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洛家三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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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羽与洛春风的关系其实可以算得上朋友。虽说两人的出身天差地别,怎么看都不应该有交集。
林羽是个毫无背景的寒门剑士,洛春风则是广陵洛家三少爷。前者一向最瞧不上那些不学无术、游手好闲的富家公子哥,后者身上却没有一丝一毫仗势欺人的恶习。都是涉世未深的弱冠之年,有了比过剑、喝过酒的交情,就多少能说上几句性情中的真心话。
洛春风是邯郸剑舍最优秀的学生,而强者总是受人尊敬的。
林羽本来有些恼火。
如果不是洛春风搅局,他这会儿可能已经和盛兴镖行签订契约了。为了这场征聘,他足足准备了一个月,又在太阳底下暴晒了好几个时辰。这个衣食无愁的公子哥,到底是脑子里搭错了哪根筋,要跑来抢着当一个小小的镖师?
于是林羽神色不善地开口道:“洛春风。”
“别动。”洛春风突然伸出两指,探向林羽的脉搏,“脉象沉微,面色潮红,伴有发热……林兄,你有些中暑,一会儿随我去抓服药。”
林羽提起来的一口气顿时卸了大半。
是的,洛春风就是这么个让人没办法对他生气的主。
洛春风的腰间悬着两柄剑,一柄名玉露,一柄名轩辕,都是洛家到藏剑阁重金打造的。今日一战,两柄名剑都被扣在校场之外,他仅用一把并不顺手的重剑,八招便定了胜负。
林羽也还是要脸的,知道自己剑术上和对方的差距,一遇挫便蛮不讲理地迁怒于人,他还做不到。
“洛兄。”他最终只能叹息一声,“如若那掌柜的今日没有发觉你的身份,你当真会去盛兴镖局做镖师?”
广陵洛家,坐落于那长河河畔,东海海滨,正所谓烟雨江南地,药镇出广陵。洛家发迹四十余年,历经两代经营,从一个小药铺生意做到唐国第一药商,即便在这临近西锤的百花城,也是颇有名气。四年前洛春风入学之际,邯郸剑舍的先生们恨不得夹道欢迎,洛春风本人却是极为低调,与先生和同窗们行过礼便安静地坐到角落里。
是的,洛春风曾经是个沉默寡言的美少年。
但是现在……这位唐国巨富的公子哥已经喝光了两碗没滋没味的粗茶,忧心忡忡,忿忿不平,滔滔不绝,长吁短叹。
“去啊,干嘛不去。”他说,“城东的藏剑阁,城北的锁甲铺,城中的锻造坊,还有这城西的盛兴镖局。但凡有一家能让我留下,我都会留下。前提是——他们看中的是我这个人,而不仅仅是看上了我的姓氏,我的家门。”
洛春风又一次将茶喝干,才似乎终于意识到碗里的茶已经没有味儿了,拒绝了小二再给他添水。即使明显正被一种消极的情绪困扰着,他仍然轻轻地将那剩了一底茶叶渣的粗瓷大碗放回桌上,与周遭“哐哐”作响的杂乱敲击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天色已近黄昏,暑气消散不少,街上炊烟袅袅,茶铺也开始售卖包子、麻花等点心。洛春风坐在屋檐遮蔽的阴影里,只有一抹余晖映着他的半张脸。他仍然坐得十分端正,目光幽幽,仿佛要跟着街头巷尾熙熙攘攘的人流,一直走到那无边无际的夜色中去。
林羽突然想起了那镖局掌柜的一句话——“你看不出洛公子一身贵气吗?”
当时只道荒唐,原来竟是寻常。
林羽不由得走起了神。原来像洛春风这样家世背景顶尖、个人能力也优秀的家伙,也会为了未来要往何处去的问题感到困扰?
不,这家伙真想得到一份营生是十分容易的,很多时候是他自己拒绝了对方的热情邀约。
至不济,他还可以回家。
林羽还在胡思乱想着,就见对面的洛春风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搁在桌上的右手狠狠地握了握拳。随后,他从袖口掏出几个铜板付了茶钱,又伸手在林羽面前晃了晃:
“林兄,去临江楼?我请客。”
“我绝不回家。”
洛春风要了一壶上好的罗浮酒,只浅浅地呡了两口,便一字一句地吐出这句话。
不论江湖还是庙堂,人们谈起广陵洛家,大都一脸羡慕嫉妒恨。
洛家有三位公子,大公子洛卿霄今年三十三岁,二公子洛见竹也年将而立。近年来,洛老爷子年岁渐长,逐渐将家里的生意交付给两个儿子,而他的两个儿子也确实十分争气,既没有出现不善经营的败家子行径,也没有任何兄弟不和争家产的迹象。总而言之,从洛老爷子的老爷子一辈创业,到如今年轻一辈的守成,广陵罗家无不具有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传奇色彩。富不过三代的老话,在他们身上显然是不会应验的。
然而洛春风的名字极少出现在在这些故事中。江湖上,不论名门正派还是富商巨贾,都仅仅是知道洛家有这么一位三少爷,是洛家夫人四十多岁才怀上的。晚年得子,总是会溺爱着宝贝些,因此这三儿子不怎么成器,似乎也是常理。
“等会儿。”林羽一头雾水地打断他,“你?不成器?”
