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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新剧情?


吃过早饭,林意和任婷婷便坐上了去县城的车。

车是一辆黑色的福特T型,看模样至少跑了十几年了,有些地方黑漆都掉了,露出底下灰扑扑的铁皮。

座椅上的皮子也磨得发亮,坐上去硬邦邦的,弹簧咯吱咯吱响。

这车是任发十几年前买的,当时任家还在鼎盛时期,整个任家镇就这一辆汽车。

任发每次坐出去都恨不得把车窗摇下来让全镇的人看见。

现在任发不在了,车还是那辆车,只是开车的人换成了福伯的大儿子阿贵。

一个憨厚老实的中年汉子,车技倒是比他爹稳当。

这辆车的减震系统基本等于没有,车轮碾过一颗石子都能把震动忠实地传递到屁股上。

民国时期的县道说是公路,其实就是把土路压平了铺上一层碎石子,坑坑洼洼的,遇到雨水冲刷出来的沟坎,整辆车能颠起来半尺高。

坐这车跑长途,能把一个正常人的屁股颠肿。

林意不得不在后座上把任婷婷抱在怀里,用自己的身体当人肉沙发。

“以前我爹坐这车去县城,每次回来都要躺半天。”任婷婷的语气里带着点不好意思。

“他说坐车比骑驴还累,但体面人就得坐车,骑驴那是乡下土财主才干的事。”

林意深以为然。这年头的汽车纯粹就是有钱人装逼的工具。

在城里还好,要是在城外,其实用性还不如一匹驴。

但没办法,任婷婷现在是任家的当家人,去县城见军阀不能骑马去,那会被人看轻的。

这个年代就是这样,面子比里子重要。

一路上,任婷婷断断续续地给林意介绍龙大帅的情况。

龙大帅本名叫龙南光,家里原本是做生意的,几年前他忽然招兵买马,自封为云县大帅,手底下大概有两千号人。

龙南光这人生性贪财好色,有好几房姨太太,去年他老婆死了以后,又娶了个新老婆——

说到这里,任婷婷顿了一下。

“一个叫米其莲的女人。”

林意的眉头微微一挑。

米其莲?新僵尸先生里那个米其莲?九叔的初恋情人,后来被龙大帅娶了去,怀了孩子还被一只恶灵盯上,闹出了一连串的事。

这么巧吗?

林意心里已经有数了。米其莲、还有那个酷似阿威的龙大帅——这不就是新僵尸先生的配置吗?

看来新僵尸先生的剧情还没开始,米其莲刚嫁给龙南光不久,不知道有没有怀上孩子。

不过既然龙南光已经出场了,剧情迟早会来。

车在路上颠了将近两个小时,终于看到了云县的城墙。

云县比任家镇大多了,城墙是土砖砌的,不高,只有三四米,城门口站着荷枪实弹的士兵。

城门上挂着一面青天白日旗,旁边还有一面写着“龙”字的军旗,在微风中懒洋洋地飘着。

阿贵把车停在大帅府门口。

大帅府是云县最气派的建筑——前清一个盐商建的宅子,三进三出的大院子,门口蹲着两只石狮子,门楣上挂着“大帅府”三个鎏金大字。

门口站着四个端枪的卫兵,阿贵上前交涉,一个卫兵进去后很快就小跑着出来了,他敬了个歪歪扭扭的礼。

“任小姐,大帅已经在里面等您了。”

任婷婷点了点头,随后对阿贵道,“你在车里等我们。”

“是,小姐。”阿贵应道。

卫兵领着两人穿过前院,前院两边各站了一排士兵,端着上了刺刀的步枪,摆出一副威风凛凛的架势。

林意扫了一眼——刺刀倒是擦得挺亮,但步枪的机匣上锈迹斑斑,有几个士兵的枪托都是用铁丝缠着的。

这种装备水平的部队,打打土匪还行,碰上正规军就是一触即溃的命。

正厅的大门敞开着,龙南光坐在正中间的大帅椅上。

林意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差点以为自己又遇到了阿威——不对,是阿威的中年版本。

同款的圆脸,同款的小眼睛,同款的圆眼镜。

区别在于龙南光比阿威胖了一圈,穿着笔挺的军装,胸前挂了好几枚不知从哪搞来的勋章,手上戴着两个玉扳指,一副暴发户的做派。

龙南光看到任婷婷走进来,小眼睛蹭地亮了一下。

他从大帅椅上站起来,搓着手迎上来,笑出了一口黄牙:“任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上次在省城商会宴会上见到你,我就觉得任小姐气质不凡,今天更是光彩照人啊!”

他说着就伸出手来要跟任婷婷握手。

林意在旁边看得分明——这老小子的眼神在任婷婷身上扫来扫去,简直就是色胆包天。

龙南光知道任家的家底。任发虽然死了,但任家在省城、县城、镇上都有产业,铺子十几间,水田几千百亩。

如果能吞下任家,他的财力至少能翻一番。

而眼下任家就剩任婷婷一个孤女,这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在他看来就是一块砧板上的肥肉。

如果能把她娶进门当姨太太,岂不是人财两得?

