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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混乱的世道


约翰发现天父教的宗旨竟然跟东方魔族的生存信念同属于相同的“道”,很是吃了一惊,暗道:“莫非天父和魔族信仰的通天教主是同一个道投射出来的?”

        他搜肠刮肚,试图从《天父经》中找到辩驳自己判断的理论依据,可越是检验越发现,二者实在是太像了。

        他陷入迷茫无法自拔,却没有发现自己陷入一个巨大的误区,那就是——他做出这些推断有两个重要前提:

        首先,李黎在向他重复天父的话时一字不错。其次,天父说的那番话的的确确是真理。

        约翰作为一名虔诚的祭祀,他对天父和天使的话深信不疑。

        但是事实上,天父当时发表言论只是为了赢取李黎的信任随口杜撰,李黎在向他转述过程中加入了她的理解不是原文。

        他把加工过的谎言当真理做判断,不迷茫才怪?

        不过他的迷茫并没有持续多久,内心深处对天父无穷的信赖很快压倒理智,“天父的话永远是对的,看样子我们真的与东方魔族是用一棵大树上的两个分支。只不过魔族那一枝长得有点歪,所以天父封李黎为天使纠正他们。我们作为神的仆人,应当鼎力相助,协助同道回归正途。”

        约翰暗下决心的工夫,闻到了浓浓的肉香,定睛瞧去发现原来是康斯坦丁和村里的年轻人在村前的空场上架起篝火,烤起了全羊。

        几天前劫匪袭击村子,抢走了绝大多数粮食,牛羊、家禽亦是席卷一空,只有这只聪明的羊羔躲在灌木丛里逃过一劫。

        康斯坦丁现在把这个手头唯一的肉源拿了出来,招待最尊贵的客人。

        做饭的事自然少不了馋馋,他在康斯坦丁破败不堪的小房子里转了一圈,看一眼空空如也的面缸,再瞅瞅一无所有的菜窖,无奈地摇了摇头。提着篮子跑到荒草丛生的村外,采了一堆“杂草”。

        他无视康斯坦丁的询问:“采这么多草做什么?”对重墟说:“殿下,怪不得这里的人会饿死。你瞧瞧,这么好的荠菜、韭菜都没人摘!一树的香椿都枯死了,也忒可惜。”

        重墟哈哈一笑,“他们这儿的人没过过苦日子。”

        馋馋撇了撇嘴,“您的话我不赞同。我觉得他们就是不懂得什么叫美食!”

        “那你就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叫顶级华夏料理。”

        馋馋早有此意,当下把采来的野菜洗净。又去附近一栋房子的屋檐下捅了蜂窝取蜜。

        用蜂蜜、番茄酱、羊油调汁,加入蒜末、韭菜丁,均匀的抹在羊肉上,缓缓旋转羊肉每转五圈涂抹一次。将采来的野菜用黑胡椒、盐拌匀塞入羊肺,用锡纸包了,过上泥浆埋在炭火下面的地里。

        一个小时之后,羊肉烤成,香气直往鼻子里钻,金灿灿油亮亮的羊肉仅看外像就令人禁不住食指大动。

        埋在地下的羊肺同时出锅,敲开烤干的泥层,拨开锡纸,将羊肺切成条,与里面的野菜拌在一起食用,当真令人口齿生津。

        康斯坦丁和他的同伴与重墟等人手撕羊肉,大快朵颐,一边吃一边向馋馋竖大拇指,“好吃,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羊肉。哎,可惜没有酒。”

        “谁说没酒?夸茂”重墟冲夸茂使个眼色。

        若是拿别的东西夸茂少不了发几句牢骚,拿酒他是100个乐意,当即钻进不远处的矮房,从百宝囊里搬出一箱二锅头。

        康斯坦丁对此已经见怪不怪,见到酒连呼万岁。

        魔族子弟素来豪爽,馋馋、夸茂杯酒下肚,在篝火边又唱又跳,邱香、白陵、白絮受他们感染拉着大家一起嬉闹,到后来连教会的约翰、凯文也被硬拽进疯闹的队伍,围着篝火来回转圈。

        凯文牧师尴尬地模样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大家玩得正高兴,重墟忽然僵在原地,示意大家禁声。

        夸茂、白陵、邱香、李黎、馋馋、敖丁和山田光子亦有警觉,齐刷刷看向村子的西侧。

        康斯坦丁不明所以,问:“怎么不跳了?”

        重墟竖着耳朵略作辨析,发觉不速之客脚步沉重,即便是吸血鬼也是低阶的喽啰,大喇喇道:“没事,继续玩咱们的。”

        这时村口传来一阵枪响,紧接着康斯坦丁的一名同伴慌慌张张跑了过来,用当地的土语说:“不好了。罗格那家伙又来了。”

        重墟看到有人报信,暗暗赞许康斯坦丁细心,大摆宴席的时候不忘在村口布置暗哨,是个值得委以重任之人。

        他听不懂暗哨说的话,问山田光子:“他说了什么?”得到答复之后,他问康斯坦丁,“罗格是谁?”

        康斯坦丁告诉重墟:罗格本来是城里的黑社会头子。疫情爆发他没了生意,就带着手下干起了打家劫舍的无本买卖。前些天他刚到村里来扫荡了一圈,不知道这会儿又来做什么?

        康斯坦丁如临大敌,端起重墟送给他的ak-101,打开保险,对重墟道:“那些家伙都是亡命之徒。这里不安全,你们快离开这儿,从村子后面的小路走。走得越远越好。”

        “这时候走怕是来不及了。”

        康斯坦丁问:“为什么?”

        话音刚落,三十多个端着突击步枪的人冲到村前空场,为首之人正是罗格。

        罗格头上的棕发微微泛白,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的样子。他脸上生满横肉,从左肩到右跨挂着一串556毫米口径的子弹,手里握着一把16突击步枪。

        他手枪的枪口顶了一下头顶的毡帽,一双贼溜溜的眼睛环视一周,看到重墟一行人的东方面孔,露出讶异的表情,阴阳怪气地说:“怪不得隔着老远就闻到了肉香呢!原来是来了客人。”

        康斯坦丁端着枪,气呼呼道:“罗格,你刚把我们的粮食弄走,又来做什么?”

        罗格色眯眯地盯着白陵说:“我听说你在卖车,现在看来车已经卖出去了。卖了多少钱?”

        “卖多少钱关你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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