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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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很早他给我发来了早安,我很快回复了。
“昨天那么晚睡,这么早就起来啦。”他那时候的语气就是这样,总是温柔的不像话。
“今天早上有课。”
“这么辛苦,吃了饭午休吧。”
“下午没有课,”我打算匆忙结束对话:“该吃饭了。”
“好,快去吃饭吧。”
我在网上遇到过很多朋友,大多不过三言两语结束对话后,便再无过多联系。我把许青也当作他们其中之一。
那时候只想着,既然是彼此人生中匆匆的一个过客,就不必留下太多对话徒增没用的记忆。却不想,他留给我的记忆实在太多了,多到我排斥。
下午四点半,他再次发来了消息。
“在干嘛呢?”
“听歌。”
“我看看你听的什么歌。”
我在网易云音乐分享了那首歌,那是李玖哲的《夏天》,曲子是周杰伦写的。那时格外喜欢这首歌,不知循环了多少遍。
我没期盼他能分享什么自己的意见,我分享过太多歌曲给别人,基本上都收不到真心实意的评价,对此,我早已无所谓。
他的回复很简单:“好听。”
我早已料到。
他又发来了两条消息“只不过部分声音有点夹。”
我有些惊喜,他认真听了,虽然评价让我不是很满意。
“还好,曲调很好听。“我答。
“嗯,”他继续表达心里的想法:“没啥嗓音,一股少年感。”
的确,我在网易云找的那首是翻唱,没有太多的技巧,胜在翻唱者的音色优越。
“喜欢的就是少年感。”
“哟。”
凭这一个字,我能想象得到屏幕那头的他暗自一副好奇的小情绪。他在□□音乐给我分享了易烊千玺的《丹青千里》,我听了后夸赞了一番。
“易烊千玺的声音很好听。”我的评价来自内心的中肯。
不知怎么的,他很自然的将话题拐了个弯,扯到了自己身上:“我的声音很显老,就不分你听了。”
十九岁的年纪声音再老又能老到哪里去,我全当他开玩笑,假装安慰:“我声音也老。”
“我打暑假工的时候,头发烫的很蓬松,都说我二十四左右。”他不断的给我分享他过去发生的一些趣事,“还有更过分的是,那理发店老板喊他女儿叫我叔叔。”
“哈哈哈,我也被叫过阿姨。”
他很快抛了一张自拍过来。
“当时就是这头发。”
“其实还好啦,不算显老。”
我记得,当时在心里暗自吐槽他的拍照技术,明明那么多的角度可以把人拍好看,偏偏选一个最难看的角度。
“你一下午都在学校吗?”
他总是可以很快的转入另一个话题,却没有让我感受到一点的生硬和尴尬。这种自在又舒服的交谈让我想起中学时和朋友课间十分钟的聊天,有的没的大小事都可以聊。
“对。”
“那你多无聊,都开始研究歌了。”
我呲笑,研究歌是什么东西?我只是听歌打发时间而已。
“是啊,我已经无聊的发慌了。”
“那你不找我。”
找你……
那时候的我有被这么不经意的一句话撩拨到吗?