邯郸剑舍是百花城最有名的习剑之所,洛春风又是近年来最出色的学生之一。抛开剑术不谈,洛春风还是鲜有的还精通君子六艺、堪舆之术的生员,加上谦逊有礼的品格,不论名门正派还是三教九流,只要是与他打过交道的,无不心悦诚服交口称赞。这样的一个人在江湖传言中得到的评价,居然是“不成器”?
洛春风苦笑。
“广陵盛行七岁看老。我七岁生辰那年,父亲和母亲给了我二十件瓷器,让我上街摆摊售卖。我从早上站到晚上,一件都没卖出去。”他低声说道。
他的两位兄长,洛卿霄与洛见竹也接受过同样的考验,前者卖出十八件,赚了三两纹银;后者卖出十五件,赚了五两纹银。
“这次考验便成了分水岭。从那以后,我就被视为毫无经商天分,绝不可染指家业之人。”
洛春风说罢,抬手浮一大白。
第一药商世家的后辈中居然有一个商业白痴,可不就是不成器嘛!
有大儿子和二儿子顶着生意,洛家至少在这一代不可能败。洛老爷子夫妇对这位晚年得来的幺儿几乎没提过要求,他尽可以潇潇洒洒地游山玩水,闲云野鹤的潇洒一生。
但洛春风不肯。
九岁读遍家中诗史典籍,十二岁通晓琴棋书画,十三岁得到名为“玉露”与“轩辕”的鸳鸯双剑,又开始闻鸡起舞地勤学苦练。
洛春风也说不清自己如此刻苦是为了什么。他只是不服,凭什么自己这一生就因为七岁那年的一场考验成为定数?做个富贵闲人?开玩笑嘛!
但他很快又发现自己几乎什么都做不成。想考取功名吧,考官笑眯眯地下来与他行礼;想投笔从戎吧,军营的校尉苦口婆心地劝他回家;想游历江湖吧,身边浩浩荡荡的随从都能把整条街堵住……
洛老爷子曾有恩与当今天子,名声和地位都稳固得很。因此无论江湖门派还是庙堂机关,洛家的关照总比他的意愿更快一步。
十六岁的洛春风终于对家中的无形牢笼忍无可忍,孤身走马、长途跋涉地来到西境边陲的百花城,只因为这是唐国境内离家最远的地方。他拜入邯郸剑舍门下,四年过去,竟是一次家都没有回过。
“在剑舍向先生学剑时,与同窗们站在擂台比试时,我感觉我终于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但最近为了谋个营生,我又开始觉得自己不是人了。”洛春风激动地说道。
一直默默聆听的林羽险些喷了口酒:“夏虫不可语冰……”
“别误会。”他马上补充,“我是夏虫。”
林羽从不是小肚鸡肠的尖酸刻薄之人。对这些生来不曾拥有过得东西,纵然羡慕,也不会过多的怨天尤人。就像今日的镖局之试,说到底是自己技不如人,而不是洛春风仗势欺人。
但这并不代表林羽可以通过一段话就跟一位富家公子产生共情……他们两位的成长环境实在是相差得太远。
洛春风眼神明显黯淡了一下:“是我失态了。”
这些话他不是第一次对人说起,得到的回应却总是千篇一律——你有什么可愁的?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意识到自己可能再次重复了上述过程的洛春风低下头笑了笑,抬手叫来小二准备付账,神情一如四年前刚来百花城时,那个锦帽貂裘却锦衣夜行,锦心绣口却谨言慎行的少年。
林羽却截住了他的话头:“再来一壶酒。”
洛春风:“嗯?”
林羽的眼中透出几分莫名的光彩,与茶摊上那个因找不到生计而垂头丧气的寒门剑士判若两人。
其实这才是他的常态。尽管生于微末,默默无名,举手投足间却总有一股不卑不亢的气质。也正是因为如此,他得以在向来看中门派家世的一众同窗中安稳立足。没有人敢看不起他,因为没有人认为自己在同样的处境中能做得比他更好。
“林兄,我一直很佩服你。”洛春风突然说,“借着酒肆外的灯光读借来的书,趴在围墙外偷看武师过招,再回来满是柴垛的院落中以柴刀为剑练习——换做是我,我自忖没有能力进入这邯郸剑舍。”
端上来的酒壶又盛满了佳酿,林羽很痛快地给自己倒了个满杯——洛春风对待朋友一向是很大方的,他平时可喝不起这么好的酒。
林羽微微一笑:“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洛兄可愿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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