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 浴血重生洛哈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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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洛哈特,吉德罗·洛哈特,国际知名人士和作家,梅林爵士团三级勋章获得者,反黑魔法联盟荣誉会员,五次荣获《巫师周刊》最迷人微笑奖。著有《吉德罗·洛哈特教你清除家庭害虫》,《吉德罗·洛哈特系列》。
其实我一直认为即使有着这些前缀,但是我还是被人看轻了。我人生中最顶点的时刻就是我被分院帽分到拉文克劳的时候,天哪,那是别人家的孩子才能够去的地方,而我们家里,祖祖辈辈都是赫奇帕奇。
当我取下分院帽,向着那个长桌走去的时候,我以为我可以迎来一个光明的未来,一个畅游在书籍的海洋,向着如饥似渴的求知欲发起挑战,一生无悔地追求智慧的未来。
但是我以为终究是我以为,该死,魔药课的配方怎么这么难背;该死,魔法史的催眠攻势怎么那么强;该死,为什么我就是无法在星象中寻得启示。
梅林啊!你为何要将我放在拉文克劳,你为何给了我希望却又狠心地将它掐灭,我唯一能够掌握的便是魔咒课,但是我的魔咒还是要比同龄人的弱很多,直到我学会了遗忘咒。
毕业后的我,因为成绩太过于糟糕,所以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于是我终日在三流的酒吧里挥霍着我不多的存款。
今天,一个臭烘烘的粗鲁巫师喝醉了,一直拉着我吹嘘着他上周是如何杀死一只食尸鬼的,他的故事十分的惊心动魄,从它沾满污浊血液的绷带上,我可以看出他的故事的真实性,但是在喝完最后一口酒以后,他却狠狠地羞辱了我。
“哈哈……嗝……哈哈,这才是一个男人该做的事,你们这些在这里终日买醉的废物,只能像个娘们儿一样,在这里听我讲故事。”
他最后倒在了酒吧后面的巷子里,唯有遗忘咒,唯有遗忘咒是我最后的骄傲,我敢说我的遗忘咒甚至可以和神秘人相媲美。死酒鬼,你的下半辈子就在寻找自己的过去中度过吧。
白瞎了他这么会说故事,咦?!也许我可以……
数年以后,我获得了以往难以奢求的名望与财富,虽然我的魔法很差劲,但是我的文笔很不错,要是我是一个麻瓜的话,指不定还能成为一个小说家。
这几年我时常守在魔法部的出入境处,因为我知道,总有些自以为是的巫师喜欢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去探索险境,去奔赴冒险。他们都有一些共同点,一是他们都很喜欢夸耀自己的战绩,二是无论他们在国外遭遇了什么,都是情有可原。他们,便是我财富的来源。
但是随着我的名声一天天的升高,我的内心却一天天的变得不安,我写的故事从来就没有人亲眼目睹过,最近这几年已经开始有人怀疑了,要是有人发现了我的所作所为,那么阿兹卡班将是我唯一的归宿。
我得想些办法……
霍格沃茨的黑魔法防御术教授,我真是天才!虽然有传言说这是受过伏……神秘人诅咒的职位,但是神秘人已经快死了十来年了,那些个蠢货仍然讳莫如深,这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唔,顺带把我的书定为教材,这样子又可以赚一笔了。
……
虽然前几天的签售会闹出了不小的乱子,但我还是成功和哈利·波特合影了,这足够我上《预言家日报》的头条了,要知道上一次上头条还是几年前,我发新书的时候。
今天是我的第一堂课,唔,我任何一本书里写的内容就足够教他们一学期了,虽然事情都不是我做的,但是里面还是有很多对付怪物的要点,只要提取出来就足够他们用的了。但是要点太少了,省着点用吧。先出套卷子,看他们的预习情况怎么样。
啧,那个叫李淳风的小鬼是什么眼神,看不起我吗?要知道我可是梅林爵士,算了,一个小巫师能懂个什么。咦?他手里的那封信怎么好像在发光?
