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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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九思和几个小徒弟相处了半个月,越发觉得沈星河揽下的这活计,跟小孩子过家家也没有什么区别。
无妄城这个名字出来的时候,原是为了同外界的枉死城相对应。
世间生灵只要不是经历正常生老病死,而是遭遇各种意外死去,心中又含有一口怨气不愿投胎,他们死后就会变成冤魂聚集在枉死城里。
只有他们原本的命数到了,又或是害他们的凶手认罪伏诛,他们才能等到下一次轮回投胎的机缘。
换句话说,枉死城也就是阴间的监牢。只有在牢中待到他们命数里原定的死期,冤魂才能被赦免出狱。
顾九思背上那上万条人命时,枉死城曾经人满为患。地下一时承载不了这么多人,于是有数千冤魂跑上凡间,想尽办法找顾九思索命。
只可惜那时候的顾九思不太正常,已经没了人心,成了个蒙昧到畜生不如的东西。
他对自己丧尽天良的杀人行径毫无所觉,不仅没能有半点羞耻悔恨之心,更是一心扑在斩杀妖魔上。
全天下的妖魔都谈顾九思色变,恨不得躲进棺材里再将自己埋起来,生怕自己成了顾九思剑下的亡魂。可即便如此,也没能阻挡住顾九思走一路杀一路,妖魔们的尸骨总是东一块西一块地散落在他脚下。
按理来说,事情本不该发展成这般模样。
人杀万人可为魔,魔杀万人则为尊这句话数千年前就在世间流传,却也从未成真过。
顾九思即便杀了上万人,他在凡人之中也不能算是多独一无二。
每隔不到两百年,凡人就会发动大规模的战事,莫说是屠城,便是一次坑杀数万乃至十万人,也只是少见,却从来不是没有。
妖魔们向来都是躲起来看热闹,要不就是混在凡人之中,跟着他们杀一路或是吃一路。没有谁意识到会有这么一天,这群人里能出来一个顾九思。
等他们意识到的时候,顾九思已经到了任谁也不能抵挡的地步了。
天道落雷四十九日,将他劈得骨肉分离,只剩筋脉勉强连接腿脚。冤魂们追着吃他掉下来的血肉,恨不得拆他的骨头,啃他的神魂。
顾九思伤口愈合的速度赶不上受伤的速度,腐肉和新鲜的血肉在他身上总是交替出现,上一瞬他的身体才愈合,下一瞬他就被雷劈倒在地,半边身子都现出森森白骨。
他似乎也不觉得痛,被劈断腿就用手爬,手断了就起来用刚长好的腿走。
天雷落下时,万物皆不可近前。他所过之处寸草不生,遍地都是干涸的血迹和焦土,到后来连冤魂都觉得没意思,不再趁着天雷落下的间隙撕咬他的身体。
顾九思依然恍若未觉,拖着他那半人半鬼一般,随处可见白骨腐肉的身体,带着天雷一路杀到了人妖魔鬼四界的交界地,雁荡山。
那个时候凡是知晓此事的生灵,心中都在想他约莫是要一路杀到妖魔的老家,将他们屠杀得一干二净,绝不留一个活口。
妖魔两界更是头一次真正结盟,连刚会走的孩子都被拉上了战场,就等着跟顾九思决一死战。
那场战役的结果可想而知,雁荡山铺了一地的妖魔骸骨,血流得连土壤都瞧不出颜色。真正死在顾九思手上的妖魔还不到五千,剩下的就已经被吓得不能动弹。
也就是在那天以后,世间突然有了一个传闻,天道同顾九思达成了某个约定。
没有人知道那个约定是什么,只是从那以后,顾九思恢复了神智,推倒上任魔尊的无双城建立了自己的雁归城。
他一人统领了正道以外所有的一切,无论是魔修,是妖还是魔,一概跪倒在他的脚下。魔尊的称呼显然也不怎么适合他,顾九思成了尊主,凌驾在所有邪魔歪道之上。
那些吃了顾九思血肉的冤魂从此消失在世间,有人说他们全都投了胎,有人说他们神魂俱灭从此空无一物。
这些说法从来没有定论,只有一点能被证实,枉死城彻底从世间消失。五六十年以来再也没有上来托梦给亲人,求修道人士想办法投胎的冤魂。
现如今,若是有谁想看看当年枉死城的风貌,也只能到九天炼的无妄城来找一找。
在九天炼里死去的生灵魂魄不受外界约束,会永远逗留在无妄城中。只有将进入无妄城的生灵留下来一命换一命,无妄城的冤魂才能通过夺舍的方式离开九天炼,前往外界转世投胎。
顾九思一开始就知道它名字的由来,他们需要夺舍才能逃离这件事,却是在上辈子进入无妄城以后才知道的。
那时候他们到城中已是夜间,茶楼酒肆都摆满了美酒佳肴高声迎客。大红灯笼挂满了每一家商铺,就连巷子里都被照得灯火通明。修士和妖魔坐在一桌喝酒赌钱,男男女女结伴在一起看灯猜谜,热闹的几乎让人忘了自己身在何处。
慕星辰被他约束在府中多年,看见这般热闹的景象自是觉得新奇。他从街头走到巷尾,每一家商铺他都逛了一遍,然后同顾九思说,“我觉得有点可惜。”
顾九思原想交代他几句,听到这句话便来了兴趣,问道,“哪个地方可惜?做得没有府上的厨子好吃,还是不如你做得好看?”
