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0017鹌鹑,这里的人也喜欢!新煤层可以让余国志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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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煤层可以让余国志升职?!这个消息让红’歌很兴奋。
它对周围的大山进行了一下扫描,发现这周围有几处都存在有煤层。
甚至还有一处,蕴含着稀有的矿藏。
这样消息是不是可以想办法告诉余国志?让他升职更快些,这样大丫的生活也会更好!
红’歌正想着,突然听军子问余国志,
“余队,上次煤层是怎么探测出来的?老金头他们不服气,说是这煤层肯定是你们在解放前私瞒下的,不然怎么就你们突击队找到了?”
余国志一愣,然后勃然大怒,
“老金头,他瞎扯什么蛋,解放后,省上的专家到各处矿井都核查过,各个山头跑遍那可能隐藏?我们去老矿、废矿区找矿,也是怕矿上停工,耽误国家的建设!”
“余队,别生气,老金头就是嫉妒,他一张口,大家就把他反驳了回去。”
军子一听余国志有些动怒,赶紧安慰他。
“那个废矿区在解放前就已经废弃了几十上百年!他那张臭嘴,整天的胡说八道……”
余国志朝军子解释了几句,但指责老金头的话,他只说了一半,便收住口。
这几年,社会形式有些复杂。
一些事情原本是个好事,被这些人臭嘴一说,很可能会变成坏事,甚至会引来祸事。
余国志这几年在矿上一直被评为业务标兵。
业务标兵的待遇比普通工人好很多,这让几个旧社会就在矿区的老职工有些不服气。
可是余国志根正苗红。
这些人也只敢在私底下念叨几句,就算是如此,在现在的社会形态下,一旦被人抓住把柄,对余国志声誉也是有很大的损害。
想到这里,余国志有些烦躁。
他下意识的搂紧怀里的女儿,一低头,见女儿胸前书包里,红’歌正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似乎在听他们的谈话。
躲在书包里的红’歌,听出余国志这句话的弦外之音。
它也有些着急,这个世界很原始,社会环境却很复杂。
红’歌曾经用精神力探查过,方圆百里没见过家境很富裕的人家。
人们每天为工作,为生活忙忙碌碌,谈论最多的是阶级斗争,这词是什么意思?红’歌不太明白。
这样的社会环境与它数据库中记载的各个文明星系都不同。
作为一只六级文明的智慧系统星兽。
红’歌拥有的科学技术,足以改变这个星球的科技发展进程,
它拥有的系统资源,也能让大丫家一夜暴富。
可是这些琢磨不透的社会形态,却使得它的行动非常小心谨慎。
这个星系距离它的母星系太远。
一旦它和大丫在这个星球出事,系统内根本就没有足够的能量让他们重新进行星际穿梭。
既然没有可靠的退路,红’歌只好龟缩潜藏。
它曾经与大丫探讨过,如何能让现在这个家庭生活更富裕一些?!
可大丫对富裕的生活根本不在意。
在她内心中,更渴望拥有一双爱自己的父母,有了父母对她的疼爱,就是吃糠咽菜,她也觉得是幸福。
而且,随着大丫与原身的残余精神力融合的越来越多,她的心理年龄也越来越小,已经退化到七、八岁的水平。
红’歌有些发愁的叹了一口气。
这段时间,它在大丫家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每天拿出一管体质改变液,投进水缸里,用来改变一家人和黑虎的身体素质。
这些很低端的手段,让红’歌每天多过的无精打采,它迫切的想了解,这个社会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存在?
红’歌情绪低落的用爪子扒拉着书包的边。
突然,它感受有目光在注视着自己,一抬头,看见余国志正用审视的目光看着自己。
红’歌便讨好着朝余国志笑了笑,笑完后,心里一突突,坏了,露馅了,它立刻将小脑袋缩回军用书包里。
余国志心里也猛的一跳,红’歌的这个表情太明显,小狗崽在讨好他。
前两次休假回来,事情太多,他还没有过多的关注过红’歌。
可是这一次回来,他发现这个小狗崽的很多行为,有超出常理的地方,而且小狗崽经常偷偷的观察着自己。
有这么聪明的动物吗?余国志很疑惑。
他知道黑虎很聪明,能够听明白人的指令,感受到人的情绪,可这只小狗崽这么小,它也会那么聪明吗?
余国志心里思考着,有机会和大丫谈一谈红’歌的事情。
卡车很快到达,距离李家庙最近的山头,顺着山路往下走,大约有一小时,就能到达目的地。
余国志带着妻女下车。
军子爬上卡车,将车上的自行车递给余国志,然后热情的说,
“余队,我明天中午一点左右在这里等你们!”
