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五鳞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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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趴在母亲身上嗷嗷直叫的小狐狸,秦歌不由发出叹息声。
就如秦歌之前所料,在遇到刚刚这只被他用拳头给撸死的魔物之前,这只五尾天狐就已受到致命重伤,但为保护自己的孩子,它还是坚强的站起来跟魔物战斗。
在秦歌想来,很可能是因为受到大棍儿和魔洞中那神秘存在战斗的波及,所以这只母狐才受伤。事实上这一路过来秦歌也看到不少野兽尸体,无一例外,死因皆是被巨大的能量震碎内脏,瞬间至死。
而这只母狐毕竟是灵兽,生命力远超普通野兽,所以才能坚持到现在。
母狐躺在地上,雪白的皮毛已被鲜血染红。
它的头部、腹部、四肢都有创伤,特别是腹部的伤,连肠子内脏都可见,眼看是活不成了。
母狐目光中充满感激的看着秦歌和安芝芝,然后又看看小狐狸,发出一道声音,像是在对秦歌说着什么。
秦歌安静片刻,想到很有可能是被大棍儿的战斗波及它才受伤,心里头难免有些愧疚,说道“你放心,我会照顾它。”
安芝芝流出感动的泪水,“可怜天下父母心,你放心吧狐妈妈,我们不会把小狐狸做成烧烤。”
母狐离去了,因为得到秦歌的肯定,它走的很安心。
时过良久。
秦歌拍拍手上尘土,看着趴在那座坟前还不愿离去的小狐狸,说道“虽然答应过你母亲要照顾你,但你有选择的权力,所以,你是选择跟着我,还是选择自己生活?”
小狐狸抬起头,可怜巴巴的看着秦歌,它是灵兽,自然能听懂秦歌的话。
虽是小狐狸,但也只是对五尾天狐这个种族而言,实际上这“小狐狸”一点也不小,站起来体型就跟老水牛一样大。
小狐狸犹豫一会儿,还是来到秦歌身前。
它很喜欢秦歌身上的气息,想要亲近秦歌,但同时也很畏惧秦歌身上的气息,那种畏惧是来自于灵魂深处的畏惧,就像是面对一个皇者。
安芝芝蹲下身瞧了瞧,说道“秦歌,原来它是个女孩子耶,我还以为是男孩子。”
秦歌有些无语。
“秦歌,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
秦歌捏着下巴打量着小狐狸,想想后说道“它有五条尾巴,而且还可以当坐骑,就叫它‘五鳞红光’吧。”
秦歌之所以会取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是因为他想起了他前世的座驾,那辆五菱宏光。
安芝芝赞道“好棒的名字,一听就知道很有文化。”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取的。”
从此,它便叫五鳞红光。
小狐狸自己似乎也很喜欢“五鳞红光”这个名字,伸出舌头就要舔秦歌。
秦歌连忙将安芝芝举起递向一舌头舔来的五鳞红光。
安芝芝用衣袖擦拭脸上的口水,抱怨道“秦歌你讨厌死了,干嘛拿我当盾牌?”
秦歌翻身骑到五鳞红光的背上,发现它的皮毛很厚很软,骑着一点也不硌蛋,“刚好懒得走路,五鳞红光,以后这就是你的活。”
安芝芝也爬到五鳞红光背上,坐到秦歌前边。
五鳞红光长啸一声,只见它身后的五条尾巴飘起,散发出氤氲气息,立刻就腾空而起。
虽然五鳞红光还是幼年期,但秦歌和安芝芝的体型对它而言并不重。
秦歌伸手抓住安芝芝脑袋上的两条马尾辫,“五鳞红光,走!”
安芝芝扭扭身子,“秦歌你干嘛抓我辫子,讨厌死啦!”
秦歌说道“这是方向盘。”
……
虽然五鳞红光的飞行速度并不及一个御气丹境的修道者御剑飞行的速度,但毕竟也是在天上飞,速度也远超靠两只脚在林间穿梭。
只是一天时间,秦歌和安芝芝便回到渝水镇。
玄剑道宗的人在好几天前就已回到渝水镇的营地,但秦歌早已跟步知舞道过别,所以这次回来他并没有去跟步知舞打招呼。
之后的几天,安芝芝在忙着转让店铺的事,最后低价转让给住她隔壁的周大姐。
“五千两银票,这是我们的全部家当。”安芝芝将那一叠皱巴巴的银票卷起来,小心翼翼的放进钱袋里,看看门口那块已被改为“老周粮油店”的牌子,眼中满是不舍。
秦歌说道“等到中州之后,我再去想办法赚钱。”
安芝芝说道“等到中州之后我们就不差钱啦,因为我的同族在那里。我现在担心的就是五鳞红光,这小家伙正在长身体,而且它还不吃素,连那么好吃的白菜叶都不吃,一天要吃好几十两银子的肉。”
对此秦歌也有些苦恼,看看手中的地图说道“确实,这款五鳞红光太费油。照它的飞行速度,再算上中途停下来歇息的时间,估计我们要两个月才能到中州,而这两个月,需要花很多钱给它买吃的。”
安芝芝提议“要不我们把它给卖了?五尾天狐虽然不是什么高级的灵兽,但却是一种非常罕见的灵兽,估计能卖几千万两黄金。如果是拍卖的话,会更高。”
蹲在一旁的五鳞红光听到这话立刻躲到秦歌身后,发出“呜呜”的声音,表示很委屈。
我妈才刚死,你们就要把我给卖了!
