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家产
新笔趣阁小说推荐阅读:
我在废土世界扫垃圾
我不是戏神
我在惊悚游戏里封神(无限)
赵刚秦兰
我在精神病院学斩神林七夜
伪装学渣
玄鉴仙族
铁血残明
三嫁咸鱼
魔鬼的体温贝瑶裴川
梦里所有的信息一股脑的灌输到她的脑子里,又吸收了原主的记忆后,华筝已经接受了自己穿书的事实。
她躺在穿上认真的回忆一下书中的情节,原主下乡的地方是赣省宜市□□红旗公社下的红星大队。
现在的节点已经到了傅劭和宁珍珍开始频繁往来的时候了。
华筝刚来时见到的场景就是原主劳累加中暑后,又看到了傅劭和宁珍珍抱在一起,多重打击下晕了过去了,这么多年来为心爱的人做的所有付出都成了笑话,信念的坍塌让她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这才让华筝这个路过的二十一世纪的灵魂在这副身体里苏醒了过来。
在书里,也就是今天,原主不顾身体尚未康复就去堵女主,心里非常想诠释一番国语的博大精深,可惜没有经验,连骂人都不会,又顾及男主,骂人的理由也不能说,狼狈不堪的形象被女主眼眶通红、泪珠子悬而不落、受尽委屈却又冷静坚强的形象按在地上摩擦。
宁珍珍解释说她只是路过,看到原主晕倒才叫上傅劭一起把她送回知青点的,还质问原主为何如此待她。
让原主更没想到自己的青梅竹马竟然也默认了宁珍珍的谎言。
一下子就把她架在火上反复炙烤。
宁珍珍变成了她的救命恩人。
而她则成了知恩不报还反咬一口的白眼狼。
有精力骂人却假装晕倒躲避干活的懒惰鬼。
……
原本只是娇气高傲的性格问题变成了人品问题,名声差到了极致。
想到这里,华筝就摇头不已。
虽然原主处事方式不对,但傅劭却是敢做不敢当、自私自利至极,有这样的青梅竹马是原主的悲哀。
不过,既然是自己成了原主,又没有找到回去的路,就只能好好的活着,还要把原主的责任担起来。
好在这个时候原主只是人际关系处理不好而已,名声倒也不算太差。
就算人缘不好那又怎样,娇气和高傲对华筝来说是排面,作为家世显赫的小公主,干嘛要为了讨好别人而委屈自己?
其次,要保持和原主的家人之间的联系。原文中,直到原主死去,护短的家人都没再出现过,这就很不合理了。
既然自己代替了原主,原主的家人就是自己的家人,这让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华筝有了一些些期待。
最后,就是要在这条件艰苦的农村好好活下去,等待机会回城了。
当然,她也可以写信回去低头认错,相信疼爱原主的家人一定会想办法把自己弄回城,但这不是她的风格,从小连抢一个包子都得靠自己的华筝没办法去依赖别人。
现在的时间点是1974年6月,不论是记忆里还是书里,都是1977年10月才有恢复高考的通知下发。
最好就是等恢复高考后考回京都去,就可以光明正大抬头做人了。
隔了几年回去,就算自己性格与原主有较大的差异也能被家人所理解。
至于傅劭这个青梅竹马,就华筝旁观者的角度来看,书里原主的死说不准还有他的手笔。
不然为什么原主那么巧合的知道他晚上要出去私会宁珍珍,又那么巧合的遭遇二流子,明明在距离不到五十米的地方被二流子掳走,原主的挣扎他就一点动静都没听到吗?
这样想来,女主也不干净了,毕竟二流子可是她的堂兄宁麻子!
想到这里,华筝忍不住头皮发麻。
如果原主的遭遇是人为的,那这些人就很该死了,而且自己是不是也很不安全?
看来以后要多注意周边的人和事了,总不能像原主一样不问世事,最后落到如此境地。
想通了前后,华筝身上一下子就轻松了很多。
连原主昨天那种痛苦到绝望的情绪,也慢慢消散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原主从此就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华筝默了默,默默的在心里祝福原主。
希望她下辈子能幸福喜乐。
或者,希望她能够穿到现代的自己身上,去感受国家的富强。
华筝在现代是个孤儿,从小就知道想要过得好就只能比别人更拼命。
她刷过盘子扛过砖,端过咖啡摆过摊,扫过厕所发传单,慢慢攒了点钱就去学习,在家里自学,然后参加成人高考,在大学旁听,在社会上练技能,调酒、各种手工、摄影、插画、会计、服装设计到旅游主播,看似毫不相关的工作也都做了不少。
丝毫不停歇地奋斗了十来年,才在京都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可惜刚入住就穿到书里。
也没有机会体验一下自己那个专门定制的、软软香香的床,想想亏得很。
以前除了工作就是工作,三十岁了没有一个知心朋友,更没有谈过一次恋爱。
有人说,你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来。
要不这次就不要那么拼命了?
