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第 3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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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玥一回头发现四个孩子还站在那里, 如今天冷了,她最怕的就是孩子们着凉生病,于是挥手驱赶, “鹿哥儿, 云姐儿,快带妹妹们回屋子去烤火!”
几个孩子向后挪动了几步, 又停了下来。
其实明玥也不放心留下他们, 可是带出去又不现实,最后只能狠心掉头出了村子。
他们当初来这村子里的时候,本就花了一天的时间,而且当时也并非在主干道上,所以明玥寻到主干道的时候, 已经花了将近两天的时间。
她身上带了菜饼子, 在村子里的时候, 对比起天干那会儿, 已经算是美味佳肴了, 每日吃几个也觉得清脆爽口。
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一直在赶路,又总挂记家里孩子们,还要分些心思去考虑,就算是朝廷没赈灾, 那她能不能找到沈煜一行人的音讯等等。
这么多思绪缠绕在心头, 身体又不停歇地赶路,这几个菜饼子吃下去, 不但没有以往的饱腹感, 还让她觉得又饿又软。
而且自打发了洪水后, 她那月事一直就没来过, 起先她还觉得这是好事情, 省得了许多麻烦,可是连日来腰后那种坠痛感,让她不免担心起来。
尤其是此刻,连带着小腹都难受得厉害,仿佛那小腹两侧有千斤重的刀子一般,不但重,她这每走一步还觉得剜得肚子疼。
终是有些没忍住,在路边一丛正在寒冬里试图恢复生机的老松树下休息。
这些天一直飘着毛毛细雨,那些曾经在烈日灼晒之下龟裂的大抵已经愈合了所有的伤口,干旱飞扬的尘土也变成了泥泞铺满在路上,所以她一路走来不知沾了多少泥泞,她那双不怎么合脚的靴子上已经满是稀泥了。
不过她这深一脚浅一脚,一身女扮男装,倒是方便了不少。
又因为身体瘦弱干瘪,脸色蜡黄头发干枯,那几件从村里各家收刮来的男装又大小不一,长的短的都穿在身上,头上还戴着一顶破烂的瓦楞帽,实在是像极了那穷苦人家饿饭的小子。
一路上也没人拿她做女人来看待。
当然,这沿途上人也很少,而且一个个都行色匆匆的,这会儿她歇下,城里那个竟然有个拄着竹竿的老翁走来了。
想是也累了,额上冒着细汗,往她这边上坐下来。“小后生要打哪里去?”
她用那还没恢复过来的粗哑嗓音回着,“进城瞧一瞧,打探亲人们的消息。”
老翁闻言,却是重重地叹了口气,与她说起如今城中的状况。
因吴州最严重,朝廷如今赈灾工作主要在吴州,至于江州和她们澜州,暂时没听到什么消息。
不过听说澜州只有极小部分受灾,州府雍城的人也都没受到灾情影响,如今已经陆陆续续从汝州搬回来了。
所以也就是说,澜州和江州并不在赈灾范围之内,下面的官员们只往上报了吴州的灾情。
她听到这话的时候,有些难以置信,气得浑身发抖,“江州怎样我不知道,可是咱们澜州……难道就没有人逃上京去么?那些灾民难道还是假的么?”她看朝这四周山川,虽已经逐渐在恢复,但是依旧能看到旱灾时候留下的痕迹。
那告知她的老翁闻言,却也是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打量着她说道:“小后生,你这般光景,想来也是那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了。该晓得雍城以外的不少县府,几乎都被大水冲没了,哪里还有几个活人在哪里?便是有那侥幸躲过洪灾的,也没逃过后面的旱灾,咱们这澜州啊,如今除了这州府,哪里还有人哩!”
