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最靓的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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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吴千流那里离去后,秦歌便去往女弟子营地,准备去找步知舞,但他却被莲儿拦住。
“这里是女生营地,你个登徒子想要干嘛?”
“莲儿姑娘,我是来找你师姐。”
“哼!”莲儿发出哼声,面向一边,傲娇说道“看在你给过我好吃的东西的份上,我帮你去叫师姐,至于她愿不愿意来见你,那我就不知道啦。”
不多时,步知舞来到秦歌身边。
“听莲儿说你找我,有什么事?”
秦歌拔起一根狗尾草含在口里,“我得走了,特意来跟你道别。”
“你有何打算?”
秦歌想想后说道“还是先去中州逛逛吧。”
步知舞说道“挺好,中州乃剑仙大陆中心,亦是修道者聚集之地,玄剑道宗的总部也在那里。以你的天赋和本事,应该很快就能有一席之地。”
“倒也不是因为这些。”秦歌说道“我只是听芝芝说那里的百姓都很热情,见到我这样的美少年一般都是叫‘靓仔’,所以我才想去那里。”
步知舞嘴角抽搐,心想这家伙真是没谁了,“就只是因为这个原因?”
“我最喜欢别人这样叫我。”秦歌认真的注视着步知舞“我决定了,要做,就做中州最靓的那个仔。”
“那么,祝你道运昌隆。”步知舞淡淡道“我暂时会留在渝水镇,要等两年才会回中州。”
秦歌想想后问道“该不会,你是在等鬼剑愁下山?”
步知舞说道“整个剑仙大陆都在关注两年后的鬼剑愁下山,而鸿土魔族也是蠢蠢欲动,所以我会代表玄剑道宗留在此地,确保这一代鬼剑愁的安危。”
当然,步知舞留在这里等鬼剑愁下山,其实也是有所私心,因为这一代鬼剑愁就是她日思夜想的“小哥哥”,只是这种事她肯定不会告诉秦歌。
当然,秦歌也肯定不会告诉步知舞,她等不到鬼剑愁下山,因为鬼剑愁已经提前两年下山,并且此刻就在她眼前。
到时候,怕是全大陆的人都会失望。
“那好,等你回中州后我们再聚。”秦歌挥挥手,潇洒离去,“之前给你的那些药喝完之后,应该够你活到两年之后。放心,我还欠你钱,不会跑人,以舞姐的本事,要在中州找到我应该也不是难事。”
步知舞脸露微笑“秦歌,保重。”
“你也保重。记得没事的时候多笑笑,别一天板着张脸,女神如果太高冷,会没有男神敢追的。”
……
……
“秦歌,都已经收拾好啦,现在我们去哪?回渝水镇吗?”
秦歌看看远方天空,安静少许后才道“我想去魔洞那边看看。”
虽然那晚他答应过大棍儿要离开这里,但他还是想回去看看。
“看看就看看,谁怕谁呀,反正以后你去哪儿我就跟着你去哪儿,我是你的小跟班。”
绕过玄剑道宗的营地后,秦歌和安芝芝便前往魔洞所在的方向。
在不能御剑飞行的情况下,在密林中穿梭确实很费劲。
一路走走停停,游山玩水,五天后,秦歌和安芝芝来到一片盆地。
这里原来并不是盆地,现在之所以会变成一片盆地,显然是因为那一晚大棍儿和魔洞中那位神秘存在的战斗。
已经过去好几天,那些战斗时留下的坑坑洼洼早已被积水填满,散落在各处被巨力震断的树木,也都已彻底枯萎。
走在其中,秦歌很难想象那究竟是一场怎样的战斗,竟会有如此恐怖的破坏力,方圆数百里,寸草不生!
整片地面被硬生生的打成盆地!
