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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灯火阑珊


若是想找一个非常靠得住的得朋友做大事。

叶小七认为千万不要找胡不缺。

因为胡不缺有时候真的靠不住。

能让胡不缺这种朋友做出出格事情的原因,通常只有一种,就是看到了酒。

无论什么样的人送来的酒,他都敢喝。

特别是女人送来的酒。

此刻,叶小七认为,只要是个女人,那怕她是八十岁,只要能给胡不缺一坛子酒,胡不缺都会忘记自己是朋友。

夜色来临。

月亮已经变得大半圆了。

酒桌子摆在屋子前的空地上。

大宅院里能招待叶小七的女人,似乎只能是紫蝶。

所以紫蝶也坐在酒桌上,她打扮的很随意。

漂亮姑娘随意的打扮一般都很动人,所以胡不缺的眼珠子时不时地瞧着紫蝶。

今晚的紫蝶仿佛变得很谦虚,她很腼腆地言道:“真不晓得今晚叶公子会带着朋友来,不然我一定会多烧几个菜的。”

叶小七心中一直很好奇,自从回到了这里,紫蝶的表现非常淡定,根本没有开口去问他去了哪里?消失了这么久,他一个人去做了什么事情?

若是有着这么体贴的一个女人做老婆,也不知道是多少男人的福气。

因为她们从来不在男人的朋友面前吊脸子,仿佛一切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但是叶小七也知道,若是真找了这种姑娘做了老婆,明天的男人基本上都会不好意思走出家门,他们的脸上或多或少都会留下女人的问候。

桌子上的菜样式不是很多。

一只烧鸡,六只猪蹄。

一个很大的瓷盆里装着红烧的兔子肉,而且还有一只只撒了盐巴的烤鱼。

十几串穿在红柳枝上的羊肉串,选用的是羊羔子的后腿羊肉。

一个白色的瓷盘子里,竟然还有腌制的羊肉干。

叶小七发现酒桌上的青菜非常少,好像只有一盘油炸的花生米粒。

胡不缺不但霸着了紫蝶送来的酒坛子,而且他的嘴巴也没有停止过吃。

所以紫蝶说话的时候,叶小七只能回答。

于是,叶小七道:“他是我的朋友胡不缺。”

紫蝶笑了笑,道:“我知道。”

叶小七很惊奇地问道:“你怎么知道他的?”

紫蝶轻声道:“因为青青姑娘就是小翠,她曾经住在迎春楼。”

迎春楼是个什么样子的地方,两个男人谁都比女人要懂。

可是这个看似普通的名字,竟然紫蝶姑娘从口中说了出来,仿佛很随意,仿佛就像街道边的一个小饭馆,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走进去。

当然走进去的男人都很风流,毕竟它是一座青楼。

叶小七用手堵着嘴轻轻咳嗽了一声。

胡不缺松开了放在自己眼前的酒坛子。

用眼睛看着紫蝶姑娘,胡不缺小心问道:“姑娘也晓得这个地方?”

这句话,胡不缺心中明白,叶小七绝对不能说出来,所以他张开了口。

紫蝶轻轻一笑道:“你们没有去过?你们不知道?”

叶小七用手揉着鼻子,他忽然发觉胡不缺简直就是一个不知好歹的大混蛋,他根本就不应该接住这句话。

可胡不缺此刻,仿佛已经迷失了脑袋,他没有犹豫立刻回答道:“当然知道,而且还去过很多次。”

紫蝶接着微笑道:“你的朋友很多,每次都是一个人去?”

叶小七仿佛看到了一个张开口的大麻袋,就等着胡不缺钻进去。

几乎都没有任何犹豫,胡不缺道:“当然不是。”

叶小七准备拿起桌子上的烧鸡堵住这张嘴。

但是他看到紫蝶的样子非常认真,她盯着胡不缺道:“都有谁?”

胡不缺放下了筷子,举起了手指,道:“张老三,李老四,王老五,还有春风得意楼的伙计小六子。”

终于说出了一句人话。

不过胡不缺胡说八道的样子,让叶小七差点忍不住笑了出来。

他看到紫蝶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样子,嘴里轻声自语道:“这小子总算还是有良心。”

总不能让这个话题绕着桌子,瞧着桌上的菜,叶小七故意岔开话题道:“今晚的菜是你烧的,那个会烧菜的罗丫头呢?”

紫蝶答道:“走了。”

叶小七道:“到什么地方去了?”

