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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追龙少年


  老城区,四文街莲蓬路四号。
冷风穿过街道上,寒冷的气温融入冷色系的气氛里,黑发鸟窝少年行走在人行道上,顶着一头炸毛,头发里隐藏着多少枚手榴弹即将等待爆炸。他眼袋很重,眼圈发黑,脸色憔悴,嘴唇发白。整个人无精打采,四肢无力,走起路轻飘飘,感觉一阵阴风经过。
林回归在冬天里裹着一件白色衬衫,里头打底XL南极人白色体恤,没有太多的装饰,浅蓝色的牛仔裤貌似回不去西部牛仔的生活,膝盖部位裂开巴掌大的洞口,这就是高街潮流吗?还是没钱导致的?还是生活所迫?
这位少年的身上从歌舞厅那一晚里,从此多了一个标签,追龙少年貌似听上去有点搞头,有点小热血。就像是日本动漫《蓝龙》里的修,只要他大喊一声,身后试图连接天空,就会出现一只无比寻常帅气的蓝龙,两人的灵魂感觉融为一体,只要蓝龙张开手臂,伸出利爪,就没人敢靠近修,但是在那个曾经拥有魔法和机械技术文明的世界,蓝龙般的影兽貌似人人都有。
林回归路过一家水果摊,他现在的肚子饥肠辘辘,感觉能一口吃下整个西瓜都不足过瘾。对啊,没有什么事情能比追龙还要上瘾了,那条毒龙引导着他前进伸手不见五指的道路,前面即使是一片万丈悬崖,他也不清楚。
就算是那条毒龙不指引着他前进,他也会像个行尸走肉一样,一个人孤独地前进。没有人陪伴着他,因为这条道路是他被迫选择的,身后的兄弟们早在上一个十字路口就分开了。一旦分开,或许再也不能见面。
林回归站在水果摊面前,眼巴巴地看着摆摊上各种各样的水果,他咽住口水,不让口水吞下肚子里,或许不吞下口水,肚子就不会饿了,天知道他哪来的想法。大脑里隔三差五发神经,突如其来的癫狂让人有点无法理解。
此时此刻他就像是一头饥饿的狼,随时准备扑上前去,一把抢走摊子里的其中一个红彤彤苹果。只要是能吃的食物,能让肚子里填饱,他都能吃下。什么样的滋味他都尝过,连heroin这种极致恶心的药物他都一概买单,慢慢上瘾,自然慢慢习惯。
水果摊的老板见他半天没反应,呆呆站在摊子面前一动不动,老板准备要赶人走了。让对方长时间站在这里可不是个问题,会妨碍人家做生意的。
“哎哎哎哎?不买水果走人,别站在这里光看不买。像个神经病一样,瞅着就来气。”
水果摊老板这句话说得有点不对了,光看着有错吗?说不定人家在纠结哪个苹果红彤彤,哪个香蕉新鲜,哪个西瓜保熟。怎么就成了神经病了?你心情不好别把脾气发泄别人身上吧,难不成你拉不出屎还怪马桶不给力?
林回归一句话也没说,看了最后一眼后就继续走在人行道上。他掏了掏口袋里,十分钟前他早就发现里面已经空空如也,现在他只不过是想再确认罢了,确认一下里面是否真的没钱,说不定下一秒里面腾空变出一张百元钞票。
他无奈地继续走在人行道上,外套只裹着一件三天未洗的白色衬衫,虽然没味道,但是衬衫不会平白无故给你多余的温暖,它只能保暖这种程度,所能给予的,也就只有这么多。他不停地打寒颤,本来身体就虚弱,寒冷的天气让他身子更加雪上加霜。
路人见着他,纷纷避开这位追龙少年,他们并不知道这位少年是一位追龙十八级的少年郎,只知道他外表看上去有一丝的可怕,脸色如此的惨白显得无力回天,眼袋很沉重,黑眼圈比熊猫还要真实。
林回归看着周围的路人,每一个人都带有着异样的眼光看着他,就像是看神经病一样。这位曾经脸上有太阳的少年,邻家哥哥般的温柔,有时候耍小脾气。现在却如此的狼狈,试问还有谁能拯救这个快要面临死亡的少年?
