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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猎狗撕风


雁群中放哨的孤雁,也叫哨雁。
有人说是死掉配偶后的大雁就会自动成为雁群中的哨雁,也有人说哨雁其实就是雁群里的小喽啰,最没地位的那只,应该叫雁奴才对。
事实究竟如何,胡大海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准星里这只哨雁的体型明显要比其他大雁小上不少。
看起来貌似第二种说法更为合适。
枯黄的荒草随风摇曳,狗尾巴草尖儿时不时就从胡大海的脸上、鼻头处划过,带来一丝丝难言的酥痒。
胡大海趴在地上,眼睛一眨不眨,岿然不动。
山塘周围密密麻麻的矮树丛给他造成了不小的射击阻碍。
尤其是挨着山坡的这一面,由于向阳的原因,这些矮树丛生长的十分密集,准星时不时就会被摇曳的树木给遮挡住。
而他的射击目标,也就是那只体型稍小的哨雁,就躲在矮树丛后方的泥泞地里,探着脖子一会儿往这儿挪挪一会儿往那儿挪挪,一刻也不停歇。
胡大海的准星虽然能瞄准到这只哨雁的身体和脚蹼,但密密麻麻郁郁葱葱的矮树丛,却将它的脖子和脑袋一直遮挡的很好。
不仅这些,山塘的位置同样也很刁钻,直直隐藏在他所在的这片山坡的斜下方。
这就导致两者之间形成的角度非常之大。
胡大海想了想,没有采用传统的卧姿无依托据枪方式,而是左臂完全贴合地面,左手向前笔直伸出,呈拳状半握半托住挂管枪的护木。
与此同时,他的肘关节微沉,直接抵进土地里锁死,身体则和挂管枪呈九十度紧贴。
这叫霍金斯式无依托据枪射击,通过左手进行微调,就可以大幅度增加枪管的俯射角度。
山坡下方的哨雁没观察到什么异常情况,就躲在矮树丛后伸长了脖子,紧紧盯着塘面上一对儿正在扇翅膀抖屁股尖儿,呷呷叫着互相示爱的大雁看。
山坡上方的胡大海,则紧握挂管枪,身体隐藏在荒草间,枪口微微向下,牢牢锁定住这只哨雁。
胡大海的嘴角露出一抹微笑。
你在看“风景”。
而我,在看你。
水面上,两只大雁愈发热烈了。
稍小一些的母雁伸长脖子,一头扎进了水里。
旁边体型稍大的公雁见此情景,立刻就踩在了母雁的背上,调整了一下位置,就赶紧疯狂抖动起了雁尾巴尖儿。
公雁下方的母雁,顿时就伸长了脖子,优雅婉转的呷呷叫了起来。
矮树丛后的哨雁看到这一幕,当即就把脖子伸的老长。
就在它把雁头伸出来的一瞬间,胡大海的食指立刻同步,毫不犹豫的扣下了扳机。
“嘭!”
一声枪响在山坳间骤然炸开。
枪声轰鸣,惊起满塘张惶失措的大雁。
看都不看一眼下方的乱局,胡大海直接扭头,朝蹲坐在后方的黑豹比了个“上”的手势。
那只哨雁一探头,这一枪的结果就已经确定了。
因为他瞄准的,是哨雁的脖子和头颅相连处。
这一枪,哪怕那只哨雁提前听到了,它都躲不开!
胡大海从容起身,脸上露出一抹自信的笑容。
……
山塘不好靠近,越往山坡下走,矮树林就越密集。
胡大海在里头钻了好一阵儿,才费劲吧啦的走到山塘边。
看黑豹深一脚浅一脚小心翼翼的把打到的大雁给他衔过来,胡大海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这只白腹黑背孤雁是他专门挑的。
虽然不似其他大雁那么体型肥硕,但因为在雁群里干事最多的原因,哨雁的肉质是雁群里最为紧实的,很符合他现在的口味儿~
一手提拎着大雁,一手反背挂管枪,胡大海正哼着歌志得意满的往回走,跑在最前方的黑豹却猛的停下了脚步。
和以往不同。
以往黑豹停下,多半都是看到了猎物或者嗅到了猎物的气息,这时候它就会不断的摇尾巴,或者回过头来看自己。
即便是遇到狗子们的一生之敌豺群,它也只会低伏身体,做出预警和追击的姿态。
但这次完全不一样!
黑豹的头部一动不动,如临大敌,眼睛紧紧盯着山塘侧边的矮树丛深处,四条腿笔直的钉在地上,嘴里持续不断的发出沉闷的低吼!
胡大海试探着叫了声追风的名字。
然而此刻的黑豹根本就不敢回头,一直在龇牙咧嘴的朝侧边的矮树丛连声低吼,背部高高拱起,浑身紧绷,一副凶神恶煞、意欲搏命的凶狠模样!
就那么一瞬间,黑豹浑身上下的狗毛都炸开了!
胡大海心中登时一惊,顿觉不妙,想也不想就立刻肩膀猛的往前一送,把背上的挂管枪给大力甩过来,而后毫不犹豫的抄起枪,平举在身前胸口处!
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黑豹这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发现了什么让它觉得极其危险的家伙!
枪口随着胡大海的目光移动,迅速对准了侧边的矮树丛。
矮树丛密密麻麻,影影绰绰,里边不时发出簌簌的声音。
胡大海的目光在树丛间一寸寸搜索、移动。
就在他的目光扫过一片斑驳的棕黑色时,忽的一顿。
下一秒,胡大海的瞳孔就猛的一阵剧烈收缩,后脑勺处瞬间就流出了密密麻麻的冷汗!
那是一颗比碾盘还要大的棕黑色圆形头颅,就隐藏在矮树丛的阴影里,两颗黝黑的眼珠子一动不动,在静静的盯着自己看。
即便是烈日当空,胡大海也觉得此刻自己的身上在一阵阵的发寒,心脏砰砰砰直跳,手臂微微发抖,握着挂管枪的手心都冒出了冷汗!
“草!”
胡大海干咽了口唾沫,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枪口迅速移动,对准侧面矮树丛里那只棕黑色的庞然大物。
虽然那东西趴在树丛的阴影里,没有显得特别高,但从它那比脸盘子还要大上起码三四倍的恐怖臀围来看,这绝对是一只正处在壮年期的公棕熊,货真价实的乌苏里大棕熊!
也就是猎人们口中常说的人熊!
“妈的!”
“不会我在山上看塘里的哨雁时,这人熊也搁林子里一直在看我吧!”
胡大海倒吸口凉气,后脊背一阵发寒!
人熊看到胡大海拿枪指向自己,直接就从阴影里人立而起,呼呲呼呲喘着粗气,一双黑眼珠牢牢的盯着塘对岸的胡大海。
霎时间,那肥硕而又庞大的熊躯就超过了周围的矮树丛足有一半还高,压的周围的矮树丛咔嚓咔嚓直响,不知被人熊这一下弄断了多少根!
那堆满了脂肪的硕大熊腹如流水一般来回上下蛄蛹,两只鼓鼓囊囊无比厚实的熊掌举在胸腹前,比胡大海的脑袋还要大上许多,又尖又长的嘴巴猛的大张开,露出嘴里满口的獠牙。
尤其是嘴前边儿的那两颗大犬齿,更是比李小烽的半个手掌还要长!
那人熊目露凶光,盯着胡大海,人立着往前走了一步,“吭”的一声长嚎。
那声音极为恐怖渗人,令人不寒而栗,非常具有压迫感!
这种恐怖的低频咆哮,瞬间就让胡大海身体浑身发僵,心悸心慌,只觉得一股寒气从尾巴尖儿一路滚到后脑勺,浑身的血液都好似要被这一声熊吼吓的凝固住了。
这是避免不了的,是人类刻在基因里的恐惧!
