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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二十一章普通人


门口进来的人让服务员小姐都震惊了一瞬,开始怀疑自己工作的店是不是马上就要上电视了。

        来人有着一头金色的大波浪,在这个夜晚还有一丝丝凉意的季节里穿着一身十分清凉的衣服,火红的如同火焰的裙摆从眼前飘过的时候,服务员还没有反应过来。

        她正准备跟上去为这位气场惊人的美女拉开座位的时候,却发现对方已经十分有目的性的朝着一个方向走过去了。

        她连忙收声,看着这位金发美女熟练的坐在了一个十分沧桑的大叔旁边。

        服务员:啊,是心肌梗塞的感觉。

        “恭喜你,马场,刚刚那一瞬间,你已经被服务员小姐脑补成了土大户。”小高调侃道。

        “您可嘴下留点情吧。”马场做了一个告饶的姿势。

        林宪明抬抬头,墨镜顺着高挺的鼻梁滑下来,露出那双漂亮的灰色的眼睛。

        他的语气带着一点小得意:“怎么样?”

        小高和马场两个人沉默了好一会,还是小高最先打破了沉默:“挺好看的,但是你一会还吃饭吗?如果不吃的话我就代劳了。”

        林宪明:……

        “你就没有发现有哪里不一样吗!”他的脸上飞过一抹粉色,有些恼羞成怒的意思。

        马场无奈的叹了一口气,顶着小高凌厉的眼神,把她刚刚烤好的肉放到了林宪明的碗里:“发现了发现了,所以你那位伟大的经纪人是怎么做的的,让你这么短时间就改掉了之前的坏习惯?”

        这里马场的‘坏习惯’是指林宪明做杀手的时候遗留下来的下意识降低自己的存在感,把自己隐藏在人群中的坏习惯。

        习惯了刀光剑影里讨生活的人是很难融入普通人当中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那些为了活命而努力刻进dna的一些习惯。

        而在存在感这一点上,杀手和演员恰好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生物,他们中的一个要求让自己泯然众人,绝对不能有被人记住的特质,当然这是相对而言,就像黑衣黑裤黑帽其实反而是最不容易记忆的,因为匆匆掠过之后只会留下‘黑’这一个记忆点,反而记不住其他的东西。

        而一个需要最大程度的展现自己的光芒、让所有人都第一时间把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

        刚刚林宪明进来的时候,整个餐厅的目光都几乎集中在了他的身上,从这一点来看,他居然在马场觉得最不可能的地方这么容易就习惯了。

        “虽然一开始很不习惯,但是慢慢就发现只要把我之前的那些习惯都反过来就可以了。”得到了满意的回复,林宪明这才拿起筷子,添补自己空空如也的胃。

        这听起来有些扯,但是其实林宪明在这一行上已经算是天才了,天生的身体上的弱势让他只能在别的地方找补,这就进一步培养了他学习什么技巧都比较快的能力。

        林宪明一边吃着,一边嘴也没闲着“社幸一他简直就是一个魔鬼!我觉得我已经够瘦的了,他居然还这不让吃那也不让吃。”

        男性和女性的体脂率有天生的差别,社幸一按照大部分女演员的标准来要求林宪明,他肯定是受不了的,至少他还是忍耐着回来才开始吃。

        他这抱怨也不是说给马场听的,因为这个人大部分时间也只会‘嗯嗯嗯’,他这是说给小高听的——因为小高最会和他同仇敌忾了。

        “他这不是在喂兔子呢吗??”听到林宪明抱怨他接下来的日常饮食的计划表,小高大吃一惊。

        毕竟她和林宪明在一起住的时候,虽然食物的分量卡的很死,但是那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腐败而造成的浪费。而实际上,她和林宪明两个人能吃掉正常体型的三个男性的食量的饭。

        林宪明在百忙之中还不忘赞同小高的话:“我也是跟他这么说的,结果你猜他怎么跟我说的?他说几乎所有人都是这么吃的。”

        “我以前单纯的觉得那些电视里的人演戏很厉害,现在我觉得她们没晕倒在节目里就不错了。”

        一边抱怨着,林宪明一边招手让服务员再上十份一样的肉。

        马场就这么沉迷着看着小高和林宪明边吃边抱怨——他当初让小高把林拐到东京这个大城市来真的是正确的吗?

        这人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已经完全小高化了啊!!

        他之前见到的那个高冷又有点傻乎乎的小杀手呢!

        马场一脸沉痛的看着窗外的夜景,远处的霓虹灯闪烁,去让他有些想念博多那黑色的只有星星的夜晚了。

        东京都是一群什么牛鬼蛇神啊

        最后大方付钱的是林宪明,他除了还仔细的看了一眼价格、确保没有算错,已经跟之前那个林完全不一样了。

        街头的冷风让马场清醒了一下,看着街头的拉面店,他总有一种走进去的冲动,果然还是刚刚没吃饱吧?