“秦歌,你看这个。”安芝芝从不远处蹦蹦跳跳的跑来,一对马尾辫一上一下的晃动,可爱极了。
她小手拿着一片白色的大羽毛递给秦歌。
秦歌一眼就认出,这片羽毛是小花的。
小花就是那只生活在鬼剑山上的白凤凰,任玉虹小时候经常拔小花的羽毛用来做发饰。
几天前,吴千流说他看到一只白凤凰将黑煞神猴的尸体叼走,现在看到这片羽毛,秦歌基本上已经确定……黑煞神猴就是他的好朋友大棍儿。
又逛一圈后,秦歌在一个大坑里发现很多已经干涸发黑的血迹,以及一些黑色的粗毛。
这是大棍儿的猴毛。
至此,秦歌已完全确定,黑煞神猴就是大棍儿。
尽管他很难接受,但也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大棍儿真的死了。
秦歌无力的坐在地上,心里忽然很痛。
那一晚,大棍儿对他说的话,以及大棍儿目光中透出的那种温柔和关怀,在秦歌脑海中不停的浮现。
“秦歌,你怎么啦?”安芝芝蹲在秦歌身边,很担心秦歌。她跟秦歌认识这么些天,还是第一次看到秦歌露出这样的表情,感觉这样的秦歌很陌生。
“没事。”秦歌站起身,洒然笑道“看来我们是白来一趟,走吧,先回渝水镇。”
“嗯,好嘞。”
秦歌看看地上的血迹,捏紧了拳头,悄悄抹掉眼角快要溢出的泪水,转身离去。
“大棍儿,谢谢你。只可惜现在我还找不到有关那个家伙的线索,但基本上可以确定,那家伙是魔族。”
“魔族……你们给老子等着!”
“总有一天,老子要越过那道墙,过去弄死你们。”
……
当秦歌和安芝芝离开这处盆地进入丛林后,还没走多远,忽然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道叫声。
听上去,那像是一种野兽发出的叫声。
秦歌从小跟一群动物长大,自然听得出来那道叫声里有求救的意思。
“主人,灵儿感应到恶魔之魂!就在声音传来的方向,是低级魔物,只有一只。”这时剑灵儿的声音也在秦歌脑海中响起。
秦歌二话不说,直接朝那边跑去,两脚一蹬,就像是灵活的猿猴在树与树之间跳跃。
他并没有动用灵力,完全是凭自身的身体素质,因为他小时候经常跟大棍儿漫山遍野的摘果子,这种“猿行身法”是大棍儿教他的。
当赶到魔物所在地时,秦歌和安芝芝一眼就看到那棵松树下正有一只魔物跟一只白狐交缠在一起厮杀,甚是激烈血腥。
在不远处的岩石后边,还有一只小白狐在嗷嗷直叫,显然是想上去帮忙,但却没有能力帮忙。
魔物口中发出难听的叫声,锋利的爪子正在撕扯白狐的皮毛。
相比起那晚见到的那些魔物,此刻秦歌见到的这只魔物体型要小很多,只有三四米高,脑袋是个畸形,一身肥肉,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巨型的畸形婴儿。
安芝芝倒也见多识广,“秦歌,这是五尾天狐,很罕见的灵兽,并且它还可以飞。”
秦歌眼帘低垂“这只五尾天狐应该是在遇到魔物之前受过重伤,不然以它的实力,不至于对付不了一只低级魔物。”
言讫秦歌两脚一蹬,就如脱弦的箭矢跃向那只魔物,离近时在虚空猛地扭腰改变姿势,一脚踹在魔物脑袋上。
秦歌这一脚的力量很大,用的也是寸劲,那魔物笨重的身躯顿时向旁边歪去,受伤的五尾天狐趁机逃离,跑向那只正在嗷嗷直叫的小白狐。
魔物并不会说话,并且这种低级魔物也没有什么智商,只会出于本能的去攻击出现在它附近的生物,然后将其吃掉。
魔物没有疼痛感,也不知何为死亡,更不知道害怕和恐惧,它会一直战斗下去,直至将目标杀死吃掉,或是自己失去生命为止。
如果这种恶心的东西成百上千的出现在大规模战场上,那将会是一支很可怕的军队。
秦歌两手握拳摆出一个简单帅气的格斗架势,在那魔物刚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便一个箭步上前。
“穿云拳!”
一声轰向,魔物的肚子被融合灵力的拳劲打出一个大窟窿,粘稠乌黑的鲜血滚滚流淌,但它并未在意,仍是直挺挺的朝秦歌扑来。
秦歌向旁闪身巧妙避开,看看自己的拳头,觉得刚刚这招“穿云拳”很好用,只可惜魔物没有人体那样复杂的穴道和经脉结构,不然秦歌可以做到直接一拳将其秒杀。
“秦歌,打它脑袋!让它欺负看上去很好吃的五尾天狐,咱们让它死的透透的!”站在五尾天狐旁边的安芝芝开始为秦歌助威呐喊。
有妹子观战,秦歌战斗力快要爆表。
只见秦歌接连几个后空翻,巧妙避开魔物连续挥出的爪子,随后两脚蹬在一棵树上,以此借力,跳上去一拳打中魔物脑袋。
又是一记穿云拳!
魔物应声而倒,抽搐几下便失去生息。
秦歌想起大棍儿的死就是因为魔族,满眼杀意,果断上去补几拳,让这只魔物死的不能再死。
“灵儿,收集。”
“好的主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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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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