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第 1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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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倦在购物大厦主要就是好奇逛逛, 毕竟那些东西他都用不了,那些吃的他也不敢吃啊。
但他还是逛得津津有味,并且收获满满——一整个手机都拍满了素材,他现在就是后悔, 自己怎么没带个相机过来, 甚至差一点就买了个纸扎相机, 然而看到标价一亿冥币,顿时冷静下来。
我好穷, 我不配呜呜呜。
酆暮走上前, 问沈知倦:“想要?”
沈知倦连忙摆手。
他其实也就是好奇,这相机简直跟凡间的实物一模一样, 也不知道用法是不是一模一样。
不过酆暮却没管这么多, 已经要掏钱买了。
沈知倦直接拉着他, 往服装区跑过去。
服装区是按年代和男女来区分的, 阳间的各大潮牌, 到了地底就没啥区别了。
沈知倦时不时就能看到几个穿民国服装的鬼对着现代装指指点点, 还有几个穿着时髦的女鬼,手里提着大袋小袋的, 还跟卖衣服的建议,下次再烧点各时尚品牌的纸袋, 这样拎出去才气派。
正在这时, 两人逛到了一家男装店。
只见招牌上硕大的四个字——陛下同款。
卖东西的小鬼拿着个大喇叭在众鬼头顶上飘着:“瞧一瞧啦, 看一看,正宗陛下同款便服,穿出去你就是整个地府最亮的鬼!”
底下的鬼们嘀嘀咕咕。
“真的假的啊?”
“陛下平时都穿冕服, 你一个小鬼, 怎么知道他老人家穿什么便服?”
“就是就是!”
那小鬼立刻道:“我当然不知道, 但这消息,可是我花了好大功夫,才从谛听大人那打听来的……”
谛听的名号一搬出来,底下的鬼就信了大半,纷纷抢着道:“给我来一套!”
沈知倦忍住笑,偷偷看了眼酆暮,却见他皱起眉,显然没想到自己的“带货”能力这么强。
一眨眼,这小鬼摆出来的“同款”就卖了个干净。
见没有了,其他鬼魂渐渐散了。
沈知倦好奇地凑过去,那小鬼一边数钱,一边摇了摇手:“卖完了卖完了,明天请早!”
沈知倦道:“我不买,我就问问,陛下同款一直都这么好卖吗?”
小鬼抬起头,见他笑容温和,皮肤也不像其他鬼一样惨白,在一群鬼中显得分外醒目,羡慕道:“这位兄弟是怎么保养的啊,长得跟个活人似的……”
沈知倦:“……”
不过小鬼感慨了一句,便接着他的话回答道:“是啊,你都不知道,之前有一套粉色t恤配牛仔裤的,据说是陛下亲手搭配的,那才叫卖得好呢,几度断货,听说阳间的纸扎师傅都快做吐了……”
沈知倦怔了一下,随即想起来,他和酆暮第一次在凡间见面,他穿得就是一套这么灾难的衣服,难怪他之前看到不少穿着粉色t恤的鬼,还想着,阴间审美不愧是阴间审美啊,搞半天,罪魁祸首是酆暮啊。
小鬼见他不说话,还以为他不相信,连忙道:“你别不信,听说那几天,纸扎师傅买的粉色纸都涨价了,这就叫洛阳纸贵!”
沈知倦:“……”
洛阳纸贵好像不是这么用的……
小鬼挥了挥手里的冥币:“反正啊!无论什么东西,只要带上了陛下的名头就一定好卖!”
沈知倦明知故问:“为什么呀?”
小鬼:“刚死的吧?我跟你说,要不是陛下,我们现在还在荒野里游荡呢,哪能过这么好的日子……”
沈知倦听完这小鬼的一通吹捧,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酆暮虽然表情不变,但却有些不好意思。
他带着沈知倦逛街,一方面是想两人做些情侣做的事情,一方面也是有些隐秘的炫耀意味。
毕竟从前沈知倦来的时候,地府荒凉阴暗至极,实在难以给人留下好印象。
尤其前阵子,谛听沉迷于凡间夫妻八卦,他也无意中听了几耳朵,其中有不少都是为了房子闹崩的,有嫌弃房子不够大的,有嫌弃房子位置不好的,还有嫌弃周边环境不佳的……
酆暮当时就记在了心里。
房子不够大,那不至于,整个酆都城都是他的,只只想住哪里,想怎么住都行。
但位置和环境不佳这个,却是正中红心。
酆暮到倒不相信,只只会为了这个跟他闹崩。
可是以后两人结婚,只只嫌弃地府不好看,不想住这里怎么办。
毕竟前有秦颂烟跳轮回,后有孟婆溜到人间去开店,只只跟她们关系不错,万一有样学样怎么办?
酆暮有点忧虑。
正巧秦颂烟来找他,说想要在酆都城中修个购物大厦。
酆暮大手一挥,修!大修特修!
不仅要修,还要修得有特色,修得有逼格!
于是才有了这座大气震撼的购物大厦,这是只有地府才会有的建筑风格。
酆暮本想就这么不动声色地炫一波就完事,没想到,他修的这大厦,直接让地府大半的鬼成了他的拥趸。
刚刚那小鬼夸得他都听不下去,万一只只以为这是他找来的托可怎么办?
他抬眼看沈知倦,却见他嘴角噙着笑:“有了购物大厦,以后还有中央花园,地府会越来越漂亮的对吧?”