而且说起来,这也是他第一次在野外直面棕熊,心慌在所难免。
胡大海赶紧握了握手里的挂管枪,凉凉的钢铁触感登时就让他那僵硬的躯体舒缓了许多。
果然,人的一切恐惧都来源于火力不足。
胡大海拿枪对准人熊的脑袋。
只要这人熊再敢靠近一步,他就直接开枪!
这时候跑是不可能跑的,你一跑,人熊就知道你怕了,直接把你撵死。
故事书里说的什么躺下装死、赶紧爬树什么的更不能信,这玩意儿又不傻,而且论爬树,就是再给你加上两条腿,你也比不过人家的爬树速度。
狭路相逢,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对峙!
一步不退的对峙!
人熊见远处那个比它矮上不少的家伙一点儿都不怕自己,到底也没敢贸然发动进攻。
一人一狗一熊,就这么僵持了足足两分钟后,那人熊谨慎的缓缓趴下,做出一副攻击的姿态,蛄蛹着一身肥肉往左右两边试探着跑动了几步。
发现对方不退也不跑,毫不畏惧自己,人熊顿时就不爽的咆哮了起来,挥着大爪子一顿发泄后,最终也没越过山塘,而是选择挪着大肥屁股,一步三回头的退进了山里。
直到黑豹慢慢放松下来,不再保持警惕,吐着舌头转头看向自己以后,胡大海方才松了口气。
这应该是只吃饱了的公棕熊,又亲眼目睹了自己在山坡上打大雁的全过程,对自己手里的这杆枪充满了忌惮,因此才没敢过来攻击自己。
不然若是平时在林子里遇到,此刻恐怕早已打成了一片狼藉!
当然,胡大海没开枪,不是说他就怕了这只公棕熊。
步枪弹之下众生平等,哪怕这公棕熊再肥上个一两百斤,这么近的距离被打中,该死也得死。
只是胡大海觉得在这里杀了它太可惜了。
公棕熊的领地很大,不是那么容易能遇到的,此时杀了它,啥也取不走,除了白浪费子弹以外,还纯在便宜别人。
再者棕熊虽然危险,但同样也是行走的宝库,记住它活动的这片区域,等以后装备齐全了,再过来收拾它也不迟!
……
带着黑豹返回腚沟子河时,众猎户都已经休息完了。
看到胡大海带着大雁回来,老舅也没多说,只是招呼他赶紧收拾东西准备回去。
已经习惯了......这小子空手回来才会让他觉得稀奇......
三十六只野鸭子,吃了三只,还剩三十三只,都被老舅用水草搓的草绳绑了个结结实实。
野鸭蛋则由瘦子小心翼翼的拿衣服包起来捧好。
一行人集合完毕,而后浩浩荡荡的往回走。
依旧是过赤皮沟,穿松柏林,翻老虎山。
因为时间的原因,一行人路上根本就没敢休息,一直都在急行。
饶是如此,到达松林子时,天也已经大黑了。
好在人手够多,众人大声说话壮胆,一路哄哄吵吵,没遇到啥危险,八点左右,终于平安的回到了大山屯儿。
一一告别之后,老舅三人先去了胡大海家。
黑豹先进家门,随后林芳兵赶紧就跑了出来。
看到满载而归的三人,林芳兵肉眼可见的舒了一大口气,整个人都在一瞬间放松了不少。
“这么这次这么晚才回来?”
林芳兵远远的迎过来,一边帮着拿货,一边小声道。
“下次一定早点回来~”
胡大海嘿嘿一笑,把大雁递给林芳兵。
老屋里头的赵月月听到动静也都赶紧跑了出来,看到三人肩扛手提的,顿时发出一阵惊呼,脸上的担忧之色迅速变成了满脸的惊喜。
“老舅,还有瘦猴,我去给你俩盛饭,你俩就搁这儿吃,吃完饭再回去!”
赵月月不由分说的把两人拉进屋,招呼林芳兵端过来一碗炉果,而后就笑呵呵的去给三人盛饭。
老舅眼尖,进门儿就看到了平柜上摆着的一对鹿茸,赶紧背起手凑去过看。
“二杠茸啊,害挺新鲜!”
“品质不错,就是这切茸的手艺不行,底下都给切坏了。”
“哪个瘪犊子玩意儿祸祸的?欠揍!”
老舅摇摇头,又转过头来,狐疑的胡大海下半身上扫了两眼。
“你这年纪轻轻的,咋就开始吃起这玩意儿来了?”
瘦子闻言顿时绷不住了,咧开大嘴乐的不可开交。
“瞎说啥呢老舅!”
胡大海无奈,赶紧跟两人解释了这鹿茸的来历。
老舅听了后若有所思,沉默了会儿,忽的道:“这对儿鹿茸你打算怎么处理?”
“拿去镇上卖吧,国营店收的价格不高,我看看能不能卖个高价。”
李小烽一边啃炉果一边道:“有了钱才能给自己淘上身儿好装备。”
“你看我这一穷二白的,打个猎天天用你们的东西,太磕碜了!”
老舅闻言,摇摇头道:“你这鹿茸底子被锉坏了,卖的时候肯定要被压价,不一定能卖出好价格。”
“不过......”
老舅看了看院子,凑过来,沉声道:“我倒是知道有个人需要这东西。”
“弄不好,你能从他那里换条枪!”
“甚至把他那提哦啊仗狗也能给你换过来!”
胡大海闻言,赶紧就捏了个炉果递给老舅。
他当下最缺的,就是枪和狗了。
老舅这句话,一下子就勾的他心里直痒痒。
原本他想的是把这对鹿茸拿到曹家镇去卖了,再加上之前攒下来的那些钱,看看能不能跟那个卖杆子的人换上把能用的住的枪。
他甚至都不需要多好的猎枪,只要不炸膛,不闷子儿就行。
他没多少爱好,除了打猎,平时最喜欢的就是玩儿枪了。
尤其是猎枪。
上辈子在国际狩猎公园当导猎员的时候,他几乎把所有适合用来打猎的枪都玩儿了个遍,包括一些私下改装的,他也没少鼓捣,可以说是重度发烧友了。
重生后第一时间他就有考虑该怎么给自己弄把杆子,可惜就这个时间点实在是太不凑巧了。
要是再往前几年还好说,整把枪没多难,但现在这个时候真不好弄,至少以他现在的条件来说,难得很。
要是老舅能给他把这个事儿解决掉的话,那可真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接过林芳兵手里的搪瓷碗,胡大海亲自给老舅端过去,沉声问道:
“老舅。”
“你说的那人是谁啊?”
老舅咬了老大一口长白糕,口齿不清的道:“杨老拐,你知道这人儿不?”