路过年轻女士牵着自家小孩,女士身上穿着一件棕色修长风衣,裹着一条黑白格子围巾,就像是盘龙般缠绕着高山流水。深蓝色的牛仔裤紧紧贴身大长腿,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伴随着离子烫翻滚。
小孩穿着黑色大棉袄,领口露出衬衣领子,脚踩牛皮小靴子。左手拿着超级棒棒糖,右手握住他母亲的手,两人走在街上,即使冷风向着他们吹来,但是两人却很温暖地拥抱冷风。拥抱那阵向来刺骨人心的冷风,人心的温暖却像篝火一样燃烧天空,抵御寒冷。
“妈妈,那个大哥哥的脸色好惨白啊!像……”惨白两字从男孩的嘴里吐出来,字正腔圆,反而最后两个字被他妈用手掌捂住,故意不让他说出来,怕说出来会惹上一堆麻烦。
“小屁孩瞎说什么大实话呢……”他老妈带着小孩加快步伐就走,躲着某个人远远的。
现在的家长一般都有教育孩子打小告诉他们,什么东西不能碰,什么东西坚决不能碰,什么东西打死都不能碰,一旦你碰上那种玩意,你就毁了一辈子的人生,人生再完美,宛如唐朝繁荣时期,结果碰上那种玩意之后,一瞬间由盛转衰,从此毁于一旦,家破人亡,支离破碎。
不仅家庭的教育,学校也有教育孩子们,苦口婆心地告诉他们,出道社会,你们不能碰那些玩意,不能去奇怪的场所,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能吃。他们费尽心思在孩子们的大脑里灌输有用知识,即使是强迫他们认识从未碰过的东西,那也是对他们好。
换句话来说,假如从小就告诉那些孩子们,这些东西上瘾了就对大脑有帮助,对学习有帮助,估计那些孩子们拼了命都要抢购一波,然后注射在身体里。从此一命呜呼,一大批食死徒从此诞生。
即使学校和家庭的强力教育,都敌不过一群人强迫在你身体里灌输神秘的heroin。让你跟他们一样,变成所谓的食死徒,为伏地魔效力,变成出卖灵魂的家伙。
林回归看着那年轻女士带着孩子急匆匆就走了,走进下一个路口里,背影消失在拐角处。
他什么都没说,也不想说什么。他知道那男孩下一句话里隐藏着什么内容,他自己心知肚明。小孩子就是喜欢说大实话,即使大人们告诉小孩有些话不能在别人的面前里说出来,但有时候孩子们还是会忍不住就脱口而出。
回归路过一家看似价格不菲的西餐厅,他现在捂着肚子,肚子咕咕地叫,两眼依旧充满渴望的眼神看着这家西餐厅里的活动,人们动着刀叉在七分熟的黑椒牛排上来回切割,那块黑椒牛排七分熟里透着暗红色的血迹,一口咬下去,搭配着某年代的红酒,与对面佳人朋友共享着休闲时刻。
人们花价钱来这里吃饭,并没有错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休闲时刻,前提是你能完成生活里的各项事情,或者工作上的忙碌。当然,有头有脸的人并不会在意这些事情,他们只在意气氛上的烘烤,和红酒的浓度,牛排的鲜嫩,刀叉的锋利。
他站在西餐厅门前有了一会,抬头一望,“布鲁克林西餐厅”非常的显眼,头顶还有一处黑色棚子遮蔽着太阳,貌似他已经踏入人家的露天场所里。干脆一手做到底,对自己狠一点,对别人更要狠一点,反正都沦落到这种地步了,一叠厚如世界百科全书的宪法,他都不在乎了,现在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填饱肚子再说。
对的,他现在明确一件事,那就是打算吃霸王餐,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冲出餐厅。能跑多远就跑多远,绝对不能回头,也不能被别人给抓住,要是把他交给警察那就完了。他原本就是一个一级罪人,加上逃单霸王餐就更惨了。
林回归扯了扯衬衫,调整好最基本的状态走进那家西餐厅里,他本就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几天前的他还是个普通学生,现在或许只是一个街头流氓也说不定。
