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二章 难得休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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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习凉风,在这个明月高照的时候,轻轻的吹拂着一面刚刚绣成的闯字战旗,那战旗似乎也和他的主人一样,轻快欢乐的跳跃舒展。寨内寨外一片安详寂静。
高迎祥的心在这一段时间里,再没有比今天更好的了,带着老嘎达,慢慢的行走在这高高的寨墙之上,感受着这清凉如水的月光,感受着那微微轻抚的夜风,凉爽到了心里,似乎所有的疲惫与不快,都随着十万八千个毛孔散发到体外,散发到这宁静的夜空里。
最得力忠诚的老嘎达,就紧紧跟在身后,不远,在两人低声交谈声音所能达到的距离之外,几个穿着崭新衣甲的亲兵慢慢的跟着,也放松了精神,相互间小声谈笑着什么。
是该放松下了,在陈家堡要塞与吕世那一战之后,自己带着他们在这宜川往来奔驰,就没休息一天,而且还要应付每天的高强度作战,要不是一口不服输的气顶着,说不得早就一个个瘫倒在地,再不能起来。
可现在好了,打下赵家堡,不但得到了大量的钱财物资,而且还得到了一个两夜两天的休整时期,让大家难得的睡了个好觉,这对军心士气有绝大的好处。
这个安全的好觉,还得拜吕世那自以为是的毛头小子所赐,自己在这里安稳休整,那小子就只能在外围给自己免费守夜,哈哈,每一回想到吕世那尴尬的表情,高迎祥的心就舒畅一回。
心情舒畅的高迎祥走过寨墙上一个岗哨,看到那岗哨背对着月亮,面朝着堡内,瞪大了眼睛警惕的执勤。
对于外头,他们不必担心,因为他们的安全有吕世担当,他们主要防备的是内部,新进的兄弟。
看着皎洁的月光,将那将士身影,清晰的投射在寨墙整洁的青砖之上,在这样的背景里,那巡哨的兄弟显得无比高大壮硕,威武异常。
看到这位壮士,高迎祥更加欣喜,这才是我现在的兵,于是,大步上前,狠狠的一拳敲在那岗哨的肩头,咚的一声巨响,那岗哨只是上身稍微一晃,然后再次站稳。
“好,好猛士,好兄弟。”高迎祥大声的赞叹道。然后对跟在身后不远的亲兵大声喊道:“来人,赏这兄弟酒一壶,熟肉五斤,加钱一贯。”
这样的赏赐立刻引得左右兄弟羡慕的眼神,虽然那些眼神在黑夜里看不到,但高迎祥明显的感觉到了一丝振奋的气息弥漫开来。
“拿酒来,我要和我的勇士喝一碗。”亲兵闻听,赶紧跑上来,在身后拿出一个大大的羊皮袋子,那袋子里是甘肃的青稞酒。
其实,这个装备,在高迎祥做为一个马贼的时候,是必备的。
高迎祥好酒,并且海量,遇到友人,喝,遇到敌人,喝,遇到战阵,喝,反正每一个借口都可以成为喝酒的借口,于是,喝出了一个个朋友兄弟,喝出了万丈雄心,于是,只有蒙古人才随身不离的羊皮酒囊,就成了高迎祥亲卫必不可少的装备,只是这酒囊要比蒙古汉子的酒囊大的太多。
只是后来起事,生活上有了改变,这粗劣的羊皮酒囊已经不再需要,因为在后帐里,有柔弱可人的美女,有温暖舒适的锦裘兽皮,更有无数各地地主豪强珍藏的好酒。
但与吕世一战,彻底的将他打回了原形,于是,这粗劣的酒囊再次成为高迎祥亲兵的必备。
那亲兵将酒囊双手捧给高迎祥,高迎祥接了,掂量了一下,足足有七斤之多,一伸手,解开拴口的皮绳,高高举起,就着月光,高昂起头颅,嘴对嘴牛饮起来,咕嘟嘟声音如牛,喉结上下窜动,晶亮的青稞酒如银链一样在嘴角淋漓洒下,在月光里跳动。
那站岗军汉就那么死死盯着高迎祥手中的酒囊,满眼贪婪,等高迎祥牛饮一阵之后,拿下酒囊长出一口气,打了一个响亮的酒咯,看看手中的羊皮酒囊已经只剩下一半,抓着酒囊背到身后,笑眯眯的问那个兄弟道:“累不累,还能坚持吗?”
那汉子大声回答道:“累。”
要说不累,那是假话,从米脂南下,一刻没有消停,到了陈家堡要塞,为了取个出其不意,更是连联营都没扎下就列队攻城,一败涂地,更是连跑几百里,就是铁打的金人也要累垮,没有十天半月好睡,是绝对恢复不过来的,这是事实,可见这汉子憨直不作假。
“但,跟着大闯王,我坚信会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所以,虽然累,但累的值得。”
好,军心恢复啦,军心可用。
一伸手,将手中剩下的半袋子酒递给那憨直的汉子,“好,既然如此,这半袋子酒给我喝下去。”
那汉子闻听,当时吓傻了,半袋子酒足足还有三斤,虽然这青稞酒绵软度数低,但自己可没有大闯王的酒量,这要喝下去,那自己还不醉死?那自己的岗哨就不要再站了,随便脱岗,那要砍头的。
看这汉子犹豫,高迎祥哼了一声,威严的道:“难道怕啦?”