他这话本是揶揄慕星辰做饭头几天喂吐了身边所有仆从,害得属下半个月后向他汇报依然心有余悸的事。
慕星辰却因为跟他从未挑明血亲关系,丝毫听不出亲近之意,反倒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认真答道,“我们做出的菜肴和这里一比,实在是自愧不如。可是可惜也就在这里,这么好的东西,为何要全都下毒呢?”
话音刚落,无妄城就变了模样。
所有人都在这一刻转头看向他们,大红的灯笼也变做幽绿的鬼火。
慕星辰将目光从那些爬满蛆虫的菜肴上收回来,看起来颇为生无可恋,“原本我还想哪怕忘记带钱吃不到,问一下食谱也不错,现在倒是觉得不带钱也挺好了……”
顾九思当时就想他外甥可真像他阿姐,在这种状况下依然临危不乱,还有闲心注意旁的事情。
若说有什么不同,大概就是他阿姐为了保护他便是害怕也要装作无事发生。慕星辰却是真的会平安无事。
顾九思斩杀蜂拥而来的冤魂时,还能抽出空问道,“除了那些菜肴有问题,你就没有察觉出其他不对劲的地方?”
慕星辰坐下的动作顿了顿,模样像极了被夫子突然提问的门生,好半天才磕磕巴巴地回道,“这里热,热是热闹了点,但,但是没有孩童。”
顾九思听到满意的答案,点了点头。
九天炼凶险异常,能进入这里的可以是任何生灵,却绝对不会是孩童。这些冤魂便是再努力营造凡间那副美好热闹的景象,也无法凭空造出那些手无缚鸡之力,时时刻刻要跟在爹娘身边的孩童。
上辈子顾九思杀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停了手,一是他早已发现冤魂杀完以后又会原地复活,二是冤魂的哭声实在是太刺耳了。
他们一见打不过,就开始痛哭他们有多委屈。自从死在九天炼以后,他们就被困在无妄城里永生永世出不去。第一关密林又那般难闯,好不容易有个活人进了城,眼看着就能夺舍逃出去,他们还打不过。
顾九思被吵得头疼,慕星辰却动了恻隐之心,安慰道,“杀人夺舍的法子这般阴毒,出去了也说不定会被天道诛杀的神魂俱灭,待在这里至少不会再死了。”
冤魂们顿时变了脸色,停在那里哭也不是打也不是,就连本就惨白到发绿的脸也变得更绿了。
顾九思实在忍不住,笑道,“也就来到这里的是我,你们才会做出这般姿态。若是换了个弱者,你们怕是早就把他们吃干抹净到连渣都不剩了。”
“可是跟我哭求示弱又能有什么用呢?”
顾九思一剑劈开半座无妄城,带着慕星辰走了出去。身后的城池慢慢恢复原状,冤魂们被无形的枷锁困住,距离外面只有一步之遥,却始终踏不出半步。
在一切痕迹都被抹除时,顾九思轻叹道,“我又不是沈星河,哪里会心善到管你们的闲事。可若是来了,你们又能收起恶念,不对他护着的那些人下手吗?”