打开西餐厅的钢化玻璃大门,一股温暖的气温烘烤着气氛,他头一回感觉到暖气是如此的舒适,身上的寒冷一瞬间消失不见。人们坐在各自位子上吃着西餐厅特色的牛排,挥着银色刀叉在五种熟度的牛排上一刀下去,不管是黑椒还是沙朗,尽管是那份昂贵的惠灵顿牛排,人们也是照样熟练度满满,一刻怠慢下来,无比享受西餐厅上的休闲时光。
大厅播放着《维也纳森林的故事圆舞曲》,这首乐曲是由奥地利作曲家小约翰.施特劳斯继圆舞曲“蓝色的多瑙河”之后又一部杰作。暖色系的灯光围绕着天花板凡尔赛宫画打转视线,花岗岩地板透着一处冰冷,但是被厨房里的烘烤机气氛所掩盖住,前台小姐打量着林回归全身上下,没有什么不同,倒是很平凡,只是脸色更加憔悴。
前台小姐的第一眼,以为是某街某路的穷孩子,但是以“顾客至上”为规定头条,不能只靠外表就打发人家走,说不定人家只是简单来这里吃饭的。
这话有点毛病,来西餐厅不吃饭难道踢馆子?还是说来招牌?前台小姐并没有在意多少,反正人家已经进来了,不能白白让人家尴尬吧。
前台小姐走了过去,林回归扫了一眼那年轻女人,前台小姐上半身裹着一件妖艳似火的马甲,打底一件白色衬衫,红***结领带系在衬衫领子上。下半身穿着一条以膝盖为水平线的黑色短裙,配着一条透明丝袜,把光鲜亮丽的大白腿完美地展现出来,最后配上十年不变的笑容。
“一个人来吗?”前台小姐两手放在腹部上,甜美的笑容对林回归说。
林回归点了点头,什么也不敢多说。
“这边请。”接着前台小姐把林回归带到一处角落位子里,林回归小心翼翼地坐下来,然后前台小姐叫来服务员倒杯水给客人,再把手上的菜单递给客人。
林回归接过一叠有点厚的菜单,再打量一眼服务员,貌似和前台小姐的穿着打扮不一样。年纪偏向于三十多岁,身着黑色西装驳头领子展开深渊巨口,里头藏着白色蕾丝边背心,裹着突出的小山丘,半边江山只露出冰山一角,仅仅一点就很诱惑人。再来一抹春光泛滥的微笑,显得迷人骚气的笑容,随时都在勾引人的魂魄。
他没多想,咽下口水就看着菜单,只见服务员和前台小姐两人在窃窃私语啥的,反正林回归啥也没听清,他可能知道啥情况,但是当下填饱肚子最重要。最后他点了两份黑椒牛排和一份提拉米苏,就把菜单交还给服务员。
服务员再次鞠躬后转身就走近厨房里。
十分钟过后,服务员端着两份黑椒牛排和一份提拉米苏走了过来,林回归坐在位子上,两手各自紧紧握着银色刀叉,就像是一头饥饿的狼,等待着食物摆在自己的面前,然后表现出狼吞虎咽的模样,很可惜他压制着自己的内心,像有钱人家孩子一样,优雅从容脸色不变,对待这些食物,就如同白米饭似的。
服务员再一次鞠躬,说了句,“请慢用。”随后转身就走了,忙于帮别人服务。
左手持刀,右手持叉,三叉头怼着牛排,银色刀子划开黑椒牛排边缘,露出酒红色的血迹,他从容着像一名绅士一样,仿佛此刻就像华晨宇的那首《无聊人》的开头歌词,“我嚼着最贵的晚餐,可惜我无所谓应对这账单。”
林回归两手持着刀叉,细嚼慢咽地吃起黑椒牛排。不知是他天生的教育,还是刻意装扮成绅士模样,银色的刀叉餐具在他手上,却是意外的优雅,压根就不像是饿了好几天的流浪汉。
不一会儿,解决完两份黑椒牛排后,林回归继续持着油腻的叉子,在提拉米苏的悬崖边缘一叉子划下。把一块又一块的提拉米苏蛋糕吃进嘴里,他还是头一回吃这些玩意,感觉还不如街边的小蛋糕。
总而言之,比heroin好太多了,至少还能填饱肚子。而那玩意只能填饱大脑的精神空虚。而且越来越上瘾,还对身体不好。
现在肚子倒是填饱了,水也喝够了,现在就思考着如何逃离西餐厅。虽然他的大脑被heroin给麻痹过,但他不至于发起疯来在人家的西餐厅里发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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