胡大海哦了一声,若有所思。
这个人他还真知道。
杨家屯儿的杨老拐,和老舅差不多,也是平时以种地为主,农闲了就扛着枪上山,打点儿野鸡野兔补补肚子里的油水。
这人的事儿他上辈子就听说过。
说是一个人上山遇到了只大野猪,非要逞能,把野猪打了拖回去吃。
结果一枪下去没把那野猪打死,反倒把野猪的凶性给激起来了。
那野猪当场发狂,一头就把他的命根子给拱坏了。
再后来就是俗套的媳妇儿天天生气、吵架、戴绿帽子、离婚戏码,原本好好的家庭,就这么分崩离析了。
胡大海摸了摸下巴。
怪不得老舅敢这么说,要是这个人的话,那还事儿还真很有可能办成。
“明儿我去杨家屯儿给你探探口风,看他有没有那个意思。”
“行的话,我再过来通知你。”
老舅一口一个炉果,拍着胸脯打包票。
……
吃了饭,胡大海把这次前往楚梁河的收获平均分成三等份儿。
倘若是别人,他绝对不会这么分,必须要拿大头。
但这是老舅和瘦子。
虽说之前和老舅商议好的是二八分账,但老舅这又提供枪又提供子弹的,刚刚还主动提出要帮他谋划上把枪。
就冲这份心意,无论事儿成不成,他都得多分几只野鸭子给老舅。
至于瘦子,那就更不必说了。
两世为人,不论自己遇到多大的困难,瘦子都永远站在他这一边儿,就冲这一点,他就绝对不会亏待了瘦子。
倒是瘦子自己觉得一路上没帮上啥忙,还净添乱了,不肯要,最后是胡大海硬塞进怀里他才肯收下。
主要是这时候都这么晚了,瘦子他要是不带点儿好东西回去,那赶明儿再见他,脸上的黑蓝青指定得多上个两三倍。
……
送走两人后,胡大海和林芳兵赵月月仨人就开始着手处理这些东西了。
野鸭子和野猪肉那些不一样,因为没放血的原因,多放一天,味道就会变一个样儿,还是得尽早把它们全部都收拾好才行。
在大山屯儿,一般像野猪肉这样的大肉,都是煮了以后用盐腌,而鸡鸭这些禽类,直接生火拿烟熏就行。
胡大海拿手指一摸,就摸到了野鸭子脑后的小坎儿。
这地方是专门用来给鸭子放血的,所谓鸡杀头,鸭杀喉,指的就是这个地方。
但可惜这些野鸭子已经死去很长时间了,血液早都已经在身体里彻底凝固,胡大海不信邪的挨个试了一遍,结果没一个能放出血来。
“哪儿有你这么收拾的,瞎胡闹!”
林芳兵捂着嘴咯咯直笑,指挥着胡大海烧了几壶热水,倒进桶里,给野鸭子全部都脱了毛收拾干净以后,才放在一边准备剖鸭肚。
“你都在山上跑了一整天了,赶紧洗漱洗漱去歇着吧。”
“这里交给我就行,又没多少,收拾完我就回家去了。”
“鸭肠我都留给你~”
林芳兵拢了拢额头的秀发,撸起袖子,朝胡大海轻轻一笑,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还有鸭爪、鸭肝、鸭翅、鸭胗,这些鸭件儿我全都要。”
胡大海靠在门槛上,掰着手指头嘱咐道。
“行!”
林芳兵笑着把一脸不放心的胡大海推到屋里头的炕上,打了盆热水过来,让辛苦了一整天的胡大海赶紧洗漱。
……
胡大海洗漱完后,就跑去灶房,切了块儿野猪肉,在肉块上横竖各自深深剌了几刀,然后一小碗方方正正的野猪肉丁就割好了。
把野猪肉丁全部倒进搪瓷碗里,胡大海走到院子西边儿,朝黑豹高喊一声:“过来!”
黑豹早就被老雁汤的香气勾的直流大哈喇子,腹中馋虫作祟,现在是最适合训练它们的时候。
要是吃饱了再训,就黑豹的聪明劲儿,八成要配合着敷衍他~
黑豹听到胡大海喊话,二话不说就立刻跑了过来,乖乖蹲在他的腿边。
嘴里还不断发出很小声的呜呜叫。
摸摸黑豹的脑袋,奖励了几颗猪肉丁,胡大海又偷偷瞟了黑豹一眼。
只见这狗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手里的搪瓷碗,四只爪子在地上到处踩来踩去,嘴角的哈喇子都快要拉丝儿了。
胡大海险些没绷住。
不过胡大海并没有一看到它馋的这副模样就立刻凑过去喂食,而是故意装成忽视它存在的样子。
先从碗里抓起一把肉丁,故意在狗头上头晃了晃,让它看的清清楚楚,闻的真真切切。
黑豹看到这一幕,狗眼都要瞪出来了,身体下意识的就往胡大海身上靠了靠,低声呜咽问个不停。
而后半蹲在了地上。
胡大海这时候方才拿出几颗肉丁,丢进黑豹的嘴里,捧着碗笑的像只狐狸。
这就是利用狗子的馋嘴天性,让狗子自己来一点一点丧失掉自己的防御心理和矛盾心理,甚至主动过来做训练动作。
对于训狗这块儿。
胡大海向来喜欢主动,不喜欢被动~
……
吃到肉丁后,黑豹明显兴奋了许多,小尾巴摇的无比流畅,一点儿也不像之前那么僵硬了。
胡大海则趁势指了指自己大腿边上的地儿。
连一刻都没有迟疑,黑豹立马就愉悦的跑了过来,往地上一蹲,满脸希冀的看向胡大海。
胡大海当即就是一乐。
这狗有意思哈。
这狗是真听话,让干啥就干啥,就跟彻底恶堕了似的,都快要被他给玩儿坏了~
投喂了几颗肉丁,胡大海正式开始训练黑豹。
自己手里头现在没有头狗,那就只能黑豹来充当这个角色。
现在的黑豹还不能叫做头狗,而应该是师傅狗。
师傅狗干的就是这个,主打的就是一手补位。
狗帮里缺啥位置它就得顶上去,不缺的时候就去带新狗。
师傅狗,基本上都是猎人们的第一条狗。
作为猎人的起家狗,资质通常来说不会特别顶尖,一般都是从别人家抱的,或者便宜买的。
但师傅狗却是整个狗帮里最辛苦的。
前期它必须要身兼数职,警戒、扑咬、追踪、缠斗,什么都要学,什么脏活累活都得它干,一直到自己的主人有能力弄来其他狗以后,它才能稍微轻松上一些。
也是由于前期干的危险活儿多,师傅狗基本上是各个带伤,老的也要比其他狗快许多,经常早早的就一嘴白毛了。
心善的猎人,有了其他狗以后还会养着师傅狗,狠一点儿的,那就是狗肉馆五脏庙见了。
……
胡大海找了个破棉衣,捆成球,远远地丢出去,训练追风的“衔”、“吐”、“咬”、“停”等能力。
这些都是基本动作,黑豹接受学习起来还是很快的。
但像进阶一点的“假斗真缠”、“假咬真围”、“假追真截”,黑豹就不是很能领悟到了。
不过像这种进阶捕猎技巧,练也只能练个假把式,只有拉到山上和猎物真刀真枪的干上几个来回,猎狗们才能真正的融会贯通。
……
就在胡大海热火朝天的训狗时,自家院门儿却吱呀一声,从外向内被人推开了。
胡大海转头看去。
原来是老舅,背后还跟着个面色蜡黄,走路一瘸一拐的蓝布衣中年人。
那中年人头埋的低低的,紧紧跟在老舅身后,一副不愿被人看见的模样。
一进门儿,老舅就把脖子伸的老长,东张西望,看到西院儿的胡大海后,就赶紧招了招手。
“愣着干啥玩意儿?”
“快去收拾出堂屋来,我把你杨叔给请过来了!”
“杨家屯儿的,老远了,专程赶过来的!”
老舅一边说,一边隐晦的朝胡大海眨了眨眼。
胡大海看到那中年人背后背着的长枪以及身后跟着的大狗,当即就心领神会,把碗一放,立刻就笑着迎了上去。
此人,应该就是昨晚老舅和他说的,被野猪拱坏了命根子的杨老拐!
啊呸,现在应该叫杨叔!
“这么老早赶过来,还没吃饭呢吧?”
