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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侦查魔窟


缇丰对卡帕多西亚这个名字表现出显著的担忧。

        我心想:“卡帕多西亚又是什么鬼?”但我没问,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集中注意力,从奥斯莫手里取得封印之石,而不是把几百年、几千年的事问个底朝天。

        奥斯莫说:“如你们所见,这里是异空间。世界性的灾难发生前,我启动了避难程序,我的本意只是独自躲藏进入这地方,意外的是,唐人街的其他人也被卷了进来。而我,出于古怪的原因,变异成这模样,我相信我现在是个恶魔了。”

        这话倒还在理,他这怪模样倒不比坛奇古怪多少,更及不上贝尔菲格了。

        缇丰问:“你为什么能提前预见灾难?你以前到底是什么人?”

        奥斯莫说:“我,曾是一位法师,人类时,我名叫胡莱,隶属于迷宫守护者,而且地位很高,可以说是顶尖的那几个人之一。我经过大量分析,认为会有一场浩劫,同时,我察觉到那些位高权重的血族在暗中准备着避难。”

        我愕然道:“那你也不至于躲得这么隐蔽,掀起这么大动静。”

        奥斯莫说:“我是个胆小的人,所以做得过了头。而且,我召唤的一个恶魔篡改了我的实验数据,导致殃及无辜。在我穿梭时空的过程中,那个恶魔与我融为一体,我成了奥斯莫,这个小空间的统治者,这个小空间的神,但我已无法离开,我甚至不能从这椅子上下来。”

        我问:“那你该怎么上厕所?”

        缇丰和拉米亚显然想要阻止我这个问题,可已经来不及了。

        奥斯莫说:“我已经不用进食,也无需排泄。你为什么要问这么无聊的事?”

        我心中想:“你说的事本就无聊。”

        缇丰说道:“你做的不算过火,好几百人因为你的举动而获救,不管你是不是存心的,但这都是伟大的功绩。”

        奥斯莫说:“事实上,我救了三千五百人,然而在最初的一年里,他们憎恨我,举着手电、手枪和菜刀想将我宰了,但在这个房间里,我一个念头就能杀死他们,所以他们退却了,我们维持着微妙的平衡,直至后来的旅行者向他们描述了现实的残酷,我们的关系才缓和。”

        废钟说:“他们很崇拜你,将你奉若神明。”

        奥斯莫说:“但他们不懂我的痛苦,我付出的代价。”他的垫子下方伸出一条蚯蚓般的手,指了指红白相间的地板上两摊血迹,他说:“我的妻子和儿子也加入了最初反抗我的人群,我很遗憾,他们如此自寻死路,我只是无法放过背叛者。”

        他的语气很平淡,以至于我们无法感受到他的难过,都觉得他其实不在乎。

        缇丰说:“我们可以为你做点什么,只要你把封印之石给我们。”

        奥斯莫答道:“奥斯莫堡处在一个很危险的地方,这里是恶魔的巢穴,是恶魔的故乡,他们常常蜂拥而来,杀死我的臣民。我尽力赶走那些恶魔,但并不足够,每当至暗时刻来临,就会死很多人。”

        他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缇丰说:“那些恶魔有多少?”

        奥斯莫说:“每次来袭的不超过二十个,具体多少,我不得而知。我的法力范围不能延伸至街门之外,你们必须替我降服这些恶魔的首领,让他们转而为我服务,保卫奥斯莫堡。”

        他用那怪物般的手递给我们一些水晶,说:“击败那些恶魔首领后,将水晶塞入他们的伤口,水晶能麻痹它们,把它们送来见我,我就会给你们封印之石,并告诉你们使用的方法。”

        之后,他做了个送客的手势,大厅中走出一个穿着华丽的女恶魔,有些像那些紫色夫人,她说:“请随我来。”领着我们走出了宫殿,我认为这是个苦差,但我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我们走向村子的另一边,在那里用铁板、木头和铁丝筑造了围墙,围墙上居然有重机枪和火箭筒,真是开了眼了。

        我问:“这铁桶阵还真不赖,弹药从哪儿来?”

        女恶魔说:“原先唐人街里有帮派在地窖建了个军工厂,一小半的设备还能用。地下有地热,能有限的发电。”

        她指着这一边的街门说:“唐人街四面的‘天下为公’之门,根据东方的传说,有辟邪驱魔的作用。在平时能帮助我们遏制住恶魔攻击的,但到了至暗那天,防线就变得非常危急。”

        我注视她半晌,问:“你不是恶魔?奥斯莫不是恶魔?你们难道不被辟邪驱魔”

        女恶魔说:“受奥斯莫允许的恶魔是可以进入四面大门的,何况我原先也并非恶魔,我曾是胡莱的助手,人类的名字是许琪,现在叫艾德里尔。”

        她走到门前,说:“奥斯莫大人不甘心龟缩在这村子里,一味的防御仅有灭亡的结局,他想要在这儿建立一个兴盛的国家。我们需要强而有力的战士,也需要削弱外边的恶魔,更需要可依靠的盟友。”

        这奥斯莫看着像是自闭症,不料却挺有雄心。我说:“你们是外来者,这些恶魔才是原住民,你们这不是鸠占鹊巢吗?”

