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琵琶你帮我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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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中尉和孙仲旸缠斗在一起,耳中不时传来的号钟营战士的哀嚎声让他很是揪心。
这些他亲手挑选和训练并一直随他出生入死的军士们一个接一个的倒下,无疑点燃了代中尉的怒火。他那肥胖的身躯在盔甲下面已经颤抖不已,愤怒已经在燃烧他的理智了。
“孙仲旸今天不杀了你我代富贵誓不为人!”代中尉代富贵仰天一吼,怒发冲冠。
看着代富贵癫狂的模样,孙仲旸忽然想起了他爹和他讲述的代富贵的故事。
这代富贵也是一个传奇人物,本是屠户出。因为南征北战的刘成厚救了他的发妻,他也就参军留在了刘成厚的身边想要报答他的恩情,两人一起经历了大小战役无数,每次当刘成厚身陷险境甚至绝境的时候,代富贵都会始终如一地在他的身边护他周全。
经过一段时间的征战下来刘成厚战功赫赫,威名远扬。代富贵也被冠以了代疯子的绰号深得刘成厚的器重。
记得老一辈人曾经说过,有的人转世了十世都是绝世好人,但是如果每一世都不得善终的话第十一世再转世就会成为嗜杀成性的绝世魔人。
如果出现了这样的人为了不让生灵涂炭老天就会蒙上他的眼睛不让他再看到世间险恶,保佑他平平淡淡的安度余生。
但是这样的人最怕的就是见血,一旦见了血这老天就必须把蒙上他眼睛的布拿下来,这是人间界的规矩。到那个时候他看见了世间险恶,就会杀尽眼前所有人。
而很不凑巧代富贵就是这种被老天蒙了眼的人。姑且不说他屠户出身,他为了报答刘成厚的恩情还随刘成厚征战沙场,怎会不见血?
还记得当时他和刘成厚二人被敌军三千军士包围,本应是死路一条。但是代富贵人魔降世硬生生护着刘成厚还斩了两千军士,杀出了重围。
看着代富贵现在红着眼的样子孙仲旸舔了舔嘴角也是兴奋了起来。他是迫不及待地想见识见识人魔代富贵究竟会有什么样的本事。
“我自幼根骨天资就是上等,没人愿意与我为敌,今天见了代中尉怕是可以放开手脚了。”孙仲旸看着即将陷入癫狂的代富贵微笑着的说道。
很显然一直留意着孙仲旸和代富贵战局的刘义符也是注意到了这点,他见状对孙仲旸大喊道“少爷,他怕是要发疯了趁现在他意识混乱的时候杀了他吧!”
“那多没意思啊,义符!你不用惦记我做好自己的事就可以了。”孙仲旸无视了刘义符的建议舔了舔嘴唇说道。
刘义符见状也就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些什么。不过却还是分了些心思在孙仲旸身上。就这样他一边指挥着军士们冲杀一边照看着孙仲旸那边的状况。直到他忽然看着军士们无畏的身影心中五味杂陈。
他始终都无法忘记昨天孙仲旸和他说的话。孙仲旸告诉他自己要找到世间最强大的人做自己的私兵。而他刘义符,一个乾汉城看城们的军士,甚至连老婆都说不上的普通人竟然被他看中当了私兵。
当时已经不惑之年的刘义符,看着这个比他少活二十多年桀骜不驯的小少爷,竟然想起了自己当初参军时的豪言壮志。
一个是二十多岁天赋异禀的世家子弟观星宗师,一个是混吃等死二十载,只求死了能够一副棺材钱的普通军士。本来应该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个人却是因为一次偶然的相遇得到了彼此的认可与欣赏。刘义符欣赏的事孙仲旸的一身武艺和少年意气,但是孙仲旸欣赏刘义符什么他自己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士为知己者死,孙仲旸的出现让刘义符又找到了年少时的热血与刚强。他知道孙仲旸可能也只是随口一说而已,但是他承认自己这二十年来活得小心翼翼,活得大汗淋漓,活得口干舌燥。
他觉得他应该也要学会已经死了的贾报国的胆量与率性。我已经活了四十年,这四十年过后不再贪恋人间种种因果名利,只求死的时候可以体面点。所以说随着孙仲旸搏上一搏又有何不可?无问结果怎样,总要舒舒服服活一把吧。
真要做出了点成绩或许死的时候还能有几个人能记得他,对于无儿无女的刘义符来说也算是一件幸事吧。
想到这刘义符又是豪情万丈,他时刻观察着战局的动向。终于一个号钟营的军士也没放过,尽数被杀。刘义符脚踩在一个号钟营军士的尸体上。
前几天自己还是个守城门的小军士,又怎么会想到几天后会踩在长留国这支最精锐的部队的尸体上感慨万千呢?
