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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马车的秘密


秋日的微光渐渐淡去,前方显出一片开阔的林地,坡不算陡,也许是常受山洪冲刷的缘故,略显泥泞。左右各有一条官道,足有两丈开阔,足够两辆马车通行无阻。左边南下三百里直达金灵城,右边北上一百余里即到云帆郡城。

  李云逸一扬鞭,马车直奔南边而去,行不足二十里,这马累的气喘吁吁,再也行不得路。这马本就平庸,再加上连日赶路,刚才又是一番疾行,早已不堪重负。李云逸看看四周,见前方不远处几个路人正向南赶路,便上前解下所骑马匹,将马车相送,几人见了大喜过望,叩头便拜。李云逸也不搭话,送几人欢天喜地的远去,上马奔北而去。

  李云逸已从七叔口中得知近道,便不做犹疑,径直骑马奔那片树林而去,不到半个时辰,日头渐渐落下,听到前方马车銮铃之声,惊喜过望,打马上前,果然是英招和谢妍等人。谢妍见了,惊喜异常,一头扑进李云逸怀里,如同久别重逢的情侣。花月容见了,显出异样的神色,再看向李云逸时,又多了一丝复杂之感。

  李云逸见大家状态都不错,便提议今晚在此露营,众人都同意。谢妍、花月容与王妈充分发挥出了女性的本能,将马车上几案取下当做案板,便忙活了起来。英招与七叔收拢干柴,搭起一个简易的柴灶,不多时便燃起一堆大火,气氛瞬间热闹起来。

  李云逸此刻却无暇他顾,钻进车内,认真检查起来,他丝毫不觉得张冠李戴二人是故作表演之态,一定有很关键的东西在马车内。翻找了半天,座位下找到一箱金锭,竟足足有两千两,一箱珠宝,不知价值几何。除此之外都是一些衣物和饮食之类。以张冠李戴二人之身份,断然不会是贪财之辈。那么他们如此看重的物件,究竟是何物?李云逸瞄一眼旁边还在昏迷的秦良哲秦大公子,此刻被五花大绑,不由觉得好笑。李云逸也不客气,上前一试,还有呼吸,浑身上下搜个遍,只搜到一块金牌,上书一个‘秦’字。此物于通关有莫大的好处,但却绝不是张冠李戴在意之物。不过以后也会有用处,便贴身藏了。

  那么。这神秘之物,究竟是何物,又在哪里?

  在马车中。这是毫无疑问的,李云逸低头思索一番,不得其解。忽然传来,谢妍的呼喊之声:“云逸哥哥,你在哪,吃饭啦......”李云逸摇摇头,将头伸出,见谢妍已经走到跟前,一脸醋意:“你有口福啦,今天花姑娘亲自下厨,做了好几个菜。”

  “嘿嘿,谁做的菜,也没有妍妍做的好吃。”李云逸一面说,一面跳下马车。那马车是四匹好马驾辕,脚力是一等一的,这秦大公子倒是有些眼光。只是李云逸下车这一跳,车身一震,銮铃‘叮铃’响了两下,李云逸心头忽然灵光一闪,重新跳回马车,将车门上那个大大的‘秦’字取下,翻开背面,果然有个暗盒,打开暗盒,内面赫然躺着一封信。打开信件,是用一种奇怪的文字所书写,谢妍见了这一堆稀奇古怪的文字,一个脑袋两个大,苦笑道:“这是什么文字啊,简直就是一堆乱柴禾。”李云逸轻笑两声,在他看来,这与自己那一世某岛国的文字几乎如出一辙,而曾经为了研读一些古籍,特意学习过这种文字。

  信上曰:秦君,见字如晤。君心已知,吾师自当应允。然所关事大,请务必拨冗一见。君之复兴称霸,吾之共荣,皆系君之一身。万望早日定夺。百拜,盼复。落款是:崎俊彦次郎。

  李云逸看完,长舒了一口气,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神情。虽然不知这崎俊彦次郎是何人,然这信中言辞恳切、谦卑至极,想来东岛国所求甚大。秦家虽为风国三大势力之一,秦老爷子真敢私下与东岛国过从甚密,甚至达成某种不可告人的机密?李云逸将信贴身藏了,将那‘秦’字安回原处,又嘱咐谢妍万勿声张。做完这一切之后,拉着谢妍向众人走去。

