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阿羡可不可以抱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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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盛其实就是想抱阿羡了。
不远处有人在狗仔拍照,他要让网上的黑子们都知道,他和林羡琴瑟和弦,感情好的不得了。
这丫头不会为了新欢抛弃他这个旧爱。
林羡张了张嘴,竟无话反驳。
羊皮底高跟鞋的确不能沾水。
而她脚上这一双出自斯图尔特·韦茨曼,是各国第一夫人钟爱的品牌,也是国际巨星在红毯上常见的装备。
只可惜,是去年的老款了……
林羡有多爱高跟鞋,傅盛比谁都清楚。
于是,他陪林羡吃完晚餐,将她送回御河湾,就去问佣嫂:“我让你扔垃圾桶的那双鞋呢?”
“啊?我没往垃圾桶里扔鞋子啊。”
“就是我让你丢掉的那个礼盒,里面装的是高跟鞋。”
“怎么了?需要把它找回来吗?可那个垃圾桶里的东西都已经让小区环卫部拿到集中处理垃圾的垃圾站去了。”
傅盛闻言,转身就跑。
“先生,外面还在下雨,你留在家中,让我们出去给你找吧!”
傅盛恍若未闻,仿佛没有听到她的话。
佣嫂拿了一把伞又叫了几个人,连忙追出去。
“先生,你不要着急,还来得及,垃圾车要凌晨三点以后才会发车。”
林羡洗完澡来到阳台。
见傅盛一家的佣人在雨幕中追着他一路狂奔,便下楼来生活管家。
“赖阿姨,隔壁发生什么事了?大半夜的不睡觉,一窝蜂的全往外跑。”
“谁知道呢,也许是吃饱了撑得慌,睡不着出去跑步了。”
“赖阿姨见过大半夜淋雨跑步的人吗?”林羡盯着窗外的瓢泼大雨,若有所思地问道。
“有啊。”
“小姐19岁回国过春节那年,我误把你一双破旧的高跟鞋当废弃物扔了垃圾桶,你当时就像隔壁那些人一样,打着赤脚淋着大雨跑出去,连夜去翻垃圾桶,弄得一身脏兮兮的回来,还骗我们说你去跑步了。”
林羡听完赖阿姨的话愣了一会儿。
那是傅盛送她的第一双高跟鞋,鞋面上镶满了水钻,一闪一闪亮晶晶,像极了那年的漫天繁星。
傅盛知道她喜欢高跟鞋,就对她说,每个星期都会为她收集一双漂亮的高跟鞋,让她有永远都穿不完的高跟鞋。
可自打母亲去世以后,就再没有收到过傅盛每个星期定时送来的高跟鞋。
所以,承诺会发生改变,爱也会消失的对不对?
林羡吃了几块糕点,甜甜的滋味似乎能压制住心底的苦涩。
又喝了一杯加糖的牛奶,胃里的酸涩果真缓和了许多。
坐在屋檐下,聆听着雨水坠落在地上的滴滴哒哒声。
本以为静坐一会儿,就能看到淋雨跑步回来的隔壁的那群疯子。
不想,没等到傅盛,倒是把厉北岑给等来了。
“阿羡……”
厉北岑笑容满面,意气风发地向她走来:“给你。”
他递上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林羡淡淡的扫了一眼,抬眸对上他如邻家大哥哥一般亲近的双眸。
“里面装的什么?”
“打开不就知道咯。”厉北岑直接将盒子搁她腿上。
“又故弄玄虚。”林羡伸出一只手揭开盒盖。
“这是……”
“斯图尔特·韦茨曼钻石梦系列?”
“嗯,今年的最新款,全球限量只发行二十双。”
“一千颗明亮的切割小钻石镶嵌,闪瞎众人的眼,谁穿谁女王,喜欢吗?”
“喜欢。”
作为一个鞋控,林羡很难对这双高跟鞋产生出不喜欢的情感来。
“可是……”
“无功不受禄,老厉,你这份礼物太贵重了,收回去。”
作为一个资深鞋控,林羡一眼就能判断出这双鞋子的价值,最便宜也得三百万。
厉北岑没有听林羡的。
他笑着劝她。
“收下吧我的女王大人。”
“我们海棠硬件条件那么差,你不仅没嫌弃她把她签在旗下做艺人,还亲自上阵为她置换资源,准备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她在娱乐圈打响知名度。”
“这双鞋是你应得的报酬,我特地买来送给你的谢礼,你若不收下,我的良心上总会觉得亏欠你,会过意不去的。”
林羡抬眸瞥了他一眼:“真的只是这样?”
“不然呢?”厉北岑笑看着她说,“我一个基佬,还能像傅盛那样对你有非分之想吗?你又不是男的。”
“你啊……”
“真不知该说你什么好。”
林羡颇有些无奈地将礼物收下,又抬眸对上厉北岑那双似乎永远都会洋溢着笑意的双目,问:“厉大哥,你当年和你爱的那个他,后来怎么了?”
她记得很清楚,厉北岑上次告诉过她,因为家里反对,他和那个他就没有然后了:“所以,你们是分手了吗?”