从他听说沈星河的那一天开始,他就清楚他一定会受苦。世间生灵他都想保护,可若是生灵互相争斗,自相残杀时,沈星河又能帮谁呢?
他阻挡得了一次争斗,那下一次,下下次呢?
总会有那么一天,沈星河会被他所庇护的人们背叛,陷入两难的境地里。
那时的顾九思尚未把沈星河放在心上,虽提前预见了他日后面临的未来,但也从未想过做些什么去阻止。
以至于现在的他坐在酒楼看着底下人声鼎沸的夜市,瞧见沈星河那帮小徒弟勾肩搭背闹做一团,心中除了悔恨倒也没有旁的想法。
沈星河来了以后,就将无妄城的冤魂悉数送到阴间。只有实在不愿走,又没有害人之心的才被留了下来。
杀人夺舍的无妄城连半点阴森的模样都瞧不见,反倒真的像极了人间的夜市。
沈星河向来不愿过多干涉其他生灵的命数,也甚少不听任何解释就动用他雷厉风行的手段。
他会这么做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上辈子沈星河真的面对过两难的困境。他被这困境逼得走投无路,才会在重来一次后,率先把这里变成小孩子过家家的地方。
顾九思忽然有些不懂,沈星河已经被逼到了这种地步,世间生灵便是再耍什么手段,在他面前也不过是惹人发笑的跳梁小丑。
既然如此,他真的有必要待在这里吗?
顾九思终于想通自己不能再用担心他的名义出现在他面前,他每多待一刻,对沈星河来说都是添堵。
要不然他也不会半个月都没跟沈星河说上一句话。
可就在他决心离去之际,沈星河又一次主动走到他面前。
——————小番外————
我还是亵渎了神明,准确地来说,亵渎了一半。
上神沈星河从九重天落下来的那日,想得到他的神仙妖魔从南天门一路排到了地界。就在一众大佬为了争夺上神大打出手时,我偷偷把上神带回了我的狗窝。
哦不,现在应该称呼它为洞府了,世外高人的洞府。
上神沈星河是天界战力第一的神,也是样貌最为出挑的神,他便是什么都不做,只是坐在那里,都让我那寒酸的狗窝一瞬间变得金碧辉煌,高不可攀起来。
可谁又能想到,这般高不可攀的神有一天会跌下凡尘,落到我这半仙半妖的杂种手里呢?
说这话时,我的表情一定很欠打,但是当事人的表现却很是平淡。他看都没有看我,自顾自换下浑身是血的衣物后,便毫无芥蒂地躺在了我的床榻。
我以为他不懂我抢了他回来是要做什么,便上手去扒他的里衣。
这应该是第一次有人对地位尊贵的他做出如此大逆不道的事,他该愤怒,该怨恨,至少不该如此波澜不惊。
可他的眼中却什么都没有,他就那样平静地看着我,在我犹豫不定的时候,拉着我向下倒去。
神终究是神。
*
我第一次见到沈星河的那日,便知道了什么叫做天壤之别。
那日桃花开得正好,风吹落了满地的芳菲,我趴在泥潭向上看时,便看到他乘风而来,随手斩杀了欺压我的妖魔。
我是神仙和妖怪苟且所生,一生下来就是个天所不容的杂种。仙界妖界皆不容我,谁见了我都能踩我一脚,冲我身上吐唾沫。
沈星河是唯一一个对我伸出援手的存在。
在我被折磨得生不如死,遍体鳞伤时,他在一片金光中乘风而来,将对我拳打脚踢的妖魔斩杀殆尽。
我从未对天许愿,可那一日,天神真的来了。
沈星河来此自然不是为我。妖界生乱已久,本着长久发展的原则,仙界决定帮妖界平了这场祸事。
我所在的恶境成了上界剿平的对象,沈星河作为天界战力第一的神,自然成了整件事里最大的功臣。
不过谁也想不到的是,短短两三百年之后,沈星河会因此受牵连,生生被剔了神骨,一身修为尽失。
*
身为一个两界不容的杂种,我很早就意识到了环境的重要性,于是在沈星河顺手救了我没多久,我便收拾行李去了人间。
那里的凡人自在又包容,打小就不信鬼神。住我隔壁的王婆前几日还为了求子吃斋念佛,转头就因为老天不下雨加入了找龙王爷算账的行列。
在亲眼瞧见她撺掇隔壁王二麻子家的小兔崽子冲龙王爷的雕像撒尿后,我就坚定了留在人间的决心。
