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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人生需要目标


郊外废弃别墅里,林烨赤裸着上身,盘膝而坐,身上淡蓝色光芒若隐若现,被付溪光刃所伤的疤痕,已经尽数痊愈,只留下淡淡的痕迹,

        “付溪伤我很深啊,我强大的愈合力,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都未能痊愈。”林烨感叹着,下了床,走向一旁挂满衣物的立式衣架,将新买的黑色风衣穿在了身上。

        林烨盯着挂在衣架上的黑色女士外套,有些惆怅,长这么大,还没这么丢过人呀,付溪这招,应该给她取个名字,叫毁衣灭迹,怎么样?不,不够,得给付溪取个外号,叫脱衣杀手?不可,低俗了点,应该叫弹指一挥间让你衣物尽失,不行,长了点,念着费劲,那就灭衣者。

        林烨极为满意的点点头,这个好,有点闫安琪那灭世者的味道了。

        ”你在yin笑什么了?“黑鹰从窗户外飞进来,正好看见林烨拿着付溪的外套,独自嘿嘿的笑着,顿时感觉脑门一颗豆大的汗珠流了下来。

        林烨将付溪的外套叠好,轻轻放在了床上,转头看着黑鹰“怎么样,你的伤好了吗?”

        “哼,一点小伤而已,鹰爷还不放在眼里,就是这个子弹有些诡异,能够延缓我的愈合能力,现在我身上还布满了弹坑,坑坑洼洼的,有些影响我的颜值。”黑鹰说着有些难过了起来,挥着翅膀看了看,一脸的懊恼之色。

        “行了,你有屁的颜值,黑不溜秋的,谁看谁不迷糊。”林烨见黑鹰开始瞎扯了,无情的打击着它。

        “呸。你们人类不懂。”黑鹰不屑的昂起自己的小脑袋,这是作为一只雄鹰的骄傲。

        林烨将那把用黑色刀鞘包裹的大刀,重新背在了后背上,又在房间里找了个废旧的单肩运动背包,已经烂的有些不成样子了,将就着也还能用,看着牌子,在旧世界里约摸是极其的昂贵,林烨看不懂,他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也就知晓一些大众品牌,他不爱追求奢侈品,更是认不得奢侈品品牌了。

        林烨将叠好的付溪外套,装在了包里,喃喃道“灭衣者呀,我们架还没打完了,等我还你衣服的时候我们在继续。”

        “你有病吧,你还要打?人家可是一招都秒你了,你哪里来的自信还要去找不痛快?”黑鹰愕然,林烨怕是脑子被打坏了吧。

        “从哪里跌倒,就要从那里爬起来,想要变强,就要和比自己更强的强者战斗,只有在一次次的战斗中,才能快速成长,这是我这二十年来,一直在做的事,也只有这样的生活,才显的有趣。”林烨顿了顿,又补充道“你可能不懂,你尽管进化成了灵智妖兽,有了思维,时间还太短,还不能理解人类长达200万年历史沉淀下来得人性,人性是很复杂的,有人追求权势,有人追求名利,有人追求梦想,有人追求美女,而我追求的,是战斗过程中的乐趣,只有这样,我才能找到,在废土世界里活下去的意义。”

        林烨对黑鹰说的确实是心里话,唯独没有告诉它,现在他还肩负着保护灭世者的任务,因为这件事在黑鹰看来,或许就只是一件事而已,但是对他来说,就像是一个使命,二十年来的孤独,能够有一件事让他去做,这无疑是让他迷茫的人生有了一个目标。

        活着的人啊,最怕的就是迷茫,没有方向,那样的人生,除了整日的焦虑,余下的就只是痛苦了。

        林烨的一番话,让黑鹰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在没开启灵智之前,我扑食弱小的妖兽,开启灵智后,我痛恨人类,我以扑杀人类为乐,直到现在,我就想报答林烨的救命之恩,或许这就是我活着的意义吧,我只想跟随在林烨身边,他去哪儿,我便去哪儿,他要去战斗,那我便陪他去战斗!无非就是,要么一起死亡,要么一起变强,多大点屁事,鹰爷我还会怕他不成?

        林烨不知道黑鹰在想什么,要是知道黑鹰的想法,估计会被小小的感动一下,拍了拍它的脑袋“走吧,已经耽误一天了,我本以为,我杀了魁鬼,又带着灭世者来到佣兵联盟2号基地,侯将会出面杀我和灭世者,我又与魁魅付溪战斗,想等侯将出面,没想到,侯将对我的到来,完全无动于衷,这倒是有些难办呀,他对灭世者都不感兴趣吗?如果我把事情再闹大一点,侯将会不会出面?”

        “闹大一点,你想怎么做?”黑鹰没明白林烨的意思。

        “算了,他不来找我,我便去找他吧。”林烨未做解释,嘴角上扬,微微一笑“先去,付氏集团还衣服吧。”

        付氏集团是原旧世界,青岛市的赋能国际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行业的顶尖企业,如今在佣兵联盟肩负着,为所有基地供电,地位可想而知。

        董事长是付溪的父亲,也是前旧世界赋能国际电力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名为付能,公司的名字取自他名字的谐音,年龄虽过天命,实力却不容小窥,如今也是一位中注境界的元素觉醒者,掌控的元素正好也是电,一切都是那么的巧合,和电打了一辈子的交情。

        佣兵联盟2号基地,付氏集团,总部。

        总经理办公室内,付溪优雅的坐在沙发上,双手捧着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放在白皙的大腿上,目光呆滞,直视着前方。

        这在医学史上,属于发呆的症状。

        虽看着有点傻傻的,但她那与生俱来的清冷气质,浓而不艳的倾城容颜,总是在无时无刻的夺人眼球,让人心神荡漾。

        而这位让人心神荡漾,容颜倾城的女子,此刻,心里却在想男人,想一个光着身子,不仅让自己在妹妹面前丢尽了脸面,还让自己失了礼数,最后还无耻的借走了自己外套的男人。

        该死,别让我在碰到你,否则,我一定杀了你。

        咚咚咚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把付溪从神游之中拉回了现实,付溪举起手中的咖啡,轻抿一口“进来!”

        身着职业西装的女秘书,轻轻走了进来,在付溪面前站立“总经理,门口有人找您,自称林烨,说是来还您衣服的。”

        付溪脸色一怔,端着咖啡的手一抖,手中的咖啡溢出,洒落在白皙的腿上。

        女秘书一惊,急忙从茶几上的纸巾盒里抽出纸巾,蹲在付溪面前,擦拭着她腿上洒落的咖啡“总经理,你没事吧?有被烫着吗?”

        “我没事,你出去吧,叫他进来。”付溪从女秘书手中接过纸巾,对着她摆摆手。

        “好的,总经理,您稍等。”女秘书礼貌的微微颌首,退了出去。

        付溪将腿上的咖啡渍擦拭干净后,走向办公桌,坐在了总经理的位置上,微微侧身,脸色清冷,白皙如玉的手把玩着桌上的钢笔,静静地等着林烨的到来。

        林烨?你还真来还衣服了?你就不怕走不出付氏集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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