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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发现借款背后的真相


2010-2-6

        在浩搬离盛景街一个月后,我也搬离了盛景街,我不搬不行,我不搬,浩就威胁要断供楼款,形势对我很不利。

        我想:搬出来也好,结婚二十年来,我没有什么对不起浩,是他对不起我;我对不起的人是我妈,结婚二十年来,很少尽孝;现在,我回到妈妈身边,承欢膝下,尽尽孝心,以弥补这二十年来对妈妈的亏欠。

        我和母亲搬到鹭江的城中村安顿下来了,整理完东西,母亲交给我一个袋子,“喏!这些东西我帮你保管了十年,还给你!”

        我接过东西一看,是十年前我和老公闹离婚时,从他锁着的抽屉里拿的东西,是一些纸质资料,主要是银行和股票单据,其中有一叠股票单据显示2009年12月29日时,股票市值有十七万,我的心一下沉了下去。

        上当了!

        我被蒙骗了,当时浩既然有十七万,根本就不用借姐姐的十八万,那么,也就不存在还供楼款的问题,78万减去顺景街的房贷15万,还有63万,买盛景街是68万,资金缺口是5万,房子买了三年,这几年来浩的收入是:

        1、在南海康和月工资1万元。

        2、南海康和2006年5月与浩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的赔给了浩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款8万元。

        3、从化先强药厂一年,每月收入是1万元。

        4、2007年10月至今,在雅芳的月收入是18万元。

        5万元的房款根本微不足道!我不该从盛景街搬出来,他的房贷是假的,盛景街的房子应该不欠任何借款。

        分居了大约一个月,浩打电话来,说盛景街的房子有人出价110万要买,问我肯不肯签卖房公证书,我说卖房公证书我可以签,但签买卖合同的时候我和我的律师要在场,我见不到卖家和买卖合同,是不会签同意卖房的公证书的!

        浩马上急了,大声说:“你既然同意签公证书了,为什么要见买家?还要带律师?什么意思?”

        “我不过是吸取了上次卖顺景街房子的教训,上次我只在卖房公证书上签了一个名之后,就没我什么事了!一百多万房屋买、卖,我都不能行使任何权利,现在,二奶也出现了,分居也分了,我当然要谨慎了!万一你把我卖了,我是不是还要乐呵呵替你数钱呢?”

        浩怒冲冲的把电话给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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