不得不说,人间真是有一个有趣的地方。
我很快就被花花世界迷了眼,早就忘了自己的身份,以至于我再次听到沈星河的消息时,已经是他被剔了神骨之后了。
号称通晓三千事的万龄虫告诉我,曾经撞倒不周山柱引发天塌地陷的魔族,在销声匿迹了三万年后又一次卷土重来。
那群在天上终日享乐的仙家们,竟在什么也没做的情况下,被恐惧冲昏了头脑。
为了将逐渐复生的魔族掐灭在萌芽之中,天帝与妖界签订了共同抵御外敌的盟约。
而这盟约实现的首要条件,便是上神沈星河必须被打下凡间,永不为神。
至于上神沈星河必须受此对待的原因,对外的理由竟是妖界要为了他们在恶境惨死的子民复仇。
说实在的,我是很不懂他们的理由。
作为恶境土生土长的子民,我从未在里面见到任何妖族的统治者就不说了,我从来没在里面见过一个正经妖怪也不说了。
这三千世界除了凡人,谁不知晓恶境是妖界罪犯的放逐之地。
活在那里的妖怪早就被开除妖籍了,现在来说什么子民,是不是有一些不要脸了。
再说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剿灭恶境还是当时的妖皇向天帝发出的请求呢。
话虽如此,沈星河还是因为这莫须有的罪名被剔了神骨。
曾经尊贵无比的上神,世间绝无仅有的天生神,一朝坠落,在下面等着接住他的人,肯定如浩瀚烟海,不计其数。
抱着这般的想法,我当时并没有打算救人。
萤火不可与皓月争辉,我这般法力低微的杂种,又是哪来的资格跑到他的面前。
我听完八卦便很快离去,万龄虫却说他能让我看一场好戏,只要三千两黄金。
在人间做了几百年户籍外人士,简称法外之徒的我,这点钱在我眼里自然不算什么。
可我有钱,不代表我就该被宰。活了这么些年,我可没见过哪场戏能够值三千两黄金。
我轻蔑一笑,转身离去,万龄虫的话此时却如惊雷一般炸在我的耳边——
上神沈星河的活春宫,你觉得值不值?
呵——
*
我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日的黄昏。
沈星河换了一套新衣坐在门口看我种的桃花树。
那套衣服是金丝白云纹,穿在他身上,趁着他愈发的高贵冷峻,与我头一次见他时并无半分区别。
沈星河恰在这时转头看向了我,吹落的桃花飘在了他的发间,他的目光澄澈如水,安静无波。
不知为何,我几乎在一瞬间就想逃窜回屋,下一瞬却因为腰痛停在原地。
那个剧痛一下子便提醒了我,昨夜我们俩之间发生了什么。我想起来沈星河如今是一个被剔了神骨,手无缚鸡之力的废人。
便是我最后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也是因为沈星河无力反抗。
还有什么比一朝坠落,又与一个杂种勾结在床榻更令人欺辱呢?
若我是沈星河,在遭受如此对待后,便是拼了性命,也要将欺辱我的那人千刀万剐。
可我不是沈星河,真正的沈星河就那般安静地坐在我面前,眼睛里连一丝一毫的仇恨与感情都没有。
就在我以为剔神骨时出了差错,天上那帮白吃饭的仙家动手时伤了沈星河的脑子,我听到有人唤了我的名字。
裹挟着桃花香气的风中,眼前的人说,
“又见面了,顾九思。”
沈星河给我煲了碗乌鸡汤。
汤里面约莫放了些东西,香味一路从山头飘到山尾。
我端着鸡汤站了两个时辰,也没敢喝一口。
沈星河是天界乃至世间最强的存在,他经历了无数的战役,仅凭一己之力便撑起了人口不足的神界。我想过他没那么容易自暴自弃,可他的适应能力似乎好的有些过了头。
我思来想去,深觉这是那两个剔骨神仙的锅,沈星河一定是伤到了脑子。
许是我站得时间太久,沈星河开口跟我说了第一句话。
“汤没毒。”
我手一抖,险些将汤打翻在地,又实在不好意思当面问他的脑子怎么样,只好随便寻了个话题。
“炖汤的锅哪来的?”