胡大海擦擦板凳桌子,招呼那蓝布衣中年人坐在西座,又赶紧去灶房盛了两大搪瓷碗老雁汤过来。
铁锅里还剩下不少雁肉雁汤,全都是赵月月和林芳兵一家人留给胡大海的。
他老三天天往山上跑,也怪累的,确实需要好好补补。
胡大海原本打算吃晌午饭的时候和俩姑娘一起喝,不过看样子现在得先拿来干正事了。
两大碗热气腾腾的老雁汤,配上烤的焦黄酥脆的苞米面饼子,再加上三盘各式各样的美味糕点,被胡大海麻利的端到了桌上。
杨老拐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碗里肥嫩软烂的雁腿儿,闻着满屋的肉香味儿,当即就没忍住,干咽了两大口口水,老大的喉结一直在上下来回滚动。
不过他没敢先动筷子,而是坐在座位上,一会儿看看老舅,一会儿看看胡大海。
黝黑的面膛搭配上不知道放在哪里是好的两只粗糙大手,整个人看起来都十分的局促。
“咋的,我这外甥这么优待你,又让你坐西座儿,又给你上肉汤的,你还不乐意了是吧?”
老舅两只手插在袖口里,笑呵呵的打趣儿道。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杨老拐把背后的枪小心翼翼的摘下来,枪口朝上放在一旁,而后赶紧坐回座位,尴尬一笑,不好意思的解释道:
“主要是,这弄得......太丰盛了,整的我都不好意思坐这儿了~”
杨老拐边说边抬眼瞅瞅李小烽。
嘴上这么说,但他心里其实对这个年轻人的这一番举动十分受用,好感度蹭蹭往上涨。
自从他上山打猎出了那档子事儿以后,他那大嘴的媳妇儿就成天不分时候不分地点的跟他吵架。
他也成了屯儿里屯儿外别人家茶余饭后的笑话。
现在他走在土路上,都感觉周围的人儿全都在搁那儿对他指指点点的,在背后看他的笑话,嚼他的舌根子。
就连平时耍的那几个弟兄,据说跟别人在一起的时候也没少拿他那事儿乱开玩笑。
这还是从出事以后,他第一次实打实的感觉到自己被尊重,被敬重。
西座,在乡下那是给最尊贵的客人坐的。
肉汤那就更别说了,这年头乡下有几家能大早上的喝上肉汤啊?
就是有,那也是藏着掖着,自个儿偷偷的喝。
哪儿会当成早饭拿出来招待客人啊!
杨老拐吸溜了一下鼻子。
他不傻,他知道这年轻娃做的这一切,都是冲着他背来的那杆枪和身后带着的哪条狗来的。
但那老话说的好啊,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完人。
这是人家的好意,他得受着。
再者真要说起来,人家可以没枪,但自己不能没那药治病啊!
……
一碗老雁汤下肚,气氛逐渐热烈了起来。
杨老拐一口肉汤一口饼子,吃的不亦乐乎。
这年头的人肚子里没油水,在别人家吃上口肉,那真跟捡了天大的便宜似的,能高兴上好几天。
胡大海强行控制住自己的目光,不去看那把枪,而是不断的给杨老拐夹肉夹饼子。
老舅也在一旁适时的搭腔,直夸自己这个大外甥仁义、懂事儿,知道心疼孝敬长辈,还说老一辈的猎户们都对他这个大外甥相当满意,赞不绝口。
杨老拐也颇为认同的点点头,但没搭话茬子,直到吃的再也撑不下之后,才打着饱嗝满意的擦了擦嘴。
拿开桌子上的搪瓷碗,杨老拐起身,把身后那杆长枪拿起来,横放在桌子上。
抚摸了抚摸枪身,杨老拐轻叹口气,而后往胡大海面前轻轻一推。
看到这一幕,一直默不作声的李小烽心里总算是舒了半口气。
这个动作,说明他照顾到位了,对方愿意和它做这笔交易。
这一推的意思,就是要让他验枪了。
胡大海郑重的拿起桌子上的长枪,心里不由的砰砰直跳,颇有些小激动。
这是他两世为人,距离拥有一把自己的枪最近的一次!
胡大海小心翼翼的摩挲着这把长枪。
这是把用来打十六号弹的围枪,上挂三十六公分长的半自动枪管。
也就是非常经典的十六号挂管。
上下前后左右检查了一遍,没有明显的损伤,枪身枪管处也没有任何变形,整体看起来很干净,线条流畅,没有污损之处。
显然杨老拐平时很注重保养这把十六号挂管,甚至可以说是偏执的那种程度。
从那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枪身上就可见一斑。
“兄弟,你可得检查仔细些。”
杨老拐还在一旁善意的提醒,显然是对自己的这把枪很有信心。
胡大海点点头。
一码事儿归一码事儿。
吃喝玩乐这些可以大气一点儿,但看枪的时候可不兴这样,该检查的地方必须都检查一遍,容不得半点马虎。
检查完外部,胡大海又把这只挂管枪斜过来。
枪管里也没啥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干净,护木握把啥的也没有缺块儿断块儿,或者修补过的地方。
胡大海满意的朝杨老拐比了个大拇指。
这枪确实保养的非常好,从里到外都很干净,说是九成新都不为过。
“能放两枪不?”
撅开枪把子,往里头快速扫了几眼,胡大海抬眼问道。
“那必须行啊!”
杨老拐立刻就从衣服兜里掏出个乌漆麻黑的铁制子弹盒,从里面拿出两发七点六二子弹递给胡大海。
装填上一发子弹,胡大海走到院子里,左右看了看。
黑豹也好奇的凑了过来,歪着脑袋蹲坐在旁边凑热闹。
此时的院门外,正有只乌漆嘛黑的老鸦,在土路上一蹦一蹦的,追着条不断蠕动的白色虫子使劲儿啄。
李小烽顺势举枪,略微瞄了一瞄。
稍微适应了下这把枪的整体重量后,胡大海便毫不犹豫的直接扣动扳机!
“嘭!”
枪响。
那老鸦连叫都没来得及叫上一声,这边枪一响,那边就直接当场爆开,血液溅了满地,一块儿好肉都没留下!
杨老拐看到这一幕,和老舅对视一眼,顿时努着嘴敬佩的鼓起了掌。
这一枪打的属实精彩,生枪都能打的这么快这么准,这小子一看就是个经常摸枪的老手!
打完这一枪,胡大海满意的点点头,大力撅开枪把子,而后伸出两根指头,往里头一探,稍一用力,就把空了的子弹壳拽了出来。
胡大海转身,两只修长的指头捏着子弹壳,朝杨老拐晃了晃,笑道:
“好枪!”
“这可真是把实实在在的好枪!”
什么样的枪叫好枪。
那必须是外表干净无污渍,枪管笔直无变形,准星精准无误差。
只要这三样没问题,那这把枪基本上是不会差的。
杨老拐的这把十六号挂管,就很明显非常符合这些要求!
颇为不舍的将手里的十六号挂管枪还给杨老拐,胡大海走到堂屋的平柜前,掀开蒙在上面的布,将那一对儿放了好几天的鹿茸轻轻取了过来。
杨老拐瞬间就被这对漂亮的鹿茸给吸引住了目光,哆嗦着手小心翼翼的在鹿茸上摸了摸,颤抖着声音道:
“兄弟,你别骗我,这宝贝真能治我的病吗?”
胡大海还没说话,老舅就先在一旁搭话了,笑道:“你以为呢?”
“皇帝老儿知道不,那家伙三宫六苑的,就是靠这玩意儿才能顶住,不然早不行了。”
“鹿茸这东西的功效还用怀疑啊!”
“就这么跟你说吧,你回去找个小锯子,先在火上烧红,然后等它降温后,再用小锯子把这两根鹿茸切成薄片儿泡酒里头,每天睡前喝上那么一两口。”
“保证你家和万事兴!”
老舅两只手插在袖口里,嘿嘿笑道。
胡大海可没敢像老舅这样去打包票。
虽然他确实很想要这把枪,也很想促成这次交换,但他不会因为这个就去乱侃大山。
先去关了堂屋门,胡大海坐回到椅子上,朝着杨老拐低声问道:
“叔啊,方便说说你在山上跟野猪遭遇时的详细过程吗?”
