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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去京城


丁小当的生活,又重新回到了刚来江城的时候,只不过他现在过得并不开心。

        因为少了他最爱的女人:庄馨月。

        庄馨月不知道去了哪儿,丁小当很想找她,但又害怕找到她。

        因为他知道,自己现在不可能给庄馨月想要的生活。

        所以丁小当这些天来,把这股思念化为动力,疯狂修炼着紫阳决。

        自从突破进入到聚气五重之后,他的身体明显得到了全方位的提升。

        不仅身体储存灵力空间变大,他自身已经能够通过运转紫阳决来自行吸收空气中的微薄灵气,转化为自身所用。

        只不过尽管丁小当非常的努力,但是进境并不理想,于是他又开始想起了另外的心思。

        江城这边继续待下去,已经没有太多的意义,他认为自己应该去京城了。

        京城不仅有自己的仇人,还有曾经祸害自己师傅的仇人。

        这些仇人,都等着丁小当去解决。

        “前辈!”

        丁小当思来想去,召唤出指环中的老者。

        “有事?”老者的声音从指环中幽幽传出。

        “前辈,我想去京城了。”

        “现在去京城?”

        “没错。”

        “我说娃娃,你现在去京城,可不是太明智的选择,别以为你现在的修为很高!”

        “京城那种地方,自古都是卧虎藏龙,以你现在聚气五重的能耐,放在京城,别说去报仇了,恐怕第一天就能让人给打死!”

        丁小当闻言,表情微微囧然,尽管老者的这些话,都是大实话。

        的确以他现在的修为,再碰到铁夼,估计都很难再轻松解决对手,就更别提席霖了。

        但丁小当还是认为,现在去京城,才是最佳时机。

        首先,京城不比京城,无论面积和人口,都是江城的几倍,而京城又是人杰地灵的地方,丁小当要想继续提升实力,京城是不二的选择。

        其次,既然要报复铁夼和席霖,必然要跟他们背后的组织对上,丁小当不可能一去京城就满大街找他们,必须徐徐图之,现在去就是为了将来打前站,省得初到贵地两眼一抹黑。

        最后就是自己师父的事情,宋天德既然现在是中医协会的话事人,以他的身份地位,应该会经常出现在京城媒体或者现场,这就无形给了丁小当接近他的机会。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丁小当要报复这些杂碎,首先要做到的,必须是先了解对手。

        因此在丁小当把这些想法,告诉了老者之后,老者微微沉吟了一下,道:“既然你能这么想,那就是已经决定好了,老夫也就不说什么了。”

        “只不过你的仇敌,多半都是心狠手辣,实力高强的人,老夫希望你能够在前往京城后能够做到遇事不急躁,谋定而后动。”

        “这个前辈请放心,我一定不会冲动行事。”

        说服了老者,丁小当立刻跟方栋梁告别。

        方栋梁有些意外,但同时也知道,这一天是迟早的事情。

        江城太小了,根本留不住丁小当这条真龙,因此在挽留再三后,见丁小当依旧坚持,方栋梁也就没再说什么了。

        只是告诉丁小当,如果回来,一定要记得,江城金滩街上,永远都有他一个家。

        随后丁小当跟李祥等人告别后,直接坐上了前往京城的飞机。

        飞机机票是李祥帮着订的,位置是头等舱里的,所以丁小当上机后,并没有跟普通舱的人一同排队等待安排位置,而是由专门的空乘小姐,亲自带入头等舱。

        这就是有钱人跟一般人的区别,普通舱那边人声鼎沸,即便是貌美如花的空乘也变成菜市场的大妈模样,说话完全靠吼,否则根本没人听得见她们的声音。

        而头等舱这边,不光座位空间宽阔,见到的空乘小姐,一个个长得漂亮不说,说起话来软糯的味道都跟杨雪都有得一拼。

        当然头等舱确实安静一些,坐的人并不多,就丁小当看到的,加上他也不过三四个人。

        不过就在他坐下后,他的眼神就被后面进来的一男一女给吸引住了。

        男的是个大块头,隔着衣服都能感觉得到他爆炸性的身材,不过丁小当却敏感的注意到,这男人身上,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灵气波动。

        修炼者?丁小当眉头微皱,本不想多看,结果跟在大块头身后的女人,让他看直了眼。

        准确来说,丁小当是被女人身上穿的衣服先给吸引住了,女人穿着一身宝石绿的绣花旗袍,旗袍上绣的是一只金色的凤凰。

        丁小当在江城不是没有见过穿旗袍的,但多半都是在酒店或者会所里的迎宾小姐身上看到,他还是头一次在这种公众场合看到有人穿旗袍。

        毕竟现在的女人,不是谁都能驾驭得了旗袍,而且旗袍现在给人的感觉就是低档次,只有迎宾小姐们才会去穿那种衣服。

        可是眼前的女人,却把旗袍穿出另外一种味道出来。

        首先她这身旗袍本身做工就跟普通旗袍不一样,光是哪只遍布全身的金色凤凰,就足以谋杀所有人的眼球。

        而且按道理说,这种旗袍,一般女人根本穿不出气势出来,因为这件旗袍无论做工还是刺绣,都属于上乘,普通女人穿在身上,只会被旗袍夺去所有光彩。

        可是眼前这个女人却不是,她硬是盖过了旗袍的光彩,因为她长得极美。

        在丁小当见过的女人当中,庄馨月自然是他心目中最美的,可是真跟眼前的这个女人比起来,实话实说确实要逊色三分。

        因为庄馨月给人的感觉,更多的还是小家碧玉,不像眼前女人那么的雍容华贵,看起来犹如古代的皇后一般。

        如果真要比较,可能丁丁的姐姐陈萣蔷能够跟眼前的女人相提并论。

        但是陈萣蔷太冰冷,完全不接地气,总给人一种只可远观不可近看的感觉。

        而眼前的女人,除了美得让人心碎,她举手投足之间,总给人一种情不自禁想要接近她的冲动,好像她整个人就像是一块行走的磁铁,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和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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