话一出口,我便后悔了。我孤家寡人一只妖,不吃不喝已经好多年。偌大个洞府,莫说是锅了,连双筷子都找不到。
法力尽失的沈星河找到锅的理由有很多个,却没有一个是我应该知道的。
我越想越觉得痛心疾首,正欲转移话题,耳边响起一瞬短促又带着些许愉悦的笑声。
他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衣,一双漆黑的眸子还能寻到零星的笑意。他是那般的耀眼,一如当年初见,只消一眼,便误了我的一生。
我忽然什么都不想了,只愿时间停在这一瞬,日后午夜梦回,也会是个美好的令人不忍打破的梦。
他却又一次开了口,竟是认真地回答我那荒谬的问题,“大王村的王婆给的。”
王婆是与我最为熟识的凡人,也是我身边最藏不住事情的人,她既瞧见了我藏这么个美男在家里,想必到不了明日晌午,我这洞门外就得站满人。
我想了想,这也算不上什么大事。
一阵风吹来,扬起他身后一地桃花,那景象一如以前,仿佛他从未变过,可分明什么都变了。我还是忍不住开了口。
“你都不会怨吗?”
这世间谁不知道他是最尊贵的神,天帝之位本该是他的,万物生灵都该是他的臣子。只要他不想,谁又能把他逐下天,剔了他的骨?
他明明能反抗的,可他偏生什么都不做。他就这么被逐下天,跟我这么卑贱的妖怪在一起,他都不会怨的吗?
我也不知我到底是在为谁不甘,又是不是借着他看到了被命运□□得我。
他却很是云淡风轻,平静地瞧着我。
‘我诞生那年,神族兴盛,未有谁想过衰败之时。后来天地浩劫,我族十不存一,他族却获得喘息之机。短短不过百年时光,世间生灵便比我族多了数千万倍。那时我方知晓,万物皆有终时。天道予生又赋死,既始且终。’
他叹了口气,目光灼灼地看着我,又像是看别人。
‘大道无情,神亦无情。’
‘有情的神是活不久的。’
我不清楚有情的神能不能活得久,没了神骨的沈星河却是真的活不久了。
他被剔了骨,修为尽失不说,全身经脉也遭了重创。这世上生灵修炼全靠经脉,稍微损伤一点都难以进阶,毁坏成沈星河这般的,怕是早就下去见阎王了。
沈星河能像现在这般已经是奇迹,我希望他能像凡人那样活百年简直是痴人说梦。
青艾这样说我痴人说梦的时候我闭上嘴没说话,可他让我趁沈星河还没老的时候好好玩几年,省得扔了可惜的时候,我动手跟他打了一架。
说是打架,其实是我单方面地殴打他。青艾早年为情受了些伤,我让他一手一腿他也打不过我。
我将他揍得鼻青脸肿,揍到最后我却觉得委屈了。
沈星河活不久了,这件事从把他带回来的那刻我就知道。他伤的那么重,仿佛我眨一下眼的工夫,他就会消散而去。
我想了很久,觉得世上没有比我更适合的丹药了。我是神仙和妖怪所生的杂种,也是世间最补的丹药。
这件事我隐瞒了很久,心想无论是谁发现了这个秘密,我都会杀了他,却没想到最后是我主动坦白。
可我这个最补的丹药也救不了沈星河,除了第一次我假意威逼,之后的这些天我们谁都没提这件事。
青艾冷眼看了我半天,怒骂我是全天下最大的傻子后便气冲冲地离去。
我确实是傻子,但青艾不懂,我从来没希望沈星河能像凡人那般活上百年,我只是希望沈星河不要彻彻底底地从世间消失。
沈星河是见不了阎王的,他是天生的神,便是被剔了神骨,他的归处也只会是虚无。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我上的了天也下的了地府,可这两处皆没有沈星河。
沈星河没了,便是真的没了。
我从王婆那里捉了只小奶狗,毛色纯黑,唯有胸前长了一撮白毛。
王婆拼了命地拦我,活像我夺了她的心头肉。我看着她时,忽然明白了青艾看我时的心情,恨铁不成钢。
她是一个凡人,怎么也夺不过我,没多久我便掐了个昏睡诀,将她放倒在床上。帮她盖好被子,正欲走时,我发现她的手正抓着我的衣摆。
她是极喜欢那只小奶狗的,我知道。它是她的心头肉,我也知道。
我在床榻前看了早已陷入睡眠的她半晌,终究还是叹着气走了出去。
拎着那只小奶狗到家时,沈星河正坐在那棵桃花树下,黑如深潭的眼睛里是灼灼的桃花。
他似乎是很喜欢那棵树的,这几个月来,他总是安静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
我拎着狗准备进屋,他转过身,瞥了小奶狗一眼,很是稀疏平常地问我,“今晚想吃什么?”
