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只是个卑贱的人族血脉,但背地里,却是有着妖神宫皇室这样雄厚背景的神秘男人。

凌莫风在陆婉儿的建议下,在霓裳总店成立了一个特殊的部门——设计部。

其实这个部门的概念,也是洛烟说与陆婉儿的。

陆婉儿在经商方面,有着极强的天赋,

洛烟只是简单地说了几句,她便融会贯通,将设计部这三个字的概念,理解得极为透彻了。

回去之后,便与凌莫风商议,成立了设计部。

设计部终日就是研究洛烟的风格,以及近期整个灵尘大陆,妖神大陆两个界面最流行的时尚元素,不停的设计出新款的,更受大家欢迎的服装、包包、鞋子的款式风格。

有了这部门之后,霓裳便可以更加可持续的朝着愈发辉煌的方向发展了。

虽然霓裳入住妖神大陆只有短短三个月的时间,但却以极快的速度,占领了妖神大陆,九州大地之上,百分之八十的服装、包包、鞋子的生意。

垄断式发展。

如此一片大好的局势下,凌莫风不成为妖神大陆的首富,那才真的见了鬼了呢。

此番七哥承了帝位,他送了好些的东西。

上古美玉,古董花瓶,绫罗绸缎,珠翠宝石,琉璃翡翠……

可以说应有尽有,壕无人性。

随便拿出来一样,便都是价值万金的宝贝,足足拉了九大车。

庄园里的小厮宫娥侍卫们,全都用一种瞧暴发户似的眸光盯着这一家三口。

这一家三口,若是加上陆婉儿肚子里尚未出生的小家伙,那便是一家四口。

这一家四口在庄园住下后,加入了撒狗粮大军。

有个孩子在周遭叽叽喳喳的,画面便更是的温馨甜腻。

给原本便被狗粮虐得外焦里嫩的宫娥小厮侍卫们,虐得彻底焦透了。

简直被虐糊了。

好在这两口子都挺忙的,住了十日,与墨修辰洛烟说说话,吃吃饭,散散步,狗粮撒够了之后,便离开了庄园。

不过要说被虐得最惨的,还是当属小胖子罗浩与美少年林烨。

其实主要是美少年林烨。

小胖子只要有吃的,便很开心。

自从陛下恢复了龙族大皇子的身份后,他便成了个“奶爸”,终日带着小团团与小闹闹两只小灵宠。

小团团本身就胖,跟了罗浩后,更胖了。

小闹闹原本性子比较闹,话也多些,但自从跟了墨修辰后,性子便慢慢闷了下来。

近来跟在这胖子身边,倒是慢慢的愿意多说话了些。

最最关键的是,这家伙的体重,也在直线的飙升。

跟着吃货,终日都在不停的吃。

不胖那才是见了鬼了呢。

小胖子需要照顾两只小灵宠,平日里又是个大大咧咧的,对于男女之情没什么兴趣,故而便也没怎么被虐。

倒是美少年林烨。

他一直想找个人来爱,却一直没找到,此番又被成倍成倍的狗粮呼在脸上。

终日苦着个脸,都快郁闷了。

小胖子瞧着他心情不好,日日去陪他。

送了好些小玩意哄他开心,陪他喝酒。

但他这样做,美少年林烨的心情不但没好起来,反而愈发的暴躁了。

因为林烨惊恐的发现,他居然开始喜欢与小胖子相处的时光。

虽然日日对他百般嫌弃,但见不到他,却会开始想他。

甚至……

甚至开始期待他来找他。

期待可以一辈子同他在一处。

意识到这一点后,林烨觉着非常的危险。

日日给小胖子甩脸色,但小胖子却是半分不会生气似的。

无论他怎样对他甩脸色,他依旧该做什么做什么。

依旧日日给他送小玩意哄他开心,日日买了好酒好菜陪他。

两个人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诡异的日日待在一处。

林烨甚至好几次在小胖子有意无意的靠近他时,莫名的红了耳根。

心跳加速,不敢看他。

简直造孽啊!

三只小灵宠如同小孩子似的,终日围着两人嬉闹。

总有一种一家人,幸福美满的错觉。

朝阳四溢的清晨。

墨修辰与洛烟两人,身后跟着凌逍凌遥、凌绝凌尘、云璃云霜、罗浩林烨,一众人浩浩汤汤的将凌莫风一家四口送出了庄园大门。

眼瞧着凌莫风一家四口的马车渐行渐远,这才回了庄园。

凉茉准时的送来了奏折,墨修辰猫在书房里批折子。

洛烟补回笼觉。

余下几人该撒狗粮的撒狗粮,该喝酒侃天的喝酒侃天。

老太太墨映岚日日盼着洛烟怀孕,可偏偏洛烟的肚子,就是半分的动静也没有。

愁得老太太都不愿回紫晶宫了。

龙族紫晶宫内部,却是乱了套了。

皇贵妃陈淑清一番谋划后,里应外合,引兵攻入了皇城内部,盗取玉玺,假传圣旨,昭告天下,以龙王墨衡澈的名义,立了龙族二皇子墨玉景为太子,并选了吉日登基。

当然,墨修辰等人知晓此事后,已经是第二日了。

老太太今日只觉精神有些不济,亲眼瞧见洛烟喝了汤药,瞧见她去补觉之后,便也回了卧房小憩,

当天傍晚,凉茉又来了。

她早晨送了折子后便回了妖神宫。

陛下日日住在庄园里陪着皇祖母与媳妇,日日不早朝,虽说朝政之事半分没耽误吧,但很多事情就需得她去做了。

故而,她便是真的很忙。

今日过来取折子有些晚了,天色已然黑透了。

凌逍安排她在庄园里住上一日,明晨再走。

这半个月的时间以来,她在庄园里住过三夜,也习惯了,便也允了下来。

总归她现在回去,也来不及将折子发还给文武官员了,与其这般奔波,不如在此休息得了。

凌逍与她早有交集。

在灵尘大陆时,他便知晓凉茉是娘娘的人,对她一直很是客套。

渐渐的,凌逍觉出了这女子的可爱之处。

虽为人淡漠清冷了些,但却做什么事都能很有分寸。

进退有度。

凌逍年纪不大,虽是四人中最为年长的,却也不过二十五岁。

他为人向来沉稳,会喜欢这类干练的“职场女性”,倒也在情理之中。

半个月来,凉茉在此间住了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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