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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之宜默默把头埋在一堆菜里,不说话。

        其实还是挺滑稽的,一个西装革履一丝不苟的大男人,嘴里说着和着装完全不协调的话。

        千里眼说的是他们的班主任,一位特别精明的教数学的老头子。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上课的时候,把头靠在门上的小窗口里,看谁不听课、扔纸条、看闲书。

        而之宜最怕“千里眼”,因为她爱和班上教语文的老师过不去。

        高二的时候文理分班,给重新换了一遍老师。用之宜的话来说,这位语文老师,就是个应试教育的填鸭机器。

        年少的时候,总有几分狂妄在身上。不像现在,被外在逐渐打磨得温润了,曾经认为不能接受的,逐渐接受了,曾经认为不能失去的,终究失去了。

        所以那时候的语文课她经常不听,或者说全班没几个人听,都是自己刷自己的题,做自己的事。她就是在高三一年的语文课上,看完了三遍《红楼梦》,看完了《辛稼轩编年笺注》、看完了厚厚三大本《追忆似水年华》。

        普鲁斯特的那厚厚三大本,她从深秋开始看,看完的时候已经是深冬,窗外的树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分割着灰蒙蒙的天幕,偶尔会有飞鸟停留在上面放歌。

        有人把书名翻译成《追寻那逝去的时光》,无论怎么翻译,长长一段文字读完,总会感觉有些失落与怅然。

        有一句话她记得很深刻。

        “有许多当年我以为能在心中长存不衰的东西也都残破不堪,而新的事物继而兴起,衍生出当年我意料不到的新的悲欢。”

        可惜大学没能读成中文系,那些曾经执着着的江水风月成了为赋新词的闲愁。少年时、少年意,曾经那样坚持的东西,原来在现实面前无比脆弱,不堪一击。

        忽然有些羡慕那时的自己,羡慕那一段光阴。

        虽然身在其中的时候,对它厌烦至极。

        因为老爱看闲书,所以她是“千里眼”抓得最多的一个。总是被“请”进办公室喝茶,多少还是有点尴尬,她虽然脸皮厚,也不能承受每一次被约谈,“千里眼”那一声语重心长地叫她:“任同学啊!”

        她感觉真是愧对祖宗愧对天地恨不得自己谴责谴责自己。

        人被坑了总要长点心,之宜在这方面做得还不错。

        于是每次语文课前,她总是给舒明宇递一块糖,笑眯眯地说:“小明小明,千里眼来了记得叫我!”

        小明是个好学生,他总是认认真真听完每一节语文课,还认真做笔记。有一次之宜好奇了也问他:“她讲得那样无聊,你为什么要听?”

        小明就很认真地说:“因为我花了钱。”

        花了钱不能浪费,这个逻辑很成立。

        不过后来小明也不怎么听了,因为在一次月考之后,认真听课的小明语文成绩不升反降。

        舒明宇见她不说话,反而觉得好笑。很久没有这么轻松过了,很久没有和人分享过那一段时光。

        窗外的鸟飞去又飞回,窗外的人走了一茬又一茬,最后他们也走了,走到了不同的地方,后来相聚甚稀,有时候闲下来一个人回想,都会因为失去佐证而怀疑那段时光的真实性。

        他喝了一口水,惯常的大麦茶,入口醇香。仿佛是下午最后一节课,傍晚的时候,快要下课去吃饭了,于是从试卷堆里抬起头来,看见阳光正好落在黑板上,黑板上是“千里眼”刚画完不久的正弦函数,像波浪一样,卷起空气中金黄的飞絮。

        阳光又像琥珀一样,润着黑板上方红底白字的标语,写的是“劝君多努力,不负少年头”。

        那时他想,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到达自己想去的地方,他们都会有精彩且光明的未来。

        他问:“找个时间,咱们回学校看看吧?或者,去打羽毛球?”

        “打羽毛球好。”之宜由衷地赞美:“我永远忘不了那个星期一,在舒大教练的指导下,我不仅打女单打赢了,数学还考了一百三。”

        “作为你的同桌,与有荣焉。”

        之宜很鄙视地看着他:“凡尔赛,你说你语文不好。”

        吃完饭后舒明宇带她回了学校,几幢教学楼灯火通明。他们不能进去,就站在围墙外面。现在应该是刚下第一节晚自习,陆陆续续有学生出来散步,穿着不同颜色的校服。原本安静的校园一下子变得喧闹起来,就像重新把他们的青春温好。

        他们叫住一个人,问:“同学你好,现在高三是在哪栋教学楼啊?”

        那位同学往身后一指,“在那里。”

        于是他们顺着他所指的那个方向看,隐约可以看见教室最前面挂着的横幅,红底白字分外显眼,肯定又是些励志的句子。

        之宜轻轻道了声谢,又说:“高考加油!”

