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平白捡一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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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秋雨过后,天气寒凉,芭蕉在风中凋零,木叶簌簌地飘落在潮湿的地上,开出片片冷寂。
林木没有一点生机,枯草饮着溪水,山下的邹家村犹如被世人遗忘的荒芜之地。
乌云压境,即将是一场暴风雨。
晚间,邹平刚从田里干活回来,天色暗沉,秋雨落过,枯叶被揉入到泥泞之中,他提着青灯,双脚时深时浅地踩在泥坑里,正朝家中赶去,身后的泥土上留下一串深深的足迹。
凉风拂过树梢,黑云淹没星河,寒意袭来,他不禁地裹紧身上的衣衫,不觉地加快了步伐。
听到前方有清脆的响声,便抬眼打探过去。
借着青灯的余光,他见一个身着红嫁衣的倩影,孤零零地一人慢悠悠地走在小路上,二人的距离愈拉愈近。
他心中郁闷,这姑娘胆子真大,也不怕夜有豺狼。
邹平赶到女子的面前,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娇颜,青丝挽起,金钗步摇簪发,那响声便是由发髻上的步摇撞击发出的,两撮凌发别在耳后,额间画着一处红色海棠花钿,娥眉若远山淡落,唇上的口脂早已脱落,满头大汗,杏眼似秋水涟波。
她的裙摆上沾满湿泥,鞋子也陷在泥泞之中,即使这般狼狈,却仍能感受到她的孤傲。
女子目光撩起,笑容晴朗。为了制造相遇这出戏,她可是没少做功课。
她看到邹平来到自己跟前,便漱了嗓子,清甜的声音响起:“公子可识得张艺生?我此番前来便是来寻他娶我的。”
她扫了一眼男人,心中暗思,看样子应该就是他了,模样还算凑合,也不是很难看。
邹平听她所言,心中失落不已。如此佳人,却名花有主。
邹平看着她一时间出了神,他看惯了村中粗衣麻布、整日素面朝天的女子,从不知这世间还有这种灵动的姑娘,一袭红衣,宛如流落九天的仙女,一颦一动都带着柔情。
他浓密规整的眉毛慢慢皱起,一脸灰土仍能看清那条优美而流畅的下颌线,眼神下沉,拥着磁力的声带惋惜道:“不识,姑娘这么晚独自一人在外不安全的,这天马上要落雨了,不如先去寒舍落脚一晚,等天亮了再寻此人不迟。”
如此娇媚的姑娘一人流浪在外面,总会让人心疼。
女子注意到他细微的神情,心中暗喜——鱼儿上钩了。
——她倒是要看看付染离的这丝精魄是不是真的在眼前这个男人身上。
付染离本是她的意中人,可在一次与她的赴约中消失了,他的叔叔释尘客却告诉自己——染离侄儿已不在人世。
她迫切地想弄清楚这一切,才听信释尘客的话,剑走偏锋,执意寻找付然离的精魄,这便独自来到了邹家村。
她抬眼打量了一下邹平的脸,称不上清秀,但五官棱角分明,肤色黝黑,倒有几分野性美感,眉眼如初,她欣赏地应允下:“那恭敬不如从命了。”
“姑娘是从哪里来的?听口音不像是本地人。”
“轩城。”她漫不经心地回答。
“那可是个富庶的地方,只是姑娘为何这身装扮来这荒冷之地寻人,不怕遇到坏人吗?”
“那你是坏人吗?”
他看着她那张芙蓉般的脸,有点害羞道:“不是。”
她眼中微波荡漾,肤如凝脂,舒了口气,直爽道:“怕,但是我不跑的话就要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我娘想把我嫁给刺史的儿子,我偷偷去看过那人,肥头大耳,大腹便便,一看就是富贵过头,我可无福消受。”
邹平看着她,心中打着算盘,可真是个有想法的姑娘,也不知会便宜哪个汉子!
