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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2章 别样的营生


  洪六是长安城永阳坊的一名百姓。

  不过,年幼的时候,他跟着大军出征高句丽,虽然捡回来了一条命,,但是腿却是瘸了。

  要是大隋朝廷还能挺到现在,他这种为国立国功劳的士卒,多少应该还能拿到点补贴,日子不至于过不下去。

  但是谁让杨广那么能折腾,那么快就将杨坚留下来的大好江山给败光了。

  像是洪六这种大隋的士卒,自然没有人会给他们提供什么抚恤之类的。

  好在洪六在永阳坊还有一间祖传的小院子,虽然面积不大,但是总算是有个住宿的地方。

  到了贞观年间,整个大唐进入到快速发展的阶段,挣钱的路子多了很多。

  洪六虽然是个瘸子,不过因为为人比较热心,在坊间的口碑还算不错,所以得了个清扫永阳坊街道的活。

  虽然工钱不高,但是填饱肚子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甚至洪六还依靠着多年来的积蓄,以及变卖了一些祖宗留下来的财物,最终在前几年的时候买了一个倭国女奴回家,结束了自己四十多年的光棍生涯。

  如今,已经年满五十的洪六,老来得子,小日子是过的愈发的好了。

  天天负责打扫街面卫生的洪六,在自己五十岁那年,却是做出了一个出乎大家意料的选择。

  他辞去了自己干了十几年的街道清扫工作,自己做起了捡破烂、收购破烂的活。

  这个活,在长安城算是一门新出现的营生。

  之前,百姓们的日子过得都比较穷苦,什么东西也好,不管是有用还是没用的,都舍不得扔掉。

  但是现在的生活慢慢的好了起来,洪六发现自己打扫卫生的时候,时不时可以捡到一些生锈了的坏农具,或者是一些勋贵人家把过期很久的报纸给扔掉了。

  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可是这几年,这些事情却是慢慢的变多。

  当然,大部分人家,还是舍不得扔掉铁器或者纸张,哪怕是他们已经没有用了。

  但是长安城那么大,总有一些人觉得没用的东西,留着也迟早要扔掉的,不如早点扔掉得了。

  所以这两年,洪六在打扫卫生的期间,也兼顾着一些捡破烂的事情。

  当洪六发现自己捡破烂挣的钱,已经快要赶上自己的工钱的时候,他就狠下心来把工作给辞掉了。

  自己只是在永阳坊偶尔捡破烂,就能有这么大的收获。

  如果专门去做这个营生,满长安城的跑,那么日子会变得怎么样呢?

  洪六年轻时候好歹也是上国战场,看过高句丽人头颅的汉子。

  虽然已经五十岁了,但是心中的胆气和勇气还在。

  所以哪怕是周围的人不理解,他也这么做了。

  “叮!叮!叮叮!”

  “高价回收,铁器、纸皮!”

  “破铜破铁,扔掉可惜,不如拿来换钱!”

  “收破烂咯!收破烂咯!”

  每天一大早,洪六就挑着两个竹筐,手上拿着一根小铁棍,不断的敲打着铁块,发出清脆的“叮叮”声。

  刚开始的时候,坊间百姓还不习惯。

  不过洪六现在已经收了半年的破烂了,大家听到那个“叮叮”声,就知道是洪六来收破烂了。

  一个坊间,如果你每天都在那里转悠的话,生意肯定不会有什么起色。

  但是长安城那么多坊,洪六只需要去其中一半的坊转一圈,基本上一个月就过去了。

  等到下个月的时候,又可以重新来一个轮回,或者去到一些还没有去过的坊间转悠。

  当然,也可以偶尔去到城外的村落,甚至是作坊城那里转一转。

  反正自从没了工作,自己独自挑着竹筐收破烂以来,洪六的生活更加充实了。

  最关键的是,他每个月的收入比之前更高了。

  “孩子他爹,这是我给你熬的鸡汤,你辛苦了一天,先喝一碗吧。”

  在天黑之前,洪六踩着点回到了自己的小院子。

  他那个买来的倭国婆娘,已经在家中准备好了饭菜。

  至于三岁大的儿子,则是在院子里自己玩耍。

  “我不辛苦!自己累了就休息,渴了就喝水,饿了就吃个包子,有什么辛苦的。”

  洪六满脸笑容的将竹筐放在了屋檐下。

  那里面的东西比较杂。

  有一些断了的镰刀,有一些锈迹斑斑的锄头,也有一些看起来很是老旧的报纸。

  反正每天回来,他的竹筐之中或多或少,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东西。

  大体上,以铁器和废旧报纸居多。

  不过,最近一段时间,洪六却是发现自己收购的罐头要多了很多。

  特别是去到富贵人家或者是一些酒楼门口的时候,那里的仆人、伙计,时不时的就会抱出来一堆的铁罐子给他。

  虽然每个铁罐子的重量比较轻,但是几个,甚至几十个在一起,也是一笔小钱。

  很显然,这是一些奴仆和伙计的外快。

  洪六慢慢的摸索到了这种情况之后,这段时间开始慢慢的调整了自己收购破烂的路线。

  像是平康坊,他以前肯定是不去的。

  但是现在他每个月也会去一两次了。

  甚至为了提高效率,他都舍得去乘坐公共马车,为的就是能够多跑一些区域。

  当然,他的付出也有了回报。

  现在卖破烂的收入,一个月已经比以前一年的工钱都还要多了。

  最关键的是,整个长安城中,几乎还没有谁出来跟他一样捡破烂、收购破烂。

  这个独门生意,硬生生的让洪六的收入水平,进入到了长安城中产阶级的水准。

  估计他的领居民要是知道了这一点,下巴都要惊掉了吧?

  “今天我买了一只老母鸡,一半拿来炖汤,另外一半煮了白切,够吃的。”

  洪六的婆娘在长安城已经待了好几年了,一口唐语倒也说的还算标准。

  当初洪六是因为这个倭女比较便宜,所以也没有嫌弃人家长得不好看,身高也不高。

  对于将近五十岁的老光棍来说,只要能够有婆娘,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他哪里还有那么挑剔的?

  不过现在看来,他的选择倒也没有错。

  这个倭国女人跟了洪六之后,倒是非常本分,把院子里打扫的一干二净,不需要洪六操心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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