酆暮的心顿时就软成一片:“嗯。”
沈知倦拉着他:“我刚听那鬼兄弟说,电影院新上了一部电影,三位影帝同台竞技,要不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情侣除了逛街,看电影也是必做的一件事嘛!
而且他们上次看电影,就不幸遇上了那部《春山吟》,体验实在不算很好,如今也算是弥补缺憾。
这部电影的导演还是沈知倦的老熟人胡导,自从和沈知倦合作后,胡导焕发了艺术第二春,据说最近极为努力,想要趁着投胎之前,留下两部好电影。
沈知倦看得极为过瘾,别说,虽然打光不够明亮,演员们的脸色也过于死气沉沉,但这丝毫影响不了这部电影的精彩。
电影结束后,沈知倦的情绪还无法平复下来,拉着酆暮说个没完。
酆暮理了理他的头发,只是含笑看着他,两人一路顺着酆都城旁的黄泉路往外走。
原本他送沈知倦回去,只需要一眨眼就够了,但两人都默契地没提这茬,对于小情侣来说,回家的路恨不得越长越好。
相比于酆都城内的繁华,城外却依旧格外荒凉。
这才是地府真正的模样。
阴暗荒芜,鬼哭狼嚎,这里没有四季,也没有早晚,只有天边挂着一抹雾蒙蒙阴惨惨的血月,这里不生长任何的草木植物,只在奈何桥边,长着一丛丛彼岸花,但也不会让人觉得美,只会觉得触目惊心。
一列新死的阴魂迷迷糊糊地跟着鬼差走在路上。
突然,其中一个穿着真丝睡衣的男人惊恐道:“这是什么地方?”
鬼差晃晃悠悠转过头:“吵什么吵!”
没想到那男人看到他那颗牛头,叫得更大声了,他这声音直接把前头的阴魂也都吵醒了,一时间,整支队伍都陷入了混乱。
那男人趁乱想跑,却被牛头鬼差的勾魂索一把拉了回来:“死都死了,还想跑?”
那男人怔了:“什么意思?”
牛头不耐烦地往前方一指:“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众鬼魂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到前方巍峨的城墙,上面写着三个大字——酆都城。
那男人顿时失魂落魄,不可置信地摇着头:“不可能,不可能……我怎么可能死呢……我刚刚才成功,我马上就要拿大奖,功成名就……”
他叫朱子川,就是刚刚上映的大热影片《春山吟》的导演,他只记得自己刚刚和几个制片人和投资方开了会,又去了一家高档的酒吧消费,随后搂着自己的新情人翻云覆雨了一番,等到再次睁开眼睛,就到了这里。
旁边一个穿着病号服的阴魂听到他的声音,好心安慰他道:“人死不能复生,死都死了,就想想下辈子的事情吧……”
“不!”朱子川双目通红,语气非常激烈,“我没死,我不可能死!”
他忽然想起了什么。
对!
红眼拍婴!
他靠着红眼拍婴,才让《春山吟》获得了成功,现在也只有红眼拍婴才能救他!
于是,他直接跪了下来,嘴里念念有词不知道在说什么。
那病号服阴魂以为他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正打算上前去安慰他,谁知朱子川一双眼睛却突然暴突,红血丝缠绕在眼球上,随即他的脸色也从惨白变成了青黑,嘴角甚至还长出了獠牙。
牛头鬼差好不容易把前排的阴魂安抚好了,见状惊怒道:“这怎么会有一只厉鬼!”
变成厉鬼的朱子川抬起头,恶狠狠地盯着病号服阴魂,然后张开嘴猛地扑上来。
病号服阴魂被吓懵了,也不知道往后躲,眼看着就要被朱子川吞吃入腹。
突然,斜刺里伸出一只手,手指纤长,骨节分明,用力一握,恐怖而凶猛的厉鬼就这么被他擒在了掌心里,他再一用力,朱子川顿时化成了一缕青烟。
病号服呆呆地顺着那只手掌往上看,就看到一张俊美冷漠的脸。
牛头鬼差松了口气,连忙上前:“卑职拜见陛下。”
他也没想到,难得出一次纰漏就被陛下给撞了个正着,但也好在有陛下,否则被那厉鬼吞了这些阴魂,到时候可会出大乱子!
酆暮把牛头鬼差打发走。
沈知倦这才走过来:“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出现厉鬼呢?”
厉鬼大多是死的时候太过怨愤,才会化为厉鬼,这种鬼怪,地府是有专门的鬼差去捉拿的,很少见这种死的平和,却突然变厉鬼的。
酆暮松开眉头,淡淡道:“是净世白莲。”
这些人之前信奉红眼拍婴,但红眼拍婴只是个幌子,他们所有的法咒和信仰,都是供奉给净世白莲。
他们,是净世白莲的信徒。
换做之前,他们自然不会有什么事情。
但如今,沈知倦和酆暮他们将花妖们都移到了地府,净世白莲无法靠吸取同类的妖力成长,便将主意打到了这些信徒身上。
吸取了他们的生命力还不够,甚至还要让他们提供足够的怨气给它,而厉鬼,显然是最好的补品。
酆暮皱紧了眉头,也难得感觉到了棘手。
沈知倦见状,连忙问道:“怎么了?是有什么麻烦吗?”
酆暮倒也没有逞强,直接说道:“如今不知道它的信徒有多少,如果任由它胡来,地府只怕会大乱。”
他们现在找不到净世白莲,至少要找到它的信徒,可这种东西又没有名单,而且红眼拍婴这种异教邪|神,信奉它的人都是偷偷摸摸的,想要找到人就更难了。
沈知倦思索了片刻:“我好像有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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