人都死了,外面自然是看不到澜州的灾民了。
反而是吴州,虽是洪灾时候最严重,可因为吴州官员提前做好了部署,大部份老百姓都得以在洪水决堤前就到了安全的地方。
所以如今这上北往南,四处可以看到吴州的灾民们在逃难,却不见澜州。
至于江州,他们受灾是真没那么严重,老百姓们现在几乎都已经返回原籍正常生活了。
明玥听到这话,愣在了原地好久,等回过神来,老翁已经起身走了。
她收回目光,朝着雍城的方向看去,一时也不知到底还有没有必要进城去,只觉得浑身都冷,也不知是天气寒凉的缘故,还是因为老人家的那些话而绝望。
好半响她抬起脚步,决定还是进城去碰碰运气,只是小腹部传来的剧痛忽然使得她眼前一黑,整个脑子重重的,人就这样没知觉倒了下去。
明玥再度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并没有躺在那烂泥之中,而是一张狭小的床榻上,床的另一边堆满了杂物,一个包着蓝花头巾的妇人坐在床榻前。
“妹子你终于醒来了,真是老天爷保佑,我当家的还以为你救不活了。”妇人很是欢喜,“你现在觉得怎么样?要喝水么?”说着就转身去提小炉子上的水壶。
明玥觉得浑身酸软得难受,头也特别沉,仿佛千金重一般,她挣了几下想抬起头来都没成功。最后只能老实地躺着,“这位嫂子,这是何处?我怎么会在这里?”
妇人手脚很麻利,已经倒好了热水,听到她问连忙回道:“这是城里,我和我们当家的出城去找我娘家人,人是没找着,倒是回来的时候在路上遇着了你,便给带回来了。”
她语速很快,又与明玥说当时不知道她是女子,直接叫她当家的扛起来,冒犯了等等。
不过这些明玥倒不是在乎。
后来到城里请了大夫来,才晓得明玥是女人家,而且身体受损严重,没有个几年是养不回来的,以后多半也生不了孩子了。
不过这没法生养的事情她没和明玥说,怕明玥晓得了接受不了,只朝明玥安慰道:“但没事的,养一养就好了。”
明玥也没有多去想这一茬。毕竟这些比起当下要解决的事情都不算什么。
只想着得赶紧起来,城里打探一圈,若真是指望不上朝廷,也没沈煜的消息,那就先回去。
时间久了,她担心孩子们。
晚些的时候,宋嫂嫂端了一碗饭进来给她,上面居然还有一块肉,明玥自是千恩万谢,哪怕饭里几乎都是粗粮,可人家也不宽裕,救了自己就算了,还要管食宿问题。
那饭到嘴里的时候,忍不住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下来了。
宋嫂嫂见此,还以为她怎么了,慌忙问:“怎了?是不是吃不下?”她家手里如今也不宽裕,今儿有肉,还是因为当初的救命的恩公今日路过,当家的给请家里吃晚饭才有的。
明玥嘴里满是饭,只能摇着头含糊不清地回着,“没有,只是许久没有只这样好的饭菜了。”她这时候觉得自己命好,一路上其实遇着不少好人贵人。
宋嫂嫂听得这话,松了口气,又心疼她,“要是没出这些事儿,白米饭鱼肉管够的。”
她是个话多的人,不免是说起今日家里有客人才弄了这二两肉回来。
明玥听到有客,自是多问了两句,那宋嫂嫂便说道:“当时雍州一下乱了,我们夫妻俩没车没马跟着逃难队伍跑,又无族亲,才出城不过两日,就叫一伙流氓给抢了个干净。”
关键时候是那沈恩公出手相救,不但帮忙夺回了些许财物,还用他自己的车给一起送到了汝州。
不过她说到这里,忽然有些难过起来,“可是这好人着实是没好报,我们沈恩公当初那车上,除了他那年迈的老父亲,还有个伤了腿的侄儿,可听说他的妻女都远在乡下,他这些日子里到处再找,一点音讯都没有,我瞧着啊他整个人……”她话还没说完,忽然听得碗筷滚落的声音,吓得连忙朝明玥看去,“妹子你怎了?哪里不舒服?”
原本正吃着饭的明玥认真听着宋嫂嫂的话,也没想着她口里这位沈恩公和沈煜有什么关系,毕竟姓沈的人不少。
可是哪里晓得却忽然听得她说这位沈恩公车里有年迈老父亲和伤腿的侄儿……
虽然觉得不可能这样巧合,可又听到宋嫂嫂说这位沈恩公的妻女在乡下没音讯,她便有些控制不住情绪,这一激动便伸手抓宋嫂嫂,手里的碗筷自然是滚落到地上了。
“我,我……”明玥情绪激动,张着口连说了两个我,才连贯道:“这位沈恩公是不是平泸县人士?”