杨老拐闻言,先是迟疑了下,而后看了眼紧闭的堂屋门,方才叹口气,点点头,道:
“我当时是一个人在地里头堵到了老大只野猪。”
“本想一枪把它干死的,结果手抖,枪打空了,被那夯货反冲过来,结结实实一头撞在了胯上。”
杨老拐指了指受伤的部位。
“伤的很严重吗?”
胡大海提着暖壶给杨老拐倒了碗水,沉声问道。
问这话的时候,胡大海心里其实非常忐忑。
如果真的伤的很重的话,别说鹿茸了,那就是太上老君的仙丹来了也照样没用。
到时候这场交换只能作罢,他也就要和这把唾手可得的挂管枪失之交臂了。
虽然心里很舍不得,但要让他做趁人之危、丧良心骗人的事儿,那他宁肯不要这条枪。
这是他做人的底线。
“其实真要说的话,倒也没多严重。”
杨老拐挠挠头,面露回忆之色。
“那野猪在我胯上撞了一头就直接掉头跑了。”
“我疼的不行,赶紧检查了一圈儿。”
“是下边的皮儿被擦破了,火辣辣的疼,一直在往外头渗血。”
杨老拐无比形象的比划了下位置,又道:
“虽然没给我撞断,但我这心里头怕啊,提心吊胆了好几天,愁的是整宿整宿的睡不着。”
“一闭上眼就是野猪朝我冲了过来。”
杨老拐喝了口水,摇头道:
“好不容易等到伤口掉痂,我就赶紧试了试,结果完全没反应了!”
“我吓的连夜找了好几个医生,卫生所都去好几趟了,啥偏方都试了个遍,就是没辙!”
杨老拐说到这里,也是苦笑一声,摇着头连声长叹。
然而胡大海听完整个过程,心里头却是舒了口气。
上辈子听说了这事儿,他还以为杨老拐是整个都被野猪给撞坏掉了。
感情传了半天,原来就是擦破了点皮,渗出来了点血。
这算哪门子坏了?
胡大海看着一旁愁眉苦脸的杨老拐,微微摇了摇头。
杨老拐这根本不是什么大问题,纯粹是自己把自己给吓的。
还有就是周围那些人传人的流言蜚语,带给他的心理压力实在太大了。
从他进院门时畏畏缩缩跟在老舅身后不敢见人的模样,便可见一斑。
人言可畏啊!
这东西比猎刀还要锋利,能杀人!
对于他这种情况,吃药确实没啥作用,必须得给他上强心理暗示才行!
想到这里,胡大海果断把两根鹿茸塞进杨老拐怀里,拍了拍胸脯。
“没啥问题。”
“你就按我老舅说的,切片儿泡酒喝就完事了,其他的啥也不要想!”
“要是治不好,我这鹿茸不要了,枪你直接拿回去!”
胡大海大手一挥,自信满满。
强烈的心理暗示,再加上鹿茸酒的功效,只要不是有很重的暗伤,那指定是没问题的,绝对药到病除!
杨老拐看着胡大海那信心十足的模样,原本早已心灰意冷的内心,再度燃起了一丝小火花。
“行!”
“那我信你一次兄弟,病要是好了,我带全家来感谢你!”
……
三人坐在堂屋又唠了一会儿磕,快接近晌午时,杨老拐才和老舅满脸笑意的从李家离开。
临走前,他还把兜里那盒装满了七点六二子弹的铁盒子塞给了胡大海。
他要这玩意儿没用了,这辈子他都绝不可能再抗着枪去山里转悠了。
……
目送两人离开,胡大海快速关上院子门。
靠在门板上长吐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而后他就立刻发疯似的跑回堂屋。
桌子上,此刻正躺着一把修长、帅气、又完美的十六号挂管!
直到这时,李小烽都还有种恍如在梦中的感觉。
他是真心没想到自己居然能这么轻易的就换到一把好枪!
自己的那对鹿茸可不是野生鹿茸啊,而是从人工鹿头顶上取下来的。
再者那对鹿茸割的并不好,底子都被他给戳烂了,茸里头的鹿血八成也没剩多少。
而且自己就算把那对鹿茸拿到镇上去卖,也不一定能卖出好价格,二三百块钱顶天了。
要知道即便是在几年前的新华书店,十六号挂管那也得卖三百多块呢!
最主要的是这年代的人穷啊,镇上真没几个人能奢侈到买得起鹿茸,弄不好自己摆好几天摊都卖不出去!
所以这次交易,对他来说真真是赚麻了!
胡大海轻轻摩挲着这把十六号挂管,而后猛的抄在怀里,推门而出。
朝院子里的追风和刚换来的嘶风一挥手,胡大海意气风发的往秃顶子山一指。
“走!”
“跟老子上山打猎去!”
身背长枪,怀揣短刀,两条猎狗一前一后,紧紧跟在李小烽身边,不离五步。
风呼呼的吹,刮起一地荒草。
一人双狗,如离弦之箭、脱缰之马,披着天边的鱼肚白,快速穿插入大山深处!
进山打猎,时间自然是越早越好。
鄂伦春的猎人,四五点钟的时候,就已经站在山岗子上了。
打猎这玩意儿说白了就是个辛苦活儿,起得早的吃肉喝汤,起得晚的,屁都闻不上。
胡大海一边沿着山路走,一边仔细观察着周围。
进了山,不能只靠狗子。
狗子虽然厉害,但也难免有疏漏的地方,需要人和狗齐心协力、通力配合,方才能有所收获。
虽然钢上过山,但看得出来,黑豹还是很激动,撒开了欢儿的疯跑,左闻闻右嗅嗅,小尾巴摇的跟电风扇似的,狩猎欲望爆棚,一上山就在前头积极的开路。
胡大海则大口喘着气,不断调整呼吸和步伐,努力跟在两只狗子后头。
不消一会儿,就跑的浑身都热络了起来。
此行的目标,是老虎山山后头的松柏树林。
老虎山没啥意思,也就点儿野鸡野兔,想遇到鹿啊麂子狍子啥的,那得是走大运才行。
想弄到值钱的大货,需得往大山里头,丛林茂密处钻才行。
走了没一会儿,土路就到头了。
胡大海按按太阳穴,努力回忆着上次去楚梁河打野鸭子时是怎么走的,而后一点儿一点儿往松柏树林所在的方向靠。
这一路上倒也发现了不少新鲜的粪球、脚印,瞅了几眼,都是野兔上半宿从这儿经过时留下的。
这种痕迹看着新鲜,但在山里头其实一点儿都不好追踪,半宿时间野兔早都跑没影儿了,硬找纯是在浪费时间。
所以胡大海连片刻的犹豫都没有,吹个口哨,就带着蹲坐在野兔粪便旁边的黑豹离开了,转头继续往松柏树林赶。
……
天亮时分,胡大海已然擦着汗,出现在了松柏树林的入口处。
找了个被人拦腰锯断的松树墩子坐下,休息了一会儿后,胡大海掏出水瓶,给黑豹和昨天行杨老拐哪里整来的仗狗嘶风喂了点儿水。
在参与大规模、长时间的狩猎行动时,给狗子补充水分是很有必要的。
尤其是跑山的时候,狗子一旦缺水,极容易就会昏阙、甚至死亡。
胡大海看着俩狗舔了几舌头后,就立刻把狗水壶给收起来了。
任凭黑豹和嘶风再怎么围着他使劲儿摇尾巴,也不给它们多喝一口。
狗不像人,能把握住量。
狗子剧烈运动完后只会埋头猛喝,再加上跑的嘴干舌燥的,不去人为控制,很容易就会超量饮水。
长此以往,就引起非常严重的胃扭转和心脏病。
不要觉得这是在小题大做,危言耸听。
猎狗为什么比普通的狗老的快,活的时间短。
抛去和猎物搏斗拼杀所导致的原因,其余的,基本上都是因为猎人没去注意这些小细节。
小问题经年累月下来,慢慢的也就变成了大问题,一旦集中爆发,猎狗就该没命了。
到那时候,再怎么懊恼也无济于事。
……
等俩狗逐渐恢复了平时的状态后,胡大海又从口袋里掏出几块狍子肉干儿,喂给黑豹和嘶风。
稍微补充了些体力,这一人双狗,方才钻进遮天蔽日,茫茫苍苍的松柏树林里头。
越往林子里走,周围的环境就越显得阴暗。
胡大海面无表情的环顾四周,注意力高度集中,不敢有丝毫的松懈。
