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两个犟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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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地,河东林家,没什么大名气,彻头彻尾的寒门。
如此偏远的小山村,寥寥几百户人家,姓氏上,百家姓里居然,占了十余个之多。
但,姓林的,唯有他们一家。
林毅,他从出生起,就被人看不起,因为体弱多病,没有公主命,却一身公主病,无疑对整个家庭的惨淡状况,都是雪上加霜!
林毅听村里老人说,他们家是五十年前,从紫禁城,逃难逃到这来的。他父亲却说不是,说他们家是最地道的农民,林毅至今也闹不明白,到底该信哪个?
村里,没有一户人家,看得上这家人,因为他们家最穷,穷到什么地步呢?除夕夜,别人家都张灯结彩,灯火万家,开心过大年的时候,他们家五口人,却连一件像样的新衣裳都不舍得添。
只有林毅,那半疯半憨的爷爷,总是在大喝一口,自制的蛇黄酒之后,在村口大槐树下,大喝一声:“你们这帮,眼睛长到屁眼上的无知家伙,肯定看不出来!林氏家族,这两代,注定雄才辈出,扬眉吐气,震彻九霄!“
说完,也完全不理会,恶意的村民,小孩投掷过来的烂菜,石子儿,还有臭鸡蛋。
每当这个时候,林毅的哥哥,林虎,就会带着他,拿着哥哥自己动手,用废旧铁丝,做成的超大号弹弓,一个接一个的,烂柿子,烂茄子,烂黄瓜的杀过去!
兄弟俩,一番英勇射杀,总是能将背后戳他们脊梁骨的村民,打的溃不成军,落荒而逃。
这时候的爷爷,笑的是最开心的,最没心没肺,连身上的污~秽,都懒得搭理,活活像个憨傻~老顽童。
爷爷,发疯的时候,就死命喝酒,死命唱一口,死啦难听的黄梅戏,有人说那是地道的老京腔,但,没人听得懂,一手拎着饶有年头的泛黄酒壶,一手食指抠着鼻孔,弯着腰,驼着背,走到哪里,就唱到哪里!
直把,这巴掌大的村子,折腾的鸡飞狗跳。
因此,村里没有一个大人,小孩,喜欢这个瘦得像竹竿儿一样的疯老头儿!
只有兄弟俩,守护他,像两只雏鹰,在奋力守护一只掉得没剩下几根毛的老苍鹰。
林毅,懂事之后,也曾好奇的问过爷爷,为什么家里这么穷?
爷爷不发疯的时候,也能跟兄弟俩,聊聊天。
一听孙子的问话,神情马上变得有些落拓,但,随后,就扯直了嗓子,嚷道:“穷,怕什么?你可不知道,咱们林家人的老祖宗可是千古留名,万古流芳的妈祖,林默娘!而且,爷爷的爷爷,当年也是响当当的大官,给京都的伟人都当过警~卫员,进出过总统府呐!你们俩小不点,可知道,近现代,能称得上伟人的,一双手都数的过来!”
兄弟俩一听,两眼都是大放异彩。
但没过一会儿,哥哥,林虎,却又好奇问道:“那到了您这一辈儿,咋就一个芝麻绿豆大的官,都没混上嘞?“
爷爷,老脸一红,砸吧着干巴巴的嘴唇,舌头外翻,舔了舔,又换小拇指抠着鼻孔,继续说:“怪只怪,当年他站错了队伍,跟错了人,一失足成千古恨!被打成了反d~派,就算我当年投笔从戎,拼了老命,立下过不少战功,也终究得不到上面的绝对信任,郁郁不得志,真是牵连着咱们好几代人,都翻不过身来啊!”
看着爷爷,那悲怆寂寥的身影,林虎,虎头虎脑,竟然颇具备大将风度的,拍着胸脯,大声说道:“爷爷,别伤心,我跟小毅,一定听您的话,让外人知道,咱们林家,这一代,出了两个,很不一般的牛犊,犟种!翻身做主,扬起咱们林家大旗,就靠我们啦!”
爷爷听完,先是一惊,,随后,便老泪纵横,又大喝一口蛇黄酒。
喝道:“好!!!虎儿,是时候了,爷爷不用每年烟瘾犯了,就扒火车到京都,找那老变态,要中南海香烟抽了。那王八羔子是真不仗义,这么多年一次都没来看过我,亏了老子当年还替他挨过枪子儿,奶奶滴,这世道!他欠我半辈子的中南海,不用还了,爷爷要把你送给他,他若把虎儿都培养不出来,老子就扒了那老家伙的皮,哼!”
