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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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猎一事,并不止是帝王的偶尔放纵享乐,在赵胤祯看来就是完全的政治活动,有点国庆那味了。
他至今都没明白为什么他爷爷他爹他祖宗们对这件事那么热衷,最后他归结于——他是个宅皇帝。
除非必要的出巡或体察民情制定新政策,一般情况下,赵胤祯都选择能在宫里待着就尽量呆着。
可能宅是会传染的,他那群没见过三次面的后妃们也都被他传染成宅,宅成一窝。
宅的嫡系传人元笙默默把这份宅发扬光大,连以前战斗力十足的前·元妃,今·元太后也是在寿康宫里种花养鱼,大场面都难见到人的那种。
对此,跟传染源似的赵胤祯一点负罪感都没有。
而从小被母亲天南海北放鹰似的养大的宋烟表示万分不解,总觉得自己在这群人之中十分的格格不入。
这些年要不是为了端着皇后架子,她早就策马弯弓猎他个痛快了。
在这种氛围下,宋烟认为自己不能以己度人,选择打不过就加入,勉强把自己扭曲成半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宅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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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笙顶着秋阳,吹着微热的秋风看她表哥鼓舞士气,从开国太-祖讲到先帝再讲到自己这些年干了什么。
猎场周边长着漫山遍野的枫树,像是一块华美的红丝绸铺在了地上,风吹树叶响,红的灼眼。
她总觉得这一天表哥说的话能顶上之前一个月说的,本来就是个略略絮叨的人,再絮叨的人一口气讲那么多话都想把自己变哑巴。
元笙忍住了掏耳朵这种不雅的举动,悄悄问:“这谁写的稿子,忒长了。”
心疼表哥,水都没来得及多喝两口。
宋烟:“我爹。”
果然,下边的宋丞相表情与有荣焉,文武百官们也是情绪激荡,恨不得立马跪下山呼吾皇万岁。
顾侯趁人不注意以袖掩面打了个哈欠。
元笙:“……”
元笙改口道:“不愧是开国以来第二位三元及第,文采斐然引经据典!”
宋烟笑了一下,估计是阳光明媚,元笙觉得宋烟整个人在发光。
蓝衣骑装的宋烟道:“皇上也不差。”
元笙:“……怎么说?”
宋烟:“皇上只花了一盏茶时间就全背下来了。”
整整万字书,就一盏茶时间,全背下来了。
元笙夸赞道:“表哥一向过目不忘,我以前可羡慕他背书不费劲了。”
“……”宋烟弯起的嘴角拉直了一点点:“背书而已,这有何难,我也行。”
元笙心想:我懂我懂,你们这种就是我表哥说的什么学霸,天降文曲星,我个小废物就不要跟你们比了。
被太阳晒得有点晕乎元笙没听出宋烟酸溜溜的语气,随口夸道:“那真羡慕啊。”
宋烟:“……”
赵胤祯动完口,就要动手——射鹿。
中原王朝都讲究个好寓意或者是出师有名,在这大好日子更是不例外。
前朝重文轻武,赵家先祖原就是前朝的将领,本来兢兢业业替皇帝守国门,家里的儿郎都为国尽忠大半,就剩下一棵独苗苗放在京都传宗接代。
可前朝末帝不知道犯什么浑,愣是听信身边大太监的谗言认定赵家先祖意图谋反,把他独子抓起来让赵家先祖认罪。
此言一出天下哗然,前朝的臣子都觉得他们皇帝脑子是不是有坑,纷纷为赵家先祖辩解。
前朝末帝也是个铁憨憨,蛮牛转世,别人越说什么越是不信,觉得赵家先祖收买了他的大臣们要把自己架空谋反。
连下十道圣旨要把正在跟西戎你死我活的赵家先祖从战场上拉下来。
赵家先祖没想到自己祖辈毫无怨言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守着国门,战死了多少祖宗亲眷,连他母亲都是在马背上战死的,都这样了还要被冤枉谋反。
于是,赵家先祖斩了来使,反了。
任是谁都没想到,真成了,独子也给救了回来。
而一切的开始不过是因为派到赵家军的监军是大太监的干儿子,那小太监别的没有,狗仗人势指手画脚的本事一级棒,不耐烦外行指导的赵家先祖把人扔一边置之不理。
