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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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常侍那借的一千人只是普通的农夫,脚力好,擅长侍弄牲口。徐晃检查过,会功夫的没有几个。
他提了一个建议:“道长,不如我们去市中买自卖的奴婢。我来京城的时候带了不少银钱,我们挑一些孔武有力的,让他们一路拿着棍棒,护送东西回去。”
这些银钱,还是临走前面粗心细的周仓打包的,让他协助荀道长在京中打点。
短短十几天,追随的道长凭借神奇的本领,一跃而成一方父母官,掌管富庶的颍川郡。
要知道,颍川自秦时起,几百年来一直是大郡,堪称京师之外人口最多、最繁华的地方。
徐晃这几天梦里都在兴奋地跟周仓诉说他们跟对了人,未来他们可以齐心协力庇佑一方百姓。
如今道长为难,徐晃自然慷慨解囊,尽力尽力地为侍奉的府君和自己的未来谋划。
寒玦则补充了一句:“须得留下牵挂为质,否则必会生乱。”
这个年代,因为饥荒、瘟疫和战乱,大量的人活不下去,只得自卖为奴隶。
荀澜见寒玦神态淡漠地分析利弊,俊美的脸上毫无波澜,似乎并没有在人贩子那留下心理阴影,这才让徐晃继续这个话题。
“除此之外,还可以在他们脸上加上黥面,防止逃跑。”徐晃赞同说。
黥面相当于在脸上刺青,然后用墨染黑。在没有麻醉的汉朝,黥面既要受皮肉之苦,还被标记了一生耻辱的印记。
荀澜皱着眉,心里十分不适。在后世,人贩子都是要枪毙的。更遑论这种虐待的行为,简直罪加一等。
但他一路从颍川来到洛阳,路上见过了剥树皮吃的老丈,也见过了带着孩子一路卖身到大城讨饭的年轻妇女,世道艰辛,如今社会运行的规则便是如此。他不会再像在临颍城救下寒玦一样莽撞无畏。毕竟汉朝奴隶的数量庞大,已经到了富农皆有奴隶的地步。举国上下都在享受奴隶经济的情况下,凭借一己之力,根本无力改变事实。
直到隋唐时期契约租佃的产生,奴隶才逐渐减少,变成传统的地主佃农模式的封建社会模式。社会形态的自然发展过渡,还得要大几百年的时间才行。荀澜沉思了片刻问:“可还有别的法子?比如雇佣镖师?”
看他们俩一脸茫然,荀澜便知道自己问了一个蠢问题。
他忘记了,镖局在这个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年代还没有影子,直到明朝才会兴起。
“不用黥面。”他沉默了几息后说:“公明随我去市里看看。”
汉朝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
虽然奴隶被看作是人,但在汉朝的地位低下。荀澜他们一路看过去,奴隶作为财产与牲畜田产等同。
等待被卖的奴隶基本上是麻木地站在那,举着个木牌,上面标注了价格,旁边是笑容满面数钱的牙侩,也就是专门做中介的人贩子。
倒也有例外,比如就有几个身高八/九尺的大汉挽起袖子,举起重物,显示自己的大力气。这是庶民自卖为奴,与牙侩卖的奴隶不同,他们本是清白人家,现在舍弃了自由,只求挣个好价钱留给父母妻儿。
徐晃对举磨盘的一个大汉明显起了兴趣,荀澜便朝他点点头:“你做主吧,钱不够的话用牛羊来换。”
徐晃一上前,几个牙侩立即热情地围了上去。
荀澜穿着一身褐衣,反而无人搭理。
过了半晌,徐晃满意地拿着契约过来让荀澜签字画押,身后跟着一串的人。
从此这些人便如同牛羊房屋等一样,是他的私产了。他的视线扫过一张张穷苦麻木的脸,觉得呼出的气息都沉重了起来。
这时候一个牙侩过来纠缠一看就是大主顾的徐晃:“壮士,我还有一白皙小童,只要您多加五千钱,就白送您啦。”
话音刚落,就被另一个牙侩粗暴地挤开:“大郎别听他的,那小童都要死了,买我的漂亮女奴,只要一万五千钱,保证把您伺候地舒舒服服!”
