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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多情剑客无情剑(一)


  黄山书院,细雨微微。

  燕云霆,宇文长卿,刘博均,三人站在竹居前,皆是一副缅怀凝重的模样。

  “呛!”

  燕云霆与宇文长卿同时拔剑,将国殇与紫薇一并嵌在竹居檐下。这两把剑,足以叙写魏瀛洲与欧阳冰雁的剑侠情缘。

  “国殇与紫薇本就是出自同一铸剑师之手,早年间都藏在黄山书院,后来经过了一番腥风血雨,瀛洲传承了国殇,冰雁授予了紫薇。”刘博均仰面感受微风细雨,语气十分平淡,目光深邃,思绪源远流长。

  宇文长卿轻叹:“这两把剑承载了太多凄美的故事。”

  燕云霆挥挥衣袖,取出一套茶具,邀宇文长卿与刘博均在屋檐下落坐:“就着这场细雨,与我讲讲如何?”

  宇文长卿望着刘博均:“师哥是过来人,他比我更清楚以往的江湖。”

  刘博均望着空茶杯,许久许久,才一声哀叹:“说起来,这一切都得怪我……”

  ……

  ……

  七十年前,大燕王朝还未吞并寒洲与西域,可异族间的摩擦愈演愈烈,谁都清楚这战争的火线迟早会被点燃。

  未来十年,注定是动荡的十年。

  朝廷与江湖相辅相成,在皇权的施压下,江湖暗流涌动,刀剑锋芒毕露。

  十四岁的欧阳冰雁,是一个极具抱负的少女,她摒弃了西域传统观念,放下了楼兰公主的身份,不辞女扮男装,独自一人穿过盗匪横生的雍凉,为的便是能前往儒宗圣地黄山书院学习邦。国。之。策。

  这个少女一直坚信,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哪怕无法成为经天纬地之才,哪怕只能学到一些皮毛,也足以保护自己的国家与子民在战争中免遭灾难之苦。

  欧阳冰雁离开西域时,身骑红鬃烈马,怀揣金银财宝,腰配圆月弯刀,自信地与父母与子民告别:“父王,母后,儿这一去,恐怕十年八年难归,请你们放心,待儿学成归来,必保家国平安!”

  巾帼女儿是如此自信,单枪匹马便敢闯天下。

  但理想与现实往往背道而驰,她才刚走出西域,马匹与金银便被胡匪抢了去,到最后身上仅剩下一柄弯刀与一只水袋。

  纵使如此,她也未生退意,眼下的苟且与苦难,都是为了国家的将来。

  她故意将头发打乱,将脸颊用沙子磨糙,将衣服扯烂弄脏,一路风餐露宿下来,彻头彻尾地变作了一个落魄的拾荒者。

  胡匪向来不会对没有价值的人下手,还会害怕乞丐会带来瘟疫。

  接下来的路,一步一步虽很艰难,却少了匪患的袭扰。

  整整三个月,她才走出西域。谁能想得到,一个锦衣玉食的公主,竟能饿得抓住一只蝎子,拔去尾针便往嘴里塞。

  小乞丐虽蓬头垢面,浑身酸臭,可那双美丽的眼睛,却要比夜空中的星星还要明亮。

  人,因信念而变得坚韧。

  走过了黄沙与戈壁,进入了无法的雍凉,尽管有大燕都护府管制,这片土地上仍旧盗匪横生。

  胡匪虽彪悍,却也只会抢些金银粮食,汉匪则要残忍得多,不仅要越货,还会杀人除根。

  那是一个宁静的夜,也是命中注定的相遇。

  欧阳冰雁跌跌撞撞,连续三天未能进食,已饿得眼冒金星,恰好前方有一片胡杨林,她还得花些力气爬到树上去,这样才不会被毒蛇钻裤裆,才不会在睡梦中被狼咬死。

  当她走进胡杨林时,已累得目眩神迷,她再也顾不得那么多,拔下一块树皮便往嘴里送,而就在这时——

  “噼里啪啦……”似乎是篝火燃烧的声音。

  接着,一股肉香飘入鼻息。

  她咽了咽口水,掐了掐大腿,疼得是那么真实。她仅靠意识便寻着肉香找了过去。

  深入树林十来丈,果然有火光敞亮,顺着那光望去,见一个白衣少年,正靠在一大树下,用干柴架起了一堆篝火,穿插着一只野兔,“滋滋滋……”烤得直冒油花儿。

  白衣少年身旁还拴着一匹白马,马鞍上挂着一柄宝剑,他表情十分淡然,温文尔雅,俊俏得简直冒泡了。

  欧阳冰雁揉了揉眼睛,努力让自己能够看清,有一说一,活了十四年,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俊俏的人——白衣飘飘人如仙,绝尘霜华落九天。如此惊艳的少年人,看上一眼都好像误了终身。