这就是人生啊!刘义符不由得感慨道。但是他也没有忘记正事,命焦尾营和白袍面具人还活着的将孙仲旸和发疯的代富贵围了起来,时刻警惕着。
就说着发疯的代富贵,那是一个勇猛,本来他的武艺不如孙仲旸精湛但是现在却能和孙仲旸战的有来有回也着实不易。
孙仲旸又一次将代富贵踢倒在地,但是代富贵也是又一次站了起来,气势不衰,招式不老,手持金刀直接又向孙仲旸劈去。
孙仲旸扭开身,躲过这一下直劈,但是代富贵又是手腕一抖金刀有向孙仲旸的脖颈砍了过去。
孙仲旸看着代富贵这堪比观星宗师的反应能力心里着实赞叹,这号钟的称号确实有些斤两。想到这他忽然又想到了焦尾这名奇女子,她是否也有这样恐怖的实力呢?
就在孙仲旸分心之际,代富贵抓住破绽一道划破了孙仲旸的衣襟。
孙仲旸看了一眼自己的衣襟微微一笑“垂死挣扎罢了。”
再回到鉴音大会的现场,乌师尽管拿出了千鸟争凰但是仍旧不敌白师的唢呐。乌师这次倒也心悦诚服的认输作罢。
但是无疑两位顶级乐师的切磋将鉴音大会的气氛推向了。而且外围的乐师们看到了乌师和白师这场听觉盛宴之后也着实对白师这位凤阳白家的丝竹天才由衷地感到佩服。才及冠之年就力压乌师成为这丝竹一道的前三甲,着实很不容易。
此起彼伏的乐器声响起,一组有一组的切磋,好不热闹。陈三咸和段璎也着实看到了酷爱丝竹之人对这一道的执着。
正当陈三咸吃着自己偷偷从别的桌拿到的青尾鱼时,一个声音说道“我要和第一百名的这位切磋一二。”
“啊?我?”陈三咸看着这位从别院外围走过来的青衫青年错愕地说道。
“正是!不过小生此次切磋不想找这位公子,只是想向尊夫人讨教一二。”青衫青年温文尔雅地说道。
“怎么办?我要去上去和他切磋就会被长留君认出来的。他是见过我的!”段璎见状有些焦急地说道。
“莫慌。”陈三咸说着从袖中掏出一块薄纱挂在段璎的脸上,“去吧。”
“你还真让我去,我们现在可是夫妻啊!他明显是来调戏你夫人的,你就这么应允了?”段璎见状一愣问道。
“不妨事,就请夫人演奏一曲,为为夫争光。”陈三咸不以为意地说道。
段璎见状也没办法只得上前“既然公子如此雅兴,那只好请公子先演奏一番了。”
“好说好说。”青衫青年打量了一下段璎的身段,眉飞色舞地说道。
紧接着就焚香抚琴奏上了一曲凤求凰。听得此曲众多乐师脸上都是露出了微妙的笑容。
一曲终了青衫青年起身对着段璎眉目传情“献丑了。”
段璎微微点头没有多说什么,直接抱起琵琶弹奏了起来。
不得不说段璎抱起琵琶的那一刻身上温婉典雅的气质缓缓散逸而来,婉转悠扬的琵琶声,张扬着幽幽夙愿攀附在每一个人的心间眉上。
正当所有人都被段璎的琵琶声牵住心绪之时,坐在座位上的陈三咸缓缓起身开口唱道
“青天欲语时,梅子新环佩。城郊若门庭,直教人相随。
桃花偷闲去又空,何时相映红?似是如玉又如龙,花市灯如虹。
星辰昨夜参飞还,君又几度春风?谁愿鸳鸯入剪影,难配情衷。
花回还复柳池盟,独忆碧空。
憔悴人烟尽散,凭谁问。
又见人去楼成空,灰烟处,沙堤白岸野鸭渡。
歌行风流无人见,唯君长明。
皓月空当空,青竹送孤松。半壁山河远阔,难教男儿不争。
但江山远画,卿赴君旁,山河自无咎。
二三闲事目皆满,堪堪看清卿。”
曲毕,歌毕。满座无人言语,涕泗横流者二三,碎琴绝弦者四五。感歌而舞者十之。
一时间陈三咸和段璎四目相对,微风抚过面纱,脸颊红的正好。三弦还在三咸手,一目对一眸。偏惹段璎泪流。
陈三咸见段璎哭红了眼也是不知如何是好,但是段璎见了陈三咸如此却也是破涕为笑。
她抱着琵琶走到陈三咸身前轻声开口道“这面纱我就不摘了。”
陈三咸点了点头“好。”
“琵琶你帮我背。”段璎的笑脸被面纱挡住但是陈三咸却从她弯弯的眉眼中看出了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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