松柏树林不比其他地方,这里是真的有吃人的猛兽出没的。
上次横穿松柏树林时就遇到过黑瞎子,要不是当时人多枪多,那黑瞎子指定得绕过来偷袭。
林区这块儿的黑瞎子不知道搁哪儿学的,很擅长从背后掏人,掏着了基本上命就得撂在这儿,所以自己必须得多加提防,打起一万分精神,不能有半分疏忽。
拧了拧湿漉漉的袖口,胡大海端着枪,小心翼翼的跟在追风后头。
清晨的林子里露水很重,不止是袖子,他的裤腿和后背也都已经被灌木丛给打湿透了,黏在背上十分的不爽利。
但胡大海却只能忍着,一点儿都不敢动卷起裤腿、或者把衣服脱了的念头。
敢在深山老林里这么做,那就等着被钻一身的草爬子、被剌一脊背的血口子吧,到时候没个把星期,别想好利索。
嘶风在松柏树林里表现的要比在外头谨慎上许多,高高昂着脑袋,双目如炬,不断环顾四周。
大耳朵也一直在动来动去,仔细辨别着周围的风吹草动。
黑豹可能是因为来过这里的原因,因此并未像棒槌那样小心谨慎,步步为营,而是大剌剌的跑来跑去,一直在林子里上窜下跳的,沿着树根子草窝子嗅个不停。
只可惜嗅了很久,这一人俩狗始终都未有任何发现。
甚至连野兔野鸡的踪迹都没找到。
胡大海抱着枪,心里也是颇觉得遗憾。
没办法,打猎就是这样,靠天吃饭的活计,并不是每次上山都能有所收获。
事实上这玩意儿和钓鱼差不多,空军才是常态。
嘶风来来回回跑了好一阵子,也是有些累了。
胡大海正打算让俩狗原地休息会儿,恢复恢复体力,旁边的嘶风却忽的耳朵一动,随即立刻转头扒拉起了胡大海的裤脚,同时嘴里还在不断发出呜呜的低沉吼声。
胡大海神色一动,毫不犹豫的并起食指和中指,掌心向内往前一指,给嘶风做了个“前进”的手势。
他知道,嘶风这是有所发现了!
见主人给出命令,嘶风立马就如一阵黑风似的,朝左侧撒丫子蹿了出去。
黑豹也顾不得休息,吐着大舌头紧紧跟在嘶风后头。
俩狗一前一后,蹿进草甸子,钻过荆棘窝,跟离弦之箭似的,沿着湿滑的山坡一阵狂奔。
胡大海在后头追的是叫苦不迭。
松柏树林里完全没路,都是纯天然的高山丛林环境,他基本上是在深一脚浅一脚的跑,好几次都险些崴倒。
得亏是这里的荆棘丛长的都很矮,不然就这短短的几分钟,他身上就得挂不少彩!
跟着俩狗在密不透风的松柏树林里闷头跑了好一阵子,胡大海扒拉开挡在前头的稀疏灌木丛,登时便顿觉豁然开朗!
那是片儿还算平缓的斜坡,嘶风正站在那里左右环顾,耳朵动了又动,却没有继续追逐,而是焦躁的徘徊不已。
胡大海看在眼里,轻叹口气,走上前揉了揉嘶风的脑袋,心里颇不是滋味。
这是追丢猎物了啊。
嘶风没黑豹迎风闻味儿的本事,只要猎物不动或者跑远了,它就会像没头苍蝇一样,完全丧失掉目标和追踪能力。
这就是仗狗弱势的地方,嗅觉这块儿差太多了。
从兜里掏了块儿狍子肉干儿塞进嘶风嘴里,胡大海给俩狗做了个原地休息的手势,而后就独自走到那片平缓地旁,缓缓蹲下。
这块儿地不小,得有一百来平,里头除了荒草、荆棘以外,就长着几棵稀稀松松的低矮松树。
和那些高大挺拔的落叶松不同,这些矮松树不仅长的低,枝干枝叶还是横向往四周蔓延生长的,一个个的看起来都跟个伞似的。
而在这些低矮松树的下头,则有三四个跟水塘子似的浅坑。
这些浅坑大的直径足足有四五米,小的也有两三米那么宽,都呈圆形或椭圆形,就在这些矮松树的斜下方。
摸了摸坑里那一道道纵横交错的沟壑,再看看矮松树树干上那些非常明显的横向摩擦痕迹,胡大海心里顿时就有了几分猜测。
不出意外的话,这些东西应该都是被野猪给拱出来的。
而那些大大小的浅坑,不是别的,正是平日里极难寻到的野猪窝!
山里头的野猪窝,从来都不止一个样式。
野猪们非常懂得因地制宜,根据周围的环境,可以做出各式各样的野猪窝来。
树叶多的时候,野猪们会在头猪的带领下把树叶子拱在一起,然后全家老小直接睡在树叶堆里头。
亦或者是在陡峭偏僻之处,用厚实的茅草堆出个带洞口的窝来。
这种窝防寒又保暖,也是猎人们最常见到的野猪窝。
而像眼前的这种浅坑,则是野猪们夏天贪凉快拱出来的,一个浅坑,就是一窝野猪的住所!
不仅如此,这些浅坑还具备储水功能,逢上大雨天,就可以給野猪们储下足够喝三四天的水。
胡大海看着浅坑,沉思不已。
坑里不少土是新翻出来的,和周围的土色完全不一样。
这也就意味着,野猪们应该是刚刚离开。
可如果是刚离开的话,那嘶风不应该追丢才对。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
想到这里,胡大海的眼睛顿时就一亮。
就在这时,追风的叫声突然传进了他的耳朵里。
胡大海下意识的扭头看去。
却见不知何时,嘶风已经自个儿跑出去了老远,正堵在一片茂密的荆棘丛前头,微屈着前腿,龇牙咧嘴的吼叫个不停。
黑豹倒是时刻注意着嘶风的一举一动,见它有所发现,也是立刻就蹿了过去,站在嘶风边儿上,伸长脖子汪汪大叫了起来!
仗狗的叫声确实非同一般。
一张嘴,那声音当真是又尖又响、又透又亮,隔着老远,都能清晰的传进李小烽耳朵里,把旁边追风的叫声盖的是严严实实的。
这就是仗狗的与众不同之处,天生一副“雷公嗓”,可以非常有效的恐吓住猎物,同时还能给主人指示猎物的准确位置。
胡大海一把拽过挂管枪,熟练的上好子弹,迅速朝俩狗所在的方向跑了过去。
凡有浅坑之处,必有成群的野猪,而且极有可能不止一窝。
成群结队的野猪要是在头猪的带领下发起性子来,可不是这俩狗能应付得了的。
看到胡大海拿枪过来,嘶风的胆气顿时就更足了。
刚开始还只是吼叫,等到胡大海站到它跟前儿,这狗顿时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又是张牙舞爪又是龇牙咧嘴的,恨不得一头冲进荆棘丛里,把里头的东西给撵出来。
这就是典型的“狗仗人势”。
在山林里头打猎,人和狗是必须得互相借势的。
狗仗着人势,和猎物贴身缠斗时就会勇猛异常,甚至悍不畏死,人仗狗势,才敢大着胆子进山林深处探索,搜捕猎物,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狗没人或者人没狗,进老林子里,那都是纯纯的找死,只会沦为大型食肉野生动物的一盘菜。
胡大海大喊了声“定!”,黑豹立刻就控制住了自己的冲动行为,低吼了两声,在胡大海的指示下,和棒槌堵在这片荆棘丛前头,只叫不攻。
这是在山上打野猪时的常用套路。
野猪的性格并非一模一样,甚至可以说是千奇百怪。
哪怕是头猪,也并非全部都是性格暴戾,动不动就冲出来跟你同归于尽鱼死网破的家伙。
相反的,很大一部分野猪只有在与同类争斗时,才会凶相毕露、悍猛异常,遇到人类或者上位捕食者,慌不择路的四处逃跑、躲藏才是常态。
像之前打的那只大炮婪子,那是极其罕见的个例,并不能代表所有野猪。
所以有经验的猎人们一旦在山上发现猪群、定了窝子后,是绝对不会贸然进攻的,而是要先把野猪的性子给试出来。
怎么试猪的性子呢?