这下换做宋嫂嫂疑惑了,“妹子你如何知晓?莫不是你晓得他妻女在何……”那个处字没说完,忽然顿住,惊讶地打量着明玥,“莫不是你……”
明玥却不等她说完,已经连连点头,一面挣扎着要下床。
不过宋嫂嫂哪里能叫她下床,只忙安抚着,“妹子你冷静些,我马上去叫恩公。”说罢,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忙掀起帘子出去。
他们夫妻是开绸缎铺子的,这灾后手里是没有什么钱财,但房屋铺面却还是在的,宽敞得很,只是有一部分都被路过的灾民毁坏了,所以明玥所趟的床铺上才堆满了杂物。
宋嫂嫂如今扯了帘子出去又是推门,然后明玥听到她路过穿堂咚咚的脚步声,没多会儿这脚步声又来了,还不止她一个人。
明玥听着心跳忽然加快,既满是期待,又满是紧张,就怕这一切都只是巧合。
她能在这大灾大难里和孩子们活下来,感觉已经用完了所有的好运气,老天爷怎么可能还会垂怜自己呢?
就在她这样的紧张之中,房门被推开的同时,一股刺骨冷风就从帘子缝隙后面钻进来,随后几个人影走了进来。
进来三人,一个是自己熟悉的宋嫂嫂,另外一个有些偏矮的忠厚方脸男人,应该就是她当家的,夫妻俩排在一处,也是满脸的紧张。
而最前面的,则是明玥熟悉的沈煜,这时候的沈煜和当初自己送上车来城里参加考试的沈煜不像,反而和自己刚穿越来时候见到的沈煜一模一样,俊美的脸庞削瘦得脱了相,深凹的双眼有些发红,眼睑更是一片青紫。
看起来,和好看一点不沾边了,反而有些凶恶,像是四处寻找崽子的头狼,浑身都充满了戾气。
身上穿着单薄的衣裳,看起来空荡荡的,仿佛瘦得只剩下一副骨架一样。明玥张着嘴,干裂的唇瓣却一直抖动着,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好在她的眼睛比嘴还要更擅长表达自己的情绪,两行眼泪止不住地顺着脸颊留下来。
原本同样是被她这副恐怖模样惊吓到的沈煜见此,猛地反应过来,一个箭步上前,削瘦但却有力的臂膀一把将她揽入怀中,声音也几近哽咽,“抱歉,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他是怎么也没有想到,当初一别,竟险些成了生离死别,他细想起自己的前世和今生,最对不起的便是明玥母女几人了。
所以如果她们真的出了什么事情,自己这一辈子都将活在愧疚煎熬之中,哪怕这灾情不是他能预判能改变的。
可确实是明玥把所有能逃生的机会都给了他。
银钱,马车,蓑衣……这些东西,其实前世的时候不值一提,可是在今生,却是明玥和孩子们的所有。
而她一个女人家,却要带着三个年幼的女儿。
因此把老爹和杜子规安顿好后,他就不顾着这边的灾情和疫病跑回来找明玥母女几人。
可是澜州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州府县城间,又到处是积水。
好不容易那积水退了,病疫和旱灾又来了。他一个人尚且生存艰难,实在是没有办法想象,明玥带着孩子们,要怎么活下去?