啊,头好痛,我在哪?
我四下望望。
这是我的教工休息室,我刚才不是在上课吗?
算了出去看看吧,希望不要是我睡过头了。
我打开了休息室的门,发现走廊里空空荡荡的,一个学生也没有,这可真是奇怪。
我在走廊里走着,低沉的夕阳透过走廊的窗户映照进来,刚刚不才到下午吗,怎么现在已经到傍晚了,这是怎么回事?
我来到了大礼堂,路上还是没有看到一个人,空空荡荡的礼堂显得很诡异,通常这个时候正是用餐的时候,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都会在这里吃饭。
我开始有点慌了,我一面在城堡里走着,一面大喊着:“有人吗?有没有人?”然而回答我的只是若隐若现的回声。
霍格沃茨的城堡空旷而寂静,我从未见过它这个样子,以往熟悉的校园在我的眼里开始变得陌生起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霍格沃茨有着邓布利多坐镇,不会发生这种怪事的,一千年了,除了少数几次封校的时候,不,即使是封校的时候,也会有教职工在这里坐镇。
就在我一边寻找活人,一边胡思乱想的时候,太阳悄悄地落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轮猩红的月亮,今天的月亮可真是奇怪啊,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月亮,这妖异的月光配上空空荡荡的城堡,使我背后一阵发凉。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礼堂里似乎传来了响动。
终于遇见活人了,我要好好问问,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来到礼堂,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只巨大的狼人,不对,说是狼人也不对,狼人的图片我见过,只是一只像是狼的人,然而眼前这只,完全是一只人形的巨狼,不是普通的狼人,难道是酋长?而且他身上还沾满了血迹,我尽量不去想血液的来源。
我悄悄地转身向后离去,尽量控制着腿脚不要发抖,但是,我还是听到了身后的巨物转身的声音,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我看到一只巨大的爪子透过我的胸膛,出现在我的眼前,强烈的剧痛传来,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我疯狂地拍打着,惨叫着,好一会儿过后我才发现我正躺在我的教工休息室的地上,我摸着自己的胸膛,没有伤口,衣服也是完好无损,原来是梦啊,好久都没有做噩梦了,希望没有人听见,对了,该上课了。
我整理好衣物,走了出去,低沉的阳光从走廊的窗户映照进来,一夕残照温暖着空无一人的走廊。
……
不知道是第几次了,被利爪撕裂,被獠牙啃噬,被腥臭的兽躯撞碎内脏。我仿佛是陷入了一个永无止境的轮回,无论经历了怎样的过程,都是同样的,始于夕阳,终于死亡。
因为太多次的折磨,所以对于现在的我而言,疼痛,并不是值得一提的事。
绝望才是。
无数次的尝试,无数次的反抗,终究是以失败告终。
没有连接飞路网的壁炉,空空荡荡的猫头鹰巢,无法使用的飞天扫帚,不存一物的夜骐马厩,寂寥无人的车站,无法穿越的禁林。
或是被那只狼人酋长杀死,或是战战兢兢地躲藏到黎明前的一刻,一刹那后,又会回到夕阳下的休息室,从地板上醒来。
我被困在了这个名为霍格沃茨的噩梦里,出不去了。
但是也不是一点收获也没有,至少我知道了,被放入我的休息室的东西,是不会被重置的。我曾经想自杀,就此不再醒来,于是我试图将那只狼人引到了休息室里,想让它在我每次醒来之前就将我杀死。这样也许就不会这么痛苦了。
但是他永远只在门口徘徊,不进来。
“你这个肮脏的畜生!你来啊?!你进来啊?!就像你一直做的那样,将我撕成碎片!你来啊!!!”在多次尝试无果之后,我绝望地瘫倒在地上,发了疯似的用魔咒攻击着它,但是,我的魔咒实在是太弱了,所掌握的恶咒也不多,对于它来说毫无影响。
而我的遗忘咒,对于一只野兽而言也完全没用,因为,狼人子在满月时本来就是顺从着兽性行事,失去记忆的狼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不知过了多久,在某一天我醒过来之后,我冷静了下来,我似乎抓住了什么,我可以从这里攻击到外面的野兽,而它不会进来。
我一切都尝试过了,但是,我似乎从来都没有试过。
杀死那只野兽。
从我在休息室里醒来,直至太阳落山的时间段里,那只野兽是不会出现的。这之间大概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所以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日子里,我都会在醒来的时候,就马上赶到图书馆里,寻找我需要的书籍,然后整晚整晚地学习着知识,有了问题就写在本子上,第二天再出去寻求解决问题的书籍。
只有我的休息室内的物品不会被重置,看完的书直接扔出去就是了,它在第二天就会回到图书馆内。
我无休无止地翻阅着书籍,学习着知识,托重置的福,我现在完全不需要食物与休息,反正在醒来的时候,我的身体会回到最好的状态。
说来也讽刺,我现在过的日子,是否就是我在被分入拉文克劳时所憧憬的?