算了,想再多也没什么用。
既然穿书来到这里,说明现代的自己也许已经死了。
看情况也不知道回去的路怎么找,就先在七十年代好好生活吧。
反正在现代,除了舍不得自己的房子,其他也没什么好挂念的。
一个房子换一次新生、几年青春和相亲相爱的家人也不算太亏。
华筝下意识的忽略掉现在艰苦的环境,否则真不能说服自己接受穿书的事实。
华筝趁着同寝的人还没回来,赶紧从床铺下拿出两个搪瓷盆,准备出去打水回来擦身。
这衣服料子不透气不吸汗,黏在身上,粘粘乎乎的,难受得很。
一身的汗味,让已经很饿的华筝一点胃口也没有。
七十年代的条件确实艰苦,知青点的房子都不够住,想要一个浴室是不可能的。
大队上的人家,基本是男人们去村前头的簸箕河洗,女人们就在自家房间擦一擦。
就连条件最好的大队长家,也只是单独给宁珍珍打了一个木制的洗脸盆而已,都让村里的大媳妇小闺女们羡慕狠了。
原主刚来的时候,就用一包糖跟村东头的木匠刘二叔换了那个瘸腿的柜子和一个木盆,搪瓷盆一个洗脸,一个擦身和洗衣服,木盆用来洗脚,娇气的名声就落实了。
华筝很感谢原主,娇气就娇气吧。
一天到晚的劳作,身上又是泥又是汗,还粘着各种农作物,全都在一个盆里搅和……
想想画面就太美,赶紧打住。
吃力的打了两盆水把自己打理干净,从床尾找出一套衣服换上。
再从换下的脏衣服口袋里,找出一把钥匙,打开床头那个石头垫脚的柜子。
华筝先给自己冲了一杯麦乳精,说不出是奶味还是炼乳味,甜滋滋的,肚子一下子不再闹腾了,身体恢复了些许力气,人也精神了不少。
有了精神的华筝终于想起来要看看自己这个女配的模样了。
原书里的女配下乡前是明艳张扬的。
下乡后就因为傅劭夸赞宁珍珍清新甜美,就硬生生的留一把厚重的刘海,盖住自己饱满的额头和迷人的桃花眼。
又因为想要融入环境,而听信谗言穿着用一包大白兔奶糖跟大队里的婶子换来的几身宽大粗糙的土布衣裳,把自己弄得不伦不类。
人们慢慢的忘记了她刚来的引起的轰动,只觉得这样的人根本配不上傅劭那样温润如玉的公子。
华筝从柜子里拿出一块巴掌大的镜子。
镜子里的女孩浓密的秀发蓬松,细腻柔软,因为刚睡醒有些凌乱的披在肩上。
脸型精致立体,因大病未愈,有些苍白。
额头饱满圆润,漂亮的桃花眼,睫毛挺翘。
鼻子精致小巧,唇型饱满漂亮,因生病呈苍白色。
身高大概1米65左右,身材前凸后翘,瘦而不柴,曲线玲珑。
因为下乡时间不久,又还学不会干农活,倒也手如柔夷、肤如凝脂。
让华筝没想到的是原主长得和自己有七分相像,又更胜一筹。
或许这就是穿书的理由。
相同的名字,相似的容貌终于让华筝有了些真实感。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世界,需要华筝去努力奋斗改变命运的世界。
既然决定在这艰苦的世界生活下去,华筝赶忙清点一下自己的家当。
麦乳精有一罐已经吃了一半,一罐还没开。大白兔奶糖一包,普通水果糖两包,红糖两包,白糖两包,这么多糖,可见原主有多嗜甜了。
白面半袋,大概有六七斤,玉米面大概四斤,红薯是刚来的时候大队发的口粮,原主一直都没吃过,大概有十斤。
白花花的大米有三斤,原主是看傅劭那么辛苦特地给他换的。
从供销社买来的黑色棉布一卷,大概8尺,也是原主计划给傅劭做衣服的。
华筝是不打算给他了,就算用不上丢水里也有个声响,给傅劭那是白给了。
还有百雀羚和友谊牌各一盒。华妈妈是个讲究的人,她说百雀羚油脂重,适合冬天用,友谊牌香又白,四季适宜。
除了这些,华筝从角落的几本书本下拿出一个手绢包裹,里面是原主所有的现金,数一数,竟然有三百三十六块五毛七分。
这些钱要是在现代还不够两天的生活费,但在这年头,乡下一家五口的劳动力一年下来能有个一百块钱就很不错了,原主算是大富豪了。
还有各种票证厚厚一沓,草草翻了一下,肉票、布票、烟票、酒票等等,连稀罕的自行车票和缝纫机票都有。
可见原主的受宠程度。
最重要的是还有各种伤药感冒药之类的。
这是恨不得把家里人所有的家当都给了她,华筝心里酸酸的,这种亲情她从来没有体会过,而原主拥有却不知道珍惜。
夏季衣服来的时候带了不少,之后家里又陆陆续续寄来一些,冬天的衣服就带了两身加一件军大衣,到冬天的时候,家里也会把她留在家里的冬装寄过来,所以衣服也不缺。
其他的就是牙膏牙刷,搪瓷口盅一个,红双喜搪瓷盆两个,木盆一个,军用水壶一个,铁皮暖水壶一个。
还有些零零散散的东西,也把那半人高的瘸腿柜子塞得满满当当。
这些满满当当的物质,也给了华筝在七十年代好好活下去的底气。
https://fozhldaoxs.cc/book/99012714/64481113.html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fozhldaoxs.cc。顶点小说网手机版阅读网址:m.fozhldaox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