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25章 哥哥去哪里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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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山东文学》
那些天,家里白天晚上都被一种恐怖的气氛笼罩着,让我害怕极了。
哥哥被锁在西边的小屋子里,那是一个牲口棚,里面曾经拴过一头驴。后来,驴死了,父亲就用来拴狗。再后来,狗也死了,父亲就拾掇出来拴哥哥。小屋很黑,也很暗,墙上却用钉子钉着一张驴皮和一张狗皮。拴哥哥的链子原来是拴狗的,虽然生了锈,但是很结实,哥哥天天大喊大叫着拽它,怎么也拽不开。一到晚上,哥哥就整晚不停地喊,好像一个鬼。我把头拱在母亲怀里,浑身哆嗦着……后来,连母亲也病了。她已经不能再搂着我给我安全感,她总是自己闭着眼,嘘着气,不停地叹息,一天一天地躺在床上,什么事也不管。父亲一夜一夜地不睡觉,坐在床头上吸烟,椅子边放着一根棒子。棒子上常带着几点血迹。父亲每抽完一支烟,就提着棒子出去转一圈。他出去的时候,我总能听到他的咆哮:
孙大毛,你别再叫唤啦!
孙大毛,再叫唤老子就把你弄死!
我常能听见“嘭嘭嘭”的棒子打在肉上的声音,接着,哥哥的喊叫更瘆人了,好像厉鬼。我吓得往母亲怀里钻,母亲哆嗦着,不管我,只是让眼泪哗哗地淌出来,没有声音地哭。
我害怕极了。我再也不想在这个家里待下去了。我觉得再待下去,我也快要死了。我姐姐已经喝了一次农药,救过来之后就去了我大姨家,再也没回来过。她幸亏走了,她要是不走,她没准还会再喝一次农药的。
她可以去我大姨家,可是我到哪里去呢?
后来,爷爷和奶奶把我接过去他家里。爷爷和奶奶晚上也睡不好觉,不是咳嗽就是抽烟,不咳嗽不抽烟的时候,就不住地叹气。唉,这一切,全是因为——
哥哥疯了。
但没疯之前,哥哥几乎人见人爱。
哥哥孙大毛秀气俊俏,从小很讨人喜爱。
“像个大姑娘。”我奶奶常这样说他。
他是父亲的长子,也是爷爷奶奶的长孙,一家人把他捧在心上,当个宝贝。但他最讨人喜爱的不是他俊俏懂事,是他爱学习。父亲是民办教师,在小学里教书,哥哥孙大毛从一年级到五年,都在父亲教书的小学读书。父亲半辈子教过无数孩子,但孙大毛是他教过的最优秀的。
“这孩子是块读书的好料。”父亲总是这样自豪地对别人说。
“这孩子要好好念书,至少要念个博士后。”父亲每次喝了酒就这样夸海口。
“博士后是个啥?”村上的人问父亲。于是父亲眼睛眯起来,摇头晃脑,一脸得意,他不回答。他觉得不屑于回答了。他——早晚会是博士后的爹的!
母亲嫌他说的太露骨,“在外面可不能老夸自己的孩子,这样不好。”母亲说。母亲自然也喜欢哥哥,但母亲比父亲做事有分寸。其实父亲也不是个随便夸人的人,他很少夸哪一个学生,但是孙大毛除外。
哪怕孙大毛是他的儿子。
孙大毛的确优秀。
我家墙上的奖状几乎都是哥哥挣来的,满满的,满满的,几乎贴满四面墙。哥哥一直读书读到高中,都是班里的尖子生。每年都会带回一摞奖状。这让我和姐姐自惭形秽。姐姐这一辈子几乎没有挣过一张奖状,我也是。姐姐挣不到是因为姐姐笨,我挣不到是因为我不喜欢读书,我老是逃学。
“孙小毛这孩子要坏掉啦!”母亲对我近乎绝望了。
同学打架,老师惩罚,几乎每次都少不了我。在学校里,父亲不和我说话。每次我犯了事,他总比那些惩治我的老师还要狠——他甚至好几次要和我断绝父子关系——他是个特别要脸面的人,是我让他丢脸了。
他心里只有哥哥一个人。
“早知道就把你摁到尿盆里淹死。”每次给父亲丢脸,他都这样恨恨地说。
那你咋早不淹死?我回击。父亲气得冲我攥拳头。
我不喜欢父亲。
但我喜欢哥哥。
哥哥孙大毛对我好。他去乡里读书,每个周末回来都要给我买一两个学校食堂里的肉包子回来。猪肉粉条馅,一口咬下去,能香人个跟头。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包子。哥哥学校一周改善一次伙食,就卖这种猪肉粉条包子。哥哥舍不得吃,他买了给我留着。父亲每次都心生醋意,“看这小毛混的,比我还好!”
