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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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中军已经杀得热火朝天,双方的火枪手一排排倒下,谁都没有后退。
一排排线列阵各自往前推进。
空气中弥散着浓浓的火药味,飘着青烟。
士兵们倒在地上,捂着伤口痛吟。
就这样对射了一段时间,双方的火枪手终于将距离拉近,开始亮刺刀。
双方的队形快速混在一起。
明军在进入混战后,迅速以十人一班,作为最小的集体作战单位集结起来。
每一个人都爆发出全身的力气,防守、掩杀、互相配合。
一支支小队伍抱团,向四面散开,迅速开始扩大对建奴的冲击面。
更要命的是,混编在火枪手里的一部分重步兵也和火枪手一起推了进去。
在近身鏖战的时候,不用想,重步兵是王者。
他们人数虽然少,但是这个时候,防御力和近身搏杀都不是火枪手能比的。
这个时代的火枪手为什么会有线列阵、空心方阵?
因为这些枪阵都是为了弥补火枪的不足,燧发枪无论是上子弹,还有威力、准心,都没法和后世的枪相比。
所以就要集中火力,提高命中率、威力。
而一旦进入到近身肉搏,火枪手的阵型已经被打乱,既没有铠甲,也不擅长刀战,当然没法和传统的重步兵相比。
这就是祖大寿为何要在中军中配置一部分重步兵的原因。
只要用火枪打掩护,挺到近身肉搏,重步兵的优势就会被扩大化。
如果单纯的从兵种来说,按照崇祯在军事学院的前火器时代论调,重步兵应该从大量的火枪手中淘汰。
为什么?
因为辎重太重,太麻烦,而且成本太高。
但也正如崇祯所言,辽东是一个特殊的地方,袁崇焕一直秉承着以防为攻的策略,在辽河修建大量的城寨,来逐步推进,慢慢蚕食辽东。
既然以防为主,必然就保留了一批重步兵。
而且,祖大寿向来擅长骑兵和步兵并用。
在火枪手的阵型中混编一批重步兵,就是祖大寿最喜欢玩的。
具体前线的战术如何打,这个崇祯从来不干涉。
毕竟最了解战局的是前线的人。
而实际上,重步兵的铠甲也未必防得住燧发枪的弹药,古代的冶铁技术是有限的,火枪的威力比普通人想象的要大。
只不过重步兵这兵种进入到肉搏战后非常好用,能一个轻松砍杀好几个。
此时的中军战场便是如此,重步兵一入场,就像一撮狼群进入羊群里了一样。
线列阵早已在双方冲击的时候,混乱起来,火枪的优势荡然全无。
只见一个个明军的重步兵双手握刀,劈砍的速度非常快,手起刀落,人头滚滚,鲜血狂奔。
你要清楚一点,火枪手的衣着是普通的棉衣,在衣着方面,没有任何防备。
唯一的防备就是他们手里的刺刀。
而当刺刀砍在重步兵的铠甲上的时候,只能在铠甲上留下一道划痕。
战场上,你和另一个人搏杀,你慢哪怕一秒钟,死的人可能就是你了。
所以,正统历史上,穿甲胄的步兵,能够一个很轻松干掉五六个不穿甲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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