        艾德里尔说:“我们宁愿成为以色列,宁愿成为美利坚,也不愿从这世上消失,哪怕这意味着牺牲与屠杀。”

        缇丰微笑道:“这正是人类的本性。”

        我答道:“可不是吗?这也没什么不好,尤其在这里,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我发现我还是个人类至上主义者。

        女恶魔说:“根据侦查,从这扇门出去之后,一直朝前走,你们会抵达尖骨狱,尖骨狱是恶魔聚集的地方,也许会有成百上千的恶魔,请保重,务必成功。”

        我大惊失色,说:“之前不是说只有十几个吗?”

        女恶魔说:“都只是猜测而已。”

        如果真有那么多,即使是缇丰也未必能保住我和拉米亚的小命。

        我问她是什么颜色,她说是白色的,偶尔有红色的。

        我问她有没有黑色,她说没有见到过。我又问肉色和粉红的呢?拉米亚给了我一巴掌。

        唉,这些女人真不知整天在想些什么不正经的东西,偏偏她们的眼神像是我活该似的。

        我认栽,我认栽,女人总是对的,真没地方说道理。

        但为什么我觉得废钟看着我的目光也有那么一缕轻视?

        走出阿莫斯堡,是不知名的树林和山地,这儿的树木像是烤肉用的尖树枝,光秃秃的,锐利如矛,到处飘荡着硫磺的气味儿,万物都被一层微弱的红光笼罩着,像极了古书中的地狱。

        沿途,白色恶魔时常可见,它们采集着植物,也猎杀林间的野兽,是一些猎犬大小的甲虫,为了避免麻烦,我们躲开它们。

        艾德里尔从山坡上探出脑袋,指向下方,那是一个深坑,像是月球表面的环形山谷,外形正是恶魔居住地该有的模样,尖锐、锋利、危险、血腥,黑暗,倒刺丛生,宛如鳄鱼咧开的嘴。

        缇丰说:“鱼骨,去侦查一番。”

        我服了药后,隐行下山,绕过挡路的恶魔们,地上堆满骨头,人类的,野兽的,都有,它们和人类一样都不挑食。

        这些恶魔比现实常见的恶魔要矮小许多,大约在一米七、八左右。它们是人类变成的?还是本就如此?

        洞穴中的恶魔比想象中少得多,这让我心中宽慰,粗略数了数,大约三百来个。如果缇丰有接近于瓦希莉莎的战斗力,这场战斗是可以应付的。她既是肉盾,又是输出,还能自疗,我甚至可以安心地在后方看戏。

        巨大的呼噜声让我心里一颤,我看见山崖上躺着个黑色恶魔,睡得正酣。两、三个红色恶魔陪着它,也许是它的妻妾。我倒不知恶魔如果做出那种事是怎样的壮观,也许该拍些照片给贝蒂,这肯定销路很好,但更可能让我身败名裂。

        三座山崖,三个黑色恶魔,还行,缇丰也能对付,但我们得小心点儿了,我可能要出出汗,用用力

        我脚下突然晃动,脚步声震耳地传至,火光照亮洞穴深处,我见到一个熔岩恶魔从洞穴里走出,恶魔们轰动了,赶忙伏在地上,向熔岩恶魔行礼,熔岩恶魔抓起一个白色恶魔,像是啃鸡腿一样吃了它。恶魔的鲜血淅沥沥地打在地上。

        他用金色的眼睛对准了我,我生怕阿蒙之水对它无效,立即施展念刃中的“无痕”,我将熔岩恶魔从心中排除,当我不想它时,它也对我熟视无睹。

        这么做是掩耳盗铃,但海尔辛亲测有效,我不能想起那个什么来着?总之,我必须强迫自己遗忘一些东西,一些危险。

        哈哈哈哈,真是爱说笑,哪有危险我只是在不知什么地儿闲逛而已。

        某种巨大的野兽跟在我身后,我为什么会流汗?它似乎靠近了我,低头嗅着,火光照亮了前方,我还是让这它点儿好,尊老爱幼嘛。

        它跟了我大约五十米,走开了。这个本不存在的东西一下子浮现在我脑海里,我不可抑制地恐惧起来,拔腿就跑。我担心它会追我,好在它也把我忘了。

        山顶上,缇丰问我:“很棘手?”

        我说:“非常棘手,是那种熔岩恶魔,和尤涅一样大的体型,力气也可怕的很。上一次和它冲突,它几乎把尤涅顶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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