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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航海、茶和朗姆酒(上)


虽然现在还有秦二爷和赵嫣然随行,可这两人在李南山面前压根没有话语权,毕竟他们两人都是在李南山手下吃过亏的。

  最为重要的是,来之前他们就确定了这次行动的主要负责人和指挥是张耀,哪怕秦二爷多次去找了张耀,想让他给李南山施压,可张耀却死活不帮秦二爷。虽然在通海达天集团中,秦二爷的地位很高,可张耀此番出海,本就没打算回来了,哪里还会在乎什么秦二爷或者秦三爷。

  玄安可前来一是为了看看弄得通海达天集团狼狈不堪的李南山究竟是何模样,当然也想催促李南山尽快行动的意思在里面。可她来了之后才发现,李南山压根不吃她那一套,每日就是泡茶,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看着海边发呆,仿佛他此番前来,只是为了度假一般。

  哪怕就算通海达天集团的物资和武器,还有许诺的大船都到位了,他仍旧不为所动。而且现在张耀也不知道被李南山灌了什么迷魂汤,每天不是陪着李南山喝茶,就是在磨刀。

  就这样,一直过了七八天,玄安可看着在海边看夕阳李南山,叹了一口气。

  在她的眼里,李南山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无论她怎么说,怎么许以重利,李南山不动就是不动,谁来了都没用。

     她此时看着李南山的背影,愁容满面,要不是她打不过李南山的话,她非得揍李南山一顿。

  这时,张耀提着一瓶酒,从玄安可身边走过,朝着李南山而去。

  玄安可张了张嘴,本想问一问张耀,但想了想,最终还是没能开口。反而是张耀,往前走了两步之后,突然停了下来,他没有转身,只是轻声说道:“玄使者,您若是想催促别人,那得先想想自己是不是有什么没完成?”

  说罢,张耀便大步离去。

  玄安可若有所思,立马拨通了秦以歌的电话。

  “秦以歌,你这个王八蛋,你又在搞什么?”秦以歌接起电话,迎接他的便是劈头盖脸的咒骂!

  自打解决了于家的事儿和玄安可离开之后,秦以歌终于能过几天安生日子了,本以为可以好好休息的他,此刻立马紧张了起来。

  “大人,发生什么了?”

  玄安可吐了口中的棒棒糖,直接吼道:“你  他妈的答应过李南山什么事,给我立马做好!再给你一天时间,要不然我立马把你送进学院做手术!”

  秦以歌一听,额头上顿时冒出了冷汗,玄安可提到的手术,便是额叶切除手术。这是学院的惩罚手段,做了这个手术的人,和行尸走肉没什么区别。

     “我答应过什么了?”秦以歌有些冤枉地问道,但玄安可自然不会回答他这个问题,便直接挂了电话。

  有的人虽然离开了这座城市,但对于秦以歌来说,对他造成的损失,比在这座城市的时候还要大上几分。

  他叹了一口气,开始仔仔细细地回想着这几天他所说过的话,一拍脑袋,终于知道为什么了。

  一天之后,林佑生出了一场车祸,当场殒命。而就在他出车祸的一个小时前,他所有的财产都转入了他儿子的名下,一个名声不错的基金会来负责照顾他的儿子。

  当李南山看到新闻之后,便直接让张耀通知众人,准备起航!

  捞月计划,正式开始!

  一艘大船趁着夜色,缓缓驶离了港口。

  它似乎和一般出海做生意的商船没什么区别,但只要细细一看,便会发现这艘大船之上除了必要的淡水和食物之外,剩下的全是武器。他们更像是出海去打海盗的,而不是去做生意的。

  但事实上,这艘大船要做的事儿,可比打海盗危险多了。

     大船以二十节的速度缓缓朝着学院命名的佛魔岛而去,那条航线早在半年之前就被禁止了,在茫茫大海上,这艘船显得有些孤独。

  以玄青学院和通海达天集团的实力,这艘大船上早就安装好了网络。此时的李南山,正不停地留言问《仙人不会死》的那本小说作者具体在哪儿,甚至还打赏了不少钱,可不管是问题还是钱,都如同石沉大海一般,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

  对方这个态度,更让李南山觉得他是自己认识的人。而且,甚至和学院或者通海达天集团有关系,至少这作者观澜山人有内部消息,不然不可能这么凑巧,自己才决定要来东海他便有事断更。

  李南山叹了一口气,也只能把这观澜山人的事儿先放一边。他想了想,走到了大船上的武器库中,通海达天集团配备的武器可不是传统的火器,而是清一色的激光武器。

  虽然他们是修行者,但也不能拒绝科技的进步。而且,若是修为和科技结合得当,那威力和战力自然可以提升一个档次。

     如今的激光武器,可要比火器强多了,速度快、充能快、威力也大。

  就拿通海达天集团给他们配备最多的蛟龙二型激光枪来说,这枪的速度和充能自然不用和火器比,那肯定不在同一个水平线上,至于威力,传统的同等大小的火枪最多只能在脑袋上打一个洞,而这蛟龙二型则是可以直接将对方的脑袋给轰没了,而且后坐力极小。

  这哪是什么枪,分明就是一门炮!

  当然,还有正儿八经的激光炮等,只要是没有修炼的鲸鱼或者鲨鱼,哪怕它在几十米的水下,激光炮也能做到一击必死!

  李南山检查了一番武器库,随即便来到了甲板上。

  经过了一夜的航行,此时天光乍破,阳光在乌云的阻拦下,也有了形状。金色的阳光落在海面上,这汹涌的大海也将阳光给揉碎了。

  张耀正带着几个人在甲板上看日出,手里还提着朗姆酒。

  航海的人,都喜欢喝这类甜酒。虽然算不得太好喝,但已经成为了一个传统。

  在以前,海上的海盗们都喜欢朗姆酒,专门抢夺从东方和南方出发的大船,将这些大船准备运往西方和北方贸易的茶还有丝绸给抢下来。当然,这些海盗更喜欢金银珠宝,但大多数时间,他们也只能得到茶和丝绸。久而久之,在海面上,茶、朗姆酒便成了海盗的代名词。

  “李先生。”张耀看到李南山,急忙喊道。

  “没事,我也是出来看看日出。”李南山说着,便和众人站在了一起,他看了一眼众人手上提着的朗姆酒,便想起了海盗,于是补充了一句,“听说,以前这片海域,海盗可不少啊!我看书上记载,每当要经过有海盗的海域之前,总会弄些朗姆酒和金币丢在海里,乞求海神保佑。”

  听到这话,张耀的嘴角扯出了一弯弧度,自豪地说道:“我们可没这习惯,而且什么海盗敢来抢我们,除非他们不要命了!”

  张耀话音刚落,顿时愣住了,只见海平面上出现了不少小船,小船上的海盗旗在海风和朝阳下肆意招展。

     张耀做梦也没想到,他们才航行一夜,便遇到了不开眼的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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