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千丝万缕(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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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来医院之前,民警仍在唏嘘感慨命运无常,说他白天接到排查芒果园的通知后,曾在村里碰到活蹦乱跳的曾老六。
老六问民警有什么事,又需要他亲自出马来这儿了。
民警转念想到曾老六这样的人,兴许会有一些连警方都不知道的获取非法入境人员信息的「地下渠道」,于是就拿出史际的肖像,问他有没有见过这人。.
老六看了一眼后说没见过,但是他可以帮忙打听,最后还从民警手里要了一张史际的肖像素描。
民警也没指望老六会见过史际,他要的就是老六的「会帮忙打听」。
之后民警突然接到一起邻村村民之间的矛盾调解任务,匆匆忙忙和老六分别之后,没想到晚上再见老六,对方却成了一具尸体。
田和尚虽然外表看起来老实巴交,实则满嘴胡言。
既然被打晕了,一身的血迹又从何而来,晕过去的人又怎么会知道老六已经死了,更关键的是,右胳膊仅受了点皮外伤,又怎么会晕呢?
田和尚扯谎的水平实在太过于低劣。
李竹道张了张嘴,本想调侃他是不是晕血,但考虑到田和尚的脸皮厚度,他很可能会打蛇随棍上,臭不要脸地「承认」自己晕血。因此,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转而对陆凯说,还是办理出院,带回局里吧。
既然身体无恙,并且「已从昏迷中醒来」,办理出院也就成了理所应当。
路上,李竹道递了两次烟给田和尚,田和尚都说自己不抽烟。
对田和尚的审讯在第二天进行。
面对现场搜集的大量证据,以及他先前的供述中无法自圆其说的逻辑漏洞,田和尚终于承认老六是他杀的。
昨夜,老六突然醉醺醺地出现在莲花寺。田和尚要撵他走,老六认为田和尚看不起他,二人随即发生口角,继而爆发肢体冲突。
冲突中,老六将田和尚推倒在地,并对其进行殴打。田和尚胳膊上的伤就是这样来的。
这时,小谭突然出现,上来拉架。老六不分青红皂白,放弃殴打田和尚,转而追着小谭打。在追打的过程中,老六骂骂咧咧地说小谭为什么要像个水鬼一样缠着他不放。
小谭逃出后门,却被老六扑倒在地。老六骑在小谭身上,一边掐着小谭的脖子,一边说我要掐死你。
田和尚吓了一跳,想将老六拉开,却因为年老力弱拉不动。情急之中,田和尚便在院里找了根铁棍(螺纹钢条),然后拿起来敲在老六头上,想将其打晕。
结果老六不但没被打晕,反而更加怒不可遏,转而又跳起来打田和尚。田和尚退回院里,在「败退」过程中,田和尚手握铁棍狠狠地在老六的头上又敲了好几下,终于将老六打倒在地。
田和尚立即去后门查看小谭的伤势,却发现小谭已经没气了,回来再看老六,老六也没气了。
小谭的死和田和尚无关,但老六却是他杀的。
于是,田和尚心想把老六送去医院抢救,也许还来得及,就试图将老六的身体往外拖,也试图将老六背起来往外走,但很快就放弃了。因为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他就累得气喘吁吁。年老力弱,让田和尚不得不放弃这一打算。
田和尚的浑身血迹,也是这样来的。
琢磨片刻后,田和尚就想在后门外挖个坑,将两具尸体都埋了,可他拿着铁锹才在地上铲了几下,却发现泥土太硬,以他的体力根本没法铲出一个能埋下两具尸体的大坑。
接着,田和尚又犹豫了一下要不要换个地方挖坑,但转念一想,即便老六是没爹没妈没人管,但小谭不是,她的家人极可能会因为她的突然消失而报警,到时候警察一查起来,很可能会
顺藤摸瓜找到这里。
小谭时常来村里找老六,老六又时常往他的莲花寺跑,顺带着小谭也会偶尔来莲花寺,这几乎是全村都知道的事。
想来想去,田和尚终于想到干脆报警自首,说不定还能得个从宽处理。但一想到「从宽处理」,他又想到要是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说不定就能「蒙混过关」。
抱着这一天真的想法,田和尚便想到了报警装昏迷的办法。