  众人见二人手牵手走来,神色各异。英招早已习惯,自然没什么异样。七叔一脸慈祥,显然是乐见其成。倒是王妈,一脸喜色,笑道:“妍妍都成大姑娘了,跟你娘一样的大美人,云逸公子,你可真有福气,要好好待我们妍妍哟。不过,话说回来,你俩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玉人儿。花姑娘,你说是不是?”花月容表情显得极不自然,听王妈点到自己,也只好应是。

  “花姑娘,你别着急,等明儿我们大家有了安定的落脚之处,我做媒给你寻一户好人家。”王妈越说越兴奋。只是在李云逸听来这‘花姑娘’却是稍显别扭。

  “谢谢王妈好意,奴家是没那个心思了。饭菜都要凉了,大家快吃饭吧。”花月容一番推诿之词,王妈也不好继续,忙招呼着大家吃饭。这顿饭几乎都是花月容一个人的手笔,味道相当不错,李云逸提议以后开个酒楼,让花月容做后厨总管。大家纷纷说好,花月容见了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李云逸吃得七分饱,提议女眷今晚车上休息,三个男人轮流值守。众人都说好。李云逸在英招耳边耳语几句,英招便起身向马车走去,不多一会折返向李云逸微不可查的点点头。李云逸迅疾起身同英招向树林深处走去,同时不忘提醒七叔看护好女眷。大约走出三四十步,便见秦良哲已经被绑在大树之上。不同的是,这次他已经苏醒,苏烟出手拿捏的恰到好处,让他昏厥的同时,又远不至于伤及性命,只是受点皮外伤而已。

  “秦大公子,实在是不好意思,请您大驾光临,实在是有事请教。”李云逸懒洋洋的语气之中,却带有一丝的讽刺的客气。

  “两个小瘪三,本少爷可不吃这一套。”秦良哲这纨绔子弟不只是哪里来的底气,竟然有点威武不能屈的味道,李云逸忽然觉得这秦大公子真是相当的可爱。“别以为本少爷不知道,现在已经到了金宝郡境内,这可是本少爷的地盘,看你们还能蹦跶到几时?”

  “不用太久,您看秦大公子您受了这么多皮外伤,这山林之中,上到狼虫虎豹,下至蚂蚁臭虫,哪一个不喜欢这血腥的味道呢,对吧?”李云逸显得痛心疾首,“用不了一两个时辰,您就得变成腊肉干。腊肉干,您吃过吧?不过您也不用怕,在您成为腊肉干之前肯定早已去见您祖宗了,见到您祖宗,您就说,是您父亲,就那个秦老爷子做多了缺德事,才让您早早下去见他们的。”李云逸一番煽风点火,直让秦良哲毛骨悚然。李云逸从七叔和英招口中得知秦老爷子正是制造当年英家灭门惨案的元凶之一,这秦良哲应该多少会从其父那里知道一星半点当年冤案的始末和罪魁祸首,而这正是英招和七叔原本的最终目的,当然也是七叔蛰伏秦家二十年的原因。

  “你们可别吓唬本少爷,”

  “这人呐,平日里风流倜傥,畅谈风月,一旦入了土,可就吹灯拔蜡了。管你是风国流民,还是风流国民。一概成灰。”李云逸说着掏出匕首,在秦良哲腿上、胳膊上一刀一刀缓慢的划着,动作那么慢,那么认真,像极了刚习字的小学生。随着那每一刀落下,便渗出一道鲜血,真的像极了笔画。半柱香的时间,四肢各留一字:上肢风、流;下肢国、民。刻完,李云逸丝毫不介意秦良哲满眼的惊恐神色,极为认真地端详着自己刚写下的四个字,口中喃喃道:“看来还得好好练练字。”

  “你,你,你这个魔鬼!”秦良哲失声道。

  “要不,秦大公子,白天您那表白之词堪称一绝,唱尽天下情思。不如把您这番高论刻于身上,以供后人瞻仰?”

  “你,你,什么意思?”秦良哲睁大因惊恐而导致布满血丝的眼睛。

  “在下秦良哲,家父风国兵部尚书,伯父官居风国丞相,叔父执掌风国统帅。自幼琴棋书画,无一不精,敢问姑娘芳名。愿可共载否?”李云逸侃侃而谈,竟是丝毫不差。秦良哲听了,惊出一身冷汗,这几十个字刺在身上,岂不是血早流干了。天大地大,性命最大。什么荣华富贵,什么权势熏天。一旦殒命在这荒郊野地,岂不辜负了大好前途。眼下保命要紧,何况自己是家中独子,即使让父亲知道自己所为,多半也不会怪罪。想到这里,秦良哲定了定神道:

  “你们究竟想知道什么,本少爷告诉你们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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