那汉子一听大闯王说自己怕了,当时牛劲上来了,一挺胸膛,大声道:“跟着大闯王南征北战这许多年,我连死都不怕,还怕球三四斤酒?”
“那为何不接?”高迎祥声音转高,大声质问道。
“我怕喝多了不能执哨,耽误了大闯王的大事。”
“好,好,好。”高迎祥连说三声好,大声的对那汉子道:“你喝了这酒,我便免了你今夜执哨,让你好好睡一觉,养足了精神,日后继续杀敌。”
一听有这样的好事,不但这兄弟,就连左近兄弟都羡慕的要死,酒,现在不吸引人,睡一觉才是最吸引人的。
那汉子也不说话,接过高迎祥手中的酒囊,就那么一手拄着樱枪,学着高迎祥的样子,将酒囊高高举起,咕嘟嘟一阵牛饮。
不一刻,那袋子青稞酒就见了底,那汉子拿下酒囊,身子一阵摇晃,但还是靠着樱枪站稳,将酒囊坚定的递给高迎祥,也不说话。
高迎祥大声赞一声好汉子,这正所谓,酒越喝越厚,钱越赌越薄,同是爱好豪饮的兄弟,心情就更加亲近。
高迎祥点点头,对身边已经赶到的小头目吩咐道:“去,换个人来,替下这个兄弟。”那小头目忙不迭的遵照执行。
“对了,明天睡醒,你直接到我标营报道,做我的标营小头目。”
这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这是巨大无比的恩典,标营,吃的好,喝的好,装备器械更好,那是让所有人眼红的地方,这小子一下撞到了大运,怎么不让人眼红心热?
那汉子闻听,立刻直着舌头大声喊道:“谢谢大闯王抬爱,末将必当——”还没等说完,轰隆一声,倒了金山一样,那汉子直挺挺倒在地上,还没等大家明白,就有如牛的呼噜声惊天动地的响起。
高迎祥一愣,突然开心的哈哈大笑起来。
这是自己起事一来,最开心的笑声了,笑一下,真好。
这一段让人心情舒畅的插曲,再次提高了高迎祥的兴致,本来有点的疲惫也无翼而飞,看看身边也一起振奋起来的老嘎哒,点点头,继续背着手朝前走去。思路又回到刚刚被打断的地方。
现在,吕世给自己巡哨,这下子可以安安稳稳的睡上一个好觉,战斗力得到一定的恢复,尤其可喜的是,就在前天下午,自己发出开仓放粮的消息之后,前来领取赈济的百姓那是满塞于道,差点就挤破了两个堡门,草草一清点,竟然有意想不到的一万两千人,而其中丁壮竟然占了六成,这是从来没有过的高比例,也就是说,仅仅这一次,自己就增加了一万两千兵力,而且还有六七千真正的强兵,至于那些等着丁壮背回粮食救命的老弱,那只能狠心不管,就算是他们为自己的风云壮志付出的牺牲吧。如果按照这样算下来,自己的队伍已经壮大到了三万。
这三万当然不能和当初自己十万大军相比,但也有其优势。
原先,人马多则多矣,但都是分属各个杆子,那些临时结盟的杆子一个个各揣心腹事,打起仗来,你上我不上,而且还要在战斗中防备哪个被利欲熏心的,给自己背后一刀,平白的将十分战力,降到了五分,不降到了三分,这样面对官军,怎么不败?平时更是尔虞我诈动不动就动刀动枪,十分精神却要拿出九分来防着盟友,这样的队伍怎么不败。
同时,这时候的官军的战斗力还相当强悍,强悍到满人不满万,满万无人敌的女直都被压着打,都要时不时的低声下气的求和,至于那些蒙古鞑子,更只能做贼,偷偷摸摸的来一把打草谷。这样才有了洪承畴一个文官,就能带着几百官军,就杀散了自成的队伍,才有了两万新败的边军,在一丈原打的自己十五万大军溃败。
至于吕世能冲破五万边军,并且单身救女孩,七进七出官军大阵,那一定是吕世用了什么妖法诡计,或者根本就是胡吹大气,吕世,本来就以阴谋诡计出名吗。
现在,这三万多兄弟是真真正正自己的队伍,只要悉心**整顿,假以时日,不难练出吕世小子那样的强军。
在高迎祥心中,自己要强上吕世多多,他能做到的,自己一定能比他做的更好,与吕世上次一败,不过是因为其他杆子的溃败冲乱了自己的大阵,那根本就不是自己的错,只能说他吕世运气好,至于吕世的盔甲装备,只要有足够的银子,什么样的装备没有?
当然,现在高迎祥还没有缴获一件吕世盔甲,如果退缴获一件,就会气吐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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