有道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于是小太监就不高兴了,写信给干爹,干爹也不高兴了,决定给点苦头给赵家先祖吃,就在前朝末帝面前嘀咕了几句。
前朝末帝正想找借口收掉赵家先祖的兵权换自己的人上去,好添加助力跟外戚打架。
两人各怀目的,一拍即合。
都没想到自己招惹的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是一碰就死的硬茬子。
赵家先祖横空出世,表示都别斗了,都下地府吧。
自此,全军覆没,建立新的王朝。
建立陈王朝的赵家先祖本就是马背上的儿郎,于是规定后代子孙必须身有武艺,连谥号成文帝,也就是赵胤祯的爹都是能连发三箭的好手。
可能骑射绝佳这一个是赵家遗传的,也因此赵家皇帝还都挺长命。
帝王秋猎上场射鹿也是祖辈流传下来的规矩。
赵胤祯接过了惯常用的乌木弓,遥立高台,潇潇洒洒轻轻松松一箭发出,就把还在奔跑的雄鹿一箭钉在地上,扑腾两下就死了。
礼官顺势唱和:“礼成,大吉。”
百官顺势拜贺。
元笙年年看年年都觉得厉害,疯狂鼓掌:“表哥也太厉害了吧!那个弓我连拿都拿不起来,表哥就轻轻松松拉开了,还有那个鹿跑的那么快,我眼睛都追不上,表哥就一箭正中了!”
宋烟:“……”
宋烟彻底不笑了,永远都微微弯起的嘴角都拉平了。
谁,谁还不会千军之中取敌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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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流程走下来,赵胤祯也累出一身汗,接过杨方递过来的帕子擦汗后,他左右看看,而后像是想起什么,哼笑一声。
杨方问:“皇上您是在寻贵妃娘娘吗?”
“是啊。”赵胤祯又喝了杯蜜水,润了嗓子才说:“不过已经不需要朕了,都不知道和宋烟去哪里了。”
元笙年年跟在他身后捡漏,哀求他给抓点什么狐狸兔子玩玩,赵胤祯都习惯了,下意识去找身后的小尾巴,可今年有了宋烟陪伴,哪还有他这个老父亲的戏份。
杨方笑而不语。
赵胤祯想了想,突然道:“对了,多拨点侍卫给宋烟和元笙让他们保护好,这山中猛兽多,若因为一时疏忽出了意外就不好了。”
杨方自然应是。
皇帝的坐骑是珍贵的汗血马,体型修美流畅,若是化为人就是个英俊的儿郎。
赵胤祯翻身上马准备出发,那方才还在被赵胤祯念叨的元笙就不知道从哪里溜了出来,估计是被晒的,双颊泛红,眼波流转。
“哥,你自己去吗?”元笙问道。
“……”赵胤祯不是很想理会她那明知故问的问题,被恋爱的酸臭味冲了一鼻子,他答:“不,朕要和御林军一块去。”
被怼了一下的元笙:“……”
杨方扭头憋笑。
“等等。”赵胤祯策马向前,垂头眯眼看向她被衣领掩盖的脖子,伸手去拿腰间的驱蚊的锦囊:“你这皮怎么那么脆,给蚊子咬了个大包,这驱蚊包你带……”两个。
元笙一歪头,那被掩盖了一半的红痕彻底露了出来:“啊?”
赵胤祯的手顿住:“……”
尴尬是不远处的红枫树海。
那块红痕,写作吻痕,读作草莓印。
蚊子是有蚊子,但不是山里的蚊子,而是姓宋的蚊子。
再一看脸,哪里是晒红的?嘴巴也是肿的。
赵胤祯抬头瞪向宋烟:你就不能遮掩点,像什么话?!
宋烟默默扭头看天,秉持着没被大舅哥为难过的妹夫不是好妹夫,没被岳丈为难过的女婿不是好女婿的心态,避开了赵胤祯的眼神,像是有点心虚的样子。
心里却在想:皇上年纪轻轻怎么比我爹还古板。
“哥?”元笙问了一声,压根不知道自己脖子被啃了块红印。
赵胤祯深吸一口气:“朕管你们干嘛,待会多带点人,别往深山跑,那有老虎和熊。”然后修长的手指警告似的隔空指了指元笙,十分怒其不争道:“特别是你,走了!”
一扯缰绳,让不明所以的元笙吃了口飞尘,随行侍卫们立马跟上。
元笙:“???”我哥说的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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