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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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宁沐浴后穿上了寝衣,长裤长袖将她的身体包裹得严严实实,但洁白柔软又服帖的绸缎仍能勾勒出妙曼的曲线。
燕柏垂眸,目光落在那双赤足之上,眉头微皱,问了一句:“脚怎么了?”
“蔻丹你没见过呀,小菀不是日日都涂。”
“哦。”
邬宁歪在塌上,手撑着软垫,使劲往前伸了伸脚:“如何?好看吗?”
燕柏戳了一下她的脚心:“坐好,趁热把馄饨吃了。”
邬宁笑嘻嘻的盘起腿,用白瓷小勺舀了一口馄饨汤,一边吹凉一边说道:“我今日出宫,救了一个被爹娘卖去青楼的姑娘,还差点被青楼老鸨带人给打了一顿,幸好侍卫及时赶来,然后我就把他们全给送进刑部大牢了。”
邬宁说完,才将那勺汤送进嘴里。
燕柏有时候真恨不得替她吃。
“表哥,我跟你说话呢,你怎么不理我,你生气了吗?”
“我为何要生气?”
“因为我没知会你一声就偷跑出宫去。”
燕柏抿唇,似乎忍耐下千言万语:“我没生气,快吃吧。”
邬宁低头偷笑,她就知道这会燕柏没办法板起脸教训她,作为回报,她要将这一整碗馄饨都吃光。
馄饨里面除了虾仁还掺了猪肉和白玉菇,味道鲜香适口。邬宁又是逃命又是挨打,早就觉得饿了,一个接着一个,很快大功告成,她将空碗向外一推,懒洋洋的倚在垫子上:“好撑啊……”
宫婢端来水伺候她漱口,之后便尽数离开殿内,那动作快的,好像生怕燕柏今晚不宿在凤雏宫。
“你打算怎么处置那些人?”
“嗯?青楼老鸨?”
燕柏颔首:“既送入刑部大牢,便要依照刑部的规矩办事,不能开了乱用私刑的先例。”
邬宁打了个呵欠,翘脚欣赏自己的蔻丹,如血一般鲜红:“做这种买卖的,手里能干净吗,让人去查,那老鸨说什么来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若有命案,就血债血偿呗。反正我一定要她死。”
“我知道了。”燕柏熄灭小几上的宫灯:“困了就早些睡吧。”
邬宁觉得燕柏今晚话格外少,却也不像和她怄气,想不通,干脆不想,睡觉。
寝殿铺着厚实的地毡,邬宁光着脚走到床榻边,回头一看,燕柏还坐在那里,于是问道:“表哥,你不睡吗?”
燕柏说:“我等一会。”
他命人备水,起身去沐浴了。
……
七月初一这日,老天爷赏脸,霖京城阴云密布,竟是个丝丝凉风的微雨天,在殿外等候的选侍们打着油纸伞,姿态倒不算太狼狈。
邬宁站在长春殿的廊阁上,翘首眺望,虽离的很远,但她还是一眼就瞧见了慕迟,在那些养尊处优、样貌不俗的官宦子弟中,慕迟仍然那般出类拔萃,像极了……竹林里的一朵牡丹花。
邬宁忍不住笑,扭头对荷露说:“这帮人也真是的,没点新意,怎么都穿一身青绿。”
荷露道:“他们并不晓得陛下喜好,许是为着不出错吧。”
邬宁其实心里清楚,这些官宦子弟不论是否有意入宫,都无法舍弃自己的颜面,不愿像秀女似的打扮得花枝招展,落得个狐媚惑主的名声,因此一水儿不出奇也不出错的素衣。
慕迟就不一样了,他是打定主意要进宫吹枕边风的,那一袭粉蓝色的团福如意锦袍别提有多漂亮,分明阴沉沉的天,他身上却是华光溢彩的,衬得面色都比旁人更红润水嫩。
不过,他的神情看上去有一点低落。
怀揣着江湖梦,想要仗剑天涯的少年人,将要踏进深不见底的宫门,终生裹挟在四面朱墙绿瓦里。邬宁若是他,都得放声痛哭一场。
“陛下,选侍要进殿面圣了,君后请您过去呢。”
“嗯。”邬宁缓缓走下楼梯,瞧见曹全,想起大白鸭,紧接着便想到了前柳河小蛟龙:“礼部名册上的选侍也是今日入宫吗?”