  但比起好看的人,白衣少年手中的那只烤兔,还有那匹白马上胀鼓鼓的包裹,才是最让欧阳冰雁心动的。

  白衣少年有剑,兴许会有武艺,自然不可明抢。

  “唉……小郎君,今日碰上我,只能算你倒霉了。”欧阳冰雁叹了一口气,揉了揉干瘪的肚子,若非实在饿得不行,她绝不屑于去偷东西,还是……偷这么好看的一个人的东西。

  等待,

  默默等待,

  渐渐,夜深了。

  白衣少年只吃了半只兔子,剩下半包好揣进怀里,将篝火加大了几分,背靠着树干闭眼睡去。

  欧阳冰雁又等了近半个时辰,等他完全睡死了,才猫着步伐,偷偷绕至树下,她掂了掂包袱,硬邦邦的元宝,绝对错不了,她不禁瞥了一眼树下的白衣少年,跳动的篝火,映亮了他的侧脸,远看还不觉,近看更俊朗。

  人长得这么好看,还带这么多银子,且孤身一人卧居树林,要不是高手,就一定是笨蛋。欧阳冰雁心想着,刚把手伸进包裹,还不等抓出银子来,听树下幽幽传来一句:

  “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白衣少年睁开眼,缓缓偏头,一双星目瞪着欧阳冰雁:“小乞丐,偷东西,不太好。”

  欧阳冰雁大惊,拔出腰间弯刀:“你银子这么多,分我一些又能如何?”

  白衣少年缓缓起身:“不义之财不能取,你若想要找我拿便是,偷盗最为可耻。”

  “别逼我对你动刀子!我杀人可是不眨眼的——”

  不等她把话说完,白衣少年轻吹口哨,白马长嘶一声,抬腿轻轻一踢,将她踹到在地,滚了不止四五圈。

  她捂着肚子,扑棱了几下,根本爬不起来。

  白衣少年大步走至她跟前,缓缓说道:“子曰: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然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你——”

  “你就不会说点儿我听得懂的话么?”欧阳冰雁仰头幽怨。

  白衣少年沉默了片刻,缓缓蹲了下来,从怀中取出先前没吃完的半只兔子,在欧阳冰雁鼻子前晃了晃,说道:“答应我,日后不再偷盗,我就将它送给你。”

  欧阳冰雁伸手要夺。白衣少年却抬手举高。

  “我答应你,我答应你……我也是饿得不行了,才会偷东西的……”欧阳冰雁赶忙解释道。

  白衣少年将烤兔子扔下,起身甩袖,脚尖轻轻一点,骑上了白马,仰天感叹:“乱世之盗,岂能是一番施舍能杜绝得了?治世之道,慢慢其修远,我该如何求索呢?”

  他自言自语着,一夹马肚,向林外走去。

  欧阳冰雁抓起兔子,也不管泥沙,连骨头都嚼碎了,一并往肚子里咽。这个白衣少年,虽说话怪是听不懂,但直觉告诉她,跟着他一路,肯定没坏处!

  于是,她便跟在白马后,吃光了烤兔,连指尖的油花儿也舔得干干净净。

  白衣少年瞥了一眼身后的小跟班,刚开始只是摇了摇头,以为她跟了片刻便会离去,没想到走了二三十里地,她还是在跟着,马儿快跑她也快跑,马儿吃草她便蹲着,双手托着腮,遇见了他的回眸,冲之“嘿嘿”一笑。

  “你知道么?就是野狗,也不会因为吃了陌生人的一块肉便跟着他跑。”白衣少年高声讽刺。

  欧阳冰雁却不以为然:“所以我不是野狗,我是个人,嘿嘿。”

  白衣少年沉声道:“你跟着我是得不到好处的。”

  欧阳冰雁笑道:“你长得这么好看,我就要跟着你,嘿嘿。”

  白衣少年星目一冷,按着马鞍上的佩剑:“子曰:先礼而后兵,你再跟着我,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欧阳冰雁蓝眸一转,“你要是想杀我早在树林里便可,你要是想甩我早就策马扬鞭了,所以说,我觉得你肯定不会对我不客气,嘿,嘿嘿,嘿嘿嘿……”

  白衣少年眯了眯眼睛,许久深吸了一口气,从包袱里取出一锭元宝随手扔了过去:“这里有五十两,你拿着自讨生计去,别再跟着我了。”说罢,他扬鞭策马,绝尘而去。

  欧阳冰雁赶忙追上去问道:“喂……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欧阳冰!”

  马蹄声远了,才听到白衣少年回复:“欧阳冰,奉劝你一句,切莫要再做贼了,我叫……魏瀛洲!”

  欧阳冰雁握着手中沉甸甸的银元宝,这个纯真的少女是绝对相信命运的,她与他能在这个荒凉之地相遇,还给了这么多银子,就注定此生有缘。

  尽管白衣少年已消失不见,她还是冲着他离去的方向大喊:“魏瀛洲,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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