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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此刻百味


把钱都存入钱庄的晏传义,此时早已是身心一片轻松,拿着那个箱子一般的金银细软收纳盒,也是丝毫不费力气。

        就是,走在大街上的回头率有点高。

        也就是因为拿着这么一个巨大而又远看也觉精致典雅的木盒,又身着泛着阳光照耀般金光的金丝雪衣,立在暮色四合的黄昏之中,用心穿戴打扮过一番也难掩目光中这几日惊心动魄所留下疲惫痕迹的林晚殊,在逐渐暗沉下来的夜幕中,灯火未明的街巷交通处,也一眼就在人群中发现了他。

        “传,传义兄……”

        看见手捧巨盒的晏传义,她颇有几分惊讶,为不撞倒他和那巨盒,往后踉跄着退了几步。

        也就是在林晚殊身子往后逼退的顷刻之间,人们头顶上的红布灯笼,在楼上伙计的绳所传火苗操作下亮了起来。

        借着穿过一层薄薄红色油纸的柔和金光,晏传义得以看仔细林晚殊此刻的妆容,腮若桃花粉映流云,眉如华晕轻绕远山,那双疲惫未散,惊恐又添的美目,若要再用心些看来,晏传义竟觉也暗含几分可能也许大概只对自己的柔情……

        在这一刹那,晏传义有了种“一见钟情”的感觉。

        这感觉就像,二人之间从未经历过之前的那些事情——

        林晚殊既不是那个书里面偏执癫狂、并注定因此走向毁灭的倒霉女二,也不是晏传义幻想渴望了一整个青春的陶薰,她就是林晚殊。

        晏传义也既不是那个被长公主半威胁半买通来辅助一个青春期恋爱脑小女生心理成熟的工具绿茶男,也不是故事里那个没有勇气捅破窗户纸的云逸,他也就是晏传义。

        “小姐,小心一点儿!”

        素娴神色中充满担忧,轻轻伸出手,张开柔软而有力的手掌小心翼翼为林晚殊作支撑。

        “喂!我说——你没事举个这么大的盒子还是箱子出来干什么,还不赶紧找个保险安全的地方存着去!老拿在手上,撞到人怎么办?”

        到眼前这个阶段,晏传义已经不想花精力去思考如何在林晚殊面前留下什么出彩的印象,以前没结到尾款的时候,还会和素娴斗两句嘴博得她的关注,现在他只想怎么真实舒服怎么来。

        所以晏传义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疲惫,一言不发,如一个半僵尸人,将怀里的大家伙抱得更稳更牢一些,往一家接待着来自天南地北客人的客栈走了。

        但林晚殊开始热衷于对晏传义的行为作深度阅读理解了。

        “素,素娴,你有没有发现……”惊魂初定的林晚殊有点喘不过气来似的,小声凑在素娴耳边一个一个地往外蹦词儿“传义兄抱着的东西……额,好像是缠金铺的手艺,哪怕巨大如一个箱子,也是十分精致……”

        好好换过一次气之后,林晚殊似乎能完整顺畅地说话了:“那玩意儿十有八九啊,是传义兄送给我,我们的告别礼物呢!”

        看向晏传义抱巨盒走入客栈的背影,她笑得像一位贪财掌柜放在店门口正中央的招财猫。

        “所以啊素娴,你这么对他,他可能会心里难过的呢。毕竟他花那么多心思给我们准备礼物,我们却……”

        “那是要给我们的吗?”素娴瞟了一眼晏传义远去的身影,又仔细回想了一下那个大家伙的体积,缓缓发出感慨,“那他着实是下了血本啊!缠金铺的东西,原材料本就上乘,再加上她家大女儿的手艺远近闻名,一个普通大小的都不便宜。他怀里的那个那么大,没个四五两银子,根本下不来啊。

        “而且他抱着那东西走的时候,里面会发出那种细小珠玉相撞的清脆声音。”会想起来越多细节,素娴脸上的笑容就越灿烂,双眸里也闪着越来明亮的流波,“他绝对没有送我们一个空盒子,里面肯定还有更值钱的东西。”

        想到这里,素娴不禁不发出一点儿响声地,作了一个拍手鼓掌的动作。

        而这个时候,晏传义也正好折回来了,刚好看到素娴莫名其妙地笑成了一朵艳阳里的月季花,还做了一个略有几分沙雕之气的拍手动作。

        “你们在聊什么?”

        晏传义面无表情,疲态未消。

        “哎呀,没什么啦!不过是聊聊哪儿的小吃最好吃最想吃,哪儿的说书人更新故事比较快,哪条街又来了什么新奇的小玩意儿。”林晚殊心里想着,千万不能让他发现她们已经看出来他给她们准备了很用心的礼物,那样惊喜的味道会淡了的。

        “所以呢?你们想好吃什么了没有?”

