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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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林意忽然听到前方巷口传来争执声。
他抬眼望去,只见两个穿着黑色短褂的混混正堵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
嘴里不干不净地嚷着什么“欠债还钱”、“你爹把你卖给我们大炮哥了”之类的话。
那女孩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碎花布衫,脚上一双黑布鞋,一看就是普通人家出身。
但那张脸却让林意的目光微微凝了一下。
眉如远山,眼若秋水,鼻梁挺直,唇形饱满,整张脸的轮廓与青山知可子有九分相像,是戴梦。
与此同时,街角处一个穿着便装的高大男人也听到了那边的动静。
他原本正靠在墙根底下抽烟,听到女孩的惊呼声才懒洋洋地偏过头看了一眼。
这一看,他的目光就黏在了那女孩脸上,烟头从他指缝间滑落,他舔了舔嘴唇,把手插进裤兜里,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朝巷口走去。
那张脸林意也认得——马光燊,《大闹广昌隆》里的渣男男主角,靠着这张英俊的脸和几句花言巧语骗取了方茵的一颗芳心。
原来如此,大闹广昌隆的剧情,而且还是剧情开始之前——
此时的马光燊还没认识戴梦,而方茵应该也还没有从南洋回来。
林意坐在黄包车上看着这一幕,嘴角微微弯起。
“原来是英雄救美么?难怪戴梦对他那么死心塌地。”
林意喃喃自语了一句,眼中闪过一丝极淡的笑意。
他忽然做出决定——打断这段孽缘。
不是因为他心善,纯粹是因为马光燊这种人不配。
而且戴梦这张脸和这副性格,放在他手里比放在马光燊手里有价值得多。
黄包车司机也看到了巷口的动静,摇了摇头,叹了口气:“那女人危险了,那两个是福兴社罗大炮的人。
被他们盯上的女人,没一个有好下场。
先生,咱们还是——”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卡在了喉咙里。
因为后座上已经空了,只有一张港币在座椅上。
司机揉了揉眼睛,一副见了鬼的模样,拉着黄包车就走,连热闹都顾不上看了。
……
林意瞬移到了戴梦身前。
两个混混正伸手去抓戴梦的胳膊,手指还没碰到她的袖子,眼前忽然一花,一个穿着深色西装的男人已经挡在了他们面前。
他出现的速度太快了,快到两个混混都愣了一下,以为是自己眼花了。
但眼前这个男人确实站在那里,身姿笔挺,气质矜贵,一看就不是他们平时能惹得起的那种人。
“你不要多管闲事。”
那个叼着烟的混混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把烟头吐在地上,语气虽然还撑着几分硬气,声音却已经不自觉矮了几分。
“她老爸欠了我们大炮哥赌档的钱,已经把她卖给我们当妓女还债了,白纸黑字画了押的。”
“是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另一个混混也赶紧补了一句,目光在林意的西装料子上飞快地扫了一下。
“我们是福兴社的,这位先生,你可要想清楚了。”
福兴社是港岛第二大社团,仅次于和字头水房。
至于后世鼎鼎大名的某义安和14K,这个时期还没成立。
在九龙一带,福兴社的名头还是很能唬人的。
林意心里一喜,原来此时的戴梦还没当妓女。他转身看向戴梦,果然还是雏鸟。
而戴梦同样正仰着脸看着他,那双眼睛里还残留着没干的泪痕,但更多的是一种毫不掩饰的痴痴的注视。
她从小在猪肉摊边上长大,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但从没见过一个男人有这样干净利落的气质。
他站在她面前,像一堵墙,把她和那两个混混隔开,也把她所有恐惧和绝望都隔开了。
虽然林意看了过来,她却完全没有想要移开目光的冲动——
她的性格本就敢爱敢恨,喜欢一个人就会一直看着,不喜欢一个人连多看一眼都觉得多余。
两混混见林意完全把他们当空气,只顾着跟那个女人“深情对望”,终于彻底怒了。
叼烟的那个一把扔掉烟蒂,伸手就要去拽林意的领子:“好小子,你是敬酒不吃——”
“滚!”