他的手伸到一半,被另一只手握住了。

林意的手掌宽大,五指收紧,把龙南光那只肥短的手结结实实地包在掌心里。

他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语气平静道:“龙大帅你好,我是婷婷的未婚夫,林意。”

龙南光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

他低头看了看被林意握住的手,又抬头看了看林意的脸,嘴角扯了两下。

他用力把手从林意掌心里抽了回来,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手。

这个擦手的动作做得极其刻意,就差把“嫌弃”两个字写在脸上了。

“我不管你是什么灵异不灵异的,”龙南光把手帕扔给旁边的卫兵,双手叉腰,肚子一挺,摆出一副大帅的派头。

“我只请了任小姐,你算什么东西?给本大帅滚出去!”

他说完就不再理会林意,转头换上另一副嘴脸,满脸堆笑地对任婷婷说:

“任小姐,我最近专门请了个东瀛大厨,做菜的手艺那是一绝!

等会儿你一定要尝尝他做的撒西米,那个鲜啊,好吃到让人发抖!咱们边吃边谈——”

他的手又伸了出来,这回是直接朝任婷婷的胳膊伸过去的。

林意的脸色沉了下来。这龙南光已有取死之道。

他一个二代僵尸要是还能被普通人欺负了,那他不是才被将臣咬了。

龙南光的手还没碰到任婷婷的袖子,林意的巴掌已经甩在了他脸上。

这一巴掌的力道控制得极其精准——

只听得“啪”的一声脆响,龙南光的脑袋在脖子上转了好几圈,像斧头帮帮主那样,最后停下来的时候,后脑勺正对着林意和任婷婷。

龙南光的身体还保持着伸手的姿势,又站了两三秒,然后扑通一声仰面倒在地上。

他的脸朝上,后脑勺也朝上,脖子拧成了一条麻花。

龙南光,卒。

正厅里安静了大概两秒钟。

任婷婷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然后马上捂住了嘴。

她的脸白得像纸,两只手死死攥着林意的胳膊,指甲都快掐进他的肉里了。

两个卫兵反应比她慢了一拍——他们先看到大帅倒下,然后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其中一个手忙脚乱地端起枪,另一个直接拉动了枪栓,就要朝林意这个杀害龙大帅的人射击。

林意的反应比他们快了不知道多少倍。

枪声还没响,他已经瞬移到两人面前,双手同时探出,一手一个捏住了两个卫兵的脖子。

五指轻轻一收,咔嚓咔嚓两声脆响,两个卫兵的脖子就像干柴一样断了。

他们手里的步枪啪嗒啪嗒掉在地上,身体软倒下去的时候连一声都没吭。

“阿、阿意,你杀了龙大帅。”任婷婷的声音在发抖,她的手还死死攥着林意的袖子,“我们怎么出去?这里有好几千人,就算你再厉害——”

她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完,但意思已经很明白了。

将近两千个端枪的士兵,就算林意能打,能一个打两千个吗?

林意握住她的手,语气平静:“不要担心。像龙南光这样的土军阀,只有活着的时候才有威慑力,一旦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你信我。”

任婷婷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没有慌张,没有害怕,只有一种像是早就预料到了的从容。

她的手指慢慢松开了。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和吆喝声。

正厅的门被猛地撞开,一个穿着军官制服、腰间别着手枪的人冲了进来,正是龙南光的副官。

他身后跟着十几个端枪的士兵,一进门就看到龙南光拧成麻花的脖子和地上两个卫兵的尸体。

“开枪!”

陈副官脸色剧变,二话不说举起手枪就朝林意扣动了扳机,他身后的士兵也纷纷跟着射击。

砰砰砰砰!密集的枪声在正厅里炸开,子弹从四面八方朝林意和任婷婷射了过来。

林意的眼中绿光一闪。他一只手搂住任婷婷的腰,瞬移到了这队士兵的身后。

子弹全部打空,噼里啪啦地打在正厅的墙上和椅子上,把龙南光最喜欢的那张紫檀木大帅椅打成了一堆碎木头。

陈副官正对着空无一人的正厅发愣,忽然感觉后颈一阵凉风。

他猛地转过身,看到那年轻人站在他身后,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寒光闪闪的杀猪刀。

林意手起刀落。杀猪刀在他的手里比任何神兵利器都好使,刀光闪过之处,血光迸溅。

十几名士兵甚至没看清他出刀的动作,就已经全部倒在了地上。

从第一刀落下到最后一个士兵倒下,前后不过三五秒钟。

陈副官手里的枪还冒着烟,他下意识地又朝林意开了一枪。

这么近的距离,子弹结结实实地打在林意的胸口上。

长衫上破了一个焦黑的小洞,露出底下完好无损的皮肤——连个红印子都没留下。

林意的身体只是微微顿了一下。疼,真他妈疼——他在心里暗骂了一声。

虽然子弹破不了他的防,但被子弹打中的感觉就像被人用小铁钉狠狠戳了一下,痛感是实实在在的。

不过为了维持高手的逼格,他硬是把龇牙咧嘴的冲动忍了回去,面不改色地一抬手,杀猪刀劈下去,将陈副官手里的手枪劈成了两半。

前半截枪管当啷一声掉在地上,后半截握把还攥在陈副官手里。

陈副官看着手里只剩半截的枪,两条腿一软,扑通一声瘫坐在了地上。他浑身上下抖得像筛糠一样,牙齿磕得咯咯响。

他当了十几年兵,从湘军到独立团,大小仗打过不下二十场,死人见多了。

但他从没见过有人能用一把杀猪刀在三五秒内砍翻十几个士兵,更没见过有人被子弹打在胸口上连层皮都不破。

这他妈是人吗?