林虎,不知所以,却只能懵懂的点头,不知未来的命运,倒究如何。
最后,爷爷干瘦如柴的手,握住林毅的小手,语重心长道:“小林子,你哥哥虎子,打小就不是读书的材料,但身体底子,动手能力超强悍,天赋这东西,是命数!所以,爷爷要从你身边带走他了。你呢,别看现在身体孱弱,这叫~潜龙!他日,定是文人墨客,袖里乾坤,也可以再玩个~藏拙,藏刀。靠你自己,也能闯出一番天地!到时你哥哥,估摸着,也被那个老不死的老变态,折磨成~没有一丁点水分的铁骨硬汉了,不敢说,晃天撞地,震天撼林,这样的大话!到时你兄弟二人,同心同德,其力何止断金?再展耀咱们林氏家族,昔日那将~星云集,风华绝代的时刻,即使我~林龙彪,活着看不到,死了,也能瞑目!!!!!!”
从那以后,十年,林毅未曾见过爷爷,还有哥哥一面!
十年光阴,白驹过隙,朦胧中,林毅觉得这十年都是灰暗,甚至黑暗。
但,不管受过多少人的诟病,欺侮,他依然顽强的活了下来,还活蹦乱跳。
黑暗之中,居然,还有着那么一两点温暖自己的亮光,第一个亮光,叫赵龙甲,发小儿,学习成绩,各项指标,总是稳居年级段第一的宝座,而且是超出第二名三十分以上的狠货,同学们总是对他又敬又怕!
起初他们并不熟络,但在一次放学回家,路上恰巧碰上他,遇到拦路恶犬,林毅大叫一声,提醒赵龙甲小心,原本准备扑到他身上的恶犬,转而把獠牙,对准了林毅。
结果是,林毅胳膊受伤。
龙甲,硬是用一块不起眼的砖头,把那拥有狼一样骇人眼神的恶犬,活活砸死,最后那砖头都被他拍成两半,一手鲜血淋~漓!
从那以后,龙甲便把林毅,当做过命的兄弟,他俩谁都没想到,这一朝被狗咬,却成就了他们一生的情义。
原本年级段,排名倒数的林毅,被龙甲点拨,辅导之后,仅仅三个月,便突飞猛进到了年级前十!
跌破了一大堆校方领导,老师,还有同学们的有色眼镜。
成绩上的提升,并没有让他得到大家的尊敬,因为他仍旧那么胆小,那么瘦弱,那么容易受人欺负,还有人恶意腹诽,他就是再怎么折腾,也是那糊不上墙的烂泥,扶不起的烂斗儿!
林毅对此,只能默默地,铭记于心。
另一抹亮光,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名叫夏倩雪,她总喜欢穿着一袭淡雅的白色连衣裙,领口处,点缀一粉红色蝴蝶结,整体轮廓,画龙点睛,走起路来总让林毅想起一个成语~飘飘若仙。
这是一个来历不明的转校生,传言说,是从繁华京都,搬迁到这鸟不拉屎的地界的。
村里一些长舌妇人,恶意揣测,这家人肯定犯了什么大罪,从上头发配流放到这中原,最穷苦的不毛之地了。
但,每次放学,都会有一个穿着一身杀气逼人,仿军装的魁梧男人,驾驶着拉风异常的京都吉普来接她,就足以让全校师生,为之侧目,惊为天人。
让林毅如何都想不到的是,她来到班级第一眼,就选择他,做她的同桌,难到,仅仅是因为林毅由于胆小,青涩,都不敢正眼看她的缘故?
他想不通,也不劳神去想,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这富家女就算落魄了,也是从天上掉落下来的凤凰,没准哪天就展开双翼,飞走咯。
她选择坐在一个穿着最寒酸,最掉价的黑瘦男孩儿身边,绝对是脑子进水了!
女孩心思玲珑,坐在他旁边,也不看他,没来由一句:“别人喜欢戴上有色眼镜看你,也请你在看我的时候,别犯这般俗人的毛病!”
林毅,呆若木鸡,后背冷汗直流,起了浑身的鸡皮疙瘩。
默默点头,起初不敢与她对话,眼下,就是偷瞄一眼,也是不敢了,怕她那能洞穿人心的眸子,顷刻间,就“杀“了自己。
心想,这大白天,怎么出了个如神仙一般的妖孽?
夏倩雪,从来不会瞧不起他,相对比其他人而言,她给予他,常人难以企及的尊敬,还有包容。
甚至,在一次林毅感冒,鼻涕不止,还坚持来上课的时候,竟主动掏出一包,穷苦人一辈子可能都用不起的湿巾,上手就要给他擦拭!
看到者,无不惊呆掉下巴。
林毅,依旧极其自卑的内心,终究没让这显得有点暧昧的举动,变成现实,挡住她的手,接过湿巾,报以他觉得这辈子,最真诚,最憨厚的微笑,让一众看客,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失望了。
有这两点亮光,仿佛已经能照亮他晦暗的人生,他已经很满足,生活在企图把他蹂躏进阿鼻地狱的同时,还没忘记给他留下,那两米阳光。
作者闲话:
有个文学梦,热血男儿,是愤青,你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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