紫蝶却道:“不知道。”

她脸上的胭脂下似乎隐藏着一个秘密。

像紫蝶姑娘这种奇特的女孩子,她们身为一名杀手,自小都已习惯了孤独,也习惯了寂寞。

她们给别人最多的回答也只有这三个字。

有时候她们把这三个字已经变成了习惯,因为她们已习惯让自己忘记发生过的一切。

可是紫蝶忍受了下来,因为为了能让自己活着,她不得不去忍受。

这也许就是她们的命运。

大多数的女人都相信自己的命运,她们也心甘情愿接受自己命运的安排。

在紫蝶的眉间,叶小七看出了一种忧伤,而她仿佛又在尽力伪装自己,让自己显得很随意。。

叶小七迟疑了一下,道:“有句话我本来不该问的,可是我心中十分好奇。”

紫蝶道:“你可以问。”

叶小七道:“你们吃饭的习惯很特别,我发现你们对肉食情有独钟。”

紫蝶道:“难道你不喜欢吃肉?”

叶小七勉强笑了笑,道:“也不是,不过在我的记忆中,很少有女孩子喜欢这样,在每顿饭的时候都是大鱼大肉。”

胡不缺倒出了一碗酒,递给了叶小七,插话道:“你究竟想知道什么,难道这样不好吗?”

接过了酒碗,叶小七道:“我去过西域很多少数民族的家里,他们都有这种招待朋友的习惯。”

紫蝶姑娘想也不想,立刻答道:“是的,这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我们本来就不是汉人。”

胡不缺仿佛听到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他抢着言道:“你们不是汉人?”

紫蝶姑娘很坦然地一笑,道:“这有什么奇怪的。”

叶小七实在有点不理解紫蝶,尤其是像紫蝶姑娘这样的女孩子。

一个男人若是认为自己非常了解女人,无论他是谁,都一定会倒霉的。

所以叶小七不想当这种人。

他顿了一口气,道:“认识这么久,却不知道这些,很是抱歉了。”

因为在叶小七的记忆力,很多的民族都会自己的生活特性,他确实无法判断紫蝶姑娘是什么民族。

她们有着什么样的忌讳?

紫蝶姑娘却笑了。

她笑着看着叶小七,还有有点发蒙胡不缺。

紫蝶姑娘笑着道:“你是不是认为我应该长着一双大眼睛?”

很多少数民族的姑娘都长着一双大眼睛,叶小七承认。

可是紫蝶姑娘的眼睛并不大,所以叶小七摇了摇头。

紫蝶姑娘又微笑着道:“你是不是认为我应该长着一个高鼻子?”

这是很多民族的特征,叶小七亲眼见过。

但是紫蝶姑娘的鼻子,也不是非常高。

叶小七还是摇了摇头。

此刻,远处传来了脚步声,是他们不认识的一个小姑娘,她的怀里抱着两坛子酒。

走到了桌子前,叶小七看到这个小姑娘的眼睛比较大,而且鼻子长得也很高。

放下了酒坛子,小姑娘看到两个男人盯着她,小脸一红,转身快速溜走了。

这时,叶小七听到紫蝶姑娘‘呵呵呵’一笑道:“她可不是我们契丹族的人,她是个混血儿。”

叶小七终于听到了一句不可思议的话。

这就是他要寻找的答案,他等待这个答案已经很久了。

奇怪的是,有些人天生仿佛就非常运气好,在无意间就能得到自己想知道的事情。

叶小七就是这种人。

他拿过了酒坛子,把胡不缺倒出的酒碗推到了紫蝶面前,道:“契丹族的朋友非常喜欢喝酒,我曾经有这样一位朋友。”

紫蝶姑娘没有问这个人是谁?她只是点头道:“哦!”

听到了喝酒两个字,胡不缺的眼珠子都变大了,这是他最喜欢的两个字。

在这一刻,叶小七心中想起的是婷婷姑娘,她必然也是喜欢喝酒的契丹族,她在地窖中藏着食物有很多都是肉。

这一切都非常符合契丹族的习性。

紫蝶姑娘已端起了酒碗,她拿过了胡不缺刚才喝剩下的那一坛子酒,似乎一点都不在意。

胡不缺眉飞色舞非常开心地打开了一坛子酒。

叶小七也打开了一坛子酒。

紫蝶姑娘的酒量果然不错,她端起了酒碗一口竟然喝完了。

男人们当然不能落后,于是打开的酒坛子都到了男人的嘴边。

紫蝶姑娘笑了。

三个人喝的非常开心,她们也聊的非常开心。

但是只要是酒都能醉人,而且还能把两个男人都喝醉。

两个男人仿佛今天的酒量都非常差,在酒坛子还没有喝完的时候。

忽然两个男人都倒了下去,似乎已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

紫蝶姑娘依然喝着酒,她的脸上带着微笑。

她居然看着他们倒了下去,她脸上的微笑才开始慢慢消失。

可惜叶小七看不到紫蝶姑娘现在的表情,因为他似乎已变得人事不知。

紫蝶姑娘站了起来,她拍了拍手。

大眼睛高鼻子的小姑娘从远处走了过来。

紫蝶姑娘转身离开了酒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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