陈副官仰起头,看着眼前这个面无表情的年轻人,嘴唇哆嗦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话:“你……你究竟是人是鬼?”

林意的脸抽搐了一下。不是被这句话气的,是胸口被子弹打中的地方还在疼。他低头看着陈副官,举起了杀猪刀。

陈副官看到那把还在滴血的刀举到自己头顶,吓得肝胆俱裂。

他再也顾不上对方是人是鬼了,扑通一声趴在地上,额头砰砰砰地磕着青石地面,声音里带着哭腔:

“求求你不要杀我!我上有老下有小,一家老小全靠我一个人养活!只要你放过我,我给你做牛做马,做牛做马!”

林意的刀停在了半空中。

他低头看着这个磕头如捣蒜的副官。

他蹲下身,用杀猪刀的刀背拍了拍陈副官的脸。

冰凉的刀背贴在脸上,陈副官浑身一个激灵,磕头的动作戛然而止,僵在原地一动不敢动。

“你是个聪明人。”林意的语气很平,“聪明人应该知道,想要活命就得体现自己的价值。

做牛做马这种废话就不用说了——我不需要没有价值的牛马。”

在生死面前,陈副官的大脑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高速运转着。

价值?价值?他有什么价值?

他这辈子最擅长的就是当副官——端茶倒水、跑腿传话、看大帅的脸色办事。

这些本事对眼前这个杀神来说有个屁用?

他的目光慌乱地扫过正厅,扫过倒在地上的龙南光的尸体,扫过那些横七竖八的士兵尸体,忽然停住了。

他盯着龙南光那颗转了一百八十度的脑袋,脑子里灵光一闪。

“我陈伟全力支持您做云县独立团的团长!您以后就是新的大帅了!”陈副官几乎是喊出来的,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破音。

林意的刀背在他脸上又拍了一下:“有这么简单?我杀了你们的大帅,你们独立团的人就不报仇?”

陈副官连忙摇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说话的速度比刚才快了整整一倍:

“大帅您有所不知!我们独立团是个连番号都没有的杂牌团,上面根本不管我们的大帅是谁,只要能按时给上头交税就行了。

而下面就更简单了,谁能给士兵发饷,谁就是大帅!!”

林意的表情出现了一丝微妙的变化。

他知道民国时期军阀混战很乱,但没想到能乱到这种程度——

一团之长说换就换,上面不管,下面也不在乎,只要有钱就行。

这哪是什么军队,这不就是个拿了枪的黑社会吗?

陈副官见林意的表情有所松动,赶紧再接再厉,把肚子里能想到的好词全倒了出来:

“龙大帅遇刺身亡,是林团长您击杀了刺客帮龙大帅报了仇!大帅之位,舍您其谁!兄弟们一定会拥戴您的!”

林意看着陈副官,忍不住在心里感叹了一句:好家伙。才这么一会儿功夫,连剧本都给他编好了。

这个陈伟能在龙南光手底下混到副官的位置,果然是有两把刷子的。

这份审时度势和随机应变的本事,放在二十一世纪至少是个部门经理级别的人才。

他把杀猪刀收了起来。

陈副官看到刀离开自己的脸,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整个人像被抽掉了骨头一样瘫在地上,后背的衣服全被冷汗浸透了。

“如果真如你所说,能让我顺利当上这个大帅,你就继续活命,继续做你的副官。”

林意站起身,低头看着陈副官,语气平淡,“否则,哪怕你逃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把你找出来,抽筋扒皮。”

陈副官被最后四个字吓得一哆嗦,连忙从地上爬起来,双腿并拢朝林意行了个极其标准的军礼。

他的手还在抖,但声音已经比刚才稳多了:“肯定行!大帅您神通广大,我怎么敢欺骗您!今天就能把这事办妥!您放心!”

他嘴上说得铿锵有力,心里想的是:不管成不成,先活过今天再说——晚死一天也是好的。

“啊——”

一声惊恐的尖叫从正厅侧门传来。

林意转头看去,一个美艳的少妇正站在侧门口,一只手扶着门框,一只手捂着嘴,脸色惨白地看着地上龙南光的尸体。

她穿着一身素白色的旗袍,身段玲珑,年纪大概二十五岁左右,虽然脸上吓得没有血色,但五官的精致和皮肤的白皙是胭脂水粉遮不住的。

米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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