林意转过身,眼中闪过一道极其短暂的幽蓝色光芒。
两个混混看到戴梦的脸忽然变了。
变成了另一张女人的脸,惨白的皮肤,乌黑的嘴唇,披散的长发遮了大半张脸,正是楚人美标志性的阴冷面孔。
“鬼啊——”
两个混混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尖叫,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得干干净净。
站在街角的马光燊看到这一幕,不甘地往戴梦的方向深深看了一眼。
他刚才已经准备出手了,结果被这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西装男人截了胡。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的警枪,目光在林意的西装料子和皮鞋上停了片刻,最终还是把手收了回来。
这人一看就是有钱人,不好惹。
港岛的有钱人对他们这些基层华人差佬有着强大的威慑力,一旦他们投诉到洋人那里,能轻易扒了他们的警服。
马光燊悻悻地朝地上啐了一口,转身走了。
林意注意到马光燊离开的背影,没有在意。
这个渣男的阳寿也就剩一年左右了,就算今天不收拾他,一年后他照样也会挂的。
至于他跟方茵之间那段纠缠不清的孽缘,林意不会去管。
如果方茵自己不做出改变,就算没有马光燊,也会有牛光燊、李光燊之流的渣男来伤她。
有些人注定要在感情里撞得头破血流才能长大。
戴梦整理了一下被扯歪的衣领,朝林意深深地鞠了一躬:“我叫戴梦,这位先生您贵姓?刚才谢谢你了。”
她的声音带着一丝沙哑,但每一个字都说得很认真。
她抬起头看着林意,那双眼睛里除了感激之外,还有一种不加掩饰的炽热。
林意看着她这张脸,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这女人的长相和气质都带着几分东洋风情——不是那种刻意的模仿,而是骨子里透出来的异域韵味。
这样的女人正好可以放到琉球去。
他虽然有了占领琉球的想法,但不会一直待在那里。
港岛才是他更需要深耕的地方,电影剧情大多集中在这里,地府班子也在这里,他不可能把很多的精力放到琉球去。
他需要有人在琉球帮他坐镇,一个既有手腕、又能让他放心的人。
戴梦或许就是那个合适的人选。
……
更重要的是,他能感受到戴梦对他的那股炽热的好感——
不是普通的感激,而是一种极其浓烈的情绪,像一团烧得正旺的火,毫无保留地朝他涌来。
在那股炽热的深处,甚至还藏着一丝极细微的占有欲。
这女人有点病娇倾向,不过他还真没遇到过这种对爱执着到近乎疯狂的女人,一点都不逊色于后世的堂本静。
这样的女人一旦成为僵尸,那她能爆发出来的潜力绝对堪称恐怖。
“我叫林意。”
林意心里千回百转,面上却不显露丝毫,他摆了摆手道:
“不用谢。不过就算我这次帮你把他们吓跑了,他们以后还是会找过来的。你有什么打算?”
戴梦脸色一白,她显然也意识到了这点。
她妈死得早,她从小跟她爹相依为命,家里原本有个猪肉摊,日子虽然不富裕但也过得去。
但红颜祸水,长得漂亮在这个年代对于普通平民来说有时候是一种祸事。
前一阵子她被福兴社的罗大炮看上了,便设局让她爹染上了赌瘾。
沉迷赌博的戴隆很快就把家底输得一干二净。
这还不止,他还在赌桌上鬼迷心窍地把女儿当赌注押了出去。
醒悟过来的戴隆因为羞愧和逃避而跳了海,留下她一个人面对穷凶极恶的罗大炮。
按照原本的剧情发展,马光燊虽然英雄救美得到了戴梦,但他自己也是个穷光蛋,根本还不上戴隆的赌债。
所以戴梦在被罗大炮玩够了之后,去当了妓女继续还债。
正是因为马光燊是戴梦的白月光,是她沦落风尘之前最后的美好记忆,所以她哪怕堕入风尘也一直都爱着他。
甚至在还清债务后还心甘情愿地做了他的情人。
但现在林意已经提前把那个还没发芽的种子掐掉了。
戴梦仰着头看着林意,心里的忐忑只持续了片刻就被一股豁出去了的勇气淹没。
她本就是个敢爱敢恨的人,从来不会在一个决定上犹豫太久。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她从不会拐弯抹角。
眼前这个男人,她只看了一眼就觉得心跳在加速。
“我没地方去了。”
她的声音有些发颤,但每一个字都说得极其认真,“如果我愿意当你的女人,你……愿意带我走吗?”
林意也为她的大胆感到意外,要知道她现在可还只是雏鸟,远不是一年以后历经世事的风尘女子。
竟然对一个只见了一面的人直接说出以身相许的话来,这份果决比之任婷婷也不遑多让。
只不过任婷婷是理智与权衡,而她却更多的是感性与冲动。
这样的女人简直就是天生做僵尸的料——她的爱和恨都太强烈了,强烈到足以点燃血脉深处的潜能。
“你这么漂亮,我当然是愿意的。”林意也不扭捏,但该说的话还是要提前说清楚,免得日后平添矛盾。
“不过,有件事我要跟你说清楚。我已经有三个老婆了,如果你介意,现在就可以走。
如果你不介意这些,跟了我,我可以保证对你一视同仁。”
戴梦愣住了。
她恋爱脑上头决定跟林意的时候,确实没想过他会有别的女人。
她沉浸在那双让她心跳加速的眼睛里,整个人轻飘飘的,像是踩在棉花上。
三个老婆,他居然有三个老婆。
介意吗?
肯定是介意的。
在她的世界观里爱本就是自私的,如果不介意就是不爱。
但现在的问题是,她貌似才是小四,而她也确实舍不得林意。
她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能让她一见倾心的男人,如果就这么放手,她这辈子可能再也遇不到第二个了。
一番挣扎过后,她咬了咬嘴唇,心里默默地做了一个决定——
跟着他,以后再找机会把他完全抢过来,让他成为她唯一的爱人。
她戴梦想要的东西,从来不会轻易放手。
“我跟你走。”
她抬起头看着林意,目光坚定而明亮。
“很好。”林意轻轻握住她的手,语气里带着几分满意的笑意,“你以后就是我林意的第四个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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