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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1章:弟弟(二合一)


  “112589号,你可以走了。”


  混混点点头,有些心虚地从门缝往外看了一眼。

  没人。

  混混探头探脑地抱着自己的东西,爬上车头变了形的皮卡。

  “林百万没来,他直接打的电话。”

  熟悉的声音在副驾驶上响起,混混吓了一跳。

  “累了吧,走,请你吃顿饭。”王锦指了指远处,“开车。”

  混混没有动静,王锦叹了口气,又重复了一遍,“开车啊。”

  还是没有动静。

  嘎吱…啪嗒。

  座椅缓缓竖直,王锦坐了起来。


  他看到混混趴在方向盘上,小声抽噎着。

  “不是…你哭什么?”很少见的,王锦有些手足无措。

  他知道混混胆子其实很小,让她跟警察飙车确实有些强人所难。

  “锦哥…我以为…你要把我卖了…”混混的声音有些闷,“我怕你做了错事让我顶罪…我这段时间…真的不能休息。”

  “咳,对不起啊。”王锦拍了拍她的肩膀,“情况太急,而且提前告诉你,你可能就说漏嘴出不来了。”

  “锦哥,我…没拖…多长时间…”混混抽了抽鼻涕。

  “够了,足够了。”王锦尽可能把声音放轻。

  “我…还没钱修车…还得交罚款…”

  果然这个才是重点吧…王锦叹了口气,“林百万会包的,我跟他说了,你是在帮我。”

  “呜呜…锦哥…”


  “你差不多得了。”王锦敲了敲混混的脑袋,“再哭不请你吃饭了。”

  “呜…不行…”混混一边哭一边发动卡车,慢悠悠开向了远处的餐馆。

  ——

  啪嗒,啪嗒。

  几道小炒放在桌上,混混看了看王锦,拿起筷子,“锦哥好大方啊,跟我一样喜欢吃肉的。”

  “嗯。”王锦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又跟老板要了几个打包的菜。

  女人今天出去找新工作了,做晚餐的责任落到了王琳头上。

  王琳也有事要做,这件事便轮到了王锦。

  “唔!好吃!”混混红肿的眼睛闪了闪。

  王锦沉默地望着她。


  额前的头发被樱桃装饰的皮筋扎了起来,朝天竖着,露出素面朝天却堪称精致的脸。

  这样的混混反而能看出是个女人了。

  王锦看着她脸上的伤,发现比昨天又多了些。

  “怎么回事?”王锦指了指她的脸。

  “锦哥…能吃完再说吗?我有段时间没吃到肉了。”

  王锦叹了口气,又找服务员加了几个菜。

  混混吃到一半,怯怯地停下筷子,乖巧地坐直。

  “又怎么了?”王锦皱起眉头。

  “锦哥你没吃,是不是生气了?我…那我不吃了。”混混擦了擦口水。

  “我回去跟家里人一起,你赶紧吃,吃个饭哪这么多事。”


  “我爸就是这么多事的。”混混又拿起筷子,小声咕哝着,“女人不能上桌吃饭,只能等他和我弟吃完。”

  “呋…”风卷残云般扫清了桌上的东西,混混满足地吐了口气,向后靠住椅背。

  “昨天干什么去了?”王锦平淡的声音传来。

  “昨天?噢对,昨天见了老弟。”混混咧了咧嘴,“本来打算给他汇钱,但是没太搞懂怎么弄,干脆直接开车去一趟。”

  “他还害羞不敢见我,我在门口等了好几个小时才等到。”

  “这小子瘦了好多啊,都快变成骨头架子了。”

  “伤呢?谁打的你?”王锦盯着混混。

  后者抽了抽鼻子,仰头望着白炽灯,“他跟我要五万块,我拿不出来。”

  似乎感受到了王锦逐渐凌厉起来的眼神,混混连忙摆手解释,“不不不,动手的是另一群…嗯…不认识的人,他们把我老弟也揍了。”

  “我本来想打回去,但想到昨天答应过锦哥遇事多想想,就试着求饶,结果他们真走了。”


  “唉,五万块啊五万块。”混混侧着倒在两张合拢的凳子上,缩起身体,“锦哥,你说我该去哪弄这么多钱呢?”

  “你最好把脑子里的想法给我打消掉。”王锦眯起眼睛。

  “放心放心,锦哥不让我当杀人犯,我就不当杀人犯。”

  混混突然坐了起来,“锦哥,我长得应该挺好看的,对吧?”