每每看着队伍那些忽然不见了的孩子和那些被活活折磨死的女人,他的内心就要受一次折磨,仿佛间他像是看到了明玥母女的结局一般。
“你还在就好。”明玥觉得是自己的眼泪太多了,所以看着此刻的沈煜有些模糊,但她是欢喜的,这一刻她什么都不担心了,就像是那在大海中漂泊了多日,忽然找到了海岸一样,莫名有一种安心的感觉。
夫妻俩紧紧抱着,好一阵子才松开,沈煜拿袖子温柔细腻地给她擦拭着眼角的泪水,却没有打算问孩子们的消息。
他在看到明玥这副样子的时候,已经下定决心了,她能在难中活下来,不管是用什么法子活下来的,自己已经不想知道,也不追究了。
但却没想到明玥先开口说道,“孩子们还在村子里等我,爹和子规呢?”明玥问着的时候,那双被眼泪洗涤过的眼珠十分明净,满怀期待地看着沈煜。
沈煜替她擦拭眼泪的动作却是一愣,瞬觉得心跳快了不少,那种失而复得再一次将心间不平处填满,难以置信地看着明玥问,“孩子们还在?”
明玥点头,简单与他说着,“二哥从杜鹏那里得消息,晓得县里要放水,跑来通知我,我提前带着孩子们躲到了山上。”提起杜大德,她心头又一阵痛楚难过,忍不住哽咽起来,“后来旱灾,我带着孩子们逃会桂花坪,又遇着二哥带着鹿哥儿,可二哥为了救我们,没了。”
说罢,眼前不禁想起杜大德那堆挤满了昏鸦的骨头,顿时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
她没说逃难时有多艰险,又遇到什么,可偏偏越是这样,越是让沈煜心惊肉跳,对于杜大德的死,也是有些愣住。
好一会儿才轻轻拍着明玥的肩膀安慰,“子规的腿还好,如今有爹照顾着,等我们接了孩子,咱们就去汝州乡下找他们。”
老爹和杜子规都在,明玥一下抬起头止住了声音,“菩萨保佑。”不然如何对得起杜大德?
这一夜,夫妻俩挤在这小小的一张床上,这算是两人到这个世界后最亲密无间的一次了。说不上彼此都是心中挚爱,但却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特殊感觉。
反正是无人可替代。
而于明玥而言,此刻沈煜在身边,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又有盼头了,不是指望他中状元又或是什么探花,出人头地后自己也跟着沾光什么的。
就是单纯地因为他还在,给了自己一种无法言喻的安全感。
沈煜听说明玥也是因为粮食的事情进城来的,便琢磨着天亮后想办法弄些粮食带回去,给做成干粮到时候去汝州的路上也好敷嘴。
反正如今这城里也不大安定,所以打算到时候去汝州不经雍城了。
只是没想到他一早和宋胡子去弄了二十来斤的小米,就得了消息,官府那里贴了告示,要各家各户重新报上名册户籍,然后要将土地分给他们。
一个人头最多能拿十亩,而且这一次女人也有资格分地。
宋胡子觉得是好事情,欢天喜地和沈煜招呼着:“咱们先不急回去,把名字登记了在说,恩公你家人口多,这一下就是大地主了。”
大部份的老百姓都觉得很高兴,这是天大的好事情啊!毕竟以往那田地都是乡绅地主们的,如今官府要分给他们,以后就不用再种别人的田地,直接就做了现成的地主。
可沈煜觉得没这么简单,“还是先回去吧,你看大家都这么高兴,只怕衙门那已经排满了人,等到咱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
宋胡子一听,也是这个理,今儿排队只怕到天黑都到不了自己,便琢磨着回去就睡觉,半夜后起来排队。
一面拿了粮食先回去,沈煜去给明玥抓药。
宋家夫妻已经把明玥现在的身体状况告知他了,路上受的苦难多了,她身体如今极不好,其实最好就是养个一年半载才远行最好。
所以沈煜甚至动了心思,实在不行就将老爹和杜子规接过来也行。
但这前提是,他能弄到更多的粮食。
不过当下也没顾着,就想抓了药再想办法。不想着抓药回去的路上,原本高高兴兴的老百姓们一个个愁眉苦脸的。
这才晓得,原来那地不是白拿的,地划分到老百姓头上,老百姓就要交税赋,而且这税赋比以往还要高出几倍来。
就算是普通的税赋,大家几乎都在城里,那些地却都是在城外各处的村镇里,这种地要翻山越岭走个几十里,谁疯了?雇人种吧?可是出了这雍城,十个村子十个空。
上哪里找人去?