“回陛下的话,今日申时入宫。”
邬宁对杨晟感到好奇,总觉得这个人身上充满了矛盾,又有着一点特殊的野性,竹林里的一根春笋,那也是新鲜的,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前柳河小蛟龙的名号,邬宁要让他入宫,占为己有,明年端阳节好再带他去拿个头彩。
说来道去,不过闲时解闷。
邬宁是被先帝抱在怀里长大的,比后宫嫔妃更明白后宫里的事。她父皇那么珍爱她母后,连残害龙嗣,诬陷忠良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还是纳了许许多多的妃嫔,有的,一夜过后就被遗忘,如昙花般短暂的盛开又凋零。
听起来似乎很残酷,但自古以来就如此,身为帝王,无需思虑独自挨过漫漫长夜的人可怜与否,那是愚蠢的。
邬宁自幼耳濡目染,又偏偏继承了皇位,未能免俗,也顺理成章的把活生生的人当成物件,选侍在她看来和百姓上街买花瓶是差不多的,漂亮,喜欢,没道理不摆在家里,得空了就摘两朵花布置一番,图一个高兴,厌烦了就收到柜子里,反正不占地方,不碍事。
况且,生命需要这些小玩意消磨,否则岂不太苦涩沉闷。
“表哥。”邬宁走进殿内,喊表哥的声音很清甜。
今日大选,燕柏要始终坐在邬宁身侧,直面那些从前很仰慕他的世族公子,于燕柏而言无疑是难堪的。
邬宁深感愧疚,所以一个劲的讨巧卖乖,她从玉盘里掐下一颗葡萄,仔细的剥开一半皮,擎在指尖上,递到燕柏唇边。
紫黑的果皮,水绿的果肉,看上去又酸又甜。
燕柏微微张开嘴巴,将葡萄吮进口中,邬宁也配合着使了点力气,指腹捏着果皮,往外一挤,揉出好些黏腻的汁水。
“甜吗?”
“嗯。”
燕柏抬眸,朝她笑了笑,受委屈的人反倒先安慰起心虚的人:“没事,你乖乖坐好。”
邬宁便正过身子,摆出帝王的端庄与威严。别看她私底下总是懒懒散散的,可应付这种场合,是会走路起就规训出的童子功。
御前太监见状,也正过身,抻长了声,中气十足的唤道:“宣——”
先帝选秀女时邬宁就见过这阵仗了,那会虽嫌烦,但得耐性忍着,如今是她做主,终于可以随着她的心意:“喂。”
邬宁一张口,御前太监赶忙把那股气憋回去了,狠狠地噎了一下:“陛,陛下……”
“别喊了,怪刺耳朵的,直接让人进来,我瞧一眼,不行就赶紧让他们回去,早看完早利索。”
“这……”
御前太监犹犹豫豫的望向燕柏。
燕柏平时对邬宁再严厉,也从不在人前反驳她的任何决定,至多事情完毕后给她讲清楚个中道理,因此只对御前太监微微颔首。
太监心领神会,迈着急促的小步子出了殿,不多时,领来五位选侍。
邬宁一眼扫过去,都是样貌平平的,摇了摇头。
太监手一挥,那五位选侍便神态各异的退了下去,接着又是五位,这五位就又去了,左边两个太胖,右边两个太矮,将中间挺拔清秀的小公子衬托的格外出众。
原来入殿面圣的次序和站位也是有讲究的。
邬宁不过是多看了两眼,太监便高声道:“骑兵营副统领之子——沈应——年十六——”
沈应闻声,向前走了几步,撩开衣袍,缓缓跪地,行了一个姿态优雅的拜礼:“臣下沈应,叩见圣上。”
邬宁看到他眼角一颗泪痣,忽然想起来了,他是时常跟在燕榆身边的那个沈家四公子,燕榆一贯唤他沈小四,她之前有一次和燕榆去城郊赛马,这个沈小四还帮她牵马坠蹬来着。
既然和燕榆玩得好,那该与燕家一条心才对,怎么还变着法的想进宫呢?
有点意思。
虽说年纪是小了点,不过这些官宦子弟大多早早定亲,再不济也有了通房丫鬟,有资格面圣的几乎都是十六七岁,家中寄予厚望,管教森严,为着能一心读书,不许太早行闺房之乐的。
“他不错。”
“沈应——留用——”
以绿叶衬鲜花这招真不晓得是哪位高手想出来的,效果不是一般的好,邬宁什么都不用操心,只管捡顺眼的瞧,太监再那么一报家门,她就知道这人究竟是保皇党的还是藩王的。
但凡样貌有几分不俗之处,仪态稳重大方,人看起来不是那么蠢,邬宁都会留用。
可一百个选侍里,顶多有三两个能入眼的,看到后边邬宁都嫌烦了,连刻意摆在中间的“鲜花”也懒得瞧,甚至很想说一句请你回家照照镜子吧,这模样也好意思充“鲜花”,到底哪来的自信呢。
邬宁吃着葡萄,等慕迟。
她早就料到慕迟会最后入殿,在背后排兵布阵的高手心里有数,慕迟一露面,大概率就没有旁人的事了。
“陛下。”终于,御前太监开口说:“这是最后几个了。”
邬宁闻言,抬起头,见慕迟站在边上,瞠目结舌的看着她。
按规矩,入殿面圣是不准直视圣颜的,这笨蛋,多半是想偷偷瞄一眼,结果眼珠子就收不回去了。
邬宁弯起嘴角。
御前太监立即高呼:“遂州总兵之子——慕迟——年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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