书籍的海洋
如饥似渴求知欲
无悔地追求智慧
可惜的是,我的憧憬中可没有在房门外不停徘徊的野兽。
无休止的学习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大的帮助,在无尽重复的岁月里。图书馆,禁书区,拉文克劳的藏书室。一共三万九千二百五十八本书,我全部都翻阅完了,不说烂熟于胸,至少知识算是熟练掌握了。
可惜,除了遗忘咒,还有在禁书区角落里淘到的钻心咒,其他魔咒的威力还是只比三年级的学生好一点。
没错,在禁书区里,我学会了三大不可饶恕咒,我也终于发现了自己可以正常,不,超常发挥的第二种魔咒,钻心咒。可惜用在野兽的身上,只能够让它顿一顿,很快它就会适应这种疼痛,然后更加愤怒地发动攻击。真不愧是狼人啊,不过,这大概已经超越了狼人的表现了吧,毕竟,狼人也是人变的,同样受不了钻心咒。
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许多魔药也学会了制作方法,包括狼毒药剂,我是真想给它灌上一剂,好好问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或是用新学会的厉火燃油,给它好好地做个皮毛打理。
可惜斯内普的办公室,草药温室,甚至禁林里什么也找不到,就算现在的我闭着眼睛都可以调制狼毒药剂和厉火燃油,但是没有材料,我也不可能凭空变出来。
不过我发现了一本奇怪的书,说是书不如说是从书上暴力撕下的残页,总共只有三页纸,其中就包括了扉页与目录,真正记录有内容的就只有最后一页。
这是在一本有关于神奇生物的书里发现的,似乎是被当成了书签夹在了书里。那似乎是一个猎人的笔记,扉页是一个类似于倒吊人像的图腾,而目录的那一页上写着:
内脏攻击·································1
闪躲步法·································2
狩猎武器应用·······························3
狩猎武器维护·······························18
工厂设备使用说明·····························24
余下的文字被某种血污所覆盖了,模模糊糊地看不真切,不过反正是目录,也没有什么用,而那最后的一页纸便是记载了内脏攻击的书页。
虽然上面的描述的技巧很是绝妙,如果按照上面的技巧攻击,只要够得到,只要有恰当的时机,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破坏一个生物的脏器,这对于大多数生物而言,不啻于必杀一击。
但是这个技巧在最开始就存在一个问题,要怎样才能够徒手插入一个生物的躯干内?你以为你的猎物都是史莱姆啊?!
……
我也许是疯了,也对,在遇到这种情况,我或许是早就疯了吧,只不过是到了今天才反应过来。
我照着书中的方法,一次又一次地向着野兽的身躯插去,至于结果嘛。要么是被它一爪子削断手臂,要么成功地碰到了对方的躯干,然后自己的手指被那坚韧的皮毛震断。最后总是会被它杀死,但是我也每次都乐此不疲地尝试。
反复死了很多次,在某一天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袖子似乎有点紧,感觉怪怪的,于是我将袖子撩了起来,发现我的右臂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比左臂粗了一大截。
每次都是用的右手去攻击,锻炼的效果不会被重置?!