我记不清了。也许有吧。
“我,我不知道说啥,我社恐。”
“没事呀,我不要脸的。”
不得不承认,我被他逗笑了。
“我很矜持的。”我傲娇的说。
“你假装矜持,我不要脸就好。”
“你真会聊天。”
我从床上坐起,背紧贴白墙,开始认真敲下每一行字。
“你有没有养过宠物?”他问。
“没有养过。”
他紧接我的话:“我也没有。我妈不让养,所以就去菜市场买了只乌龟。”
“乌龟?乌龟没有狗狗好。”
“我没有办法呀,乌龟都被我养死了。”他佯装委屈。
“乌龟很好养啊。”
“是啊,我吃啥它吃啥。”
我再一次被他逗笑了,怎么会有这么呆的男生啊。“它不是人啊,怎么能你吃什么它就吃什么。”
“那时候还小嘛,只想着有我吃的,就有它吃的。”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脑海里浮现的是一个男孩拍着胸脯,一副大哥姿态。
幼稚却可爱。
“好可爱,但这样它就狗带了。”
“那没有,还是养了半年的,过冬了后它就不动了,我就含泪给它埋了。”我正打算安慰他几句,他下句话彻底把我到嘴边的话噎了回去:“后面才晓得那是冬眠。”
怎么会有这么傻气的男生啊。
转念一想,乌龟是被活埋的,更可怜的是乌龟啊。
“好可怜。”
“就是,那时候攒了一个星期的钱去买的。”
我说的是乌龟可怜。
“你在忙什么?”他问。
“我在看学委布置的作业。”
“那你快完成作业吧。”
我才发现不知不觉间我们聊了很久,他没有再接着找话题,估计是该去吃晚饭了。
我便没有再多回复。
我在网上加过很多人,基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他们便不会再出现我的列表里。因为我知道,我们不会再有联系。
为什么没有把他删了?
我找不出原因。
我想,是我太过沉默了,一直以来渴望有个阳光灿烂的人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带给我欢笑、处处分享着他的点滴小事,让我感觉这个世界有人能给予我爱和陪伴。
所以,我舍不得。
出于这一点,我没有把他删去,甚至有些期盼他能再一次来找我。
晚上九点多,他发了消息。
“今天打算几点睡?”
“早一点,明天还要上课。”
“我明天还要体测,睡醒就去跑。”他自顾自说道。
“我开学到现在一节体育课都没上。”
“为什么啊?”
我解释:“现在封校每天都在学校宿舍里上网课,但是下周就可以恢复线下课了。”
“啊,”他语气透着一股子欠揍感:“那岂不是连帅哥都见不到。”
我没有生气,倒觉得有趣:“对啊,可惜了。”
“所以下周见到后就开始不理我了。”
“没有啊。”
“可惜我们离得太远了。”
昨天在社交软件上询问过,他是四川人。
我们相隔一千七百多公里。
他说:“我发现了,你有点呆。”
我有点呆?
明明是他呆才对。
“我不呆。”
“完了,你一定很好骗。”
我很固执:“不是!”
就是因为这段对话,他给我取了个外号“呆呆”。
这是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里,我最喜欢的昵称,因为它独一无二。
“你和你前男友怎么分的?”他问的很直接,没有拐弯抹角。
我不喜欢和别人过多的谈论自己的感情史,我回答的很隐晦:“以后有机会再说。”
我干脆转移了话题:“你谈过几次?”
“四次。”
在我的认知里,四次算多了,毕竟我们才十九岁。
“你呢?”他反问。
“一次。”
“那就是初恋啊,分手后肯定很难过吧?”
接下来的一些的对话跳转到我的那段感情历程上,但我回答的很简略,他应该感受到了我的不情愿,没有再问下去。
“要是我们离得近些,说不定你的爱情已经到了。”
我哼哼笑着:“很自信嘛。”
“我可没说我要追你。”
切,明明话里就是那个意思。
“你家是x市吗?到时候去找你玩。”他说的那么笃定,我只当随口一提。
“你要是来,就找你玩。”
“那可能有点久,可能要好几年。”
我耸了耸肩:“那只能看我们的缘分了。”
“如果强求来的缘分呢?”
我没明白。
他说:“赌一次?”
“赌什么?”
“赌你动不动心。”
我打字的两指停留在半空许久。
我知道,那些都是玩笑话,当不得真。
我发了句玩笑话:“我是个没有感情的杀手。”
“是吗?”如果此刻他就站在我面前,我敢肯定,自己无法直视他的眼睛。“你会手软吧杀手,或许心软。”
“可能,会手下留情些吧。”
“会心软的杀手,容易被反撩哦。”
是啊。
一个会心软的杀手,是注定做不成杀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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