他回到宋家,与还高高兴兴等着做地主的宋胡子说了后,便去瞧明玥,自也同明玥提起此事,“这才过了大灾,若是减免税赋,老百姓们自然高兴拿到地,可是如今不但不减免,还要翻倍,这多半是官府要替明年做打算。”
澜州死了那么多人,官府却为了面子政绩好看没往上报,不给朝廷添麻烦。可是如此一来,没了人口,地慌了就算了,税赋还没了,明年他们拿什么交差?
“这是哪个脑壳长在脚指头上的人想出来的法子,只怕迟早要出事。”明玥实在想不通,想出这法子的人怎么坐上这个位置的?
沈煜却是已经打算赶紧出城,不然再继续待下去,只怕官府要强行挨家挨户敲门登记分地,到时候地没种上,反而莫名其妙背上了天价税赋。“一步错步步皆错,如果来吴州赈灾的官员被瞒住了,咱们澜州离上京远,这里的事情要闹到上京,只怕已经是明年下半年的事情了。”
这大半年里,老百姓还不知道要过什么水深火热的日子呢。
明玥一听,想着因为灾情,沈煜也没如期考试,现在也是白身,如何纠缠得过官府?加上又忧心孩子们,便催促沈煜早些离开。
于是乎,第二天趁着城里老百姓们因为土地的事情堵在衙门口,城门处的人都给调去维护秩序,夫妻俩就连忙出了城。
可惜宋家夫妻不愿意走,他们还是相信只要老百姓团结一致,官府一定会取消税赋的,而且听说还有几个读书人组织着,要去吴州找那赈灾的钦差大臣主持公道。
沈煜和明玥是半点不敢把希望放在这种缥缈的事情上,无奈只能先行离开。
至于那二十斤小米,与宋家夫妻对半分,但因他们人口多,宋家夫妻只留五斤。
如今沈煜胸前挂着米,腰上绑着药,明玥则在他背上,感受到他快捷的步伐和那额间的细汗,很是担忧,生怕他这样瘦弱的日子撑不住,“咱们已经出了城,如今路上没什么人,慢些走也不要紧。”一面想要挣扎着下来自己走。
沈煜却是不应,“你安心趴在我背上就好。”大夫说明玥的身体拖不得了,可是城里的药也不齐全,要么他自己进山里试试看能不能碰运气弄些鹿茸,或是挖一些好药材,要么就想办法去汝州买。
反正再拖下去,只怕也就是一两年的活头了。
可是如今汝州一时半会怕是去不得了,明玥的身体也不能再多奔波,所以他如今只想快些到,一来孩子们能安心,二来他也能早些进山里碰运气。
进山不但能挖药,他还能狩猎,所以只有这十五斤小米也不要紧,那边明玥种了菜,到时候有肉有菜,不怕这个冬天熬不过去。
而且趁着这冬天,把孩子和明玥都养好,开春后就能启程去汝州和老爹汇合。
他把自己的想法和明玥说着,当然隐去了明玥身体的那一部分。
明玥一听,倒也可行,“那村子偏僻,进去要走好几个豁口呢!如今没人了,路几乎也没了,周边的村庄也空荡荡的,衙门的人应该找不到那里。”那应该是能安心过这个冬天的。
就是盐沈煜身上如今也带了一包,紧细些是能过冬的。
沈煜有武功,便是身体瘦弱但也不影响他步行,不过是花了两天的时间就到了村里。
那会儿还是早上,天蒙蒙亮,山间到处都是浓郁的雾气,矮小的房屋也完全被淹没其中。
待走近了便能看清楚这房前屋后长得碧绿的菜畦,明玥心情好,少不得与沈煜炫耀,“怎样,我便说吧,菜是不愁吃的。”
她话音刚落,鹿哥儿就把从里反锁的门打开了,“明玥姨!”