可恶的狐贩子!
秦歌收起地图,摸摸五鳞红光的脑袋,“我们走。”
夕阳西下。
一人一精灵一狐,踏上中州之路。
新一代鬼剑愁的传奇之路,就此展开!
……
……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烘炉,熔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停!
刀,还是那把刀。
但人,却已不是那个人。
战安凉穿着单薄的短袖,安静的站在雪地中,细心擦拭着那把刀。
刀上散发的寒意,令这万里飞雪更添一抹寒意。
这只是一把普通的刀,但却又很不普通,因为这是刽子手用过的刀,数百年来,被这把刀斩下的头颅已不计其数。
“父亲,您安心的去吧。”
“今后,这把刀就由孩儿守护。”
“它会给人们带去死亡,但它却是我的生命。”
“它代表着我们战家的骄傲,以及我们战家的正义!”
战安凉提着大刀,脚踏白雪,走进前方那座大院。
战家是飞雪城最大的家族,没有之一,在数百年前,由名震天下的孤雪刀圣“战天门”所创,盘踞于此,世代守护飞雪城千万百姓。
但就在三天前,战家惨遭灭门!
没有谁知道原因。
那一晚,杀得是地动天惊!
鲜血染红战家府邸。
只有战家嫡子战安凉逃出。
……
“前边就是飞雪城,秦歌我跟你讲,听说那里的特产冰心糕超级好吃,特别是红豆沙馅儿的。”
寒风呼啸。
在五鳞红光的背上,安芝芝缩在秦歌怀里,只探出一颗脑袋,两只小手抱着几天前花三两银子买来的《旅游指南》,念叨个没完。
秦歌以前在鬼剑山上也从书中看到过关于飞雪城的记载,这个地方常年大雪,一年只有冬季,而且在飞雪城还有一个很庞大的家族——战家。
“孤雪刀圣是个很了不起的人,早年在朝廷做刽子手,一口大刀斩尽贪官污吏,百姓无不叫好。在八十岁大寿时,他一夜悟道,修为突飞猛进,达到太白仙境。他一生行侠仗义,光明磊落,后来又在飞雪城建立家族守护一方百姓水土。传说他的实力还可以媲美剑仙。”
“而他对于后人的教导也是相当严厉,凡是战家男儿,必当怀有侠义之心。”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秦歌说道“我很敬佩这样的英雄,刚好有缘路过飞雪城,我想去刀圣陵祭拜一下。”
安芝芝说道“可是我想先去买冰心糕。”
秦歌一头黑线,真是服了这个吃货,郁闷道“这才一个月过去,你一路上不是买就是买,然后他么还是买,你看看我们现在还剩多少钱?五鳞红光都饿得快要飞不动了!果然,不能让女人管钱。”
“可是我听说在刀圣陵上一炷香也要花好几十两银子,倒不如去买冰心糕实在。”
“……”
五鳞红光驮着秦歌和安芝芝,缓缓降落在飞雪城城门之外。
如果就这样直接飞进飞雪城,肯定会被攻击,这点规矩秦歌还是懂的。
走在白茫茫的大街上,秦歌发现街上很冷清,只有寥寥数人,而此时正值午时,应该会有很多人才对。
“芝芝,先去找个馆子喝点热茶。这地儿太他么冷。”
“谁叫你不穿秋裤?”安芝芝从五鳞红光背上跳下,在地上捧起一捧雪,转着圈圈将雪撒出,“我前几天在天衣坊分店买的保暖裤袜和雪地靴,正适合在这里穿,这就是多看《旅游指南》的好处。”
“我看这是你无脑花钱的借口。”秦歌说道“老子堂堂七尺男儿,打死也不穿秋裤。”
“……”
找到一家小酒馆,刚坐下没多久,秦歌听到旁边桌子上的几个客人在交谈。
本来几个朋友在小酒馆聚一聚,吃点火锅,喝点小酒,吹吹牛逼,这很正常,秦歌也没偷听的习惯,不过那几人交谈的内容却引起秦歌的注意。
“喂,你听说了吗,战家少爷一人一刀独闯白家,现在被抓起来了。”
“这么大的事儿,我当然听说了!”
“那战家少爷真是傻,满门被灭,他明明有机会逃走,以他的天赋,再加上体内流淌的刀圣血脉,今后东山再起也并非难事,可他偏要回来送死。”。
“唉!只叹现今的飞雪城是白家独大,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就算有心,却也帮不上战家少爷什么忙。”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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