他的厨艺很好,好的有些过了头。
任何食材到了他手中,都会变成珍馐。
从那碗鸡汤开始,他日日为我洗手做羹汤。我从一开始的惊讶犹疑,慢慢倒也开始习惯。
山涧里最不缺的就是鱼,他是惯于拿刀的,手指上下翻飞间,原本还活蹦乱跳的鱼便被处理得干干净净。
若是死在他手上,想必会少受很多苦。
我瞧了他很久,他转头望向我。
他一句话也没问,看我的眼神中既没有怨恨也没有鄙夷,仿佛只是对我看他太久这件事觉得疑惑。
他真好啊,安静又温柔,内敛又强大,便是被剔了神骨,也没有半分污浊之气。
“你要跟我睡觉吗?”
我说完便笑了,只当这是胡话。他停下动作瞧了我半晌,忽地轻笑一声,随后又似是没忍住般,连平日里瞧不出情绪的眼睛里都盈满了笑意。
我头一次见他这模样,原来他笑的时候是这般好看,这世间万千颜色都不及他半分。
“好。”
落日昏黄时,他洗净手将我打横抱起,走向了床榻。
沉青从天上下来时,沈星河正在给我炖汤。
这几个月相处下来,我越发觉得他当神仙的日子应该很无聊。他好像没什么有趣的爱好,既不爱听戏,也不爱出门踏青,整日里不是看门口那棵桃花树,就是给我这个妖怪炖汤。
算上今天这次,他已经给我炖了三十五种汤,丝毫不担心我这妖怪会觉得腻。
天天喝汤,怎么会有人不觉得腻呢?
沈星河真该感谢我是个妖怪。
我在心里腹诽几句,端着汤便往肚里灌,那个倒霉催的沉青便是在这时到了我家,直愣愣地出现在我面前。
我没被当场呛死,真的是世间奇迹。
我站在原地咳个不停,始作俑者沉青倒像个无事人站在那里,仿佛突然出现在别人家里,惊扰主人的傻子不是他一样。
他这模样当真欠打,我是越看他越不顺眼,越看越气,于是咳得越发厉害。
沈星河刚开始还只是抚我的背帮我顺气,后来见我咳了半晌也不见消停,只好将我虚搂在怀里,一边轻拍我背,一边在我耳边说他做神仙时运气的口诀。
他做这些亲密的举止时行云流水,没有半分不自然,仿佛我不是趁他伤重掳他回来得妖怪,而是他的爱侣。
若是换作以前,沈星河这般待我,我便是不觉得这是做梦,也得怀疑沈星河莫不是得了失心疯。
许是那汤真的没有白炖,他待我好不是一星半点,我竟也生出几分自信,被如此呵护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沈星河天性沉着,地位又异常尊贵,在天界几乎没有聊得来的朋友,沉青是唯一能跟他聊上半柱香的存在。
我不清楚沉青对此抱有什么看法,沈星河却是真心实意地拿他当朋友。
这些时日相处下来,我逐渐意识到沈星河是个十分好懂的人。许是他的地位和力量过于强大,以至于这天地间没有任何能够伤害他的存在,他不需要自保,也就不需要任何伪装。
如果沈星河对沉青没有任何好感,他就不会允许他三番四次地在他面前说废话。
沉青如今敢当面劝沈星河离开我这个以色侍人的妖魔,或许也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这一点。
他这样做无非是想让沈星河在我跟他之间做选择,好让我认清现实,知难而退。
不得不说,他实在是个很聪明的神仙。
我向来是最害怕有人拿我跟他人做选择的,我很清楚地知道,没有人会选择我。我能够被人喜欢,也能被人尊敬,可我永远不是那个被坚定选择的人。
青艾喜欢我,可他更喜欢那个让他受了情伤的人。他为了那个人伤筋动骨,修为尽散,丝毫不在意收敛他尸骨,帮他复活的我是什么心情。
小花儿尊敬我,可她更尊敬那条不负责任的黑狼。她为他怀了六个月的妖胎,为人的生气被那小狼崽吸食得干干净净,不过二十的年纪,就已经苍老到如同六十的老妇。