这一声明玥姨也里屋睡觉的三个孩子惊醒了,几乎是房门一开,没顾得上穿外衣的女儿们就都涌了出来。
瞧见不但明玥在,还有沈煜,一个个欢天喜地不已。
沈煜也没想到,明明自己是第一次做父亲,还是半道才做爹的,可是看到孩子们欢喜的小脸,心里也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这种感觉他即便是前世达成了国士无双,手握重权,也不曾拥有过的,只伸开臂膀将孩子们都全抱起来。
细心的明玥留意到鹿哥儿一个人失落地站在一旁,忙上前去拉住他的手,笑道:“他们不嫌冷,咱们进屋去。”
那父女四人听罢,也笑着紧随其后,一行人打打闹闹,还不热闹,宁静的小屋子一下充满了生机。
不过这进了屋子也才晓得,原来自打明玥走后,孩子们如同惊弓之鸟一般,还是过得小心翼翼的,晚上还轮流值夜班。
当然,鹿哥儿觉得自己是男子汉,所以他值班的时间更多些。
不过如今沈煜和明玥来了,孩子们的日子一下好过起来。当然明玥也享福,头一天沈煜就去树林里猎了一头鹿回来,一大碗鹿血粥就进了她的肚子。
接下来几日,沈煜每日进山打猎,还挖了不少药材回来。
她倒是清闲,反而是沈煜带着孩子们忙着腌制熏肉,择菜煮饭。她每次想要插手帮忙,几个孩子就如同小大人一般拦住她,“爹说/叔说您要养身子,不能叫您劳累。”然后几双小手硬是将她推回床上去躺着。
她挣扎几次,实在没法就认命了,而且这些天药啊肉汤什么的下了肚子,她发现小腹的坠痛感似乎减少了些许。
这个时候吃喝不愁了,也开始担忧自己的身体,于是也就安心养起来。
沈煜又去周边的村里搜刮能用的物品或是菜种子,顺道找了些书本回来,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什么都有,就扔给她瞧,倒也能打发时间,还能教给孩子们。
他自己还找到了菜谱,一手拿着菜谱,一手拿着锅铲煮饭,明玥每次瞧见都忍俊不禁,有那么一瞬间希望时间就此定格。
日子就这样过下去,其实也挺好的。
转眼就腊月十五了,这段日子里不管大人还是孩子,那皮包骨头的身体肉眼可见地变得饱满起来,一个个总算是有了些人样。
因大量囤积腊肉,他们的盐用完了,沈煜前天便进城去,顺道打探消息。
然昨儿半夜忽然下雪了,鹅毛大的雪,一大早上起来,地里的菜都不见了,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连遭逢洪灾旱灾,明玥瞧见这鹅毛大雪就慌张起来,一早上就急忙招呼着和孩子们刨开白雪收菜。
这村里是有地窖的,地里的菜收割了也不怕没地存放。
忙活了一整天,孩子们都累得早早睡了过去,她却因那屋外不停歇的大雪担心沈煜的安危。
好在这一次沈煜没叫她多等,当晚半夜就回来了,除了将盐和些许调料带回来,还给明玥带了不少消息回来。
不过明玥最担心的还是那强行分地和缴税的事情,所以连忙问起此事。
“那几个书生还没出澜州地境就连遭噩耗,如此一来城里也不敢有人闹,直至腊月初,来了位贵人,主事的官员全被他拿下了,还砍了几个脑袋,只待他回上京,年后就会有好结果。”说罢此事,便与明玥说起这城里如今最是短缺柴火,如今又下了雪,这生意只会更好做。
所以他这一次回来只待一天就走,已经和宋胡子商议好,他那边已经再雇人了,准备弄些柴火进城去贩卖。
明玥虽是担心,但他们也没什么钱财来路,当下如今是好机会,又不要什么本钱,只叮嘱沈煜仔细些。
毕竟银子当前,身体还是更重要些。
沈煜第二天便收拾着离开,这个时候宋胡子已经雇了二十来个年轻小子,大家就挨着城最近的山砍柴,然后借着这满地的雪,在沈煜的指导下组了个简单的雪橇就把柴火拖进城里去,倒也方便。
头一天就赚了两大串钱,隔天加入队伍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这个时候雪已经停下了,但天还是一样冷,不过出乎意料,明明城里最是短缺柴火,但这柴火的价格却没有上涨,一直被控制得死死的。
加上每日送进城里的柴火源源不断,这让原本还想捡便宜,借机囤积再反手卖高价的人死了心。
沈煜这一待,便是十来日,每日进城多少柴火,他心中有数,算起来是足够城里的老百姓们过冬,因此便与宋胡子告别。
这每日进项稳定,宋胡子很是不解,“这好端端的,怎就不做了?”