  王锦皱起眉头。

  “我最开始来这里还是黑头发,长长的到这里。”混混指了指纤细的腰,“那时候总被欺负。”

  “后来剪短染成了黄色,就没人欺负我了,”她弓起胳膊,拍了拍紧实的手臂。

  “把头发染黑留回来,我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呢,找个老板…”混混的话实在说不下去了,她趴在桌子上。

  头顶的风扇嘎吱嘎吱旋转,让这初秋的夜晚透露出几分冰冷的意味。

  落日余晖透过门框照进来,在地上拉出长方形的影子。


  偶尔有几只飞鸟掠过,或是喜鹊,或是被惊起飞远的麻雀。

  混混的肩膀微微颤抖,像是被遗弃在夕阳中的普通少女。

  长久的沉默过后,她很轻很轻地开了口。

  声音比平时还要柔和许多,这或许才是她本来的音调。

  “锦哥…我弟弟好像没在上大学,他拿着我给他的钱去做了别的。”

  “那些打他的人是我们的同行,我说了几句切口,全对上了。”

  “我的伤是老弟打的,他好像很不喜欢我,用棍子敲我的头。”

  “锦哥…我不想去陪酒…”混混的声音逐渐沙哑起来,“可是还不上钱,我弟弟会被他们打死的…”

  “有个办法。”王锦的声音毫无温度,“我现在就去把你弟打死,怎么样?”

  “锦哥…”


  “他们是收高利贷的,我也是收高利贷的,就算我不动手,他以后也会被其他债主弄死。”王锦皱起眉头。

  “你能帮他一次,我也能帮你这一次,那以后呢?”

  “五万,十万,五十万,你能拿出多少钱让他挥霍?”

  “可我不知道怎么办。”混混擦了擦眼泪,抬起头盯着天花板,“我什么都不想了,锦哥不会害我,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我让你放着不管。”

  “好。”混混用力点头,深吸一口气,“那我就放着不管。”

  混混的反应让王锦有些意外,他没想到对方这么听话。

  “锦哥很聪明,你的想法一定是对的。”

  “你这傻子…”王锦揉了揉太阳穴,“回头你去找林百万拿钱,就说是我让的。”

  “钱拿到手怎么用看你,自己找个正经工作,参加成人高考都行。”


  “这五万你要是帮他还了,以后就别来找我。”

  “…”混混没再说话。

  她静静看着王锦。

  面前的少年,仿佛跟多年前那个跟自己说“姐姐,我上了大学一定让你享福”的孩子重合在了一起。

  只是弟弟要自己来供养,而王锦,愿意用人情换她的自由。

  混混伸出手掌,似乎想要触碰一下眼前的少年。

  手掌刚伸出便悄悄缩了回去,就像她每次去找学校找王锦,都只敢露出半个脑袋一样。

  混混清楚,王锦和她是截然不同,两个世界的人。

  她拼尽全力挣扎,才有这么个小泥坑可以藏身,把日子混过去。

  而王锦,他只是不小心掉到了泥坑里,就连零星的淤泥都不会沾染上去。


  还是别弄脏他的衣角了,混混看着自己缠着绷带的手掌,轻轻想着。

  手腕被握住了。

  少年主动向前靠了靠,那只手掌抚过他的鬓角与脸颊,在高挺的鼻梁上一划而过。

  混混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觉得我像你弟弟?可别把我跟那种人渣相提并论。”王锦松开混混的手,“这只是让你平定一下情绪。”

  “走吧,开车送我回家,天要黑了。”

  ——

  暮色将近,女孩擦了擦额头的汗珠,把铁锹立在一旁。

  将身旁三个长条形包裹推进坑里,再一点点盖上土。

  盖完一层后,她把半腐烂的流浪狗尸体丢在浮土上,继续挥舞铁锹。


  最后一层,她又往里放了只死老鼠。

  这样的尸体叠叠乐能够有效干扰嗅觉探知,不管是警犬还是有着狗鼻子的警察,都能暂时防住。

  在王锦的一番运作下,首要证物是酸菜缸,其次是现在空空荡荡的冰柜。

  警察接下来的调查将会围绕这两样东西展开,尤其是后者。

  王琳闭上眼睛,静静回顾着哥哥的计划。

  酸菜的臭味是为了掩盖尸臭,同时引来警察。

  让他们以为亲手发现了真相,这样才不会起疑。

  事实也确实如此,在今天中午之前,三具尸体确实在地下室里。

  让混混过去引开警察,再由还没被怀疑的自己搬走尸体。

  这样一来,他们便会握着虚假的证据不断钻研,从而忽略对周围的排查。


  误导,误导,再误导。

  天才…令人毛骨悚然的天才。

  “哥…你平时都在干什么啊…”王琳睁开眼睛,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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