邹平指着前面一处灯火微弱的地方,轻快道:“姑娘是真性情,前面就是寒舍,还请姑娘莫要嫌弃。”
女子突然走上去,左手主动牵住他的手,一个移步,右手顺势附上他的左肩,踮起脚在他的耳畔细语,欢喜撒娇道:“我见你生得好看,不如你娶了我,我也不必找张艺生。”
他贴近她的心跳,感受着她近在咫尺的吐息。
哪有什么张艺生,不过是她胡诌的一个名字而已。
她撩眸探去,将他的神色尽收眼底。
她从始至终的目的一直是眼前这个庄稼汉。
她的气息在邹平的耳际乱窜,倘若是白天,便能看到那被红颜气息燥弄成通红的耳根。
他是第一次牵女子的手,柔夷轻抚,软似新肤,指尖清凉,在他结着厚茧的掌心轻轻划动。
他克制住心中前所未有的躁动,却迂腐道:“姑娘,人生大事,不可这般随性。”
她噗嗤一笑,被他逗乐了。
——是个呆子。
“你叫什么名字?”
“邹平。”
她见他木讷的模样,笑着牵着他的手往他指的方向走去:“前面不是你家吗?快走吧!”
她没走两步,又回头提醒道:“对了,记住你娘子的名字,洛芸。”
洛芸的声音犹如夜莺细语,明媚而轻快,在寂静的空中回荡,似跳出这阴郁的天气,仿佛与萤火虫同风而舞,在月光下自由游畅。
邹平从未感受如此热闹的晚天,清灵的嗓音冲击他的灵魂深处,久久不能平复,他渴望这样的姑娘,像清泉般涤过山谷中一草一木,唤醒万物。
这袭红衣身影便就此印在了他的脑海中,也慢慢走向无人之境。
他们说说笑笑,向那一缕灯火愈靠愈近,四周也越来越亮了。
“吱~”一声臃长的声音响起,柴门晃晃荡荡地被邹平推开,借着青灯的光可以看到上面挂着一条笨重的铁链锁,似乎很久未用,上面青锈斑驳,含着雨珠。突然隔壁邻家传来几声狗吠,伴着主人的几声呦呵,它便停止了叫嚷。
这个孤独的村庄是邹家村,村子的最东边有一股浓烟从灶囱中升起,炊烟被北风撕碎,这烟便是从眼前这座木柴房中升起的。
这屋中住着一对老夫妇,老汉到今年年底便刚好度过五十六春秋,老妇比他小三岁,他们膝下有三个孩子,两儿一女。
大儿子邹平今年二十一岁,小儿子邹安今年十七岁,目前都没有成家。
二女儿邹喜今年十八岁,满脸雀斑,肤色暗黄,带有腿疾,小腿幼时受伤,其上至今还留着一条骇人的伤疤。
就这么个立锥之地之前一直挤着全家五口人。
村里的人家世世代代都是靠农耕才有口粮果腹,靠山吃山,天气好些会上山打点野兔、砍柴煮饭,就这样养活了十几代人。
老夫妻几十年来都是鸡鸣而起,伴着日升去田中劳作,一身泥土地踏着星光而归,就这样将三个孩子拉扯长大。
邹平和洛芸一前一后进了屋,屋的角落用泥土垒砌的桌腿,上面架着两块带洞的木板桌面,上面置着一台烛、一个存在豁口的碗,碗中盛着已凉的米饭,上面耷拉着几棵青菜叶,不见油水,烛火微弱地喘息,几个木桩作凳,泥土的墙上挂着一个稻草编制的斗笠,洛芸一身华丽的装扮在周围陈旧的摆设中显得格格不入。
原来并所有的地方都是金砖玉瓦、锦衣玉食。
正在洛芸惊讶之际,里屋的粗布门帘被一只粗糙的手缓慢拉起,沧桑的声线闯入她的耳膜:“平儿,回来了,饭给你留好了。”
一个老妇人从里面走出来,另一只手中正拿着针线,用陌生的眼光看着洛芸,面露喜色,却又劝告道:“姑娘这么晚了跟着男人跑出来,传出去对姑娘名声不好。”
洛芸红唇含笑,轻步走到老妇人的身侧,挽臂笑语:“想必这位就是娘了,我是邹平的娘子,洛芸。”
老妇人愣了一下,看着洛芸,又看看邹平,脸上瞬间露出笑意,亲切道:“姑娘长得水灵,倒是一点也不认生,平儿尚未成婚,哪来个娘子?不妨和我这个婆子好好说道说道。”
邹平早已到了婚配的年龄,只是村中适龄女子少之又少,作为母亲的她正愁儿子的婚事,别的也没什么要求,只求能找个姑娘与他成家生子,传宗接代,如今白捡了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可要好好把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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