最后,田和尚又为自己辩解道:「警察同志,虽然我最初报警的时候没有自首,装昏迷也不对,但小六是先打我的,我是被迫还击,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吧?」
坐在他对面的李竹道和陆凯都黑着一张脸,一言不发。
命案当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暂且不论,但命案中只要有人主动承认自己杀了人,愿意承担刑事责任,似乎就可以宣布结案了。
李竹道起身,拿起桌上的口供笔录本和笔,走到田和尚跟前,将本子和笔放在田和尚胸前的桌面上:「确认一下,要是认为上面的记录和你的口供没什么区别,就在上面签个字。」
田和尚「哦」了一声,装模作样地翻看几下,最后右手拿笔,在纸上的确认栏签下自己姓名。
李竹道接过本子和笔后,看着田和尚,忽然问道:「为什么还要撒谎?」
田和尚眼皮一跳,矢口否认:「我没有撒谎,老六就是我杀的,你们总不会以为小谭也是我杀的吧?」
李竹道却不回话,转过身,坐回自己的位置。
陆凯从桌上拽过笔录本:「李队,还是你问吧,我来记。我一看这老家伙就来气,尽把我们当傻子。」
李竹道应了一声「好」,琢磨片刻后,却先从桌上拿起一张史际的肖像素描,然后走到田和尚跟前,将纸张竖在他眼前:「这个人,认识吧?」
田和尚看了一眼,在李竹道的逼视中,最终不得不点头承认:「认识……小史在山上摔断了腿,恰巧被我碰上,带回莲花寺修养了一段时间,腿好之后就走了。」
李竹道收回肖像,重又坐回:「这人在白莲寺呆了多久?老六时常去白莲寺,有没有见过他?」
田和尚摇头:「小史在莲花寺前后呆了不足一个月,腿脚恢复期间,除了偶尔出来走一走,其他时间都呆在房间不出门,也不喜欢见生人。在此期间,老六也来过寺里几回,但小史都在房间不出门。他们从来没碰过面。」
李竹道满脸狐疑:「史际又不是大家闺秀,刻意呆在房间不见人,你不觉得奇怪吗?」
田和尚有些赧然:「那个……小史是非法入境人员,所以怕见生人。」
想了想,又补充道:「他和小武……就是我小崽子,长得很像,看着他,就像是看到小武,所以……」
田和尚的言下之意,是指他明知道史际是非法入境人员,但由于爱子心切,所以才收留他养伤。
李竹道不置可否,转而问道:「你刚才用右手签字,应该不是左撇子吧?」
田和尚犹豫片刻,点头承认。
「按照你所说,老六骑在小谭身上行凶时,你在他头上敲了一铁棍。你是站在他身后,还是身侧、身前敲了他一棍子?」李竹道问。
田和尚如果站在老六的身体一侧,或者是身前,肯定会被老六看到,这样一来,老六不可能不有所防备,也不可能不进行躲避。但为了确认,更为了不让田和尚临时改口,李竹道故意有此一问。
田和尚想了想,果然回道:「我是站在老六身后,一棍子敲在他头上。」
「这一棍子下去,是敲在老六的头顶位置,还是头部侧面?」李竹道又问。
田和尚犹豫片刻,
然后回答:「右边,我敲在他的头部右侧。」
李竹道笑了笑:「正常情况下,一个人站在另一人的身后,要敲前面那人的闷棍,应该就是握着棍子顺手从上往下敲,或者顺手从同一侧进行敲击,而握着棍子将它放在自己身体的另一侧,对身前那人进行反抽敲击的可能性不大。」
「比如,你既然不是左撇子,那就应该是右手握着铁棍,同时因为站在老六身后,那么这一棍子下去,就应该敲在头顶,或者敲在老六的头部右侧,并且敲在头部右侧的可能性要大。因为这个位置顺手、好发力。」
「你刚才是不是也这样考虑,所以就说自己一棍子敲在老六的头部右侧?」
田和尚上下动了动喉结,说:「你不要冤枉人……这种事,有什么扯谎的必要,我就是记得很清楚,当时一棍子敲在他这个位置。」
说到最后,他还低下头,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头部右侧。
李竹道长长地「哦」了一声:「记得这么清楚啊……问题在于,老六的头顶和头部左侧都有被敲击的伤痕,前额上也有,头部左侧甚至被敲成一个‘凹形,为粉碎性骨折,这一处也应该是他的致命伤,偏偏头部右侧没有受伤痕迹,这又该怎么解释呢?」
田和尚脸色大变,咂了咂嘴,却无从辩解。
李竹道话锋一转:「老六自从出狱后,就基本没再干过偷鸡摸狗的勾当,这一点,不管是派出所民警还是村干部都明确强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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