荀澜看向牙侩身后,见一个头上插草的三四岁小孩蜷缩在干草堆里,白皙的脸上都是不正常的红晕,身体在料峭的春日中微微颤抖着。
“哪里来的小孩?”
他的视线在小孩编贝似的整齐洁白牙齿,毫无劳作痕迹的嫩脸蛋和莲藕般的手臂上逡巡了一遍,发现了端倪。不悦地上前质问:“莫不是你们拐了好人家的孩子?”
这孩子一看就是精细养大的,绝对不可能是奴隶的孩子。
牙侩心虚地刺了他一句:“你算个什么东西,再胡说八道把你赶出去!”
“不得对道……”思及不能暴露道长身份,徐晃连忙改口:“不得无礼!”
牙侩看走了眼,却没有走开,反而上前百般纠缠起了荀澜。
徐晃不善争辩,拿牙侩没办法,只得不耐烦地把他拨到一边去。
荀澜冷笑一声,板着一张俊俏的小脸说:“略卖人口,按大汉律法当处以磔刑,你不怕吗?”
磔刑,也就是先砍头再分尸的极刑。汉朝允许买卖奴隶,但掳掠平民和士大夫买卖,可是杀头的大罪。
那牙侩却丝毫不见心虚,反而哈哈大笑:“你以为你是谁?还能管这档子事?”
说罢,竟贪婪地看着荀澜,上下打量货物的嚣张眼神让人特别不适。
荀澜对人的恶意有精准的直觉,怒极反笑:“你算是什么东西?还敢打我的主意?”
还不待他动手,徐晃已经一只手将牙侩提溜了起来,沙包大的拳头已经举在了面前。
随着徐晃手指的收紧,牙侩难捱地挣扎了起来。
牙侩的打手围了过来,已经有人在吆喝“有人在市中打斗,快请胥役!”
荀澜理智逐渐回笼,慢慢地吐出来了一口浊气,拍了拍徐晃的手臂:“罢了,不能把胥役引来,我们把那个男孩儿买下来吧。”
现在不宜生事端,早早带着诏书低调上任才是正事。
徐晃去安顿新买的奴隶,准备翌日大早启程离开。
小孩发着高烧,神志不清,荀澜只得将他带回了客栈。请郎中诊治后,小孩子喝了药后沉沉睡了过去,晚上却又起了高烧。
“半夜起烧,太凶险了。”寒玦探了一下小孩的额头,这个年纪的小孩依旧是容易夭折的,一场高热就能夺去性命。
“要不让伙计再把郎中叫来?”
寒玦摇头,请郎中过来没什么意义:“白天抓药的时候他说了,熬不熬地过去全看天意,再起烧他也没办法。”
“那我们先用酒浸了毛巾给他降温。”荀澜忧心忡忡道:“这么滚烫的温度,可别烧坏了孩子。”
又从系统里兑换了一粒退烧片,这才让小孩熬过了凶险的一夜。
早上荀澜醒来,就对上了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竟然是醒来的小孩,头发已经扎得整整齐齐,顶着两个可爱的小角。
荀澜摸了摸他的额头,松了一口气。
寒玦早已经起来了,还给小孩洗漱过了,上前给荀澜递了一方温热的帕子擦脸:“已经退烧了,早上他喊饿,我给他喂了一些粥。”
小孩从来没有吃过现代的退烧药,体内没有一点抗药性,所以效果拔群,已不复昨天的狼狈。
这小孩生得柔软又可爱,白里透红的苹果脸让人忍不住戳一下,眼睛乌溜溜的,看上去很是机敏。
但也只是个三四岁的小孩而已。寒玦深深地看了荀澜一眼,不太懂对方为何在这种情景下尽心尽力地照顾一个稚子。听徐晃说,这还是五千钱特地买回来的。
他垂下眼,长长的仿佛小扇子一样的睫毛掩去了眼里所有的情绪。
毫无所觉的荀澜逗弄着小孩,挽救了一条小生命心情甚好:“小朋友,你几岁啦?”
小孩奶声奶气地说:“三岁多了。”
荀澜捏了捏他的小脸蛋儿:“你叫什么名字?记得自己家在哪儿吗?”
“我叫法正,我家在小法仪镇。”法正记得昨晚照顾自己的两个大哥哥,没有躲避,反而用柔软的小脸蛋儿蹭了蹭他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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