哥哥还老是护着我。父亲每次对我吹胡子瞪眼要动手的时候,他就站到父亲前面去,父亲的眼光马上就会软下来。
“看孙大毛的面子,老子饶过你。”他的话里充满了对哥哥的巴结。
哥哥不光对我好,对所有人都好。在我们孙家坳,凡是认识哥哥的人,都喜欢哥哥。哥哥嘴巴甜,见啥喊啥,叔叔伯伯阿姨婆婆一个不落。哥哥对谁都有礼貌,他安安静静,斯斯文文,见到村上那些老不死的还总要打躬作揖。“不像那个小的,整天弄得全村鸡飞狗跳,鸡犬不宁的。”他们把我和哥哥对比,在哥哥的反衬下,似乎我只有饮恨自杀才对得起他们。我有时候偷瓜摸枣被抓住,也总是哥哥去领回我。父亲是不去的,父亲要是知道我偷瓜摸枣被抓,他会丢死人的,他还会比那些抓我的人对我下手更狠的。
每次都是孙大毛去领我。哥哥去了面子比谁都大。看到哥哥,老师或者抓我的人就会松了手,笑着说,“大毛你来了。快把你弟弟领走吧。”哥哥总要鞠一躬,给人家说对不起。
“没得事,没得事。你这孩子,是要读博士后的哟——”。人们笑着说。
我爱哥哥,哥哥也爱我,都那么爱,可是哥哥疯了。
哥哥当年以全乡第一名考上县一中,是我们孙家坳的第一个。那一天,父亲给哥哥披红挂彩,开着手扶拖拉机把哥哥送到了县一中。我也去了。哥哥去的学校好大,校园里有好几座楼房,满院子里都是人,还有好多女学生,穿着裙子,扎着蝴蝶结,飘来飘去,真美。
后来,哥哥就毁在了穿裙子的女学生手里。
高中三年,哥哥的学习成绩呈直线下降,从高一时候的全班第一名一直跌落到全班三十多名。要知道,那时候班里只有三十多个学生。
因为哥哥恋爱了。
那女学生我没见过,哥哥日记本里有一张小照片,我见过。那是父亲从他书包里翻出来的。那天父亲终于找到了原因,他浑身哆嗦,手指颤抖着——
孙大毛,你给我滚过来!他喊。
父亲不与哥哥搭腔已经快一年了,他对哥哥越来越失望,越来越失望,后来,每次哥哥月底回家,他都躲出去。
他恨哥哥。
这个人瞎啦!父亲喊。这是这些年来父亲第一次这么评价孙大毛。
看我不把你的xx割了!父亲放出狠话。xx难道比博士后还重要?!
他呜呜地哭起来。进了高三,哥哥几乎不回家了,据说,已经和那个女学生睡过觉了。女学生扎着马尾辫,秀气、俊俏,笑起来两个小酒窝。那张一寸的小照片被父亲没收了,后来,据说,他揣着照片去学校里找过那个女生。他在学校门口蹲着,放学的时候一个一个地按照片去辨认。可他哪里找得出?学校里的女学生都穿着裙子,扎着马尾辫,笑笑的。
狐狸精!父亲由点及面,骂道。
你们毁了一个博士后!狐狸精!他要哭了。
可是哥哥失恋了。高考之后,哥哥落榜。女学生是城里人,据说还有个做官不小的爹。哥哥落榜成了农民,孙家坳农民。女学生也落榜,但女学生的爹有关系,终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女学生送进了大学。女学生提出分手,哥哥于是失恋了。
神情恍惚的哥哥独自走在县城回家的山路上,一路步行,一路啜泣,天黑了还没有走回来。山风呼啸,身心俱焚,又下起了雨,哥哥迷路了……回家后的哥哥开始发高烧,说胡话,躺了三天,父亲拒绝给他求医。
“让他自作自受去。死了拉倒。”父亲说。
哥哥是慢慢疯起来的,开始的时候只是自言自语,自说自话,后来,慢慢地,他越来越古怪,越来越不与人说话。他神情恍惚,躲在家里,躺在床上,半个月后,突然失踪了。
“丢死人了!”父亲骂,“妈的逼,因为一个女人疯掉,连博士后也不读了,这真是伤天害理!”
“求求你快去找找他吧。”母亲跪在地上。母亲脚跛,走不动,只是每天在家门前的石堆前等哥哥。
“不去!死了才好!”父亲说。
父亲不愿意出门,村上的人没什么好东西,他们落井下石,见了父亲就问,“听说孙大毛搞了个女娃唦?”“你那儿子快到博士后了啵?”父亲脸色腊黄,眼睛通红,他的尊严受到了严重的攻击和污蔑。
都是这个死小子败坏的!父亲把罪过记在哥哥头上。
后来,哥哥是被山后的舅舅给送回来的。
“姐姐,好好看住孩子,再跑了可就完了。”舅舅抹眼泪,对母亲说。哥哥身上全是伤,青一块紫一块,还有凝固的血痕,不是摔的,是打的。
母亲抱着哥哥哭起来,“天杀的,该死呀,这样对待一个疯子。”母亲骂。
“这事,这事……怨不得人家……你们,你们……唉”。舅舅欲言又止,挥挥手,走了。
我跑过去抱住哥哥的腰,哭起来。哥哥拍着我的肩膀,嘿嘿地笑。
哥哥笑得很傻,好瘆人。
哥哥得的是“花痴”病。这种病据说是最让人羞愧的毛病。哥哥用情太深,把所有的心肝肺都掏给了女学生,把博士后也献给了马尾巴,前途什么的一切都不要了,可是他还是阻拦不住女裙子的变心。
女人善变。哥哥不知道这个真理。
唉,女人是一所学校,哪一个男人的成长没有受过几个女人的伤害呢?可是,已经晚了,我长大后明白过来这个真理要讲给哥哥的时候,我已经找不到哥哥了。那个时候,我还懵懂,只是在心里恨着那个“狐狸精”,哪里知道爱情可以成人也可以杀人呢。
哥哥人太好,他把这个世界、把所有人都想象得太美好,所以他疯了。
那时候,像所有成长中的少年一样,他需要一个人生导师。如果那时候有人告诉他一些爱情和人生的教训,他也许就不会疯了。父亲本来可以充当这个角色,可是他对女人的认识不够,他只知道“狐狸精”“狐狸精”,他没有现成的经验提供给哥哥参考。
哥哥疯了,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他不承认。
只是哥哥付出的代价太大,他把博士后押上去,最后把一辈也押上去了,换回的也还是一片空。
之前那一段时间,父母已经慢慢接受了“哥哥疯了”这个事实,他们对哥哥的期待慢慢降低,直到零度以下。
疯子是治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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