是啊,也只有一开始去图书馆搬书的时候会觉得累,后来似乎就没有什么感觉了,是我忽略了这一点。
但,这又有什么用呢?我无论怎么训练,也是赶不上狼人的。
突然,我想起了看过的一本书。
那是一本很古老的札记,鬼知道我是从哪里翻出来的,上面记载着在黑暗时代之前的一些事迹。
在那个时候,巫师就已经存在了,但是他们空有魔力却没有魔杖和魔咒,这导致了大多数巫师相较于麻瓜而言也只是有一些特别的能力而已。
一个强壮点的麻瓜持有武器就可以杀死一个巫师,那个时候的巫师也不叫巫师,而是被称作是魔鬼,毕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直到有一个巫师摸索出了用魔力战斗的方法,虽然很粗糙,但是却很实用,因为每个巫师的天赋不同,有些巫师擅长变化,有些巫师擅长制造爆炸,而有些废柴只会和蛇说话。
所以在当时形成了诸多流派,并在梅林那个年代之前和麻瓜们分庭抗礼。
我本来认为这只是一个有趣的故事而已,但是今天的发现却给了我启发,也许我可以锻炼,用巫师的方法锻炼。
在翻阅了大量资料以后,我得知,即使是在今天,巫师的天赋也是不同的,这从他们年幼时魔力暴走所造成的后果可以看得出来。
但是到了现在,大家都用魔杖与咒语施法的年代,天赋的不同并不是什么大问题,这一科强一点,那一科弱一点,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但是估计很少有人如同我一样,会如此的特殊。通过我魔咒掌握的情况,我能够肯定,我的天赋是将魔力作用于生物的神经。
我能够很轻易地释放钻心咒,这说明我的魔力量并不贫瘠,而且从我开始学习钻心咒,到能够自如地释放,也就只用了一个星期。
我大概知道了分院帽将我放在了拉文克劳的用意,我不是个庸才,我只是天才得很极端。
虽然我能够使用的威力最大的咒语就是钻心咒,但是这对于外面那只怪物并没有什么奇效。所以我决定换一个思路,为何不强化我自己的神经?
疼痛,剧烈的疼痛,使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如同被千刀万剐,但是过多次的死亡,使得这些疼痛并没有让我感到太大的困扰。让人无法忍受的反而是痒,渗入骨髓的麻痒。
没错,我是在进行着魔力的探索,但是我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方向以及靠谱的指导。一切都只能够靠自己摸索。
但是我并不感到绝望,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时间与生命。
无数次的脑死亡以及肉体崩溃给我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我现在能够成功地提高自己的速度与力量。
一轮猩红的圆月照耀着霍格沃茨的古堡,妖异的月光从施加了魔法的礼堂顶倾泻而下,将整个礼堂映成了红色。
“嘿,小狗狗!”我看着背对着我的巨兽,愉快地打着招呼。
巨兽转过身,开始对我发起了进攻,啧,攻击手段真是单一,作为在它手上死过无数次的人,即使我不加强自己的反射神经,我也能够猜出他的攻击套路。
在它进攻的瞬间,我抽出了魔杖,钻心剜骨飞啸而出,这一刹那的疼痛还是让它僵硬了一下。
破绽!
我跨步向前,靠进它的怀里,磨炼过无数次的强化术发动,瞬间强化了自己的神经,久经锻炼的我早已能够适应魔力的强化,而不会是像一开始,将自己的神经弄崩溃。刺激着自己坚韧的神经,将平时更根本无法使用的力量瞬间释放了出来。
虽然我能够很清晰地感觉到我的指头都已经被折断,但是我的手臂,也成功地插入了它的胸膛,只可惜我的手指已经无法使用,没办法用出内脏攻击,但是我很确信,我已经插·爆了它的心脏。
看着同时刺入我胸膛的爪子,我不自觉地笑了起来,终于啊。扳回了一局!