        晏传义意识到了此刻的自己,很像下班后对同事聚餐兴趣不大、怎么都行的卷王。

        “呃,”其实刚才林晚殊和素娴根本就没有思考这个,但为了在他面前显得自然真诚,她脱口而出“炸货配火锅”,再配冰酪和甜水,眼中充满期待。

        林晚殊不知道热量和卡路里这些概念,所以就少了很多烦恼。

        与她们结伴行走在帝京傍晚热闹的街道,看两道公家的红纸油灯跟随着她们共同的脚步一盏盏亮起,将繁星点点的夜晚也照耀得明亮如昼,晏传义也得以将她们脸上的妆容看得更加仔细。

        一些灯笼点亮之前没有发现的细节与美,现在都不请自来地映入晏传义眼帘。

        林晚殊嘴上涂的胭脂,是一个极少能见到的颜色,需要用两种常用颜色的胭脂按照近乎严苛的比例,才能调出来,然后趁胭脂没发现自己内部的分子结构已改变,赶紧把它细细在嘴唇上晕开,然后就可以得到一个单看惊艳、又能让许多妆容更加出彩的颜色了。

        不要问晏传义怎么知道的,难道他其实是什么性别不一样的姐妹,绝对不是那个原因。

        而是因为,在林晚殊还深深痴迷着步择凡的时候,她有一次去见他的时候,就有过一次这样的操作,晏传义当时觉得这个过程观赏性挺强,就停下了手里算账的工作,屏住呼吸在远处默默看完了全程。

        他还记得那一天他忘记自己算到哪一步了,后来还不得不把算盘拨回了原样,重算了一遍呢。

        啊不是,其实晏传义此时此刻在认真思考的是,既然林晚殊这么用心地化妆,就千万不要让她失望,毕竟女人绝不会浪费每一次用心的妆容。

        把这些事情或者知识点一串起来,晏传义就想通了——他真的不该在林晚殊面前表现得像一个怎样都行的冷场人。

        所以晏传义像雪橇犬甩头颈部毛发里的脏东西一般,高频率地把自己的头甩了起来,以调整状态。

        调整完,林晚殊和素娴已经买了一大把的烧烤炸串,每一道炸得酥脆的食物表面都裹着浓郁的酱汁,一边走一边散发出勾人馋虫的香味,直到和这家面积虽不大、却以美味名动京城的小菜馆所散发出来的香味撞在一起。

        小饭馆的掌柜是一对年老却都显年轻的夫妇,与他们有点坡脚却每时每刻都在卖力干活又容貌英俊的弟弟。

        哪怕是只有孤零零的一个人来这小饭馆,就算是吃不完会浪费,也一定要点上这么三道菜。

        一是山药菌菇鸡汤,清脆绵密的山药口感极佳,晒足日头的菌菇醇香浓厚,以谷物为饲的母鸡肉质鲜美有嚼劲儿,用最厚实的柴火煲上一两个时辰后出来的汤汁,洁白如牛奶却又清澈似淡茶。用勺子轻轻搅拌几个回合,就会冒出香味扑鼻的腾腾热气,那香味光是闻着就让人身子很暖和。

        作为一家不算昂贵高档的菜馆,掌柜夫妇不会用多么高级的餐具来盛放这些美味佳肴,食客们常常拿到不是碗沿上有小缺口,就是碗体上有头发丝儿一般裂缝的盘子或大碗,但这些不够完美的小细节,反而给食客们添了一种最温馨怡然的气氛。

        二是红烧鲤鱼,造型并比不得玉景楼的那些价值不菲的鱼类菜品,就是普普通通的一条完鱼,配上一些颜色鲜艳的蔬菜,鱼肉鲜美细嫩,口感层次丰富,鱼皮被炸得酥脆,一口下去满是油香。但最绝的还是那鲤鱼置身于其中的酱汁,香浓得吃完这道菜之后,连用过的筷子都会变成一道有特色的美味小吃。有些饿极了的食客,会点一碗阳春面,加两勺鲤鱼的汤汁拌起来,然后一通狼吞虎咽。

        三是凉拌时蔬,也是一道乍一看平平无奇的简单菜肴,吃起来却令人难以忘记,那些新鲜小菜表面均匀裹着的凉拌汁,有味却又解腻刮油,既适合下饭,也适合在大鱼大肉后来上这么几筷子。

        但她们这么多人,怎么能只点这三道撑破肚子浪费钱也要点的招牌菜,刚入座不久,小小的桌面上便摆满了菜肴,连从甜水摊子上买来的不如巴掌大的冰酪,都没有地方放下了。

        “这可是娘和舅母们,都特意换上更平常的衣裳,也要光顾的小店呢!”

        林晚殊轻轻抓起一截袖子就要拿起筷子,明媚一笑之后,略显放肆地“嘻嘻嘻嘻”了起来。

        晏传义则好像面无表情地,给林晚殊盛了一碗山药菌菇鸡汤,看她朱唇边还有那炸串上面的油。

        在强迫症的驱使下,晏传义让他金丝雪衣上那会泛着浅浅金光的衣袖一角,看起来像是自己会动手一般,借着递汤碗的功夫,拭去了她嘴角的油。

        ?

        眼前的光线忽然暗了又忽然亮了,然后林晚殊嘴边的油,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自己没了。

        她突然觉得有一点点惊喜——

        虽然跟金丝雪衣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关系,但林晚殊每次看那洁白棉线里压着一条条金丝的雪衣,在黑暗之处也能有阳光照耀之感,哪怕在一群颜色很鲜艳的衣服中也最为惹眼,就一直以为金丝雪衣的触感也像它给人的视觉感受那般,是凌厉的,是有一种优雅的攻击性的。

        但这一次用自己的肌肤去触碰它,才知道它的材质手感原来是柔软细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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