        不过这样似乎也挺好,会因为吃多吃少而生气,有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和不喜欢吃的东西,有计划第二天要做的事,有一边吐槽这还一边接纳的朋友

        这不就是他希望的林能过上的正常的生活吗?

        马场看着前面两个蹦蹦跳跳在排队买冰淇淋的‘女孩’,觉得来之前次郎跟他说的话果然没错,他们这种早就决定脱离时代的人,还是让这些小孩子自己去尝试想要的生活吧,他们这种退休老大爷的生活不适合这些。

        等等,他好像也才刚刚三十吧?是不是被时代抛弃的速度太快了点??

        ‘被时代抛弃’的马场老大爷决定明天盯着这两个人确认完合同就会到他的快乐老家。如果林真的能像她说的那样火便大江南北的话,他在博多那个小地方也是能看到的吧?

        ——————

        第二天,五点就被声音惊醒的马场再一次怀疑人生——他如果没记错的话,昨天林说的是十点见面吧?

        路上只需要三十分钟,为什么要五点起床?你们是郊游前睡不着觉的小学生吗??

        马场拖着疲惫的身躯,随便的用凉水洗了一把脸,推门出去的时候,听到小高和林的声音都从一个方向传过来,他想也没想就走了过去,却没想到这条路是通往地狱的不归路。

        他还记得小高还是个女孩子,所以在进去之前还敲了门。

        门没有锁,小高扬声直接让他进去。

        马场犹豫了一下,决定先随波逐流一下下,发生控制不了的事再跑。推开门进去之后,马场看到林宪明刚刚洗过的金发被包在帽子里——所以为什么要在头发湿着的时候带帽子?

        他的脸上还贴着一张白花花的东西,只露出了眼睛鼻子和嘴——这是新型的易容技巧吗?

        而小高正站在镜子面前,整个人像是接触不良的电器,哔哩啪啦的闪个不停,头发就像昨天的霓虹灯一样——是异能用多了的后遗症吗?他就说这种跟精分一样的能力用多了会反噬的。

        看起来问题很大啊,还好他直接进来了。

        一番鸡同鸭讲之后,马场睁着一双死鱼眼,听明白了林宪明的解释。

        那不是帽子是干发帽,就是湿着头发的时候戴的,脸上的是面膜,小高也不是接触不良了,而是在思考用哪个身份去见社幸一能更有气势一些,她要给她亲爱的林林撑场子。

        饶了那位可怜的社幸一先生吧——虽然还没有见过,但是马场已经开始对那位社幸一先生惺惺相惜起来了。

        虽然按林的复述,这个人觉得林的能力和外表足够让她一帆风顺,但是现在马场却觉得不管林顺不顺,那位经纪人先生恐怕很快就会面对自己工作生涯中最大的滑铁卢。

        时间到了之后,林宪明洗掉了脸上的面膜,而小高也终于决定了用哪个身份去见那位可怜经纪人先生。

        首先她排除了黑客,绿发的萝莉完全没有气场,去顶多办成林林的妹妹;其次医生的特征太明显了,那一头花花绿绿的头发容易被认出来;平时没怎么用过的两个身份一个像不良少女,一个如同脆弱的白发病人,这么看过来的话,还是运输工的精英气场最强,而且紫色无限接近黑色的发色很常见,只需要林林帮她稍微修饰一下就是高冷的大佬了呢!

        这个时候林宪明已经拉开了衣柜,询问马场穿哪件比较正式——天地可鉴他只是觉得马场的事务所有时候也是要穿着正规的衣服去见客户的,要不然光看马场的常服他才不会问这个问题。

        在马场毕加思索、毫不犹豫的指了放在最角落的和服之后,林宪明也毫不犹豫的把他扔了出去——这个人还是和他的兜裆裤去过一辈子吧。

        小高也曾深受这种沉迷传统不能自拔的大男子主义的迫害:“马场和真田一定很有共同语言,下次希望他们去祸害彼此,不要在祸害我们了。”

        “眼睛可是心灵的窗户,这样下去会连我们灵魂都污染掉的。”

        啊,到底是什么样强大的心里才能面不改色的穿着兜裆裤出门啊!

        小高至今还记得那个痛苦的经历,她不仅在博多围观了一大堆白花花的不明物体,还在兴冲冲去澳大利亚的沙滩和立海大接头的时候看到了在沙滩上白花花的真田。

        事后幸村的评价是:白花花和真田联系起来还真是难得一见的场景。

        之后白花花这个词就进了立海大网球部所有正选词库的黑名单,唯一能面不改色时不时用这个词调侃真田的也就只有幸村了——毕竟立海大的神从来都不是浪得虚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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