“行!”余国志随手往驾驶室里扔了一盒本地产的香烟。
然后冲着军子挥挥手。
他骑着车子带着妻女,顺着山路继续向半山洼的李家庙前进。
李家庙位于半山腰的一片开阔地带。
余国志骑车带着妻女顺着一条较为开阔的山路往前行。
早春已至,向阳坡上的林木生枝发芽,嫩绿清新,红’歌敏锐的发现,这一带有不少的飞禽走兽。
望着路边盛开的野花,和时不时掠起的飞鸟,余国志心情舒畅,
“可惜这一路太远,要不然带上黑虎,说不定能逮上几只野鸡,回去烧着吃!”
“回去后,让桂平带着笼子,上山下个套,看能不能逮几只!”
临近娘家,李桂英的心情也很好,她笑着应和。
车子前面的大丫,则天真烂漫地说,“红’歌也可以抓到野鸡,它可厉害了!”
余国志听后哈哈大笑,心里并没有把闺女说的话当真。
山里的野鸡爪子尖锐锋利,行动敏捷。
像黑虎这样的大犬,或许可以逮住,但是像红’歌这样的小狗崽,不但逮不住野鸡的,还有可能会被抓伤。
红’歌在听到“野鸡”这个名字后,耳朵动了几下。
它知道,这里的肉食很少、很贵,看来野鸡是这个世界的人喜欢的肉食,可什么是野鸡呢?
余国志笑声刚落,突然前方路边扑愣愣的飞出一只灰色的鸟。
“哎哟,鹌鹑,这可是好东西啊!”余国志有些激动,他把车子骑得飞快,试图能追上那只鹌鹑。
红’歌有些无语,原来这个灰不溜秋的小东西,也是这里的人喜欢的。
于是它将精神力探出,将山路两傍草窝里的鹌鹑,都赶到路上。
余国志见路上飞来这么多鹌鹑,激动的停下自行车。
他从自行车上跳下来,小声的喊道,
“快,快,桂英帮我堵一下!”
李桂英见路上这么多鹌鹑,也很高兴,她从小生长在山里,对捉鹌鹑颇有经验。
夫妻俩在路上忙活着的时候。
大丫也带着红’歌在山路上,兴奋的堵着鹌鹑,一人一兽配合的很默契。
红’歌将鹌鹑赶到大丫脚下,大丫往前一扑,便能逮住一只。
很快大丫便逮住了两只,她高兴的拿给父母看。
“俺的闺女真棒!”余国志用力的夸着大丫。
李桂英抿嘴一笑,她从大丫手里接过一只鹌鹑,顺手从旁边拔起几根长长的野草,利落的将鹌鹑的两只脚捆起来。
不一会,他们一家抓住了十几只鹌鹑。
没多久,红’歌察觉到远处山路上,有人过来,它便赶紧用精神力将路边的鹌鹑驱散。
余国志和李桂英见路上的鹌鹑飞离,便将鹌鹑放进竹篮里,才刚装好,就听到前面的路上,传来说话的声音。
李桂英赶紧将手里的蓝花布搭在竹篮上。
红’歌看到这一幕,立刻明白,原来抓几只鹌鹑也不能让外人发现,这个世界真复杂!
不一会儿,山路上走过几个人,看到李桂英后,几个人中间一位老年妇女热情招呼着。
“桂英妮子,今天回娘家了!”
“是啊!三叔、三婶你们这是去哪里?”
“我们去老鸦岭走个亲戚!”说到这里,对面桂英喊三婶的女人犹豫了一下,然后又小心翼翼的开口,
“桂英妮子,我家大妮下个月结婚,借你的那件红衣衫穿一下,行不?”
“行啊!下个月几号?我提前送过来!”
“初十啊!”女人见桂英答应了,很高兴。
桂英算了算日子,“那我初八把衣服捎过来!”
“好,好!”女人忙不迭声的答应着。
红’歌躲着书包里,脑海中对大丫感慨,“好穷啊!衣服也借!”
大丫不以为异。
她前世待的地方,虽然科技很发达,但那是富人的事情,穷人的日子一样艰难,相互拆借很正常。
告别几个乡亲,余国志骑车带着妻女,又走了十几分钟的路程,他们到达了位于半山洼的村落李家庙。
李家庙虽然地处深山中,但村子的规模并不小。
据说几百前,一个李姓的大家族为躲避战乱,将家族整体从山外迁移到卧牛山脉的深处。
等到战乱结束,族人已经习惯了在山林中的生活,这里的土地肥沃,又在大山的阳坡处,气候也宜人,很快就形成了一个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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