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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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启明的那个外甥,叫孔向前。他是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第二年初习之后又考的中专,学的是农学专业。
孔向前虽然长得的不好,但身高却有1.86米。不管在哪儿出现,都算得上是鹤立鸡群。由于他的形象特别引人注目,通常跟他见上一面,就很难忘记。
因为孔向前从小个子就比一般的同学高,打篮球有着天然的优势,渐渐的,打篮球就成了他最大的爱好。从初中开始,他就是班里面打篮球时的主力队员。到他读中专时,篮球已经打得相当好。入学没多久,就成了全校有名的篮球明星。
由于多年来孔向前在篮球场上总是备受瞩目,慢慢养成了一种自负的性格。他知道自己长得不好,家庭条件也不怎么样,所以心里一直缺乏自信心,有了喜欢的漂亮女孩,从来都不敢主动去追求。
也可能正是因为长得不好的缘故,在他遇到李飞燕之前,也只有一个女孩儿主动追求过他。但是,那个女孩儿的个子太低,模样也长的很差,他看不上人家,也就没有谈成恋爱。
这样,到孔向前读中专的时候,仍然是一个没有真正谈过恋爱男生。这种情况,直到他遇见李飞燕才彻底改变。
李飞燕是在中专二年级的时候开始追求孔向前的。他跟孔向前虽然是同一届的学生,但她学的却是动物医生专业。这个专业,是父亲为她选定的。
李飞燕的家住在沙梁县杨树林乡的东羊场村。父母都是种地为生的农民。他们种了一辈子的地,觉得种地太累,一致认为,在农村搞养殖比种地强。所以,就让李飞燕学了动物医生专业,准备等她将来毕业后,凭借学到的专业知识,或者给养殖户的动物看病,或者自己搞养殖业。
李飞燕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她是家里最小的。她的长相属于中等水平,因为从小爱美,热衷于打扮,又保持了一副好身材。所以,描画穿戴起来,看上去也颇有几分姿色。
高二那年的暑假,李飞燕到她大姨家里住了几天。就是在那几天,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不仅改变了李飞燕的人生追求,而且对她的性格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李飞燕的大姨住在离李飞燕家80多里的另一个乡。她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排行最大的那个儿子,成家以后,在县城开了一家卖种子的铺子。平时很忙,除了过年过节,一般很少回家。
大女儿宋佳找的丈夫是个货车司机,叫刘云,自己养着一辆货车,平时在货运站接活儿。二女儿叫宋茜,高三刚毕业,没有考上大学,正准备下学期去补习。
李飞燕到大姨家主要是和与她年龄相仿的宋茜玩。
当时,正赶上割麦的季节。宋佳与刘云也一块儿回来帮着家里割麦。虽然地里很忙,但由于李飞燕是客人,所以李飞燕的大姨不让她下地干活儿,只让她在家里面负责做饭。
每天的早饭,李飞燕的大姨天刚亮的时候,就早早的做好了。众人吃了饭,才开始拿着工具往地里去。
李飞燕的主要工作是煮中午饭和晚饭。中午饭做熟后,由她带到地里去。大家在地边的树荫下吃完,她再把碗筷收拾回来洗涮。
李飞燕洗了锅碗瓢勺,通常都要睡上一觉,到晚上6点才开始准备晚饭。
一天下午,李飞燕在睡梦中感觉有点不对劲儿,睁开眼睛,就看到刘云的脸正对着她的脸上,同时,还把一只手也放在她的身上。
李飞燕立刻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心脏瞬间便狂跳起来,脸也热的像一块烧红的碳,厉声吼道:“刘云,你干什么呀?”就要侧转身坐起来,躲开刘云。
刘云却以比李飞燕更快的速度扑过来,把她抓住了。同时,还用一只大手紧紧的捂住了她的嘴说:“别喊,喊得让外人听到呀!飞燕,我喜欢你!我早就喜欢你了!你就和我好了吧!”说完,就用嘴在李飞燕的脸上吻了一下。
