里。
不得不说,那个动作很帅。
我久不悸动的少女心似乎都因他那一个姿势翻涌起粉色泡沫。
这男人,正经起来还挺帅的。
果然,认真的男人最帅。
不过我并未沉溺在他营造的虚拟形象里无可自拔。
慢悠悠地原路返回,路上找了一个小兵了解情况。
才知道原来一直俯首称臣的邻国前些时候宣战,战火重燃了。
我独自在房间里昏昏沉沉想着什么,只听得外面吵吵嚷嚷。
那是王爷凯旋。
我尽着贴身侍女的职责在大门前迎他,见他身上脸上都是干涸发黑的血迹,是别人的。但他手臂也受了轻伤。
帮他脱下战袍换上轻便的常服时,看见说是轻伤,实际上口子划了挺长一道,想象着当时的情景应该也是凶险万分。
大夫处理伤口的时候,我退得很远,远到看不见也听不到声音。
虽然不是矫情的女孩子,但、我有点晕血。
一看见别人的伤口,就会忍不住想受伤的情景。这种想象十分磨人。
原来,这就是战争啊。
有人会受伤的世界。
有人伤了他,而他也必让人受了伤。
而那个数字,是一、十,还是百呢?
我不敢想。
外面的天一片火红。原来一天又过去了。
百步石梯。
我登上城楼上看夕阳,城楼外一片莽莽黄沙,映照着远处的漫天红霞。真的很壮阔。
王维写“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就是如此意境吧。
我看得入迷,想得发怔,没注意到处理好伤口的欧靖川不知何时也来到了城楼之上。
他没说话,只是一言不发地站在边上,双眼同样望着远处。
我扭头的时候看见身边蓦然多出一个人,倒吓得跳起来。
“王……王爷,你怎么不说话啊。你这样悄悄地站着吓我一跳。”摸着胸口呼出一口气。
欧靖川没说话,也不理我,仍然定定望着远处。
我知道他听见了。
奔驰了十日,王爷晒黑了。原本冷白色的皮肤现在变成了小麦色,又因为流血受伤脸色有点苍白。
可是我觉得这样的他挺顺眼的,其实他不发脾气还是很好的。第一眼我见到他的时候,不是还觉得他挺帅吗?
如果当时他不那么凶我,说不定我、我会
现在不是想那些的时候。我晃了晃脑袋,驱散了那些离谱的念头。
放下心防,重新将目光投向远处。
夕阳已经落到地平线下,余晖照耀下,是光明和无限生机。
可光明的对立面是黑暗。
黑暗已至,就在这片莽莽黄沙后,穿过一片密林,那里驻扎着吴国的军队。
他们挑起了战火。
哪怕这个世界再相似,也不是那个我生活了十多年的和平的国度。
忽然我离战争这么近。
是他带到我的面前?
还是我素未谋面的吴国人?
“王爷,这里有黄酒卖吗?早就听说张掖黄酒历史悠久,如今来了我很想尝尝,也算不虚此行。”
欧靖川没想到这种时候我还这般不务正业。
也许是想到我在秀溪镇千杯不醉的酒量,他蹙了眉敛声,“你……”话未出口,见我一脸肃穆的模样,又怔怔失了言语。
我只是看着远处地平线,夕阳已经没了踪影,“听说张掖黄酒历史悠久,是当地祭祀、婚丧的必备之物。民间儿女结婚,他们的父母都会酿酒一罐。王爷,如今、黄酒怕是张掖最难寻的东西了吧。毕竟战火纷飞,那些冲在前线的士兵……”
我偏过头去看欧靖川,“王爷,天黑了。我们回去吧。”
第二日王爷没出兵,士兵们也没击鼓。第二日,第三日也是。
我还以为经过在城楼上我单方面的交心,我们算是和解了。
没想到照样是被资深地主奴役的。
王爷吩咐我为他更衣、束发,一如既往。
那个鲜衣怒马的人、还会受伤的苍白着面容的人,似乎都是假象。
终究是我太感性了,还天真以为我们可以和平相处。
不过也是,感性给不了周越上百万安居乐业的百姓安宁,更给不了驻守在这边疆的数十万将士一个不流血的明天。
里三层外三层的衣服,还有及腰的黑发。若不是和他不对盘,真想好好问问他这头发怎么保养的,还有这晒黑了也没影响的铁打的颜值。
第四天,王爷去了大堂,仍然吩咐我别乱跑。
人生地不熟,还在打战,我当然不可能乱跑。
我又抓了一个兵哥问为何王爷不出战了。
那个小兵答吴国求和,成王现在正在和吴国唛珈公主和谈。听闻那个公主生得也是极美,也许极具异域风情。
小兵说完就急匆匆跑走了,仿佛有人在后边追他的小尾巴。
我猜他是去前厅看美人了。
那个公主和成王的事前几日我也听人说起过。
一见钟情、日久生情、还有惊鸿一瞥,喜欢一个人的三种方式。
唛珈公主对欧靖川属于英雄救美式的一见钟情。
听闻两军对峙当日,唛珈公主一马当先、女扮男装与欧靖川一决雌雄。
她是吴国好手,但比之欧靖川尤有不及。所以落败没有悬念。
欧靖川一枪抵住她的胸口,她侧身躲开,偏头瞬间头盔滑落,一头秀发如电影情节滑落。
欧靖川略怔,没想到对方是女人;她却失神更久。
自古以来都是英雄配宝剑,美女爱英雄。
也是。这般不羁的女子除了比她强的男子才能俘获,又有何人能及
芳心,许是那一刻许的。
然后是整顿与和谈。
谈着谈着,双方发现了问题。
十年前吴国归附越周,乞求越周庇护,并承诺每年上贡约定数量的贡品给越周。
这场战争的起因是越周国君不满吴国上贡贡品日益减少,而吴国则是因为越周日益贪婪的狼子野心。
这一战,也许打得有点冤。
越周从未更改吴国的贡品数量,而吴国数十年也从未间断的上贡。
那些贡品去了哪里不言而喻。
自然是被人私吞了。
双方既说清误会,自然希望化干戈为玉帛。
欧靖川立马准备启程回皇城,一是向皇帝禀告这件事,另外就是调查背后贪污腐败的人。
一月之期已到,我和欧靖川告别。
有人对酒当歌,有人左拥右抱。
他旁边站着一个穿花裙的娇俏佳人,正是唛珈公主。
两人郎才女貌,站在一块赏心悦目。
唛珈公主说要随他一起调查背后主谋,这个理由,倒也让人无法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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