“嘿,小狗狗!”同归于尽
“嘿,砸碎!”击杀巨兽以后,重伤不治而亡。
“嘿,臭东西。”成功击杀了,但是身体受损过重,干脆自杀得了。
……
“唔,我真是太蠢了,肌肉神经都是细枝末节,大脑和脊髓才是重点,没想到还有这么多的妙用,这次应该错不了了……”
“嘿,小毛蛋儿!”钻心剜骨,好的,破绽出现了,进步靠拢,不能够心急,要在接触肉体的一瞬间再强化,好的,就是现在。
只要表皮和肌肉绷得够紧,就算是战锤击打也不能够伤我分毫,手臂已经加强了,现在就剩下。
内脏攻击!
我用特殊的手法抓住了巨兽的内脏,我看到他高高举起的利爪凝固住了,似乎是不能移动,我微微凝神,魔力形成的巨大力道喷涌而出,从我手插入的地方喷涌出了巨量的鲜血并夹杂着内脏碎块,淋了我一身。
但是,这次我丝毫未损。
这次,我一个人独坐在礼堂里,静待到黎明。果不其然,并没有重置,我依然还是坐在礼堂里,看着朝阳升起,终于结束了吗?
但我还是太天真了,我依然走不出去,我只是从被困在第一天的黄昏,转变为被困在了第二天而已。
等待着我的是更多的怪物。
我在战斗中不断地磨砺着,杀死怪物,或者说是被怪物杀死。反正死后又是从这一天开始。
随着我的杀戮加深,我碰到的怪物也越来越强,有些看起来是个人,但是打着打着就会露出尖牙。
有些看着很可爱,比如蜷翼魔,但是会一言不合就扑过来吸我脑浆。
还有身高五米,浑身长毛的五足怪,他们更喜欢将我生吞活剥。
但是他们最终都在我不停地战斗与死亡中,找出了破绽,被我撕裂内脏而死。怪物在变强,而我,会变得更强。
逐渐地,我也在漫长的猎杀生涯中找到了规律,也找到了属于我的战斗节奏。而且在某一次的探险中,我意外试出了校长办公室的口令。
里面除了甜食就只有一顶分院帽,在这个诡异的世界里,分院帽似乎也死了,它再也无法唱歌了。
一天心血来潮,我将分院帽戴到头上,我问它:“嘿,分院帽,你后悔将我分到拉文克劳吗?”
分院帽还是没有说话,但是从它里面掉出一把剑,那剑好像是银做的,但是比银更硬,也比银更重。所以它将我砸得头破血流。
虽然被自己的鲜血糊了一脸,但我仍然乐地哈哈大笑,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顺带一提,这把剑真好用。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时间对我失去了意义。我只是不停歇地猎杀着,我也彻底忘却了要离开这里的事,直到有一天,我似乎在起床气还未散时,迷迷糊糊地杀死了一个穿着花哨袍子的人类。那件袍子有些眼熟,我似乎在久远的过去,有一件相似的。
如同往常一样,我静坐在礼堂里,将银剑横放在膝上,静待另一天的到来。但是在黎明前的那一刻,我的眼睛突然一亮。
怎么回事?怎么不是黄昏?
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发现我正站在讲台上,眼前一个又一个的活人在教室里用笔在纸上写写画画。
不对,这些是霍格沃茨的学生,我回来了?!这里是哪?噢,是我的课堂上,那我的经历又算是什么?
这算是逃出来了吗?还是另一个更疯狂的梦境?
我恍然间看到了讲台上剩下的纸,上面写着:
1吉德罗·洛哈特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
2吉德罗·洛哈特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3你认为吉德罗·洛哈特最大的成就是什么?
这些是什么?好像在一个久远的记忆里出现过,那时,我好像是一个爱慕虚荣的骗子。
我站直身子,似乎有些模糊的预示提示着我什么。
我看向前面,在众多埋头书写的学生里,有一个人,正呆滞地抬头看我。
他看上去挺亲切的。
【作者题外话】:来吧,一次性看个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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