沈煜只笑道:“快要过年了,明玥身子不好,我须得回去。”
宋胡子一听,倒也没有再多劝,只是叫媳妇给他准备了不少年货,送他出城的时候又千恩万谢,“我在这城里做了许久的生意,头一次叫大家这么敬重,这一切都仰仗沈恩公您。”
其实作为一个商人,宋胡子发现柴火好卖,第二天就要涨价的,但被沈煜拦住了。
当时沈煜说,若想在这城里真正立足,除了银子,还需要很多东西。
宋胡子是外来人,娶了澜州的媳妇,然后在城里开了绸缎铺子,可在左右邻舍眼里,他仍旧是个外地奸商,总有种被人排斥在外的感觉。
那时候他不懂沈煜那话是什么意思,但现在他明白了。柴火没有涨价,其他眼红的商人见着利少也不插手,如此一来老百姓们几乎都能买得起柴火,简直认为他是雪中送炭。
不但如此,雇佣的那些小年轻们,也白赚了一笔过年的钱。
自然收纳了不少人心。别的不说,那一口口宋大哥,喊得他心口直热。
因此对沈煜感激不尽,因此到如今,也是管沈煜叫恩公。
沈煜告别了他,牵着牛往藏在那山里的村子去,却在半路被一辆马车给拦住。
车上下来一锦衣华服的中年男子,下车后便直接朝沈煜作了一揖,“先生才德兼备,不该藏匿于此深山野岭才是。”
沈煜认得这人,是那位贵人身边的谋士。而那位贵人忽然来这澜州,也是沈煜引来的,但是他没想到,这位贵人也不简单,居然还查到了自己的身上。
不过前世位极人臣的他对于这样的招纳,很平静地拒绝了。
那中年男人似乎也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一般,于是态度更加尊崇了,还是递上了一枚信物,“先生若是往后有机会到上京,定要龙渊阁饮一杯才是,我家主人愿为先生接风洗尘。”
沈煜没去接,那中年男人便给恭敬地塞到他牛背上的包裹中,尔后又朝他再做一揖,“我家主人替雍城老百姓谢谢先生。”然后告辞离去了。
沈煜望着远去的马车,淡淡地收回目光,他上一世杀了很多人,也救过很多人,所以有人给他立庙供奉香火,也有人将他当做那嗜血恶魔百般诅咒。
因此他哪里还有什么悲天悯人?他不过是想,在寻找明玥母女几人的时候,他有一日歇在一处破旧的庙里,求了那里供奉的菩萨,求他保佑自己的妻女平安。
他其实一向不信这些,但就求了这么一次,就灵验了,他觉得总是要做一些事情来回报菩萨吧?
不然下一次自己再向菩萨求什么,兴许就没这么灵验了。
他前世位极人臣,朝堂上的那些事他比谁都要明白,吴州赈灾,这样添功加绩的事儿,怎么可能没有皇子随同呢?
皇子们出来一趟,不会像是官员那样怕惹火上身,嫌弃麻烦。澜州这样的事,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麻烦,而是天大的功绩。
甚至还能借机除去异己。巧了,这澜州的官员还真不是这位殿下的人,当初来雍城参加考试的时候他早就打探好此处官员是何人门下了。
所以沈煜将人引来了。
至于柴火的问题,是真的想挣钱!但是他肯定不能争昧了良心的钱,毕竟明玥的身体还在恢复中呢!
他这应该是在积德吧?想到这个词,沈煜忽觉得有些好笑,他什么时候变了?伸手拉起缰绳,继续赶路。
家中,明玥应该正倚门望归。
想到此忽然心情甚好,步伐也轻快了不少。发现好像也不是真要位高权重,才会快乐。
不过他也清楚,不管什么世道,他都要站在顶端,不然如何保护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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