那自然就得用猎狗的叫声了。
东北林区里头的野生动物,除了顶级捕食者大哥东北虎,二哥大棕熊,其他的有一个算一个,个个活的都是小心翼翼的。
尤其像野猪这种,作为别人食谱上的常客,那更是谨慎的不行。
吃个草,都有专门放风的,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立刻就会成群结队的逃之夭夭。
胡大海上辈子在国际狩猎公园坐做导猎员时,就不止一次观察到五大三粗、膘肥体壮的野猪,被突然响起的伯劳叫声,吓的夺路而逃的场景。
而猎狗的叫声,说白了那就是纯噪音,又大又亮又响,和一向静谧的丛林不能说是格格不入吧,也可以说是大相径庭了。
野猪平时哪儿见过这阵仗,一但被狗子围了,吼上几声,立刻就会变的精神高度紧张,神经紧绷。
高压之下,头猪用不了多久,就会下意识的做出选择,要么逃跑躲避,要么冲出来跟猎狗进行搏斗。
通过这种方式,猎人们就能够掌握住猎物的性子,并且可以据此快速调整狩猎方案。
听起来似乎很繁琐,但这样做,却可以大大提高狩猎的成功率,对猎狗也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黑豹和嘶风堵着荆棘丛一顿输出,荆棘丛里也是不断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
胡大海看在眼里,也是立刻就端好枪,死死的盯住荆棘丛,防备那野猪突然窜出来,搞突然袭击。
然而俩狗叫了好一阵子,那荆棘丛里的野猪就是死活都不肯出来,只在里头动作不断,时不时发出几声充满驱逐意味的猪哼哼。
胡大海了然。
看样子这领头的二师兄,是个实打实的怂货。
这种野猪,可要比那些脾气暴躁的家伙好对付多了~
胡大海打个口哨,快速做了个手势,示意俩狗往后退。
自己则先掏了颗子弹在手里,而后就屈膝半蹲下,平举挂管枪,瞄准一处微微晃动的荆棘丛。
那里,绝对是头公野猪在不断的来回巡视警戒。
把枪口稍稍往斜下方一移,胡大海估算好那头公野猪的大致移动方向,而后眯起左眼,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
“砰!”
挂管枪的动静可不是狗叫声能比的,说句声如雷霆都不为过,连头顶上的松柏树枝都为之一震,淋淋漓漓洒了胡大海一脖子冰凉透骨的晨露。
胡大海缩着脖子,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与此同时,荆棘丛里也随着枪声,响起了一阵惨绝人寰的猪嚎!
霎时间,整个荆棘丛里头简直就宛如炸开了窝一般,都在到处疯狂乱动!
猪嚎声更是从四面八方响起,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猪嚎声又吵又杂,别人听着,只会觉得聒噪的很。
但像胡大海这样的老猎手,却能从这其中听出不少门道来。
比如嚎叫声又大又粗的,就是公野猪,听起来柔和上一些的,就是母野猪了。
再比如从猪嚎声的轻重缓急、尖锐程度中,也能推断出当前目标究竟是色厉内荏,还是意欲搏命。
普通人自然是不大能分得清的。
但像胡大海这种经验丰富的,几乎是那边声音一出,这边心里立马就有数了。
大力撅开枪把子,右手食指、中指半弯如鹰钩,用力一夹一牵,滚烫的子弹壳就被胡大海极为利索的抽了出来。
掌心那颗提前备好的子弹,也紧随其后,被胡大海精准无误的推入了枪膛之中。
左手稳托护木,右手平举枪身,胡大海气沉丹田,修长的挂管枪枪管紧紧跟随四散而逃的野猪群,微微调动方向。
刚刚他那一枪,直接就把荆棘丛里的野猪给打炸窝了,足足从里头吓出来了七八个到处乱窜的大猪。
不仅如此,在这些大野猪的身后,还是跟着十几头厉声尖叫的小野猪崽子!
这些崽子看起来比巴掌大不了多少,应该只有一两个月左右,个个都是黄皮黑纹,毛绒绒的,跟在成年母野猪后头一个劲儿的乱窜。
胡大海看在眼里,已然是乐的合不拢嘴了。
受限于特殊的地理环境,林区产生不了平原地带那种二三十只野猪共同生活的超大猪群,像这样拥有七八只大猪的猪群,在林区里已经算得上是罕见的大群了。
胡大海目光如炬,快速扫了几眼。
除了一头被子弹打穿了猪鼻子的公野猪,其他的,全都是些惊慌失措的母野猪和小野猪。
胡大海一愣。
这种情况,在林区倒是蛮少见的。
东北的野猪群,一般都是由一头大公野猪,几头成年母野猪,外加几头亚成体公野猪组成。
林区危险,除了数量众多的捕食者,头猪还得和其他成年雄性单元争斗,捍卫领地,保卫妻小。
因此单凭一头公野猪,猪群是很难生存下来的,只有头猪带着亚成体公野猪共同对敌,才能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立足。
像这种只有一头公野猪的大猪群,当真少见。
野猪群沿着山坡,往山沟子里、山坳子里四散奔逃,一个个的就跟个小推土机似的,几乎是在眨眼之间就窜出去了十来米远,速度快的吓人,和它们那笨拙粗肥的体型完全不符。
只有那只受伤的头猪,跑了两步又折返了回来,堵在山坡前头,一边滴滴答答的流着鼻血,一边朝一人俩狗大声嚎叫,声音里充满了警告的意味。
这就是头猪。
享有交配权的同时,在猪群遇到危险时,它也必须站出来,用自己的生命给妻儿老小断后,掩护它们逃走,延续自己的血脉。
胡大海感慨不已,但还是果断的吹了口哨,朝那鼻子流血不停的大公野猪用力一指。
一旁早就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黑豹和嘶风,立马就心领神会,如脱缰的野马一般,朝那大公野猪凶神恶煞的扑咬了上去。
若是凶性足的野猪,胡大海是绝对不会如此莽撞的指挥俩狗扑上去的。
但这头猪怂,叫声也是一股子色厉内荏的味道,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货色,再加上体型也不是很大,也就只有一百六七十斤左右,给追风和棒槌练手正好。
爱狗归爱狗,但猎狗该干的,该经历的,这俩狗一样也不可能少。
黑豹跟了他这么久,干的一直都是追踪、放风的活儿,还没实打实的和猎物争斗过,借着这个机会,正好可以试试它们。
培养猎狗,除了在嗅觉和听觉上有较高要求,战斗能力和战斗智商也尤为重要。
尤其是后者,直接决定一条猎狗的上限!