青艾自嘲地说他陷入了一场噩梦,小花儿笑着让我喊她王婆,他们又回到了我身边,却都没有好好的回来。
可即便如此,他们始终选择放开我的手,一次又一次。
我从未被选择过,这次也一样。
我就说这段日子好的过了头,原来噩梦在这里等着我。
真可怕啊,噩梦真可怕啊,我下意识地发起抖,心想这次再没有神明救我脱离深潭了。
我的神明,他抛弃我了。
*
我坠落在悄无声息的黑暗中,只觉得天地安静得可怕,仿佛又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或许我早该习惯的,从我被父母抛下的那一天,我就该明白,我注定是天地间的异类。
这世间无人与我同路,无人与我度一生。
在这茫茫的黑暗中,我忽然听见有人呼唤我。
“我在这里,顾九思,我在这里。”
有人将我搂在怀里,抚摸我的头发,一遍又一遍的,温柔地对我说,“我在这里。”
那个人是谁呢?我觉得疑惑,谁会留在我身边呢?我想看看他,我想问问他,能不能不要走,能不能留在我身边?
我不想再被人抛弃了,我也可以很好,为什么谁都不要我?
无论是谁,无论去哪里,请带上我吧。
我挣扎着醒过来,眼睛被阳光照得睁不开,我什么都未看清,一只手伸过来遮住了我的眼睛。
沈星河在我身后轻叹一声,“睡一会儿吧,眼睛都哭红了,从今以后,不会有噩梦了。”
我把小狼崽带回来的第十六天,小花儿敲响了我洞府的大门。
她气喘吁吁,风尘仆仆,衣摆上沾满了草屑和灰尘。她在深山里走了十六天,遇到过蛇虫鼠蚁,狂风暴雨,我看见她跌在泥坑很多次,又看见她随手抹去污泥,跌跌撞撞地往前走。
她本来是走不到这里的,我给整座山下了禁制,让她只能不断的绕圈。除了回头和死,她本没有其他路能走。
我终究还是不够狠心。
小狼崽一生下来便很聪慧,在我这里待了这些天也没有反应。小花儿一来,它便如箭一般从我身边窜了过去,仿佛它一直以来都知道我是那个害他们母子分离的凶手。
我看着冲我嘶吼,向我露出獠牙的小狼崽,又看了一眼站在我对面的小花儿,到底还是没忍住叹了口气。
小花儿或许忘了,她曾经像她的小狼崽一样,站在我的面前保护我。她曾经为了我举起武器,向那些想要加害我的村民大声地喊,她就是妖怪养大的孩子,她永远都是妖怪的女儿,谁想伤害我,谁就要先从她的尸体上踏过去。
我见到她的那天,她都已经七岁了。她不需要我照顾她吃喝拉撒,我也不是一把屎一把尿把她带大。说我是她的父亲,实在是夸大了。
我所做的,仅仅是把她带在身边。
她在我身边待了十二年,从一开始的沉默寡言变得爱使小性子,高兴时喊我爹爹,不高兴就喊我糟老头子。
我一个妖怪,又不会变老,我明明容颜不变,青春永驻,她喊我糟老头子却喊得异常顺口。
每每问她,她就爱拿我的年龄说事。世人都说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我也不过勉强够上三个王八,离龟还差得远呢,哪里有那么老。
跟她装模作样争辩的时候,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老去,快的让人措手不及。
说来可笑,她带着妖胎,骨瘦如柴地出现在我眼前时,我这个被爹娘抛弃的杂种,竟然体会到了为人父母的悲痛和恐惧。
她是我带大的孩子,我想象过她嫁为人妇的样子,我给她准备好了嫁妆,我以为我能接受她的死亡。
到头来,不过是我在欺骗自己。
天下生灵皆有命数,我终究强求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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