        那位同学很腼腆地说谢谢。

        她忽然想起,大学没晚课的时候,她总是拉着沈与续出来散步。偌大的操场,他们从人来人往走到只剩下一天繁星。其实只是想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能够更多一点,其实只是想起,高中时代她也很喜欢在第一节晚自习下课后出去散步,散步的时候往往有月亮。她就在心里悄悄对月亮说,虽然不知道她的mrright在哪里,但是现在,她很想他,她在努力向他奔去,他们终有一天会遇见的。

        很傻是不是?哪有什么认定了就坚持到底的奔赴。在这个世界上有无数个十字路口,每天都有人走散了,走散了就再也回不来。

        当绿灯亮起的时候,没有人会在原地等你。

        就像当年他们所执著着的,所坚持着的,是一样的结局。

        故地重游,彼此都有些寥落,一路上也没了先前那样多的话了。舒明宇把她送到小区门口,把车窗拉下,朝她挥了挥手:“什么时候有空,一起打羽毛球?”

        之宜用力地点点头。

        目送他驱车离开,之宜低头看了一眼时间,快十点半了,只有外头的夜宵摊还在热闹着。

        穿过一幢又一幢,她不由停下步子,仰头看别人家的灯火。月亮就挂在黛蓝的天幕上,城市里向来看不到多少星子,她仔细辨认去,只能看见离月亮不远处最亮的一颗,也许是北极星?她不知道,只要有月亮,就能在月亮附近看到它。

        要是豆豆在,估计都能脑补出一大段爱恨情仇了,牛郎织女多么老套啊,当代的爱情故事就跟这星月一样,相隔一段距离,可是知道彼此就在那里,于是不忧不惧,可以一百年一百年地等下去。

        等她回过神来,才发觉不远处单元楼下站着一个人。

        夜色深沉,连路灯都泛着朦胧而昏黄的光,有几只小飞虫环聚在炽热的灯旁,不敢靠近,又不甘心远离。

        她小心地再往前走了几步,仔仔细细打量了好几遍,才发现是貌似改行当交警了的沈与续。

        他就站在门边,隔着冷静的距离,定定地看着她。

        空气中氤氲着淡淡的酒气,他喝酒了?

        春日的傍晚,已经渐渐地添了些暖融的热气,草丛里时有草虫鸣,低低长长地浅斟低唱,倒越发显得这夜漫长宁静。

        她心里一下子泛上不知名的情绪,就像蜻蜓点水掠起的水花,泛起一层层的涟漪。脑海里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他还在这里。

        等她慢慢冷静下来,才想,他怎么在这里?

        之宜垂下眼,并没有看他,伸出手准备输入密码,他却拉住了她的手肘,举步靠近她。

        他的手温温热热的,并没有很用力。

        大学的时候都是她抓着她的袖子,跟在他身后乱跑。他虽然很受用,可是老爱绷着脸,说她不害羞。

        可是她时常跟不上他。有一回她终于生气了,把扯着他袖子的手狠狠一摔,赌气似的站在原地不走了。

        那时刚刚下完一场雨,盛夏的天气,常是闷闷的,雨过后反而清爽了些。阳光张扬着钻过树梢的间隙,把空气中的水珠折射出好看的光彩。他顿住步子,回过身来,掌心与她的相对,温温热热。

        “一一,”他叫她。

        他的唇轻轻贴着她的耳廓,酒味混着一点点烟草味,成了一把最钝的刀。

        良久,只听见他以极低的声音说:“我还等得到你吗?”

        之宜只觉得一阵一阵的心酸,铺天盖地奔涌上来。他素来是一个骄傲的人。

        那他又为什么回来?为什么她会再次遇见他?为什么她胃息肉了他要从美国不顾一切地回来?为什么他今天又会出现在这里?

        她觉得一切混乱万分,甚至有些慌不择路。

        她轻轻别过头去,他温热的呼吸就喷在她的脖颈上,微微有些粗重。虽然喝了酒,可他身上还是清冽的味道,并没有像寻常烂醉如泥的人那般,一身的腌臜气。

        之宜有一瞬间的恍惚,不过下一秒,就推开了他。

        沈与续怔怔地望着她。

        之宜微微仰着脸,回避着他的目光。她又看了一眼时间,很冷静地说:“你如果现在就走,还赶得上最后一班地铁。”

        他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笑了一下。他笑起来很好看,眼角飞扬,和着几分温雅。如今带着醉意,眼底是一圈迷蒙的灯影和一个小小的她。

        她不再理他,径自输入密码,把门关上。

        走到三楼她终究是忍不住,从楼道的窗口往下面望。楼旁栽着的树枝桠横斜,遮挡住了半边的视线。四周安静得吓人,她就在树枝的缝隙之间远远望着他。他并没有走,只是站在原地,由着路灯暖黄的光裹了满身,斜斜地、从容着剪下一片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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