当然,俩狗扑上去的时候,胡大海也没闲着,枪管微微一动,就锁定了一头背高脊阔的大野猪。
乌苏里大野猪和我国其他地方的野猪不太一样。
亚成体乌苏里大野猪,普遍都是一副皮包骨头的模样,看起来瘦的不行,好像发育不良一般。
但成体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不论公母,成体乌苏里野猪基本上个个都身躯魁梧、四肢健壮。
除了没有獠牙、体型稍小一圈儿、嚎叫声相对较为柔和以外,其他的,公母乌苏里大野猪不论是外貌还是体型,几乎都一模一样。
在国际狩猎公园工作的时候,胡大海甚至在深山老林里,发现过一头长的比猪群首领还大的母野猪!
那母野猪,仗着自己体格子壮实,甚至敢去咬公野猪,把那公野猪拱的满山乱跑,跟那东北彪老娘们儿似的~
……
锁定了一头跑得最快,也最为粗肥的大母野猪,胡大海正欲扣动扳机,可想了想,还是枪口一动,对准了另外一头成体母猪。
倒不是因为那头大母野猪跑得快,害怕打不着。
主要是那些黄叽叽的小猪崽子就跟在那头大母野猪的屁股后头。
猎人之间有规矩,不打带崽子的母兽,不然会遭老天爷报应。
虽然胡大海知道,哪怕这头母野猪死了,这个种群里其他的母野猪也会照顾它的崽子长大。
但他到底还是没扣动扳机。
除了规矩,还有一份对母兽的同情和敬佩。
这只大母野猪,哪怕是在慌不择路的逃跑时,也一直在用自己的身体挡着那些小猪崽子,尽量把它们全部盖在自己肚皮低下。
这才是胡大海没开枪的原因。
当然,全部放走那也是绝不可能的。
胡大海瞄准另外一头同样也很健硕的母野猪,屏息凝视,而后毫不迟疑的扣动扳机。
“砰!”
枪管爆出猛烈火光,同一时间,七点六二毫米子弹如雷霆一般呼啸而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穿过松柏树林之间的间隙,击碎挡在前头层层叠叠的灌木荆棘,后发而先至,砰的一声,轻而易举的钻进了那母野猪的后脑勺,而后猛然爆开!
“嗷—”
那母野猪只来得及发出半声惨嚎,粗肥的身体就立时一僵,扑通一声重重的摔倒在了地上。
此情此景,骇的那周围的其他母野猪都跟那没头苍蝇似的,发疯般一阵狂飙!
七点六二毫米子弹可不是盖的,威力不是一般的大。
网上那些写小说的不懂,经常搞出一枪下去打不死只狐狸、狼的事儿,那纯是在瞎扯淡。
事实上这玩意儿一打一个血窟窿,哪怕是林区里头最凶猛最可怕的大爪子和人熊来,一样也遭不住,只要挨上一发,照样得乖乖躺下睡觉。
贼安详的那种!
就比如这只母野猪,胡大海都不用想也知道,那猪脑子里头绝对已经被打成浆糊了,不然这家伙也不会躺的这么干脆。
打完这一枪,胡大海直接起身,没再去上子弹开枪打其他母野猪,而是把注意力放在了正和追风、棒槌缠斗作一团的公野猪身上。
那些母野猪跑的很快,这短短的几瞬,就已经全部跑进了山沟子里头,一窝蜂似的在密密麻麻的荆棘灌木荒草丛里头乱钻,只用了片刻功夫,就全部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母野猪和小猪崽是绝对不会回头反抗的,那是公野猪们的事儿。
它们向来只负责头也不回的迅速逃跑。
只有它们活下来,公野猪的种群才能得到延续。
听起来很令人很不是滋味。
但野猪们就是凭借这种方式,在后来绝大多数野生动物都被大量猎杀、数量锐减的时候,它们还一直保持着相当多的数量,最后甚至还泛滥成灾了。
这就是野猪的生存之道。
胡大海也没去尝试再打两枪,看看能不能蒙中个一头两头的。
山林里头打猎,跟站在原地打靶那完全是两码事儿。
原地打靶,他可以做到提枪就能命中目标,但在林子里头,那可就太不一样了。
在地形复杂的大山深处,一旦超过二百米,猎物瞄准起来就只有准星的一半大小。
超过三百米,只剩个小黑点儿。
至于五百米开外,那就已经完全什么都看不到了!
这还是在能见度高、射击环境、射击条件好的情况下。
像松柏树林这种恶劣的地形,猎物跑出去一百米开外,哪怕是枪法再神的猎手,也几乎不可能击中目标了。
抱着蒙两枪的心态去开枪,那纯粹是在浪费子弹。
这年头搞子弹虽然没那么难,但也绝对没有想的那么容易,平时还是得节省着点用才行。
再者就算能打到,他也带不回去。
这边一枪打死母野猪,另一边,黑豹和嘶风,也正和那头受伤的大公野猪厮打的难舍难分。
这大公野猪看着虽然不是很大,远比不上之前打死的那头炮婪子,但好歹也是一个大猪群的首领,光是体型,就不是追风和棒槌能正面碰瓷的。
更何况这只大公野猪浑身上下,还沾满了厚厚的松脂和脏兮兮的硬泥巴!
在林区,猎人们通常把这种头猪叫做“挂甲野猪”。
所谓挂甲,就是大公野猪平时会有意识的用獠牙去挑破松树皮,等到浓郁的松脂流出来以后,再不断的用自身身体去蹭松脂。
等到浑身上下都挂上一层松脂后,野猪就会找个沙粒地儿打滚,利用粘稠的松脂,把地上的沙粒全部粘到自己体表上。
屡次三番,反复几遍后,野猪身上就会挂上厚厚的天然铠甲。
据说年头越大的公野猪,挂的甲就越厚,到了一定程度,甚至可以做到“三不透。”
也就是老虎咬不透,狗熊抓不透,猎人的子弹也打不透。
当然,胡大海知道,这其实是以讹传讹的说法。
事实上野猪挂甲形成的真实原因,仅仅因为野猪是偶蹄类动物,没有进化出像灵长类那样的双手。
一旦背上瘙痒起来,野猪无法自己解决,只能通过蹭粗糙老松树皮的方式来解痒。
这才是野猪挂甲的真相。
而所谓的“铠甲”,也远没有传言中那么离谱,不仅防不了子弹,就连大爪子和人熊,那也是完全防不了的。
也就只能对付对付猎狗之流,对林区里的大型捕食者们,那是丝毫不起半点作用。
最多最多,也就只能影响影响人家的口感罢了~
胡大海不慌不忙的给挂管枪换好子弹,堵住那大公野猪的退路,而后就举着枪,仔细观察起了黑豹和嘶风的攻击方式。
黑豹自然是“主攻手”,在他这个胡家狗帮里,充当的是头狗的角色,负责正面缠斗野猪。
嘶风是仗狗,一边大声吼叫,恐吓这头大公野猪,一边时不时的就绕到大公野猪的背后,伺机去咬它的卵子和肛门。
胡大海看的很是认真,满意的连连点头。
聪明狗就是不一样,第一次进山和猎物贴身干仗就配合的很有章法,甚至都不用他去指挥,俩狗自己就很懂得互相打配合、打掩护。
虽然这俩狗有些不太对付,但打猎的时候却意外的合拍,配合起来相当的有说法。
黑豹在前头吸引大公野猪的注意力,利用自身的速度优势尝试去咬那大公野猪的耳朵、脖子。
嘶风就在后头,时不时的对大公野猪的菊门发动偷袭。
那大公野猪一时躲闪不及,被嘶风找到了机会,绕到后头结结实实来了一口,大半个卵子当场就被咬了下来,疼的那大公野猪是原地一蹦三丈高,咆哮如雷,淋淋漓漓流了一地的黑血。
胡大海在旁边看的是直嘬牙花子,不由自主的拢了拢腿,下半身一阵发凉。
嘶风着实够阴狠,这一招,颇有豺狗子那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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