厉北岑瞬间敛了眸中温润的笑意和星光,剩下一片寒凉和悲切。
“阿羡,以后……都不要在我跟前提起他了,好么?”
“为什么?”林羡敏锐地捕捉到了厉北岑语气里伤感,“为什么不能再提他?就算是分手,也不至于连谈论都不可以吧?”
“厉大哥,你老实告诉我,我那个还没有见过面的厉大嫂,到底怎么了?”
“厉大嫂?”厉北岑勾唇笑了下,回眸问她,“你怎么知道他是大嫂?万一我才是那个零了?”
“不可能。”
“我第一次见你,就发现你男友力爆棚,很会宠女孩子,肯定是一,我不会站反CP的。”
“呵……”
厉北岑那双清亮的双目渐渐浮起甜甜的笑,他告诉林羡:“可惜,你厉大嫂已经过世了。”
“他死了?!”
林羡不敢置信地站起身来,“怎么会呢?怎么会死呢?”
她怎么都没有想到厉北岑会笑着告诉她,他最爱的人,已经离开人世了。
这大傻子。
当他甜甜的笑着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心得痛成什么样?
“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死去的,是得了绝症吗?还是……”
“是……”
厉北岑张开嘴,大口地呼吸了一口气。
想将那件事平静地说出来,却是很困难。
他转身过去,背对着林羡。
不想让林羡看到他眸中的悲痛与失控:“你嫂子走的很平静,属于安乐死,没受什么折磨……”
说到这里,厉北岑讲不下去了。
其实,他的那个他,死状很惨,他从火海里爬出来的时候,身上就没有一块是好的。
然后,还被人从山崖上扔下去,摔得粉身碎骨。
他去给他收尸的时候,有只手都不见了。
那一天,他用他那双救死扶伤的手,将山上附近一带所有的野兽杀了个精光。
想到这里,厉北岑的手攥成了拳头,唇也抿的很紧,浑身都在抖。
见他这样,林羡很心疼,她看得出来,厉北岑那个爱人的死绝不像他说的那般简单。
“阿羡,你可不可以,抱抱我?”忽然间,厉北岑对林羡发出了请求。
“啊?”
林羡面色一怔,她知道厉北岑此刻很需要爱的抱抱,可是,男友有别,即便厉北岑是基,她也不习惯和他有抬过亲密的肢体接触。
这大概就是和傅盛相爱以后留下的后遗症吧。
“其实,今天是我的生日,他活着的时候,每次我过生日,都会从后面来抱我,可自打他去世以后,我的后背就再也没有被人抱过了。”
“可我就算抱了你,我也不是他啊。”林羡哭笑不得。
“我没有把你当作你,我只是……很怀念那种感觉,想再体会一次。”
林羡本就是个嘴硬心软的人。
见厉北岑说的这么可怜,便展开双臂,从厉北岑身后抱住了他。
“阿羡,能不能唤我一声哥?”
“哥……”她轻声唤。
“艾。”厉北岑应的很清脆,假装心里的那个他还活着。
林羡又说:“哥,生日快乐。”
“谢谢……”
厉北岑吸了吸鼻子。
其实,他还有一件事没有告诉林羡。
当年林羡意外失明,做眼角膜手术的时候,将眼角膜移植给林羡的人,就是他的爱人。
“阿羡,以后就把我当成你的亲哥吧,或者姐妹也行,可以吗?”
林羡应了声‘可以’,厉北岑就像吃到了糖的孩子,转过身来,笑看着她不胜感激:“谢谢,谢谢你愿意认下我这个亲人。”
“我们本来就是好朋友啊。”除去初次见面的那起一见钟情的乌龙事件,在林羡心中,厉北岑一直都是哥哥一般的存在。
“对,我们本来就是好朋友。”
厉北岑擦干了眼泪,将盒子里的高跟鞋取出来,摆在林羡脚边上。
“来,先试试这双鞋子,看看它合不合脚。”说罢,便要亲自给她换鞋。
“老厉,不要这样,让我自己来。”她弯身坐下,将那双钻石闪耀鞋面很精美的高跟鞋穿在脚上,又站起来,在屋檐底下来来回回的走着。
“合脚吗?”厉北岑眼巴巴地看着她问。
“合脚。”林羡点头。
“那就好。”厉北岑开心的笑道,“以后我每年都送你一双高跟鞋。”
林羡浑身一震。
这就好比傅盛说的:以后每个星期,我都会给你买一双名贵的高跟鞋,让你成为令人羡慕嫉妒恨的高跟鞋女王。
两句话都是一样的原理,带着无尽的溺爱和独宠。
如今,昔日说过的情话还犹在耳边,许下承诺的傅盛,却早已将这件事抛之脑后。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果然,她和傅盛,早已物是人非,即便还纠缠着,痴恋着,也回不到最初的时光了。
“砰!”
突然间,一道类似重物坠地的声音,成功的戏吸引了林羡的注意力。
随即,林羡循声望去。
滂沱的雨幕下,傅盛已然被淋成了落汤鸡。
他站在她的别墅大门外。
地面上有个盒子。
如果林羡此时走近了看,就会发现那盒子里面装着一双,和她脚上一模一样的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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