刘云多年在外面做买卖,人比较活泛,既善于察言观色,又会说话,平时见了李飞燕,总夸她长得漂亮,身材好。李飞燕听了,心里美滋滋的,对他就特别有好感。
在李飞燕的记忆里,刘云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夸她漂亮的男人,自己心里不止一次的想,自己将来找男人,就要找刘云这种懂得欣赏自己的男人。
家住农村,涉世不深的李飞燕,有时候会把刘云这位既会做买卖,又能说会道的姐夫,假想为自己的梦中人。
李飞燕不善于掩饰自己情感,常常把对刘云的好感,流露在言语和神情间,并主动接近刘云,并和他说话。
这种情形,刘云看在眼里,觉得李飞燕喜欢自己,就一直想找机会亲近李飞燕。这几天,李飞燕穿着一袭长裙,浑身弄得香香的,在他跟前晃来晃去,早引的他动了心思。
今天下午,他主动从地里跑回来找工具,就是想利用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搭上李飞燕。
等他回家的时候,看到李飞燕正躺在屋里那张大炕上睡觉,鼻息沉重而悠长,显然睡得很熟。
刘云看了几眼李飞燕睡着了的样子,起了念想。转身去找了一截绳子和一块毛巾,重新回到李飞燕跟前,放在旁边儿,打算必要时使用。然后就轻轻上了炕,挨在李飞燕旁,慢慢的躺了下去,……直到把熟睡中的李飞燕弄醒。
李飞燕从没被一个男人这么抱着,更是从没有被一个男的人这么吻过,她用力想改变现状,可是总也无法成功。她想喊人,可当时恰是农忙的时候,整个院子里再也没有别的人。
所以,她发出的那点动静,没起到任何作用。
后来,她没了力气,最初的惊慌也随之过去了,人也开始变得冷静下来。
刘云见李飞燕不再动了,感觉她的肌肉也渐渐松弛下去,就把捂着李飞燕嘴的那只手拿开,同时把自己的嘴堵了上去。
李飞燕想躲开,没有做到,就任由刘云吻着了。
这一吻,就吻了很长的时间。
那时,李飞燕已经打定了主意,不再躲避,把自己完全的交给了刘云。
刘云虽然主动吻了李飞燕,一双手也把李飞燕全身游览了个遍,但却并没有再更进一步,越过最后那道底线。
刘云能做到这样,主要是那天他还没有做好心理上的准备,他怕自己冒然的行为,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麻烦包括,李飞燕事后一旦翻脸,就可能留下证据,让自已吃不了兜着走;也包括,那样很可能导致李飞燕反感自己,以后再交往起来会不顺利。另外就是刘云知道女孩儿对这种事情很看重,自己要想长期跟李飞燕好,就不能一下子地事情做绝了。应该给李飞燕一个适应的过程,水到渠成才是最好。
他想,李飞燕已经跟他吻过了,只要以后他经常跟她保持着接触,李飞燕迟早都是他的人。何况,李飞燕还一向对他有好感。所以,他并不着急在这一刻,只图一时之快,就要了李飞燕。
后来的事情发展证明,刘云的想法和做法是对的。自那天以后,刘云再抱李飞燕时,李飞燕都没有拒绝,而且还开始主动配合他。
李飞燕与刘云有了第一次接吻以后,仿佛吃了蜜一样,渐渐竟喜欢上了,一发而不可收,还以一种乐此不疲的态度,跟刘云交往起来。
李飞燕原本打算在他大姨家只住四五天的。结果,整整住了14天。直到他大姨家的麦子全部收完,刘云与宋佳离开后,她才回去。
那几天,李飞燕和刘云,或者在屋里,或者在柴房里,或者在庄稼地里,或者在羊圈里,做他们喜欢的事情。
沙梁县作为小麦的主产区,那段日子,农村里家家都在忙着割麦,收麦。大家都是一大早就到地里,几乎到天黑才回家。累上一天,回到家吃了饭,大多数人都是倒头就睡。所以,没人注意到李飞燕和刘云的所作所为。
李飞燕从他大姨家一回去,就开始想刘云。如果不是那段时间家里农活儿多,母亲每天给她分派了固定的任务让她必须完成,顾不上出门儿,李飞燕早跑到城里去找刘云了。
幸好过了十几天就开学了。开学以后,李飞燕就回了县城里的学校。
叫刘云没想到的是,李飞燕开学的第一个星期六,就因为想他想的厉害,主动去找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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